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洪钧 龚慧军 刘瑛
摘要:由于我国的经济不断强壮,县域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城市建设的同时林地也被进一步征用。国有林场的经营性资产换句话说也就是可以运营的资产,本文将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开发现状,分析闲置的可运营资产如何更好的盘活利用,一方面可以给国有林场带来租金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带动加强资产管理,促进实现分类管理,并且从中发现在运营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从而更好的使国有林场的经营性资产得到充分的利用,根本性提高相关企业的效益。
关键词: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效益分析
所谓经营性资产是指在生产和流通中能够为社会提供商品或劳务的资产,一般是提供给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使用,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国有林场则是我国林业强大的一股力量,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有林场所划分的类型多种多样,因此通过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现状分析,有效解决其中的不足,顺应当前社会形势的发展,最大化盘活这些经营性资产,促进国有林场的经济脉搏。
一、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的现状
在2011年11月3日,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的国有林场就与其县政府共同协商签订了征用林地的补偿机制,这一举措大大促进了林场资源的使用率,同时也提高了经济收入。因此我们就举例一下宁化县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的现状。宁化县有一个禾口保护站,位置处于方田乡路口苦株下,离县城有15个公里,周边都是自然村,此林场含农田可经营的面积达到了10576平方米。另外安远管护站的土地资源也颇为丰富,主要位置位于安远镇的安远村芙蓉小区,土地使用权达到1320平方米。由此可见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正在不断扩大,早前的办公室统一管理模式早已不再适应当下的形势发展,只有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部门职能,成立有效的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对相关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建档,为日后的运营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林场出租面积的分割
目前林场出租的模式分为整体打包和分割出租,两种模式各有优势和劣势。林场整体打包出租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在简化管理上,招租的整个程序也相对单一,但是如果一次性招租成功的情况下,承租方在上交租金方面的压力是比较大。因此整体打包出租对承租方的实力要求也就变得高了,这样一来市场的需求者就大大减少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出现承租方垄断出租价格的现象,行成承租方市场,进而导致林场经济收入下降。
分割出租,顾名思义就是在林场进行有序分割的基础上进行出租,这个模式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在招租的流程上都比较繁杂,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出租,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吸引到更多的市场需求者,可以大大提高林场的租金收入。缺点则是在收缴租金方面需要对接多个承租者,物业管理上也要求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尽管如此,这种模式的出租恰恰能将资产盘活得更有效果。
(二)行政审批的程序
在选择完合适的出租资产后,要经历一系列的交易程序,从确定资产出租低价、根据资产基本情况、承租人的要求和条件制定相关的招租方案、核算资产价值凭证、出具资产产权证明,材料准备就绪后还需要开大会表决方案是否通过,表决通过之后再附上相关材料向上级各部门一一进行申请、申请完成后委托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要在媒体上公开招租信息,做好招标会,最后完成招标工作后就可以开始签订出租资产合同、出租房和承租方要进行现场出租资产移交等。
整个交易程序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要对资产出租进行申请报批,由于涉及到的审批部门颇多,整个流程较为繁琐。首先资产的出租单位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提出申请,相应的市直属林场管辖处接收后确认无误方可上报省国有林场管理局,省国有林场管理局针对申请材料要进行开会讨论,待各领导研究同意可行的情况下再上报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最后征得批准后,该机关进行下文通知。资产的出租单位收到批文后才可进行正常的租赁经营。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国有林场在2014年3月28日对拟出租资产就提出了申请报批,却在同年9月17日才收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准文件,整个申批时间达到快半年,毋庸置疑在这个漫长的申请流程中会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最直接的就会让很多潜在客户另寻他处,这样一来尽管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也会流失许多客户,甚至会出现在开标时无人投标,最后无人出租的情况;另外晚一天得到审批批准就意味着租金收益减少一天,大大把租金收益延期了。假设能提前3-4个月得到批准招租完成,也就能提前3-4个月得到相应的租金收入。在租金方面受到明显影响的还有在申请前的资产出租租金低价到拿到批准后的出租租金低价肯定是会有差异,往往上调的区间在每平方米1-2元之间,也就是说在申请前的出租租金低价要低于拿到批准后的出租租金低价,出租单位就要承担价格差异的风险,出租平方米大的情况下就要接受更大的损失。除此之外,在整个审批程序中无形中也会造成招标的广告费、中介费、评估费的损失。
三、解決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的方法
针对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的首要问题,就要改变林场的出租模式。最重要的就是要从市场出发,要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出租方式,吸收整体打包出租的优点,结合到分割出租上,逐渐要走向多元化,摒弃单一化。在运营管理上要加大执行力,开发智能的管理系统,最大程度优化管理方法。同时要将拟出租资产区域逐渐打造成较为集中化的市场,从而吸引到更多的需求者。
在行政审批方面要发展我国中共中央的改革精神,各部门要积极遵循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加强转变相关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最大程度改善整个申请的审批程序;可以在审批流程中,规定相应各级各部门各领导的审批时效,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的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争取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减少相应的损失。
在选择或开发林场经营性资产时,一定要遵从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原则,在基于政策的指导上,积极盘活资产,切勿为了经济效益而破坏林场的自然发展,仍然要以培育和保护林场资源为核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在扩大林场资源的同时,要从提高林场质量出发,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的生产潜力,最终达到提高整个林场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结语
面对我国林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要把握好两个重要方向,其一就是要把握好有关的政策指导和政策导向,不允许超过政策的界限范围,否则再大的效益也是无济于事。其二是要在政策的框架和支持下,结合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核心要求,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最后要从基于市场的发展需求下手,真正做到从市场的角度出发,扎根于生态平衡,盘活经营性资产,同时提升社会和经济效益,做到经营有道、管理有方,为相关企业增加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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