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乐锋 何艳
摘 要: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视阈内,从虚假共同体向真正共同体的迈进要经历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建设什么样的共同体,如何建设共同体,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建设实践中不得不回应的课题,也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必然理论使命。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以21世纪马克思主义审视共同体的当代建构,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转变的现时代,着眼于人与自然界共生共在的应然态势、民族国家的客观现实存在、世界历史的必然潮流,自然生命共同体、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应是必要的建构选择。
关键词:类;自然生命共同体;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9)02-0042-10
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视阈内,人类社会共同体将依次经历以人依赖于人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共同体、以人依赖于物为基本特征的虚幻共同体、以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真正共同体三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向第三种形态的转化演进要经历一个既兼具前者部分特性,又要实现根本超越,为下一个阶段的到来创造条件、奠定基础的中间阶段。这个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阶段。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与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重大转变态势相适应,迈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着眼于自然关系层面的自然生命共同体、现实社会关系层面的民族命运共同体、人类关系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三类共同体的建设应融为一体,为迈向以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真正共同体形态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就三类共同体的理论探讨,不仅要有分别化的实践解读及相应的政策解析,更要有系统的整体性分析,来分析三者之间的内在理论和实践逻辑。就后者而言,国内学界所做的尚显单薄和不足,本论文正是在这方面做出应有的尝试。
一、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在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建构
现代自然科学业已证明,人类并非自古就有的自然存在物,亦非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创造,而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然界在长期演化进程中,逐渐地形成了人类得以产生的基础条件,为人类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作为一种类存在物,人一经产生,就具有异于其他类存在物的类本质。这种类本质体现于人类独具的异于其它类的运动方式中。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人的类本质界定为自由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马克思说:“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做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1]正是在自由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中,在既否定自然存在又否定自身存在的人与自然界的实践对话中,人类异于其他类存在物的本质得以实现和体现。
然而,人的自由并不是毫无限制。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尚且不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自然界本身运行的规则正是人的自由活动的天然界限。从根本上说,与自然对话的自由活动应以自然界本身存在和运动的规律为基本准则。当人类不断推进和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升拓展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空间的能力时,如何利用好科学技术,保护好自然成为人类一直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也是人类从必然王国真正迈进自由王国的必然要求及其表现。“人离开狭义的动物越远,就越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未能预见的作用、未能控制的力量对这一历史的影响就越小,历史的结果和预定的目的就越加符合。”[2]必然王国的本质内涵就是人的实践本身必然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人的行动边界即是客观规律提供的选择空间。自由王国的本质不在于人的毫无限制的行动选择和行动实现,而是在客观规律提供的空间内,基于对客观规律的理性认识与自觉遵守,着眼于并依托于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行动选择。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正是自由王国的基本特征。
尽管人类是自然界的高智能存在物,能够以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尊重为基础,不断丰富应用自然界提供的资源的渠道和范围,然而,自然界始终作为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母体,却是无可变更的事实。可形象地说,如同生活在母体中的胎儿,胎儿的健康状态和生长趋势,取决于母体本身的健康状态与母体为胎儿所提供的养料,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生存和发展态势与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态势整体趋向一致。当自然界不再为人类提供必需的基本的健康生活与生产资料时,人类本身就面临严峻的生存危险。回望人类近现代史,当人类欣喜于对自然界的征服,无节制地从自然界攫取生活和生产资料时,特别是在资本逻辑的强势推动和科学技术支撑辅佐下,不断拓展和应用新的自然资源空间时,恩格斯在19世纪就已警告人类行动的有限性。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指出:“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560历史与实践已经证明,从自然母体中产生的人类,不可能超越自然界提供的空间限制。越是随着人与社会的发展,及人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对自然界的索取越多、影响越深厚,人与自然界实为共生共在的生命共同体越得以显露,越是需要人类要像对待人自身的生命一样对待自然界。人在改变自然界的存在状态,使自然界从自在自然向人化自然转化中,人本身的思維方式、实践方式、生活方式和存在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人在改变自然的同时,自然也在改变人。
人类自产生以来,就不断地在自我调整中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寻求人与自然的协调。无论是原初因生产力水平及人利用和改变自然能力的低下,通过诸如寄托自然崇拜等来祈求风调雨顺式低水平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是随着人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通过依托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具,力行人是自然的主人式的对自然的控制,还是通过科学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共在式的和谐,都是在处理二者间的关系,并力图为人的存在和发展提供适宜的自然生态关系网络。人与自然的关系史,从原初的人对自然的依附,转向人与自然的对立,再转向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是一个双重否定的过程,既是对自然存在的否定,也是对人的存在的否定。这同时又是双重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既是通往与自然的更高的统一的内在环节,也是通往人的更高层次的自由发展的环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内在的对立,转向外在的对立,再转向内在的一致。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高层级内在和谐的理性认知,对人与自然界一体化关系的追求,正是对人的“类”本质的理性自觉的体现。
当面对自然界来论说“人类”时,并不是将人类视为一个纯粹的整体。作为异于其他类的类存在物,人类并非一个有机的生命实体,他自产生以来一直处于区域性的分化的社会关系性存在中。作为一种类,人既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性存在,又是人与人的关系性存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状态并非抽象的,而是受制约于人与人的现实关系状态。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只有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才能获得现实性,自然界才成为人类得以存在的现实基础和人的现实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人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1]187人的类本质既体现为人与自然界的一体性关系,也体现为人与人的一体性关系。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恰当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关键在于人本身的发展与社会关系的发展。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协调,需要人与人的利益关系的协调,需要人与人所构成的社会诸领域的协同推进,需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共同发展。而这需要社会规律指引下的对人的生产活动和社会行动的控制和调节。
当人类在寻求改变自然界,又寻求与自然界融为一体时,正是人类对其类本质真正做到理性自觉时。回望人类历史,颇为巧合但又必然的是,人对个体自我的意识自觉和个体从传统共同体的压制中寻求解放,与人类从自然界中寻求自我解放和为自然立法,以工具理性的姿态对待共同体和自然,是同一个历史过程。而同样不可避免的是,将个体人的存在和发展与共同体的建构和发展紧密关联,逐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人的本质向人本身复归和人占有人的本质、人的自由自觉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成为人的现实感性存在,与人类将自己真正视为自然之物、将自己的存在和发展与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命运相连,及与超越了各类异化的彻底的人道主义和彻底的自然主义、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间的契合的实现,是同一个历史过程。这内含指导人类行动变革的人类观念的深层次转变。正如后现代社会建构论者肯尼斯·J.格根所言:“将人类视为独立或有界单元——无论是个体自我、共同体、政党、国家还是宗教——威胁着我们未来的命运。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理解为又各自独立的物种、形状、类别或实体构成——将威胁地球未来的福祉。……对于这些分离的实体而言,关系性存在是最佳的替代品”;“缺乏对关系的考虑,我们将面临终结。”[3]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调整,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建构,需要观念的转变,行动的转化,而这又需要制度的变革。恩格斯指出:“要实行这种调节,仅仅有认识还是不够的。为此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2]561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的真正解决,根本在于以真正认清其背后的制度因素为前提,在实现制度变迁的过程中,逐步解决这一事关人类生死存亡的基本问题。
二、民族国家的现实存在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
人类自产生以来,就是一类群体性存在物。无论是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还是人与人的关系,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开特定的具体群体,个体人的存在命运都与其所在群体命运相关联,无论是远古时期的“族”类存在,还是国家产生后的“国”类存在。在当今时代,当面对诸如国家行将消失、弱化国家地位和作用的论调时,我们又不得不做出回应。国家并不是与人类同生共在的关系,而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这个阶段,人类社会中的区域性的群体性存在,因生产力水平的提升,所创造出的物质财富除了满足群体成员的基本生存所需之外有了剩余,便也有了对剩余产品的控制与分配的新要求,加之相伴而生的社会分工,群体内不同成员间的地位分化日益明细化、明确化、固定化,进而便产生了居于不同地位的阶级。占据主导地位、掌控了生活和生产资料的阶级,扬弃前阶级社会中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创造出有效维系和延续自己地位的新机构及其职能,创设出为群体内在分层、分化进行辩护的思想,于是便有了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的产生。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正如阶级的历史性存在一样,国家不会一经产生即永恒存在,而是随着阶级的消亡逐渐走向消亡。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阶级消亡与国家消亡所需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人力财富、制度财富等逐步得到积累。
当国家还没有发展到历史性消亡的阶段,国家的历史性使命还未走到尽头,人类在现实存在中还必然界分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还需要在国家的政治屋顶之下存在和发展时,国家的存在与建设就不可避免,只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与时代的具体特征相适应,现实存在的国家具体形态不同而已。从历史演进的角度看,国家经历了从传统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态转化。人类社会发展至近代,随着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化,民族国家成为现代国家存在的基本形态,同时创造出一种全新形态的民族,即取得或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从民族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国家是最能够体现民族尊严、彰显民族价值、弘扬民族文化、保护民族利益的政治形式,是能够为民族共同体遮风挡雨的政治屋顶,也是民族巩固、发展和壮大的有利条件。”[4]在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演进中,在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化中,无论演进或转化的直接动力是内生的还是外生的,地区性或区域性民族向国家性民族转化,文化性民族向政治性民族转化,国家层面的民族共同体(又被称为国族)的政治性与文化性逐渐实现了统一,在其中,政治性是其根本属性。
国家形态的演进只是国家存在的具体形态的变化,并非国家本质的改变。国家形态的演进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发展的根本逻辑,政治统一、政治整合、国家认同始终伴随着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在不同的民族国家,由于其历史与现实原因,他们的具体民族构成存在差别,有单一民族构成的民族国家,也有多个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但其实质上都属于同一种形态,都面临同样的历史任务,即在国家层面建构一体化的民族共同体。因为,“它是统治阶级获得执政合法性的重要途径,只有将国内全部组成成员整合为一个国家民族,只有这种意义上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才是最为稳固和确定的。而且也只有在这一认同基础之上,国家建构的成果才会以最恰当的方式、最合理的形式来保障民族利益的最终实现。”[5]当然,受不同的文化传统、历史进程、制度条件、民族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民族国家的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任务紧迫性、具体路径有所不同。
在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中,如何调和文化、宗教、身份的多样性与政治统一、社会凝聚性之间的关系,是现代西方社会面临的颇为棘手的重大课题。针对这一重大课题,不同的学术派系作出各自的回应。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派,二者之争构成了最具影响的学术景观。对于在公共空间内是否承认文化与身份的多样性、少数族群与文化群体的集体权利问题,自由主义整体上持怀疑或反对态度。异于自由主义,社群主义既关注个人的权利,但更重视基于群體全体成员而不是个人属性上的群体权利,强调以共同体及其共同善来规范个人及其权利。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建构应以多元身份特别是多元文化间的相互承认为逻辑起点,应以具有差异性的个人和共同体之间的平等承认作为合法性根基。然而,如此主张是否在现实中导致对国家认同和政治合法性的质疑,形成对国家统一与社会秩序的挑战,破坏不同族群之间的合作关系,进而威胁个人的基本安全与利益保障,是否导致阿尔蒙德所说的“集体忠诚冲突”( 即对传统的准国家单位的忠诚同对国家的忠诚和国家的目标发生冲突),是否达成的并非是多元文化共同体之间的现实对话和公共文化的真正形成,而是相互之间的缺失安全感的容忍和冷漠相伴,及对国家层面民族共同体的破损,成为诸多思想家关注的焦点。
当聚焦于民主建构时,民主首先回答的是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其次回答的是如何使国家权力的运行能够真正起到维护和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作用(即国家权力的管理问题),最后回答人民怎么通过民主制度来表达和实现自己利益的问题(即人民的参与和自治的问题)。在这三个问题中,第一个是最本质性的。没有国家权力归人民掌握的实质民主,任何形式的民主都不可能创造真正民主[6]。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尽管对民主作了许多卓具影响力的规范维度的探讨,亦对现实社会进行了较为苛刻的批判,然而以现有的社会经济结构为基础,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特别是,程序性自由主义偏执于方法论原子主义的本体论设定,以契约原则削减实质善的生活目标,在理论上难以对多元化时代的包容和排斥并存的政治景况做出合理解释,在实践上难以从根本上阻隔社会排斥的发生,反而甚至是助推对少数群体及其正当权利的事实性排斥。社群主义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指出,“我们据以生活的公共哲学不能维护它所承诺的自由,因为它不能激发共同体感和自由所必需的公民参与。”[7]当以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为基础,无力从根本上消解内在根本矛盾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时,以社会主义为根本制度前提的中国却走出了足以给其他国家提供借鉴的成功道路,这也正是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是中国社会关系中长期存在且又十分复杂的领域。在实践过程中,中国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及其政策实践,虽然具有指向少数民族、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明显特征,但是目标则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多样中维护统一,在差异中实现和谐,这本身就是一条艰难的道路。”[8]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命运为根基、发展为动力、文化为纽带、政治为保障的,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元一体命运共同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中,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发展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在此过程中,既要关注不同民族文化间的差异性,尊重和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发展,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又强化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交融,在交流交融中建构国家层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体化文化,达至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同时又要注重在经济层面,推动各民族的发展,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提升各族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在政治层面,通过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政治权力和实现各族群众的政治权利。
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中,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是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产物,它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为的重要精神节点。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凝聚中国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坚实的利益基础、制度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舆论基础。同时,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也给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来一些新挑战。从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过程中,不同文化之间在交流交融交锋中相互影响。不同文化间的价值相遇,既可能带来对相互有限性的补充,在优势互补中推进各自前行,也可能带来进一步的相互误解和隔离,甚至是以一方对另一方的牵引为主而导向更大范围的困境。特别是西方社会在资本逻辑推动下推进全球化时,贯穿着以多种渠道为载体强势推进自由主义主张的行动,推动其核心价值理念的传播,这势必对其他社会的文化及社会建构带来挑战和冲击。回应这些挑战和冲击,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利益驱动与协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制度保障与治理,注重一体中华文化的思想传播与引领,加强意识形态安全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优化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宣传与教育,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导向与激励,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选择。
三、世界历史的必然潮流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把握,结合当时人类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态势,揭示出人类从相对封闭和隔离的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的必然。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化和推进,是人类从国家与国家的相对隔离状态中走出来,逐步走向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阶段。如此的转化,是人类社会从传统共同体阶段向虚幻共同体阶段转化,进而迈进真正共同体的必然前提和基础①。这一进程也是人的类本质真正回归于人本身,人类的类意识从自在到自觉的过程,是在真正的类意识指导下的类本质实践活动得以实现的过程。“人在第一大形态只能是‘群体本位,到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第二大形态,人才能达到‘个体本位;人类今天的主要存在形态虽然仍是个体本位,一些民族还在走向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但着眼于人类的现代性问题与出路,着眼于资本主义的自我扬弃以及在许多方面趋向社会主义,应当说,由个体本位向着类本位的转换正在成为新的历史大趋势。”[9]实践已经证明,人对其类本质的理性自觉、实际占有和实践运用,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真正共同体的建立建设,不可能在一族一地实现,它需要在世界历史舞台上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的形成②,需要超越了一切腐朽没落的新世界的产生。
但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演化是在资本逻辑的推动下实现的。资本逻辑推动下的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化进程,是以先进国家对落后国家的非和平的侵略和剥削为手段,充满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但又不容否认,在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和发展过程中,资本主义充当了推进历史前进的不自觉的工具。马克思指出:“历史中的资产阶级时期负有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一方面要造成以全人类互相依赖为基础的普遍交往,以及进行这种交往的工具;另一方面要发展人的生产力,把物质生产变成对自然力的科学支配。资产阶级的工业和商业正为新世界创造这些物质条件,正像地质变革创造了地球表层一样。”[10]它给落后国家进行新的历史选择带来强势刺激和推动。在历史前进的选择空间中,何去何从,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和制度,成为摆在许多民族、国家及其人民面前的必然历史任务。外来的刺激和诱惑,可以也可能推动处于经济政治落后状态中的民族国家跨越卡夫丁峡谷,进行生产方式的跨越式变更和社会制度的跨越式更新。马克思剖析鸦片战争对中国的影响时指出,外部的侵入打破了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及其必然带来的旧中国的解体和中国革命的爆发。恩格斯亦作出“过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亲眼看到世界上最古老的帝国的垂死挣扎,看到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10]628的科学预判。
人类历史业已证明,推进历史前进的不自觉的工具,并不能阻隔不同民族国家间的对立和对抗,不仅是先进国家和落后国家间的对立和冲突,而且有先进的资本输出国之间因世界市场的争夺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资本逻辑扩张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导致以现代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共同体间的分离与对抗。如此的分离和对抗,不仅体现为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和野蛮本性被掩盖下的世界市场空间的争夺,及其带来的经济资源的差异化开掘利用,也体现为政治制度及公民资格权利的差异对话、群体文化发展的权力权利争夺、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博弈等。在此背景下,世界哲学社会科学舞台上产生的主要是以保障资本逻辑得以存续为目的,消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的话语体系。于是,人类社会的前行,一方面需要揭示并批判资本逻辑的实质,另一方面需要新的思想的产生,并借此指导超越资本逻辑的新实践。马克思指出:“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像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10]当人类社会发展至产生了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后,与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的社会主义,就不再是不自觉的历史工具,而是超越资本逻辑,自觉担当为真正共同体的实现不断创造条件的历史使命。
人类发展至现今时代,正面临着诸多需要各民族国家齐心协力共同面对和解决的时代课题,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口爆炸、粮食危机、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在如今这个联系日益紧密——这不仅是因为物品的交换,也是因为暴力、信息、病毒和环境排放的交换的世界,为了确保人类合作,社会偏好(即对他人福利的关心和维护伦理规范的愿望——引者注)的重要性甚至是要比小型寻食者群体55000年前出走非洲时更加重要,而正是在那时,他们把我们这一合作性物种散布至世界上最遥远的角落。”[11]人类课题的存在,所威胁的并不是哪一种类型、哪一种水平的国家,而是事关整个人类的存在和发展。“全球化进程带来了许多亟待关注的问题和许多新的发展机遇,共同体是这些诸多问题与机遇中的核心。”[12]尽管现代人的现实生存境遇离不开民族国家的历史性建构,然而人类历史进入21世纪以来,建立现代民族国家间的共同体的理念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响应。特别是要打破资本逻辑导致的弱肉强食、民族及民族国家间的分离和对抗,就需要新的全球治理思想的形成,并以其为指导来处理国际关系和规范国际秩序,推动并完善全球治理。
在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发生重大调整的现今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正是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基础上,顺应这一现实实践需要的理论发展产物。习近平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1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正是孜孜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人类的现实必然选择。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把握人类进步大势、顺应人民共同期待中,摒弃零和博弈的过时思维,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和力量。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以正确的义利观处理好同其他国家的关系,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有着必要的自信担当。“自信展示中国改革开放的国策与魅力,生动呈现社会主义的生机与活力,真诚表达中国对世界任何国家亲善友好、平等尊重的交往态度,展现社会主义中国的世界亲和力,是促进国际社会形成客观公正的中国国家形象认知的根本着力点。”[14]中国国家形象的树立,既指向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形象,更指向有担当的社会主义的形象。
任何共同体的建设都不可能超越历史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而是理想性与现实性、逻辑应当与现实必然的统一,既指向未来的理想目标,又着眼于现实空间所提供的可能性。用历史望远镜回望人类走过的历史和展望人类未来的趋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当下既要关注全球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强化国际合作的政治保障,也要搭建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从经济上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不同国家和地区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通过加强对话与合作,完善国际经济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全球化朝著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从政治上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不同国家和地区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打造新型国际政治秩序。从文化上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在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的前提下,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优越,在处理好传承发展本国优秀文化的同时,借鉴和吸收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当然,逆世界历史潮流的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孤立主义等,对当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强势冲击和负面影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对此类思潮及其实践进行舆论上的抨击和实践上的回击,以推动人类社会前行的脚步。
作为理想目标的真正共同体的实现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如何立基于现实,推动真正共同体的到来,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探究的现实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这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与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应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从现实出发,着眼于未来,以21世纪马克思主义指导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稳步推进真正共同体的建设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注释:
①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页)
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至于个人在精神上的现实丰富性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丰富性,根据上面的论述,这已经很清楚了。只有这样,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1-5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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