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区已掀起了“问责风暴”。2018年以来,已经有河南、山东、重庆、湖南等多个省份,公开问责当地个别市县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银保监会也公开问责了银行、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10家金融机构。
据悉,问责对象涉及市县主要领导、城投公司负责人乃至实际操作的科员,相关责任人被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等,也有不少地方的财政局长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责人被撤职。
仅2018年前三季度,就有多个市县违规举债被审计署点名。
2018年上半年,审计署曾发布公告,点名黑龙江省大庆市、重庆市南岸区通过向企业借款等方式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19.7亿元。此外,还有6个省的9个市县(区)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6个省的11个市县(区)虚增财政收入48.33亿元;吉林省6个市县挪用财政专项资金48.3亿元,形成支出缺口。
2018年12月,審计署发布公告称,2018年第三季度多数被审计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在“问责风暴”的雷霆之势下,地方隐性债务规模为何仍在较快增长?
府谷县审计报告显示,该县本级2017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125.06亿元,同比增长24.2%。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68.81%。
在贾康看来,这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现实生活中有强烈的需要。“《预算法》修订后,此前的债务经过几轮置换基本消化了,新的地方债务被纳入阳光化、规范化的预算途径。但是每年债务规模控制得非常严格,对于部分地方政府而言,阳光举债不足以贯彻其发展战略,需要发展PPP、产业基金等,这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但还是要有一定的探索创新、试错、积累经验的过程。”
前述A县主要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直言,刚性支出在逐渐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县域经济(特别是西部地区县域实体经济)支撑太弱,是导致债务增加的主要原因。
贾康介绍,地方政府可能还会依靠当下仍存在的融资平台“偷偷搞一些负债”,“融资平台作为法人,仍然可以通过公司债和项目债的方式举债或取得贷款。这些平台获得资金之后,还是按照政府的意图去做事。”贾康说,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PPP项目及产业基金融资。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副总裁杜宁轶认为,隐性债务存在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支出需求与融资能力之间尚存巨大的缺口。“尽管已经有很多‘前门被打开,以弥补这一缺口,但总体而言,地方政府可以留存的税收收入约占其所在地区总税收的1/3, 但其对所在地区公共支出的贡献约为2/3。地方政府面对巨大的地方公益及基建投资需求时,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
杜宁轶说,虽然中央政府提供转移支付,且近3年已批准31个省级政府和5个计划单列市直接发行债券来平衡这一融资缺口,但不论是在金额上还是现金流的时间管理上,与总支出的需求尚存差距。“尤其对于那些几乎用尽政府债券配额的地区,等于他们可以借贷的直接债务总额受到了限制。这些地区的融资压力更大,融资缺口将长期存在。对于不能直接发债、依赖上级政府转贷的市县政府来说,在取得直接债务资金的金额和时间管理上更为复杂。”
杜宁轶分析,地方政府,尤其是不能直接发债的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借助地方国企(如平台公司等),从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上为当地的公益和基建项目融通资金。由于这些项目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如果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自身没有足够的资源,这些债务极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在他看来,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以地方政府名义违法违规举债、地方政府投资基金中一些名股实债的投资、债务率已经预警的地区,均有潜在的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