郭佳男
篮球竞技水平与篮球裁判的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篮球水平的提高,同时要求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提高,两者必须协调发展,高校体育专业应加强对学生裁判能力培养工作,所以有必要对篮球裁判员的发展做出调查与分析,本研究以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学生篮球裁判员现状、教学过程中组织竞赛和裁判法的关系、教学观念、学校对篮球裁判员等级考试制度以及实践机会和培养篮球裁判的方法和途径等几个方面进行讨论,找出当中存在的问题,为体育学院的学生篮球裁判能力的提高做出一点理论参考。
1.1 研究对象
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的能力分析。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
通过对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50名篮球裁判员进行发放问卷,其中发放问卷50份,回收50份,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48份,问卷有效率96%。
1.2.2 数理统计法
经过对问卷回收后进行严密的精细的统计,得出一系列相关数据,并加以整理、分析、整合,为本文的完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1 教学过程中组织竞赛和裁判法课时
2.1.1 教学过程中竞赛组织情况
在正常的篮球教学中,教学内容的设置与安排对学生裁判的全面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学校组织篮球比赛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在篮球场上的技战术运用能力,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比赛培养学生篮球裁判的执裁能力,给学生创造出临场执裁的机会,在比赛当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篮球裁判的能力会有快速的提高[1]。根据表1来看,大部分学生认为在篮球教学当中,几乎没有组织过篮球比赛。
表1 在篮球教学当中竞赛组织情况
2.1.2 裁判法课时情况
表2 学期教学内容安排情况
篮球是一项技战术要求全面的运动,它不仅要求运动员要有出色的身体素质,还要求在具备出色身体素质的同时,具备一定的技战术能力,但是在篮球课当中,不仅要培养优秀的运动员,也要培养优秀的裁判员。从表中数据来看,在课程内容安排当中,偏重于学生篮球技能水平的提高,而忽视了篮球裁判员的培养。
2.2 教学观念上的偏差
2.2.1 教师裁判法教学运用手段与方法
表3 教师教学方法情况
教师的教学理念主要体现在教学方法当中。先进的教学理念可以将学生吸引到课堂中来,有利于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而落后的教学理念不仅会影响到学生对于知识的学习效率,而且还会削减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2]。加强对篮球裁判法的学习,在比赛场上出现了复杂多变的情况才可以灵活地来应对。表3对教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进行了统计,而大部分学生认为教师的教学方法比较传统,学生不能每节课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2.2 教师教学手段情况
表4 教师裁判法教学手段情况
教学手段的选用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实践应对能力[3]。根据表4显示,有一半的学生认为教师的教学手段传统、保守,不能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与热情。篮球是一项需要丰富多彩的手段,体力消耗巨大的运动,采用新颖的手段有助于提高学生对篮球裁判法的学习积极性,产生源源不断的动力。
2.3 学校篮球裁判等级考试制度的缺陷
2.3.1 篮球裁判理论考试
表5 理论考试情况
从多方面考试调查来看,这都是在篮球裁判理论考试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由于在篮球裁判的学习当中,几乎所有报名的学生当中,都是来自本校的学生,学校在这一方面,将会考虑到学生的因素,而大大降低考试的要求。而这些参加篮球裁判理论考试的人当中,大部分人是有一定执裁能力的,但是还有一些人,他们的执裁能力还有待提高。他们不是为了更好的去执法每一场篮球比赛,而是去为了获得篮球裁判员等级证书而忽视了裁判的意义。
2.3.2 临场考试情况
表6 临场考试情况
篮球裁判不仅对理论知识要求较高,对临场的执裁比赛能力要求更加严格。理论作为实践的基础并指导实践,而实践则是对篮球裁判员的综合能力的考验。在实践考试当中,参加篮球裁判员等级考试的学生,大部分专修的项目都是篮球,对篮球运动的技术和战术都十分了解,因此就导致在考试当中对学生的考核标准相对较松。这毕竟是考试,对于一些心理因素较差的学生,他们由于一次的失误而导致自己在考试当中发挥欠佳,最终未通过考核。
2.4 缺少临场社会实践机会
表7 执裁比赛的场数
对于篮球裁判员的培养,更多的是要求在临场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地学习,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自己。只有少数人在学校和学院的比赛当中可以锻炼自己,而大部分人则没有这样的机会。
3.1 在教学内容当中,主抓篮球运动技能是没有错的,但是作为一个篮球运动员,同时也要对篮球规则熟记于心,并且要发挥最大限度地利用规则,这时对于裁判法的教学就显得至关重要,教师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忽略对篮球裁判法的教学,使学生只在篮球运动技能上得到提高,而在篮球裁判方面上稍显滞后。需要在篮球学习内容上,对于裁判员的教学内容进行加强,另外定期举办篮球裁判员学习班, 组织学生系统地学习篮球竞赛规则和修改后的新规则。在讲授规则和裁判法的同时, 邀请一些参加过重大比赛、有丰富临场经验的国家级裁判或优秀裁判员结合自己的亲身实践, 为学生现身说法作一系列的专题讲座。
3.2 在篮球教学当中,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有些传统,学生对于篮球知识裁判技能的学习兴趣则有些冷淡,融入课堂较困难,学习的气氛也有些松散。教师利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手段较少,不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培养他们的兴趣,教学手段的科学化是提高学生裁判员学习兴趣的重中之重。
3.3 在篮球裁判员等级考核当中,考核力度不够严格,导致他们没有扎实的篮球裁判能力,学生考试是可以通过,但是对于以后走出学校在比赛中的表现,可能会有失水准。建议体育主管部门完善当前篮球裁判的考级制度,并打开针对高校学生篮球裁判考级特别是三级、二级篮球裁判的晋级窗口,通过考级制度的放开提供更多的在篮球裁判方面的新鲜血液[4]。
3.4 在篮球教学当中,缺少篮球教学比赛,不能检验同学们在平时所学的篮球技能、技战术打法,更不能使裁判能力得到锻炼,裁判员本身的临场实践能力较少,而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给他们提供一个发挥真实实力的舞台。建议加强参加裁判临场实习, 提高临场裁判判罚的准确性和果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并在赛后及时、有目的地组织讨论, 对执裁过程中出现的典型范例进行分析。只有用理论指导临场, 临场又反过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才能使裁判综合能力得到更快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