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国琴 高地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的主流价值观,传统“和合”思想是传统农业文明的思想精髓,历史流变中两者存在必然联系。两者具有历史发展角度的思想基础关系、实践过程中的必然保护关系、现实表现中的继承发扬关系和发展趋势上的超越关系等。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坚定价值引领,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巩固文化根基,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撑和精神动力。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和合”文化;文化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迎来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光明前景。培育、巩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成为全体中国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共同价值追求势在必行。核心价值观的”生成与发展有其固有精神命脉。以“和合文化为核心的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占领文化制高点的坚实基础,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充分汲取传统“和合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和有益成分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一、傳统“和合”文化的发展历程及主要思想
传统“和合”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要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就必须讲清楚其发展脉络、基本走向与价值理念。
(一)传统“和合”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和合”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
精髓,主要经历了萌芽、形成、成熟和发展四个阶段,构成了完整而独具特色的理论体系。
萌芽阶段:声乐相和、音调相谐。据历史考察,和、合二字最早都出现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其中“和”指声音相应和谐,合”指上下唇的合拢,最初也与音乐演奏有关。整体看来在萌芽阶段“和”与“合”表达了同一意思,主要从两个层面来讲:一是原本意义,指乐器声调的协调;二是派生意义,指人与自然环境、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等多层复杂关系之间的相互协调、平衡发展。
形成阶段:自然无为、中和协调。先秦阶段是“和合”思想的形成期。在这一大变革大转型时期,诸子百家梦想构建“和合”社会来解决现实中的诸多矛盾。最具代表性的是道家和儒家。道家认为在“和合”社会里人与自然是统一的,人应该顺从自然,反对人对自然的随意破坏。在儒家学派那里,“和合”构想则向个人、家国、天下等领域扩展,希望达到治理良好、上下协调、天下太平的状态。在这一阶段,“和合”是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与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的社会观。
第三,成熟阶段:天人合一、内圣外王。秦汉至明清时期是“和合”思想的成熟期。这一时期,宋代哲学家张载对前代“和”的思想进行创造性总结,提出“天人合一”思想,阐明人与万物在本质上的一致性,极大地丰富了“和合”思想的内涵。宋明理学以自我和谐为基础,以人我和谐为纽带,以物我和谐为目标,完成对儒、释、道三大“和合”论的辩证综合,并有经典作品《四书集注》传世,使“和合”思想达到成熟。同时,随着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四书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必修科目,国家治国追求“内圣外王”之道,促使“和合”思想从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上升为封建国家的正统思想与普遍价值取向。
第四,发展阶段:天下为公、世界大同。自近代以来,“和合”思想得到极大发展,其研究范围已经超出伦理层面,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形成了一个复杂而综合的思想体系。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所描述的“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以及孙中山先生一生致力追求的“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美好愿景,无一不受传统“和合”思想的巨大影响。
纵观“和合”思想的“源”与“流”,可以发现,“和合”思想的发展历程,实质上是一个由朦胧到清晰、由抽象到具体、由单一到综合发展的过程。五千年的文化求索与历史流变,最终把“和合”文化培育成中华民族精神家园里一棵本固根深、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二)传统“和合”文化的主要思想基于传统“和合”文化的四个发展阶段,其思想内核主要表现为: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和宇宙观,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的社会观,修身养性、身心合一的人生观。
首先,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和宇宙观。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是传统“和合”文化的主导思想,两者在自然观和宇宙观上具有一致性,都主张万物一体、天人合一。“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含义非常广泛,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其最基本内涵。“天人合一”以天、地、人的统一为基本点,强调人与天的和谐一致,主张自然与人为相统一;“万物一体”强调万物都是受天地之大德而生成,本质是统一的,平等而和谐。“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自然观逐渐成为了中国人看待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态度,上至国家大事,下到婚丧嫁娶,人们都会自然地考虑“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或条件。
其次,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的社会观。中国传统“和合”文化除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内涵,还有社会内涵,即社会观。其基本主张是“和而不同、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出自于《论语·子路》篇,“不同”指世间万物性质的差异性与形式的多样性,“和”指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和而不同”强调人们在相互依存中求同存异、化解矛盾,从而实现社会总体上的和谐;“以和为贵”出自《论语·学而》篇,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讲友善、求和平。“和而不同”“以和为贵”还包含了世界大同、天下大公的政治理想与和谐共处、协和万邦的外交理念。
再次,修身养性、身心合一的人生观。身心关系在中国传统儒道文化中早有阐述,并以身心和谐为最佳境界。要达到身心和谐就要修身养性,所谓“修身养性”是指通过调适主体的行为,提高主体的内心境界,进而达到身心合一;而“身心合一”又指人的身体和心灵都是上天所赋予的,阴阳之气塑造出了人身之形,赋予了人心之理。因此,身与心在“气”的基础上必须联系在一起,达到统一。至于又如何修身养性,道家主张清心寡欲、知足常乐,儒家主张保持平和、恬淡的生活态度。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及本质特征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它承载着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没有核心价值观,就会莫衷一是,行无依归,无法前进。”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上,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一系列深入论述,大大深化了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为新形势下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在当代中国,我们的民族、国家应该坚守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呢?经过探索研究,最终从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三个层面回答了这一重大问题。
一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目标,人民是实现富强的主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综合国力的强盛是其基本要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实行民主就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标志,是人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社会和谐才能凝聚中国力量,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国家层面的价值倡导指明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民族复兴梦。
二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是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自由的要义;平等带来社会稳定,平等之下人们不仅有平等的起点,而且社会弱者会得到充足保障;公正带给社会希望,所有人在同一社会标准下受到无差别对待,人们各归其位、各守其职、各尽其能、各取所得;法治促进社会进步,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思维方式、治理方式以及运行机制。社会层面的价值倡导,彰显了社会建设的基本理念,展现了社会发展的前景。
三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是对公民的最基本要求,它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关键在于要把对祖国的深厚感情付诸点滴行动中;敬业表现为忠于职守的工作态度,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情感,勤业、精业的业务素养,在平凡中铸就非凡;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根本,一个遵守承诺约定、坦诚待人待己、踏实劳动的人就是诚实的人;友善是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互帮互助、谦虚礼让、爱护大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人就是友善的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倡导,揭示了公民个体的必备素质,提供了个人自立的规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
第一,主流文化与多样化相统一。现代社会,社会思潮多样化是必然趋势,但在成熟的社会形态中,必须确立且必然存在主流价值观,否则会造成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混乱以及政治、经济危机。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思想观念主流文化与多样化的有机统一。
第二,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统一。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层次发展状况相适应,人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呈现出广泛性与多样性的特征。这些特性要求我们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同层次的人提出不同的价值要求,把鼓励先进与照顾多数有机统一起来。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统一。
第三,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经过理论化、系统化的凝练而形成的抽象理论体系,体现了人们共同价值诉求中最一般的规律性特征,有助于铸牢共同思想基础,引领社会思潮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是具体而实在的,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化为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灵魂,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选择和行为习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在实践层面上形成正确的理论、舆论、利益导向和法律保障,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和合”文化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和合”文化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从历史发展来看,传统“和合”文化是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从实践过程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必须保护传统“和合”文化;从现实表现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了传统“和合”文化中的优秀思想;从发展趋势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超越了传统“和合”文化。
(一)传统“和合”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
民族性与时代性。传统“和合”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性。一方面,传统“和合”文化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特性,千百年来维系着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传统“和合”文化在歷史积淀中,在理论与实践的不断转换中形成的,必然具有深厚的民族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传统“和合”文化在新时代条件下与时俱进的产物,其时代性不言而喻。在民族性与时代性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传统“和合”文化处于思想基础的位置。
历史性和现实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追求,必须具有中国特色。从历史发展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朵彰显中国特色的精神之花,必须是从民族文化的深处——“和合”文化中绽放出来的。从现实作用来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扎根于传统“和合”文化之中,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到大众中去,才会获得价值认同,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从国际影响上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能扎根于传统“和合”文化中才能说明自己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价值追求。在历史性和现实性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以传统“和合”文化为思想基础。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保护传统“和合”文化
保護与弘扬相统一。对传统“和合”文化中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思想元素,特别是那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借鉴意义和继承意义的元素,要全力保护和弘扬。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的“敬”“诚”“信”“善”都能在“和合”文化中找到相关的论述,“诚”指真诚没有欺骗,《中庸》写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只有切实保护好“和合”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才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才能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更好地弘扬,使优秀文化保护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诠释与理解相统一。保护和弘扬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做好对传统“和合”文化的诠释,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其内涵,从而自觉地做好保护工作。传统“和合”文化中部分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其基本精神在现代社会中仍然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只是时间的尘埃掩盖了其光芒,需要我们站在新时代的立场上进行诠释,为之注人新的内容,使之焕发生机与活力。比如,“和合”文化中“忠”的概念,似乎在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了,但是我们可以把对君王的忠,转化为对人民、对党、对职业、对工作的忠,从而把“忠”的内涵转化为一种尽职尽责、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精神追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优秀传统“和合”文化的继承
首先,在国家价值目标上。传统“和合”文化中饱含利民、富民、以民为贵的民本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富强”“民主”思想在本质上有统一之处。“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和谐,“和而不同”的人与社会和谐,“身心合一”的人我和谐等观念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思想中闪耀着光辉。
其次,在社会价值取向上。在传统“和合”文化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身自由观,“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等观,“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公正观,以及儒家文化中讲求礼仪的法治观无一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思想中得到深刻体现。
再次,在公民价值准则上。传统“和合”文化中忠于国家、尊重祖先、崇尚礼仪、加强个人修养的伦理道德,讲求实现个人与自身、家庭、国家、整个世界有机统一的人伦设计,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得到继承与发展。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和合”文化的超越
第一,国家价值目标上的超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富强是不分阶级的全民富强,超越了传统“和合”文化中的统治阶级富有观;广泛而真实的人民群众当家做主,超越了不讲政治权利的片面民主;当今的文明除强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统一外,还强调国内外文明的有机统一以及生态文明、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等现代文明的新元素;“和谐”除了包含“和合”文化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和谐,还强调社区、城乡、省际、区域、国家之间的协同发展。
第二,社会价值取向上的超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超越了传统“和合”文化中追求心灵与生命自由的狭义自由;今天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社会等全方位的平等,超越了传统“和合”文化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标准下的脆弱平等;以健全法制作保障的机会公正、规则公正、结果公正,超越了用来维护封建君主制与等级制的虚无公正;以维护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目的的法治,超越了以君主意志为主的“人治”。
第三,个人价值准则上的超越。传统“和合”文化中“爱国”特指臣民对封建君王的忠诚,今天的“爱国”观念强调的是人民对祖国方方面面的深厚感情;封建剥削制下的“敬业”难免带有强迫性、被利用性,现代敬业追求职业精神、态度、情感、价值;新时代的诚信不仅仅要求个人在言行上要有诚信,而是上到政府机构,下到公民个人都必须讲诚信;当下的友善,不仅仅继承了“和合”文化在个人层面上的友善要求,更强调人与社会之间、国与国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友善。
四、结语
“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繁荣兴盛,需要精神文明极大发展”。以“和合”文化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深刻而持久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其蕴藏的丰富营养,“不论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其思想理念,既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变迁而不断与时俱进,又有其自身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提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对中华传统‘和合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必须做好对传统“和合”文化的保护与弘扬、诠释与理解、继承与超越工作,有助于深化人们对传统“和合”文化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坚定文化自信,奋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齐力铸就中华文化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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