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重庆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学前教育体系、学前教育督导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加大了财政投入,公益普惠幼儿园快速发展,狠抓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逐步提高。但通过调研,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和解决。
一、重庆市当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机制“四缺”局限
一是成熟的运行体制缺位。当前,幼儿园办园体制多元化,政府和社会对公办园和民办园的占比合理性缺乏统一认识,难以找出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平衡点并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协调推动的局面,在幼儿园建设规划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比如,江北区150所幼儿园中公办园有24所,占16%。问卷调查发现,有79%的家长愿意选择公办园,公办园数量不足,“入公办园难”的现象较为明显。二是教育监管机制缺乏。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办幼儿园的管理较为全面,而占大多数的民办园尚未被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和业务的管理范围之内,导致对这部分幼儿园的办园规范和教育质量缺乏监管。三是配套政策缺失。对于回收回购的赔付标准、原有幼儿教师安置以及举办公办园之后的教师培养、选拔等问题缺少配套政策指导。四是法律法规缺项。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关于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重庆市也暂未出台相关条例,行政规定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在推进学前教育工作中刚性不足。
(二)观念意识“四过”障碍
一是政府监管过松。教育主管部门存在重义务教育轻学前教育的现象,扩大了市场在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基本让其处于自然状态,对学前教育的监管不够严、不够细、不够深。二是社会关注过热。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发展,学前教育中存在的个别负面信息被曝光,经过网络媒体的发酵,放大了学前教育中的不安全因素,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质疑和不信任感剧增,使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儿教师时常处于焦虑、惶惑甚至茫然不知所措之中,导致形象受损、思想浮动,影响教学质量。三是家长期望过高。在对待学前教育的态度上,部分家长认为“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惜一切代价入好园,导致公办园和民办品质园供求矛盾突出;在幼儿园的选择上,部分家长认为“贵的就是好的”,片面认为高价就是优质,助推了一些民办幼儿园高收费。四是办园者追求利润过重。一些民办幼儿园过分追求利润,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通过“双语”、“星级饮食”等噱头,提高保教收费标准。
(三)队伍状态多重制约
一是监管队伍薄弱。我国学前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配备不足,监管队伍相对薄弱。二是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离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因待遇不高、职称晋升不畅等问题,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强;民办幼儿园对幼儿教师培训重视度不够,难以实现幼儿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三是办园出资人和管理队伍存在局限性。当前,对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要求主要集中在场地面积、班级数量、教师数量等,对于办园者的专业、职业没有明确要求。一些私企老板、民营企业或个人,以追求盈利、资产保值为目的,聘请园长和教师举办幼儿园,不懂教育者办教育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监管体系运行滞后
一是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不到位。按照《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民办学校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这一要求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缺乏约束力和监管力,导致一些民办优质园收费不断攀升。二是教师道德品质监管滞后。教育行政机构及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监管大多停留在工作纪律、教学质量、家長满意度等方面,而对于教师道德水平等内在要求,由于缺乏可量化的监管标准和可操作性的监管方法,一直是学前教育的监管死角,只有被曝光之后,才能发现问题。三是教育质量监管不深入。虽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中明确了对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周期较长,一般3~5年评估一次,监管缺乏及时性和动态性。四是安全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幼儿园场地达不到办园标准,甚至一些开发商配建的幼儿园没有执行“独立独栋”的国家标准,有的幼儿园建在高楼的底层,活动场所没有加棚,高空抛物危险令人堪忧;有些幼儿园租赁临街门面办园,道路安全隐患极大;有些幼儿园消防设施不达标,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五)办园改革利益风险
一是幼儿园教师队伍不足。以江北区为例,到2020年公办园数量要达到80所以上,按照1∶8-1∶10的比例来配备教师,需要配备1440人保教人员。教育行政部门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大量具备一定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教师队伍。二是回收回购难度较大。2018年,江北区将通过新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国资幼儿园场地移交、出租国资幼儿园场地回收、开发商配建幼儿园回购四种形式新增21所公办园,目前难度大的是11个国资幼儿园场地回收。有的国资场地办的民办园虽然合同到期,但办园者不愿意将场地交回,认为办园的装修和设备投入还未完全收回,若政府回收,要求对其所聘职工进行安置,对其投入给予补偿。区教委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推进仍然缓慢。三是资金投入有压力。到2020年,江北区要新增公办园50余所,预计运营成本约5亿余元,财政支出压力较大。
二、对重庆市学前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一是构建法律支撑体系。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让学前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市人大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现状,遵循公平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条例,为规范办园提供法律保障,以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二是健全政策依据。建议进一步优化《民办幼儿园回收回购实施细则》,指导民办幼儿园回收回购工作。针对民办普惠幼儿园存在的收费较低、运行困难的现象,建议提高民办普惠幼儿园收费标准,结合民办普惠幼儿园园舍租金、设施设备、教师配备等具体条件,出台差异化收费政策。三是建立改革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的原则,充分保障学前教育政策的惠民性和科学性,建立政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政策制定、执行和调整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跟踪反馈和阶段性测评。四是建立社会听证制度。在进行学前教育工作改革或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前,建议通过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掌握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摸清矛盾集中点,实现各方利益的有效协调,推动改革平稳有序。
(二)探索多样化办园模式
逐步建立“政府主導、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加大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一是加大新办公办园力度。严格执行市政府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规定,加快公办幼儿园规划布局和项目建设,调整完善《重庆市幼儿园布局规划》,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和学位供给。建议独立划地新建公办幼儿园,对开发商配建幼儿园,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建设标准督促落实,建好后交教育行政部门办公办园。二是做好民办园转公办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抓紧做好回收回购相关工作,对民办园转公办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解决,实现民办园向公办园的平稳过渡。三是加强公办园管理队伍建设。政府要未雨绸缪,根据公办幼儿园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配齐学前教育机构编制、人员编制,做好人员招聘工作。大力培养幼儿园管理后备人才,建议从幼儿园骨干教师、小学低年级高素质教师中选拔学前教育管理人才,集中开展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派到各公办幼儿园担任园长,适应公办幼儿园的管理需求。
2.引导民办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把公办园的优质规范和民办园的特色灵活结合起来,满足群众对教育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一是政府加大对民办公助幼儿园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举办普惠园,探索以奖代补的扶持方式,加强对等级评定及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于等级晋升的幼儿园给予一定金额的扶持资金;研究出台民办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在认定标准、名额分配上对民办幼儿园适当倾斜;选择寒暑假等时间,对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集中开展培训,提升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依法提高民办幼儿教师待遇,出台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龄补贴、假期教师补贴、社会保险补助等政策,解决教师待遇偏低、社会地位不高的问题。二是民办幼儿园要加强自身建设。建议把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家长满意度和工资挂钩,对职级晋升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实行优绩优酬。鼓励教师申请国家、市、区相关科研项目,把科研项目成果作为提升教师工资待遇和福利的重要依据。
3.积极探索幼联体帮带机制。建议政府研究出台《重庆市幼联体办园试点办法》,由市教委牵头,坚持优质、普惠发展定位,整合重庆市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市级、区级示范幼儿园和经认证有实力的教育集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合作办园,积极开展集团化办学,并享受民办普惠幼儿园办园政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三)加强对关键环节的重点突破
1.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参照城管、协警等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按照一定比例适当提高公办幼儿非在编教师待遇。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体系。根据幼儿教师的从业年限、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群众认可度等,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为幼儿教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鼓励民办幼儿园实行职称与工资挂钩的激励措施,政府可根据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水平,提供部分科研项目和资金,引导民办幼儿园对教师职称的重视。三是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幼儿教师的业务培训,提升教师培训品质,选取有针对性和时代性的培训课程,通过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效果。民办幼儿园要增加培训资金的比重,细化教师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制度,真正把提高教师素质作为提升幼儿园品质的主要抓手。四是充分发挥高校在幼儿教师培训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北师大等全国重点师范类高校的沟通和联系,加强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市内高校的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建立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实现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2.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一是提高普惠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幼儿园在教师工资、场地租金、设施设备自筹的情况下,解决了部分“入园贵”的问题,分担了政府职能和社会责任。当前,民办普惠幼儿园收费标准过低,与市场物价水平不适应,大部分普惠园收支相抵,没有盈利空间,甚至一些普惠园收不抵支,运营困难。建议适当提高保教费标准,激发普惠幼儿园办园积极性。二是建立动态收费标准。民办普惠幼儿园的地理位置不同、园舍租金不同、设施设备不同、教师素质不同,导致办园成本多样,当前一刀切的收费模式不利于提高普惠幼儿园的办园积极性。建议由价格协会、民办教育协会牵头,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办园成本进行核算,实行具有灵活性和多样化的动态收费模式。三是适当给予园舍租金补助。根据园舍租金不断上涨的情况,建议政府加强幼儿园园舍租金价格指导,或给予民办普惠幼儿园一定的租金补贴,降低民办幼儿园租金成本,减轻民办普惠幼儿园经济负担。
3.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机构设立的办学条件和设置标准,对申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园舍条件、人员资格、卫生保健、经费保障和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监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学前教育机构。二是落实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建设标准,加强对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的质量监督,加强对现有幼儿园房屋、设备安全检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幼儿园食品采购、食品加工和存储及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等重要环节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儿童身心健康。三是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公布相应等级的幼儿园名单,将存在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保教质量差等问题的幼儿园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直至依法取缔;公安、消防、卫生、安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同促进学前教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开展无证幼儿园整顿工作。政府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依法稳妥地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治理整顿。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对有条件整改的,责其限期按规范整改;对完全不适合办园的,则由教育、公安、卫生、物价、工商等部门联合进行依法清理。
作 者: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副主任、民革江北区委主委
责任编辑: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