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柏生
衙署,又名公署、公廨、衙门,是中国古代官吏办理公务的处所。在官本位的中国文化中,衙署历来是一座城市的主宰。衙署坐北朝南,故有“天下衙门朝南开”一说。古代的楼堂宅殿的楹柱上,常有楹联,衙署也不例外。衙署楹联与百姓家中或寺庙中的楹联意义不同,具有意识形态的宣示作用;而意识形态关注的是社会应该怎样或者可以怎样,传统社会的国家主流价值观通过衙署楹联告诉给公众,让百姓明白官方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又由于中国古代官员大多行政兼理司法(越往基层越是这样),既管行政事务,又办理司法案件,所以,古代衙署的楹联常常具有鲜明的法律特色,衙署楹联宣示的往往是意识形态的法律观念,应是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
楹联与对联最早是有区别的。挂或贴在楹柱上的对联称为楹联。〔1〕衙署的楹联相对固定,一般写或刻在木板上,再挂到楹柱上。楹柱上的楹联不会是纸写的,因为纸写的楹联风吹雨打很短时间就会被毁掉。显然,对联的范围要大于楹联。后来经过演变,楹联与对联的意义就相同了。但对联的名称更大众化,而楹联的名称则雅致一些,故各地称“楹联协会”而不称“对联协会”。楹联因其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对仗工整,兼有骈文风格和诗词韵味,故深受民众的欢迎。据历史记载,最早的楹联出现在三国时代。〔2〕参见陆家骥编著:《对联新语》,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前言第2页;百度百科“对联”词条。一千多年来,楹联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楹联按用途分为春联、寿联、婚联、挽联,等等。楹联现已被国务院列为我国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具有其他艺术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楹联是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形式。拼音文字则以多音节文字为主,要想对偶非常困难。而汉语以单音字为主,在语言修辞上则表现为对偶艺术的广泛运用,这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形式——楹联。因此,楹联唯有使用汉字的文化圈有,而使用拼音文字的文化圈绝难出现楹联。中国古代衙署楹联反映的内容非常广泛,举凡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廉政、教化,不一而足。本文主要从清人梁章钜辑的《楹联丛话楹联续话》、解维汉编选的《中国衙署会馆楹联精选》和尹先敦编著的《历代官署衙门楹联选》〔3〕参见[清]梁章钜辑:《楹联丛话楹联续话》,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解维汉编选:《中国衙署会馆楹联精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尹先敦编著:《历代官署衙门楹联选》,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第2版。三书收集的衙署楹联,分析中国古代官吏的法律意识。〔4〕本文所称“官吏”“官员”是指有品级的政府工作人员,不包括“吏(胥吏)”。
在中国历史上,官员的贪贿情况非常严重,许多王朝的灭亡与官员贪贿有着密切的联系,所谓“官逼民反”是也。“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就是其真实写照。这当然是从老百姓角度讲的,是老百姓对官员的评价。由于老百姓是官府的常客,与官吏打交道最多,对衙门的黑暗现实有切身的体会,故而对官吏的评价最具有权威性。
中国历史上的贪官众多与封建王朝的专制体制密切相关。如果一个朝代只出现零散的贪官,说明贪腐与个人品行有关;如果出现众多的贪官,就证明这个朝代的体制存在问题。大家知道,朱元璋肃贪力度非常大,在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但在其统治之下,贪官仍然不绝,甚至多地发生糜烂性的腐败现象。“自开国以来,唯两浙、江西、两广、福建所设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往往未及终考,自不免于赃贪。”〔5〕《大诰续篇》。转引自《吴晗论明史》,武汉出版社2013年版,第77页。朱元璋死后,贪腐现象在明代愈演愈烈,直至朝代灭亡。清代的贪腐比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国历史上的最大贪官和珅的出现就是力证。所谓“康乾盛世”从另外角度来说,也是贪官的“贪腐盛世”。康熙时,“官员不论大小,均以个人体面、威风为重,不图节俭,讲求排场,费用不足,仍要去榨取小民”。〔6〕孟昭信:《康熙大帝全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349页。乾隆时的贪腐不但花样多,贪腐数额大,集团性贪腐案件多,贪腐案中的高级官员多,而且官官相护,惩办难度非常大。〔7〕参见唐文基、罗庆泗:《乾隆传》,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369~370页。
除了官员的贪腐外,胥吏这些体制外享受不到铁饭碗的官府当差也要吃饭,而且要体面地过活,所以,官府每月给他们支付的那点饷银根本不够他们花销,这就会把目光投向百姓,从他们那里榨取所需费用。清代思想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过:“一邑之中,食利于官者,亡虑数行人,恃讼烦刑苛,则得以吓射人钱。故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若不生事端,何以自活?”〔8〕[清]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8,《胥吏》,黄汝成集释,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一个县有胥吏数百人,大大超出编制,食少狼多,只有敲剥民众。自从科举取士后,大多数官员只晓儒家经典,不谙政事,处理政事完全依靠吏。从中央到地方,具体办事人员皆为胥吏。所以,中国传统的“官治之实,皆吏治之耳”。吏“在一邑,则一邑之政由其手;在一郡,则一郡之政由其手;在一部,则一部之政由其手”。〔9〕[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7,《吏之重要》。从整个中国史来看,官与吏相比,吏腐败的可能性要大于官。元代人有这么一个比喻:“进士受贿,如良家子女犯奸;胥吏公廉,如娼女守节也。”〔10〕颜长珂:《元杂剧中的吏员形象》,载张月中主编:《元曲通融》上,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10页。转引自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81页。安徽芜湖县衙的一副楹联就反映了这一社会现实:“愿百姓、实沾君泽,官虽非虎,吏或如狼;涤除积弊,寸心尚可对青天。”(下联)〔11〕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67页。河南颍川府衙亦有一副楹联,对胥吏采取不信任态度:“下情易隔,勿信胥差而疑百姓;君恩难报,莫重身家而轻闾阎。”〔12〕同上注,第82页。官已经够腐败了,吏更加如虎似狼,敲剥吸髓的最后一道程序由其完成。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许多年代,都是官吏上下其手,把官场搞得乌烟瘴气;但是在潜规则之上的明规则,却冠冕堂皇,衙署楹联就是明规则的宣示。
衙署楹联多由官员撰写,甚至由在任官员本人撰写,挂在衙署,表明的是官方或衙署中主要官员的为官态度。虽然中国历史上贪官横行,老百姓受尽欺压、盘剥,但也不乏包公、海瑞、于成龙那样的清官。即便是贪官,他们表面上也要追求“政治正确”,按照官方设定的意识形态要求,向百姓进行政治宣示,衙署楹联就是一种巧妙的方式。所以,从衙署楹联可以看到官方对官员的廉政要求,清楚潜规则下官场真正的规则是什么。
清正廉洁是中国古代对官员的基本要求。《管子·牧民》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宋代真德秀在《西山政训》中指出:“士之不廉,犹女之不洁。不洁之女,虽功容绝人,不足自赎。不廉之士,纵有他美,何足道哉?”清代王永吉指出:“且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13〕[清]王永吉:《御定人臣儆心录·徇利论》。历朝历代,都强调官员要廉洁奉公,把廉洁视为立政之本。正因为这样,衙署楹联中有关廉政的内容非常多。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14〕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77页。
这副楹联题于清代内乡县衙公生明牌坊。楹联内容来自五代后蜀主孟昶所撰写的《颁令箴》。后蜀被灭后,宋太宗将《颁令箴》缩写为4句16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以《戒石铭》为名,颁示天下。宋高宗又命书法家黄庭坚书写这一祖训,刻石立于各府州县大堂前。清代改为牌坊,称为“戒石坊”。官员常称自己是老百姓的“父母”,其实老百姓也是官员的父母——衣食父母。都是父母,考虑到“食色性也”,衣食父母更为根本。所以,对于衣食父母应该更加虔敬。下联警告官员,别以为百姓好欺负,老天爷会跟你算账的。如此恐吓,在信奉神明的年代,还是能起一定作用。
爱半文不值半文,莫谓世无知者;
作一事须精一事,庶几心乃安然。〔15〕同上注,第113页。
这副楹联是清代钱沣(钱南园)自题官署联。钱沣是云南人,自幼家贫,但为官各地,以直声名震海内。钱沣不但“直”,而且廉,对自己的为官名声非常爱惜,故而广而告之,宣称百姓的钱一文不要,因为他不想让自己变得一文不值。钱沣饱读诗书,自然知道杨震“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典故,所以,廉吏杨震就是他的榜样。
同上面钱沣这副楹联意思相近的是下面这副楹联:
丹心一颗,千金哪比人格贵;
清风两袖,万贯不移品行贞。〔16〕这方面的楹联还很多,例如,明代兵部尚书杨贵题衙署联:“唯己唯私,不配做官从政;恤民恤众,始能终世为人。”明代黔中巡抚衙门联:“头上有青天,做事须循天理;眼前皆瘠地,存心不刮地皮。”参见同前注〔3〕,解维汉书,第138、41、40页。
这副衙署楹联的作者不知,但其“人格”“品行”却可赞可叹。那颗跳动的丹心,比金子更宝贵。两袖清风,直让人钦佩。倘若古代官员都珍惜“人格贵”“品行贞”的个人品行,中国古代的官场文化就会有一个大的变化。
清代官员薛时雨在杭州任知府,在府署题写了一副楹联:
为政戒贪,贪利贪,贪名亦贪,勿鹜声华忘政事;
养廉惟俭,俭已俭,俭人非俭,还从宽大保廉隅。
以往官员戒贪,主要戒的是贪利,而薛时雨则认为贪名也要戒,可谓戒的彻底。楹联的作者薛时雨也算得上一位为民请命的清官。在任浙江嘉兴知县时,适逢大旱,他请求上级停征税粮,但知府不予理睬,仍发催科檄,薛时雨拒不执行,遂被罢官。这样一位官员,对官场上的贪名深有体会。那位不顾百姓死活,仍催税粮的知府,就是在贪名。其实,贪名往往与沽名钓誉联系在一起。《管子·法法》曰:“钓名之人,无贤士焉。”沽名钓誉与诚实、讲真话、讲实话精神相违背,忘却了从政的根本。贪利会祸国殃民,贪名也会祸国殃民。中国官场自古至今沽名钓誉者不计其数,从皇帝到基层官员,都不乏其人。隋炀帝杨广矫情饰行,以钓虚名,因摊子铺得大,劳民伤财,最后亡国。王莽也是一个著名的欺世盗名者。未篡权时,生活简朴,行为检点,为人谦恭,结纳贤士,以虚伪掩饰真心,直至夺取皇权。明代中叶以后,地方官唆使下属士绅百姓为自己树碑立传,结百家衣,送万民伞,歌功颂德。清代有过之而无不及。〔17〕参见柏华:《明清州县官群体》,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9~133页。当今社会,也有不少官员为了升官,千方百计地捞取虚名。“务名者,其行必矫,其意必浮。”〔18〕[清]王永吉:《御定人臣儆心录·好名论》。“好名者比之好利者差胜,好名者有所不为,好利者则无所不为矣。”〔19〕[明]文元发:《学圃斋随笔》,华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11页。“差胜”的“差”义为“破、稍微”,“胜”义为“胜过、超过”。参见张若牧:《“差胜”应作何解》,《咬文嚼字》2003年第1期。薛时雨的那位上级倘若贪名成功,嘉兴的许多老百姓就会成为饿殍。下联所说“养廉惟俭”算是抓住了廉洁的根本。古人云:“廉则绝私,俭则寡慕。”〔20〕[清]福临:《资政要览 ·窒欲》。不勤俭节约,就不会做到廉洁自律,因为薪俸再高,也会因骄奢淫逸而债台高筑,最后成为贪官污吏。不需从古代官员中举例,当今许多部级大公司董事长,年薪数百万,却贪污受贿。当然,作为父母官,对别人要求节俭固然没错,更重要的是严于律己,对他人宽大为怀,保持品行端正而有节操。
清代无锡知县武承谟题写在县衙大堂上的一副楹联与薛时雨的这副楹联有异曲同工之妙:
人人论功名,功有实功,名有实名,存一点掩耳盗铃之私心,终为无益;
官官称父母,父必真父,母必真母,做几件悬羊卖狗的假事,总不相干。〔21〕同前注〔3〕,解维汉书,第45页。
据说武承谟的对联贴出后,“四乡人皆聚观”,“时先声所夺,平日绅衿之出入县庭者,皆悚息危惧,有避至他省者”。〔22〕同前注〔3〕,梁章钜书。此副楹联也抨击官场上的沽名钓誉之举,但语言更为犀利,挖苦更为深入。这充分说明清代官场“钓名之人”已很普遍,否则,在浙江杭州做官的薛时雨与在江苏无锡做官的武承谟会不约而同地对之加以抨击。两位官员都文采出众,所写楹联成为名联。
无讼的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礼记·礼运》所描绘的“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外户而不闭”的大同世界就是一个无讼社会。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23〕《论语 ·颜渊》。除儒家以外,对中国传统思想影响巨大的道家、法家都致力于无讼社会。〔24〕老子讲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使民不争。《老子·五十七章》云:“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与儒家“以德去刑”观念相反,法家讲“以刑去刑”。《商君书·开塞》云:“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法家最为重视法制,但并不是要求人们争取权利,而是定纷止争,实现无讼。由于道家、法家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的影响,无讼的思想就成为中国古代影响颇为广泛的思想;不但立法上戒争讼,而且司法上更是反对辄兴词讼,民间也普遍厌讼。清代官员田文镜、李卫所撰《钦颁州县事宜》载:雍正要求“州县官为民父母,上之宣朝廷德化,以移风易俗;下之奉朝廷法令,以劝善惩恶。听讼者所以行法令而施劝惩者也,明是非,剖曲直,锄豪强,安良懦,使善者从风而向化,恶者革面而洗心,则由听讼以驯至无讼,法令行而德化与之惧行矣”。〔25〕[清]田文镜、李卫:《钦颁州县事宜》,载郭成伟主编:《官箴书点评与官箴文化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17页。
无讼观念是官方倡导的诉讼观念,官署楹联必然会有所反映。山西平遥衙署的一副楹联,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古代的无讼观念:
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
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世,做这官不勤不清不慎,易造孽难欺天。〔26〕这方面的楹联非常多:安徽黟县县衙联:“非真枉莫来告状,任凭神谋鬼算,听法堂鼓三敲,也要心惊胆落;是粮且去种田,试看村农野叟,住茅屋饭一饱,何等梦稳神安。”“忍最为高,到衙前仔细思量,莫如且罢;官虽好见,想事后许多支用,岂不吃亏。”湖北房县县衙联:“勤种地,早完粮,父老有闲当课子;省费钱,莫告状,乡民无事少来城。”陕西汉寿县衙仪门联:“有一刻闲,且勤我职;无十分屈,莫入公门。”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31页。
作者从功利主义角度,通过成本核算,告诉人们,千万不要打官司,打官司得不偿失。费尽心血、费尽力量、费尽钱财不说,官司即使打赢了,也把自己累得够呛。当然,这副楹联并非在故意吓人,而是铁的事实。在中国古代,打官司确实“费心费力费钱”,这是因为古代的法律没有确定性,官吏可以任意执法,法律由他们任意解释;又由于层层官吏,如虎似狼,都在张着血盆大口,鲸吞原告被告的血肉,所以,打官司“费心费力费钱”就不可避免了。
在中国古代,假如打官司成本仅仅在于“费心费力费钱”,那算谢天谢地了。下面这副官署楹联则告诉人们官员的可怕,官府的黑暗:
一生有幸不见官,见官三分灾;
百姓无冤莫近吏,近吏一重天。〔27〕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198页。
官员的可怕、官府的黑暗不是由百姓说出来的,而是出自官员的笔下,这就更加真实、骇怕。“一生有幸不见官,见官三分灾。”其实何止三分灾?古往今来,许许多多打官司的百姓,倾家荡产、受点皮肉之痛尚属小事一桩,严重的连生命都搭进去了。贪官已经榨干百姓的血汗,再遇到酷吏,百姓生命就堪忧了。小说《老残游记》描写为了做大官不惜杀民邀功的“清官”玉贤,不到一年,便在衙门前的12个站笼里虐杀了两千多名无辜良民。曾拒绝过巨额贿赂的清官刚弼,一味臆测断案,枉杀了很多好人。《老残游记》描写的这些杀人如麻的“清官”并不是“小说家言”,而是真实的现实记录。如明朝万历年间的海虞令留震臣,“性狠政苛,杖毙多命,升刑部主事”〔28〕[明]伍袁萃著:《林居漫录·畸人》卷3,第498页。。汉代的酷吏张汤、杜周,唐代的酷吏来俊臣、周兴更是名声赫赫,无数贤臣良将都在他们手下惨死。正如下联所说的那样:“百姓无冤莫近吏,近吏一重天。”莫说“无冤莫近吏”,即使有冤也不敢近吏了,毕竟“生命诚可贵”,有冤事小,保命事大,把小命搭进去就划算不来了。
或许担心百姓不听劝说,还要硬着头皮打官司,遭受过15年冤狱的吕璜,昭雪后任浙江庆元县知县,以自己亲身经历,在衙署堂前,题写楹联,告诉人们,不要争胜好强,最终害了自己:
我也曾为冤枉痛入心来,敢糊涂忘了当日?
汝不必逞机谋争个胜去,看终究害着自家。〔29〕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53页。
人生几何?身陷囹圄十五载,痛哉!这样血的教训再不汲取,那就无可奈何了。所以,在中国古代,官司实在不好打,成本太高了。虽然无讼的大同社会非常美好,但抵达无讼的路径却布满荆棘,坎坷无比,稍不留神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为了无讼的理想,孔圣人的信徒竟要人以付出血淋淋的代价来实现,这样崇高的理想在人类社会还是越少越好。倘若还有人要打官司,那就再看看下面的楹联吧:
听讼吾犹人,纵到此平反,已苦下情迟上达;
举头天不远,愿大家猛醒,莫将私意入公门。〔30〕同上注,第38页。
吕璜的冤案得到平反,只能归于命运好。许多冤假错案平反太难了,即就是搜集证据大为方便的今日,仍然不易,像聂树斌案、浙江张氏叔侄案,看似新证据在握,却步履艰辛,拖了很长时间才得以翻案。那么古代呢?搜集证据的手段那样落后,下情那样难以上达,平反之日只能说遥遥无期。所以,走向衙门的人们,快快截住涉讼的步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人的培养和塑造是一个重要的传统。国学大师汤用彤曾说:“大凡欲了解中国一派之学说,必先知其立身行己之道。”〔31〕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言意之辨》。那么,欲了解中国古代官员的法律意识,从官员的立身处世之道也可略窥一斑。因为传统中国官员的那套立身处世之道与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密切相关,非同一般。这套立身处世之道对官员的法律意识有着重要影响,官员的法律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这套立身处世之道的影响下产生的,从某种角度来说,是儒家法律思想之源。
我们现在常说教育是立国、强国之本,在古代也一样。而为人之道乃教育之本。我们强调德智体全面发展,其实德永远排在第一位。在古代,在儒家占据统治地位后,只有受儒家思想教育的官员大批上岗,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才能距离实现社会大同的目标更近一些。
按儒家《礼记》的要求,8岁入小学,15岁入大学。小学学习的第一个内容是打扫卫生,待人接物;第二个内容是礼仪上的进退有节;第三个内容是学习六艺。入大学后则要学穷理、正心、修身这些做人的大道理,也就是为人之道。儒家的经典《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儒家培养人的途径有八: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士大夫是中国古代的精英,其培养之道就来自《大学》。自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无论是荐举的官员,还是通过科举考试进身的官员,都曾学习过这些为人之道。而这些官员,绝大多数断过案,充当过司法官员。即使是完全的行政官员,也要按行政法办事,《唐六典》以降各朝各代的行政法典可不少。所以,在衙署楹联中,常常提到这些为人之道。古代官员的政治正确就靠这些穷理、正心、修身的大道理确保,这些大道理是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是官员法律意识的理论基础。立法、释法、无法可依时断案都离不开这些大道理。
下面这四幅衙署楹联就反映了这种意识形态:〔32〕第一副楹联作者是雍正皇帝,挂于雍正卧室。考虑到皇帝的办公地点比较随意,想在那里办公就在那里办公,而卧室往往是许多皇帝处理公务的场所,所以,此副楹联也归入衙署楹联。第二副是清代直隶总督署大堂联,作者不详,是将明代武承谟题无锡县署联稍加改动而来。第三副是清代河南内乡县衙刑、钱夫子院联(知县称刑名师爷、钱谷师爷为“夫子”),作者是清代桂林知府赵慎畛。第四副楹联系清代两广总督林则徐撰写,题在督府大门。参见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155、31、80、45页。
立身以至诚为本;
读书以明理为先。
视民为伤,冀地苍生皆吾子;
修己以敬,燕赵精英是我师。
为政不在言多,须息息从省身克己而出;
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以上楹联中的“至诚”“明理”“视民为伤”“修己以敬”“省身克己”“民生国计”“有容乃大”“无欲则刚”词语皆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儒家培养人的八种途径有关。虽然这些都属“小学”“大学”内容,但官员一辈子都在实践,都在进行自我修炼。
官员步入仕途,就进入了“治国”的行列,按儒家的思想,官员要处处为老百姓着想,而兴利除弊是对一位官员的基本要求。历史上,那些能臣都在为官之地留下了载入史册的业绩。只要是有良心的官员,都会觉得自己为老百姓做的好事太少。而四顾茫茫,世上能臣太少,官员大多碌碌无为,尸位素餐,没能力为百姓谋幸福。甚至有些只顾搜刮,只想过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不顾百姓的死活。所以,才有了四川蓬溪县令泮先珍写下的下面这副楹联:
扪心自惭兴利少;
极目只觉旷官多。〔33〕此联挂于清代河南内乡县衙主簿衙正厅。参见同上注,第83页。
林则徐不仅是禁烟英雄,而且诗也写得不错,尤其是“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两句,足以流传千古。他心胸开阔,放眼世界,撰写的对联境界高人一等。前面那首对联就是例证。他还写过一副题堂联,每逢外出,都题写在前导仪仗的高脚牌上:
求通民情;
愿闻己过。〔34〕同上注,第43页。
此联字虽不多,却体现了“公务员”的本色,一点没有“父母官”的架势。《管子·牧民》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大学》曰:“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所以,了解民情,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说什么非常重要。晋代干宝的《晋纪总论》曰:“盖民情风教,国家安危之本也。”林则徐深知此中之理,因此,他把“求通民情”看作做官的一个要务。熟悉民情,就要做到下情上达。把自己地位摆低,让百姓随时可以给自己提意见,改正“己过”,这是执政者获得老百姓欢迎的重要举措。要知道古往今来,“求通民情”的官员多,“愿闻己过”的官员寥寥。“愿闻己过”意味着否定自己的过去,有此襟怀的除了圣人外,凡人确实得把四书五经读通,修养、完善、锤炼自己,成为正人君子,才能做到。
还有一副衙署楹联,是清代官员周凤楞为官时题联,也在谈个人之“过”:
人谁无过,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是亦足矣;
我非爱财,来得明白,去得更明白,吾何慊乎!〔35〕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111页。
不过这副楹联开首就把“过”说得人人都有,降低了“过”的严重性。“小不忍则乱大谋”是孔圣人之言,所以,“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也是符合孔圣人教导的。那位在做人处事上,在书画作品中都有点“怪”的郑板桥,在“难得糊涂”上却是紧跟孔圣人的。古人的“糊涂”,乍看是跟老庄一路的,其实是“根红苗正”,儒家一系的。下联谈到财,那可是古往今来让官员十分纠结的事情。当官发财在中国文化中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赵宋皇帝不是说“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吗?靠读书致仕的官员不靠官场捞钱靠什么?但这个财发得始终不理直气壮,甚至让那个讨饭出身的皇帝着急地以剥皮相阻却。不过周凤楞对如此“敏感”的话题不躲躲闪闪,一句“来得明白,去得更明白”轻盈地带过。的确,对钱财之物就应如此,“明白”二字是其关键词。立身要正,手脚干净,当官时千万不要忘记。
心天之心,而宵衣旰食;
乐民之乐,以和性怡情。〔36〕同上注,第5页。
上面这副楹联是雍正皇帝题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上。清朝的皇帝普遍勤快,不像明朝许多皇帝上殿办理公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爱来不来。雍正的勤快可与秦始皇媲美,用“宵衣旰食”形容一点不过分。“乐民之乐”来自《孟子·梁惠王下》中的一段话:“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雍正皇帝也要风雅一下,以天下人的快乐为快乐。“乐民之乐”是皇帝要达到的修养,这是封建社会的最高立法者、司法者、执政者听从亚圣的号召,努力奋斗的目标。比较起来,“宵衣旰食”易达,“乐民之乐”难现。
相信鬼神,认为世间存在鬼神报应,这是远古社会各地人们普遍的意识,原始人皆信万物有灵观念,人死后魂魄是不死的,对自然的控制力量,死人比活人要大许多。他们认为生产、生活中的成功与失败,都与神灵有关。在万物有灵观念的基础上,鬼神报应观念自然就产生了。各种宗教的产生几乎都与鬼神报应观念(或者善恶报应观念)有关。对中国影响最大的两个宗教——道教与佛教,都信奉善恶报应观念。不过,应该清楚的是,道教、佛教虽然助长了中国人更加信奉善恶报应观念的结果,但善恶报应观念或鬼神报应观念在中国的出现,远比道教、佛教要早;因为善恶报应观念是在万物有灵观念的基层上产生的,而不是宗教的产物。《墨子·法仪》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日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周易·坤第二》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近几百年来,虽经科学的洗礼,但信奉善恶报应观念的人仍不少。
在中国古代,鬼神报应观念中的鬼神世界,同人们关系最密切的是灶王爷、土地爷和城隍爷。灶王爷呆在每家每户,如实记录每个人的言行,到了腊月二十三,上天向玉皇大帝禀报。土地爷是街坊、村落中的守护神,既管本地的鬼魂,也管活着的人。城隍爷是所居城市的守护神,既管本城内的鬼魂,也管活着的人。家、村庄、街坊和城市,分别由灶王爷、土地爷和城隍爷分管,日日夜夜在阴间窥视着人间,对作恶之人处置。〔37〕参见郝铁川:《中华法系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9~110页。
鬼神报应观念或善恶报应观念为何在中国古代如此盛行呢?这首先是因为人们在自然灾难面前无能为力。据邓云特(邓拓)的《中国救荒史》一书记载,从公元前206年到公元1911年共2117年,中国共发生水灾、旱灾、蝗灾、疫疠、地震、霜、雪、雹等灾害5028次,平均每五个月就受灾一次。〔38〕转引自刘道超:《中国善恶报应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0页。大灾大难造成人口大规模的死亡,人相食的惨剧历朝历代都有。
除了自然灾难外,社会上的阶级压迫、民族压迫以及战争带来的灾难也丝毫不亚于自然灾害。经过黄巾起义,动乱造成“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悲惨画面;经过安史之乱,战争带来“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的凄惨景象。成吉思汗、多尔衮、张献忠都称得上杀人魔王。面对自然灾害和战争、阶级压迫、民族压迫,人们的反抗大多无能无力,只好屈辱地生活下去,把希望寄托于报应之中。
善恶报应观念的产生也有心理原因。相信善有善报,相信大团圆结局,这是人的本能。另外,梦对善恶报应观念的形成也有影响。
善恶报应观念虽然是一种迷信,但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上至皇帝,下到老百姓,中间包括大批官员,都相信善恶报应观念。因此,善恶报应观念对中国古代法文化影响甚巨,无论在立法、司法,还是守法层面,都有体现。在中国广为流传的一句谚俗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不到;时辰一到,一定要报。”善恶报应观念“竟是一个几乎包含着封建时代所有道德规范的万花筒,是一座神奇伟大的社会道德法庭!是它,满足了古代中国人比较淡薄的宗教麻醉需求;是它,履行了古代下层社会‘灵魂工程师’的社会职能,教育和塑造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伦理风貌;是它,充当了古代社会人际关系调节者的历史角色,维系着一个‘俨如一家’的礼仪之邦;是它,扮演了社会监察的重要角色,抑制和减少了社会犯罪;是它,挑起了改造‘失足者’的社会重任,使古代社会时时鸣奏出‘浪子回头’的新曲。”〔39〕同上注,第2~3页。正因为善恶报应观念或者鬼神报应观念有这么多社会功能,所以,古代中国官吏才在衙署楹联中告诫自己,不能贪腐,不能欺压百姓,要当青天,否则就会遭到鬼神报应;也告诫百姓,不要做亏心事,不要横行乡里,不要忤逆不孝,否则,鬼神就会出手惩罚。官员在审判案件中往往要积阴功,做善事,使自己死后不致遭到下地狱的惩处;也使自己的子孙后代兴旺显贵。
下面这副楹联是清代商城知县刘愫自题堂联:
受一文昧心钱,赫赫威严,幽有鬼魂明有律;
行半点欺天事,冥冥果报,远在儿孙近在身。〔40〕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95页。
该副楹联非常明确地告诉人们,古代许多官吏的公正廉明与鬼神报应有着密切联系。商城知县刘愫为何不收受昧心钱,审理案件时为何不偏袒一方,是由于他害怕“赫赫威严”的鬼魂、法律,以及“远在儿孙近在身”的“冥冥果报”。“赫赫威严”的鬼魂和“远在儿孙近在身”的“冥冥果报”可不是吓唬人而已,无数古书记载,鬼魂对于不做善事的人,不管你是百姓,还是官员,乃至皇帝,都会加以惩罚。清代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三记载:“献县刑房吏王瑾,初作吏时,受贿,欲出一杀人罪,方濡笔起草,纸忽飞著承尘上,旋舞不下,自是不敢枉法取钱,恒举以戒其曹,偶不自讳也。后一生温饱,以老寿终。又一吏恒得贿舞文,亦一生无祸,然三女皆为娼,其次女事发当杖,伍伯夙戒其徒曰:此某师傅女——土俗呼吏曰师傅,宜从轻,女受杖讫,语鸨母曰:微我父曾为吏,我今日其殆矣。嗟乎!乌知其父不为吏,今日原不受杖哉。”鬼神报应这么快(“方濡笔起草,纸忽飞著承尘上”),这么厉害(“三女皆为娼”),当官的也害怕;即使自己这辈子平安无事,但子孙遭殃,对注重家族长远利益的中国人来说,也是不能承受的,所以,商城知县刘愫才会撰写出这样的楹联。
当然,献县刑房吏王瑾及另外那个吏所发生的事情到底真实不真实,那就不好说了。在今天,一般人不会认可其真实性,但在古代,在普遍相信鬼神的年代,绝大多数人是信以为真的。在现实中,有这样的“真事”发生,对人们的震慑力自然非常大。所以,不但刘愫写出了这样的楹联,其他信奉鬼神报应的官员也不甘落后,也在衙署撰写出反映鬼神报应的楹联。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古代信奉鬼神报应观念的官吏是非常多的。
受一文枉法钱,是为民贼;
存半点偏袒意,难对神明。〔41〕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94页。
这副衙署楹联是清代河南淅川厅署同知沈麟元撰写的,题于淅川厅署仪门。
事事告青天,凡外而法堂,内而暗室,总期质诸鬼神,指河际以盟心,不敢为污吏,为贪吏,为昏庸吏;
林林皆赤子,非养以衣食,教以诗书,恶在为其父母,抚莘邦而复冀,但愿无穷民,无冤民,无奸宄民。〔42〕同上注,第106页。
这副题写于陕西合阳县衙的楹联是清代李汉元撰写的。
满眼尽穷黎,奚忍多用一夫,误他举家生活;
两头皆险路,何不缓行几步,积君无限阴功。〔43〕同上注,第122页。
这副衙署楹联题写于清代贵州一个驿馆。
修得宰官身,造福不难防造孽;
文如乡里治,欺人容易怕欺天。〔44〕同上注,第97页。
这副衙署楹联是清代光绪年间贵州遵义知县王樾帆撰写的,题于县衙。
由于官吏直接参与司法审理,所以,因果报应对古代司法的影响甚巨。清代既当过吏也任过知县的汪辉祖说过:“州县一官,作孽易,造福亦易。……果尽心奉职,昭昭然造福于民,即冥冥中受福于天,反是则下民可虐,自作之孽矣。余自二十三岁入幕,至五十七岁谒选人,三十余年,所见所闻牧令多矣。其于阳谴阴祸,亲于其身,累及嗣子者,率皆获上朘民之能吏。……而守拙安分,不能造福,亦不肯作孽者,间亦循格迁官。勤政爱民,异于常吏之为者,皆亲见其子之为太史、为侍御、为司道。……天之报施捷于响应,是以窃禄数年,凛凛奉为殷鉴。每一念及,辄为汗下。”〔45〕[清]汪辉祖:《学治说赘》,“福孽之辨”,清同治五年刻本。
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源远流长,声势浩大,影响深广,成为中国政治、法律思想中的主流,也是历朝历代政治、法律正当性得以证立的基础性观念。近代欧美的社会政治变革,中国思想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也有影响。曾任美国副总统的华莱士(Henry A.Wallace)说过:“中国文化为启发西洋民主政治的一个源泉,亦可谓创造西洋民主政治的一个动力。”〔46〕转引自金耀基:《中国民本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6~7页。
中国的民本思想滥觞于夏商,至西周奠定其基本形态。《尚书·五子之歌》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句话是大禹的训诫,是中国民本思想发展史上非常著名的一句话,可谓民本思想之源。殷人重神,而周人转而重人。《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曰:“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一者也,依人而行。”在西周,民意在实际政治中的地位殊为重要,《诗经》就源自采风,与收集民意有关。故而《国语·周语》才会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先秦诸子具有民本思想的不在少数。老子认为:“圣人无心,以百姓心为心。”〔47〕《老子·第二十九章》。墨子认为:“吾闻为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然后可以为明君于天下。”〔48〕《墨子·兼爱下》。墨子认为爱民、保民都是“天意”,不可违背。〔49〕参见《墨子·天志中》《墨子·尚同中》。
在民本思想发展史上最有名的话语无疑要数孟子的这句话:“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50〕《孟子·尽心下》。原始之民本思想经过孔子、孟子、荀子的阐发,成为较为完善的政治法律理论。罢黜百家后,儒学就成为后世民本思想的主要表达途径。历经唐宋,特别是明清的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思想家,对民本思想的发展贡献巨大。清末,中国思想家康有为、孙中山等人,已经把西方的民主理论嫁接到了民本思想之中,使中国民本思想的发展出现了新的转折。
熟读四书五经的士大夫,乃至皇帝,他们的政治法律观念中是不会缺乏民本思想的,能否做到暂且不论,至少思想中有此意识。在衙署楹联中,反映民本思想的楹联数量极多。
清代雍正皇帝在故宫西暖阁题写了一副楹联:
惟以一人治天下;
岂为天下奉一人。〔51〕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4页。
在封建社会,皇帝的地位至高无上,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有权、统治权全都享有,“惟以一人治天下”就充分地显示了这一点。无论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都归皇帝所有,三权归一,完完全全的专制集权。宋代以前的君主是“虚君”,皇帝与士大夫(尤其是宋代)共治天下,而明清尤其是清代,天下大小事务,无论巨细,皇帝一人亲理,躬自断制。相位被废除,闾巷之议难达朝廷,“天高皇帝远”对万民来说变得名副其实,民众与皇帝的空间距离、心理距离都在拉长,从而证明这一俗语揭示的真理。“惟以一人治天下”是清代皇帝言行的真实写照,没有半点参假,而“岂为天下奉一人”却有点做作,好像这位善于揽权的专制皇帝坐在龙椅上要干出“为人民服务”的行为来。虽然言行不一,但这种姿态却让人觉得龙椅上坐的是人,而不是神。这也是做事一向刻薄的雍正皇帝的可爱之处。虽然“假作真时真亦假”,但强大的民本思想传统,使雍正皇帝表面上也要宣示一下“立君为民”“民为国本”“政在养民”这一民本思想精髓,〔52〕张分田教授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具体化为“立君为民”“民为国本”“政在养民”三个面向。参见张分田:《民本思想与中国古代统治思想》(上),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八、九、十章。使人们知道他心中还有老百姓。〔53〕乾隆皇帝也在圆明园长春园澹怀堂题写过一副含有民本思想的楹联:“敷政协民心,好惬箕风毕雨; 澄怀观物理,妙参智水仁山。”敷政:施行政事。惬:满足。箕、毕,均为星名。箕风毕雨:古时认为月亮经过箕星时风多,经过毕星时雨多。原比喻民之好恶不同,后用于称赞为政体恤民情。参见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8页。
下面这副楹联是清代云贵总督赵慎畛所撰,挂于河南内乡县衙刑、钱夫子院。
为政不在言多,须息息从省身克己而出;
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54〕同上注,第80页。
现在我们提倡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古代也一样。任何时代都有官员不干实事,而喜欢讲空话、大话,以博得上级的青睐,升官发财。自己的官升上去了,但却没给百姓办什么实事,祸国殃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慎于言,敏于事。要做到这样,就需要“省身克己”,用儒家的那套修养功夫武装自己。“当官务持大体”,就是说,当官要讲政治,经常考虑“民生国计”这样的大事。作者不愧是总督,着眼于抓大放小。从写作手法上,此楹联语言较为庄重,不像有些楹联,赌咒发誓,深怕别人不了解他,误会他。
福建福安县衙有一副楹联:
什么叫作好官?能免市民咒骂足矣;
有何称为善政?只求狱讼公平难哉。〔55〕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73页。
此联作者不明,却颇有新意。好官的标准是什么?官方肯定有自己的标准,如清正廉明,勇于担当,用人唯贤,勤政务实。但这些标准都抽象,不好把握,难以量化。而“能免市民咒骂”这一标准,是为官的底线伦理,且老百姓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很容易量化。少数人骂,说明这个官员还不太坏;大多数人骂,证明这个官员一定是坏蛋。只要是勇于担当的官员,“能免市民咒骂”是不可能的,否则就是苏模棱,处事持两可之间,谁也不想得罪。〔56〕其实,那怕是苏模棱,不给老百姓办实事,老百姓也会骂的,骂他“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然,楹联语言贵精炼,不可能说“能免少数市民咒骂足矣”。所以,在这里,作者虽然不讲逻辑,但大家会谅解。看似作者定下的做官标准不高,但在封建社会,能达到这一标准的官员寥寥无几,因为一部官僚史,几乎就是一部贪污贿赂史。“衙门里面鬼捣鬼,没有一个想吃亏。”如此现状,能让作者乐观起来吗?显然不能。所以,看透官场肮脏内幕,深知官场潜规则的人才会抱着深沉的悲凉心情写下此联。
上联一个“免”字,含有“躲开”的意思,蕴含不求上进的意味在其中。于是下联作者要振作精神,谋求积极上进,所以,在遣词造句时用了一个“求”字。“求”有请求、要求、追求、需求的意思。我们选一个最正面的意思:追求。作者要为善政——只求狱讼公平,做到这点称得上古今中外的大善政。然而,一声“难哉”,天塌地蹦。确实官不好当啊!求得“狱讼公平”在今天都显得“难哉”,何况古代?作者的这副楹联不乏民本思想,但作者实在不好意思地告诉人们:“以民为本”说起来好听,做起来实在难啊!不是我不做,实在不易做到。不是能力缺乏,而是制度导致。不过在作者的思想观念深处,仍有“民”的地位。看着此公难为情的样子,踏进衙门的百姓该是何种表情?
受一分枉法钱,是为民贼;
存半点偏袒意,难对神明。〔57〕此种“赌咒发誓”的衙署楹联还有不少,如孙子昶到河南通许县任知县,在衙署书一副楹联:“居心似水,若受贿贪财,使一人抱屈者,神诛鬼灭;执法如山,倘通情畏势,有一事不公者,男盗女娼。”民国时期,陕西省靖边县著名清官牛庆誉在任县长时也在县署大门上贴过一副引起轰动的楹联:“妄要同胞一分钱,请唾我面;莫忘勤俭两个字,感服民心。”“请唾我面”比“是为民贼”“神诛鬼灭”“男盗女娼”的自我惩罚力度更强,不但自我赌咒而且带有动作,因此引起的轰动效应更大。以上三副楹联参见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86、134、124页。
此联是清代河南淅川厅署同知沈麟元所撰,挂于仪门。此联把受贿者斥为民贼,而且把荣升“民贼”的标准定得过于偏低:一分枉法钱。作者笔下这么“狠”,想必瞧见楹联的行贿者也不好意思给大老爷奉献一片“爱心”了。枉法钱不收了,“偏袒意”自然就无从产生了,百年以后,也可大大方方地见各路神明了。
还有一副佚名衙署楹联,与此联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官无益民,为官好愧;
行医困于患,是医难安。〔58〕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136页。
中国古代有这么一句俗语:“不为良相,当为良医。”良相和良医看似有天地之别,但要做好道理相同。做良相重要的是协调各种关系,调和各种矛盾,使社会达到和谐。所以,宰相是个大厨师,把各种味道的东西放到锅中,烹调出美味。做良医也是调和人的五脏六腑以达平衡,使身体健康。所以,此联用行医比喻当官,也是非常贴切的。现在的医患关系是患者常常被宰,痛苦难安。此联反映的“医患关系”正好相反,是医生没治好患者,心里难安。同是难安,心里感觉异样,说明古代的官员,没有做到“益民”,会“好愧”“难安”,以民为本的观念时刻记心头,四书五经确实没有白读。
清代官员余应松任广西三防主薄时,自制署联云:
与百姓有缘,才来此地;
期寸心无愧,不鄙斯民。〔59〕同前注〔3〕,梁章钜书,第63页。清代河南内乡县衙主簿衙前门也挂此联。同上注,第83页。
上联显然是在同百姓套近乎。按照封建社会的礼仪,官比民要高一等,老百姓见到县老爷要磕头,要回避。但这副楹联,却与百姓讲缘分。有了缘分自然就有了情感,有了情感处理事情就容易做到公道。注意,这是与百姓的情感,而不是与当地豪绅大户的情感。所以,这样的情感应该使之更浓烈一些,百姓的日子才会好过一些。果不其然,与百姓有缘了,有情感了,也就不会发生看不起百姓的事情了,自己的心里也安然了。单从此联内容来看,作者应是位亲民的官员,做父母官不会差。
当然,还有的衙署楹联更加亲民: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60〕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83页。
自己的身份是官,偏要说是百姓。吃穿靠百姓,就要给百姓撑腰,能做到这一点,确实没有忘本。得官失官寻常事,但千万不要说当官没用,地方上一点离不开。有上联的铺垫,完全可以料想到,地方上的大小事情全靠我“本县大老爷”,为民办事理所应当。
任何时代的官员判案都要有依据,或法律依据,或神明依据,或儒家经典依据,等等,不一而足。由于中国周边的大山、大漠、大海使我们不易与世界文明发达的地区交流,所以,中华文化在历史上不便汲取外来文化的新鲜血液,几千年来,文化特色极为鲜明。就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法律意识来说,特色也非常突出,中国古代官员判案的依据不完全同其他文明相同。依情理判案就是中国古代判案的一个重要依据。在法官判案过程中,尽管有法可依,但法官并不完全依法条办事,而是依据义、礼、天理、人情等断案。照顾人情,在立法、执法过程中都有体现。纠纷多以礼教之,以情化之,以调解结案为主。和为贵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当情与法相抵触时,法常常要让位于情,以情变法。除依情理判案外,罚疑唯轻、五声听讼等也是中国古代断案的重要依据。在许多衙署楹联中都对这些断案依据有所反映。
下面这副楹联是河南南阳府衙联,张德武撰:
做人务效英贤,定要惟勤惟德惟廉惟国事;
从政应师召杜,当须合法合天合地合民情。〔61〕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84页;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61页。召杜,即召信臣、杜诗,均为汉代南阳的太守,为官政绩卓著,人尊称为“召父”“杜母”,后世的“父母官”一词即源于此。
如何正己、待人、尽职,此乃古代士大夫、官员的必修课。勤、德、廉、国事都是在必修课中必然要遇到的内容。上联可以说是古代选官的标准,下联则是古代官员办理具体事情,尤其是在审案时需要坚守的准则。“合法合天合地合民情”,这么多要求,表明古代判案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地坚守一项标准就可以的,要照顾到方方面面。合法虽然是一个要求,但实际操作中“天理人情”往往凌驾于法之上,把法置于虚位。〔62〕汉时卓茂为密县令,一人告一亭长收受自己的米肉,卓茂非但没有处置亭长,反而训斥告状者不讲人情:“凡人之生,群居杂处,故有经纪礼义以相交接。汝浊不欲修之,宁能高飞远走,不在人间邪?亭长素善吏,岁时遗之,礼也。”卓茂归结为一句话:“律设大法,礼顺人情。”参见《后汉书·卓鲁魏刘列传第十五》。
下面这副是福建平潭县衙楹联,作者不详:
毋纵我民,毋扰我民,期无负平生所学;
不徇人情,不拂人情,但愿求吾心之安。〔63〕同前注〔3〕,解维汉书,第73页。
此联也提到人情,但作者却说他既不屈从人情,也不违背人情。这中间有一个度,其标准恐怕不是那么好把握的。“毋纵我民,毋扰我民”,这也是官员需要谨慎把握的标准。在中国文化中,由于官本位盛行,官员手中的权力非常大,老百姓没有制约之权、之力,所以,从历史上看,纵民的事情甚少,扰民的事情很多,如苛捐杂税,没完没了的劳役。要做到不扰民,官员确实需要十二分努力。平潭县衙既然悬挂了此联,官员想必在这方面准备做出努力,牺牲一些私欲。所以,“毋纵我民,毋扰我民”“不徇人情,不拂人情”也算得上某些官员的为官准则,办案依据。
下联是安徽黟县县衙楹联:
寄傲琴书,劳形案牍;
关怀黎庶,效法圣哲。〔64〕同前注〔3〕,解维汉书,第70页。
此联写得较为抽象,从大的来说,也是为官的依据、准则。由于书画一家,所以,古代官员中的书法家、画家特多,而音乐家不是太多。此副楹联作者要“寄傲琴书”,这并不表明他有当音乐家的志向,只是显示他想当清官能臣,因为历史上有一个“鸣琴而治”的故事。据《吕氏春秋·察贤》载,孔子学生宓子贱治理单父,整天待在室内弹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65〕《吕氏春秋·察贤》云:“雪霜雨露时,则万物育矣,人民修矣,疾病妖厉去矣。故曰尧之容若委衣裘,以言少事也。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我之谓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者故逸。”宓子则君子矣。逸四肢,全耳目,平心气,而百官以治,义矣,任其数而已矣。”宓子贱的治理地方的方法称为“鸣琴而治”。黟县的县老爷也坐不住了,目光移到了乐器琴那里。一句“劳形案牍”,说明县老爷工作生活并不安逸,还挺忙碌的。朱熹说过:“平易近民,为政之本。”〔66〕[宋]朱熹:《朱子语类》卷108。转引自卢美松、林怡主编:《福建官箴》,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第3页。所以,县老爷“关怀黎庶”也属于“效法圣哲”的一个环节。
下联悬挂于福建按察使署:
治赋有常径,勿施小恩忘大体;
驭官无别法,但存公道去私情。〔67〕山西榆次县衙也有此联,上联的“经”为“径”。参见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70页;《被誉为“三晋第一衙”,21副楹联尽览1400余年历史》,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612/t20161219_144926.html,2019年10月21日访问。
此副楹联是陈大杰撰写的。“赋”是“兵”的意思。治军打仗有自己的规律,不能为了小战役、小利益而牺牲大战略。整治官场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存公道摒私情。顾大体去私情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儒家的理想是建立大同世界。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只有顾大体去私情,才会实现大同世界的理想。所以,这些准则也是官员办案的依据。没有私情才会公道。只有顾大体,方有气度,处理问题才会不偏不倚。
下联是安徽贵池县衙楹联:
我不会为官,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事事从天理民情讲究,四面八方都顾到;
尔等莫缠讼,犯什么法律办什么罪,时时存我是人非思想,拖年累月总吃亏。〔68〕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68页。
清代官员梁章钜曾言:“州县署楹帖最多,非谀词,即俚语。”〔69〕同前注〔3〕,梁章钜书,第58页。此书把“俚语”印为“理语”。参见诗词名句网,《楹联丛话全编》,http://www.shicimingju.com/book/yinglianconghuaquanbian/8.html,2019年10月31日访问。可喜的是,此副楹联一点“谀词”的影子都没有,不过“俚语”的味道还有一点。州县官处在“为民做主”第一线,与普通百姓打交道最多,所以,衙署楹联用俚语显得通俗易懂,亲切自然,把“父母官”的风采一下子显露出来。如同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的风格,老百姓都听得懂。你说我消沉吗?好像有点,但不完全,至少“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该做的事没拉下。告状的,你们也不要咆哮公堂,“犯什么法律办什么罪”,多说无益,声大无助。大老爷我为官,“事事从天理民情讲究,四面八方都顾到”,这不是模范官员的标准吗?老想着我是对的、别人是错的,把官司拖下去,吃亏的还是自己。一副楹联,大道理通过近乎俚语的语言,讲得透透的,把判案的准则一同告诉给百姓。这样的楹联才称一流。
五声虽听,岂能案尽得情?但早决几宗,省却眼前拖累;
三尺即严,未必民皆无讼,且从宽一步,免教事后蓄疑。〔70〕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114页。
这副楹联题于贵州兴义府署大堂,作者是清代举人周蔼联。
“五声听讼”是《尚书·吕刑》记载的一种我国古代的审讯方式。《尚书·吕刑》曰:“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辞”,又名“五听”“五声”。《周礼·秋官·小司寇》曰:“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几千年来,“五声听讼”制度在审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即使在当今的预审、庭审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在证据搜集技术不发达的古代,“五声听讼”制度起的作用至关重要,许多疑难案件就是靠它解决的。它依靠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搜集证据,有较强的科学性,比神示证据、刑讯逼供审讯方式都显得进步,所以,历代法律多加以规定。唐代的《狱官令》就规定:“察狱之官,先备五听,又验诸证信,事状疑似,犹不首实者,然后拷掠。”但“五声听讼”制度也不是万能的,失败的情况实在不少,因此,此联作者要求早早处理案件,免得案积如山,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下联涉及的问题也非常重要:即使法律再严厉,也有讼案,执法者必须宽大为怀,免得留下后患。
法行无亲,令行无故;
赏疑唯重,罚疑唯轻。〔71〕同前注〔3〕,尹先敦编书,第79页。
此联挂于清代河南内乡县衙二堂(秦治堂)。
此联反映的也是中国古代一个重要的断案依据:“赏疑唯重,罚疑唯轻。”“赏疑唯重,罚疑唯轻”源自“罪疑惟轻,功疑惟重”这句话,出自《尚书·大禹谟》。意思是对案件存有疑问时,应选择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即减轻处罚;对功劳存有疑问时,则选择有利于领赏者原则,即多多赏赐。在古代,这一原则已经很了不起了,对维护社会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在现今,法律重在保护人权,罪疑惟轻原则已过时,改为无罪推定原则。此副楹联应该说反映的法律问题很专业,但由于这种原则已经实行了几千年,许多人都明白其含义,这也是古人留下的智慧。
在中国古代,由于官员的昏庸、贪腐,以及搜集证据的困难,造成冤案无数。每个朝代都会有惊天大冤案,文学作品中也塑造了许多著名的冤案,如《窦娥冤》《十五贯》《三滴血》,等等。
应当说,大量的冤假错案是由刑讯逼供造成的。古代的刑讯逼供是合法的,法官搜集证据的能力不足,只好采用刑讯逼供的办法,这样,被告人忍受不了刑讯的折磨,被迫无端的招供。那时的刑讯逼供手段又比现今厉害百倍,被告人在五花八门的刑讯手段逼迫下,无奈只好胡乱供述,把自己送进监狱,甚至断头台。古代刑讯的野蛮是不用说的,即就是在今天,刑讯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也令人骇闻,如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赵作海杀人案、佘祥林杀妻案、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等等,都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与刑讯逼供锻造冤狱相比,政治迫害也是造成冤案的重要因素。汉武帝时的巫蛊案,导致太子和许多人死去。东汉熹平元年,太学生被宦官逮捕和囚禁的达一千余人。投降派头子秦桧,以“莫须有”罪名诬陷岳飞,残害抗金勇士。明代宦官魏忠贤擅窃国柄,诬陷忠良,杀害东林党成员多名。历史上的政治迫害往往是大规模的,造成的冤假错案数量极为惊人。不过,官署楹联一般不涉及由政治迫害造成的冤案,它提及的是一般刑民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古代死刑的门槛很低,例如,隋文帝时颁布“盗一钱以上皆弃市”“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之类的苛刻刑法;判处死刑的刑种又特别多,所以,处死的人非常多。如果审讯时不仔细,极易滥杀无辜,锻造冤案。在这种情况下,下面这副楹联就值得赞赏了:
看阶前草绿苔青,无非生意;
听墙外鸦啼鹊噪,恐有冤魂。〔72〕同前注〔3〕,梁章钜书,第108页。
这副楹联挂于南阳府大门,作者一说是清代官员杨昌濬,另一说是清代官员徐士林。杨昌濬和徐士林都没在南阳府做过官,但此联内容不错,南阳府衙也就挂上了。上联写府衙内的自然景色,草绿苔青,充满生命力。下联写墙外的“鸦啼鹊噪”。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古人认为天、地、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万物有灵,鹊是报喜鸟,能传达喜讯,民间有“灵鹊噪,喜事到”的俗谚。而鸦与孤独、悲凉的意境相联。“鹊噪”预示着吉祥、喜庆、美满;“鸦啼”则是不祥的预兆。所以,听到墙外的“鸦啼”,立刻联想到百姓中恐有游走的冤魂,说明撰写此楹联的官员是有良心的,时刻挂念着百姓的冷暖。这样的官员无疑具有“父母官”的风采,值得称颂。我们不要忘记,在刑侦技术发达的今天,仍然出现许多冤魂,那么,在靠刑讯逼供打天下〔73〕连著名的清官包公也认为“人是贱虫,不打不招”,因为《唐律疏议》《宋刑统》这些著名的法典都有刑讯的规定,所以,包公对案件当事人刑讯也就理直气壮。参见[元]关汉卿著:《包待制三勘蝴蝶梦》。转引自同前注〔10〕,苏力书,第138页。的古代司法,冤魂之多,沉冤之深只能让人无可奈何,长叹一声。辉煌的五千年历史,文化固然灿烂,但还潜伏有很多“暗物质”——冤魂,在呼喊!在控诉!能意识到这一点,办案时才会小心翼翼,才会公正廉明,才会少出或不出冤案。这副衙署楹联虽然不长,但却抓住了古代司法的要害,因为冤案的出现跟许多因素都有关系,比如,敬业精神,专业技能,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只要时刻担心“恐有冤魂”,才会减少冤魂。要达到完全没有冤魂,那永远是理想。任何朝代,任何人都无法做到。
下面这副楹联与南阳府衙那副楹联有异曲同工之妙:
帝泽如春,看庭前草色葱茏,愿境内都含斯意;
江城入画,听郭外潮声澎湃,疑民间尚有不平。〔74〕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46页。
这副楹联是清代江阴知县李超琼(字紫璈)撰写的,题于县衙。虽然比上面南阳府衙那副楹联字数多了不少,但意境、反映的心声大致相同,也算是写作上的借鉴。不过这副楹联作者的“胸怀”要比南阳府衙那副楹联的作者宽广。江阴城外是长江,惊涛回荡在天外,民间的不平声自然比小动物嗓门(鸦啼鹊噪)要大,在李超琼那里得到的回声自然也大。这位李知县,多次在朝廷的考核中受到嘉奖。他“执法严谨,凡暴敛奸邪、徇私枉法、霸占孀妇等恶习均依法惩处。他听讼勤敏、待人诚挚。”〔75〕参见搜狗百科“李超琼”词条。这样模范的官员才配书写如此楹联,言行一致,在清代官员中确实寥寥无几。另外,“不平”也比“冤魂”涵盖的范围广,既包括“冤魂”,还包括各种不公正的待遇。
安义县位于江西北部,现归南昌市管辖。安义县署曾经挂有一副不知作者何许人也的楹联:
听东去江声,无限苍凉,似替民间诉许多疾苦;
看西来山色,恁般清净,生怕胸中着半点尘埃。〔76〕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77页。
安义县距长江、赣江尚远,坐在县衙听到的应该不是长江、赣江涛声,而是当地的小河北潦河。不过,楹联也是文学作品,允许一定程度的虚构。“思接千里”,说听到的是长江的江声也未尝不可。但这副楹联的上联把气势磅礴的长江描绘的悲凉、凄惨,与民间疾苦的意境十分吻合。这是上联的成功之处。父母官能体会到民间的疾苦,那是百姓的福分。更重要的是,给父母官诉说民间疾苦的是滚滚的江水,这种诉说份量自然显得十分巨大,对父母官的冲击力无比震撼。下联写这位“爱卫生”的官员,对清净的山色很感兴趣,名义上是山色“生怕胸中着半点尘埃”,其实是指官员。而且,这里的“尘埃”不是一般的尘埃,而是世俗意义上的“尘埃”,也就是贪污、受贿、拉关系等乌七八糟的东西。单从这副楹联来看,这位官员的境界够高的;如果是清代的官员,够得上“卓异”。
清代无锡知县王乔林给县衙写过一副楹联:
半点糊涂,已耗民财于暗地;
一毫偏颇,即推赤子入危途。〔77〕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45页。
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大量的冤案、错案都来自“半点糊涂”和“一毫偏颇”。“半点糊涂”可致百姓倾家荡产;“一毫偏颇”引来黔首人头落地。所以,糊涂,哪怕是半点糊涂;偏颇,即使是一毫偏颇,在断案过程中也是要不得的。知县是最基层的审判官,在断案和搜集证据过程中,起的作用毋庸低估。许多冤案就是因为知县这一关存在的瑕疵太多,尤其是搜集证据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太多,致使以后难以平反。所以,有切身体会的知县王乔林才会写出如此符合事实的楹联。
无锡知县王乔林上面撰写的那副楹联揭露了冤案、错案的制造过程。其实,形成冤案、错案的原因很多,上面只是从官员角度,也就是从审判者角度来分析问题的。
府内若无邪,世上应无怨;
衙中如有弊,民间必有冤。〔78〕同上注,第85页。
这副楹联也是从“府内”“衙中”寻找怨和冤形成的原因。
那么,找到了形成冤案的原因就能申冤了?未免有些天真。因为府内那些制造“邪”,衙中那些制造“弊”的人会竭力阻挡伸冤者,使你有冤不能伸,有理无处讲。若不信,就请个中人给你道来。
有一副楹联,直截了当地告诉人们,冤就别伸了,伸冤那是做无用功:
公堂岂真可伸冤,腰囊不便,关节不通;纵然理足十分,到衙前颠倒是非,气得鼻根都发冷。
官司惹许多烦恼,掌案要钱,中人要钱;倘若意疏一点,就当面铺三下二,连他耳底作清烧。〔79〕同上注,第62页。
上面这副衙署楹联的作者胆子够大的,直接揭露制度的弊端,让人看不到希望。都知道制度很黑暗,但潜规则就是不能揭露。而这位大喊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官员一定是个“小孩”,正规教育不够“完善”,才会说出大实话。
曾国藩在刑部任职时就发现老百姓告状的案子,官府基本都判原告犯诬告罪。上京城告状的案子,接案官员本是督抚、钦差大臣,可是这些官员从不过问,都交给首府提审,首府办案官员根本不提问案由,而靠刑讯逼迫告状者承认自己是诬告,使老百姓冤上加冤,雪上加霜。〔80〕参见金鸿儒:《成大事者的修养》,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9页。
当然,更多的官员深知制度的黑暗,却寄望于体制内的清官、诤臣,千方百计要维持赖以生存的制度。下面这副衙署楹联就是这样:
欠房债八元,靴尖何利,马棒何凶,睹人命若鸿毛,李孟仙倚官压势;
出大签三次,差役亦威,吏胥亦壮,视道台如狗蛋,孙县令除暴安良。〔81〕同前注〔3〕,解维汉编书,第57页。
在中国古代,冤案形成后,官员不是想尽办法平反昭雪,或者从技术角度减少冤案,而是千方百计地劝阻百姓告状,从这一角度减少冤案。这种减少冤案的办法确实显得非常奇特,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色。下面这副衙署楹联反映的就是这种现实:
非真枉莫来告状,任凭神谋鬼算,听法堂鼓三敲,也要心惊胆落;
是良民且去种田,试看村农野叟,住茅屋饭一饱,何等梦稳神安。〔82〕同上注,第57页。
楹联的作者是清代的徐士林,担任过安庆知府,此联题于府衙。或许徐士林也知道冤案难以平反,才劝告“非真枉莫来告状”。作者的良苦用心天地可鉴。〔83〕在衙署楹联中,这方面内容的楹联很多,如:安徽萧县县衙的楹联:“忍一日气,得一日闲,且耕尔地;无十分冤,不十分直,莫入吾门。”湖北房山县衙楹联:“勤种地,早完粮,父老有闲当课子;省费钱,莫告状,乡民无事少来城。” 同上注,第58、92页。当然,我们不要忘记,劝告莫来告状的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追求息讼、无讼的法律价值,但从侧面也揭露了司法的黑暗。
本文从衙署楹联反映的中国古代官员的廉政观、无讼观、修养观、鬼神报应观念、民本思想、办案依据,以及官员对于冤案情况的认识七个方面,探讨了中国古代官员的法律意识。研究中国古代官员的法律意识可从不同角度入手,如法典、法学著作、判词、官箴、碑帖、诗词、日记、匾额、谚语、建筑,等等,衙署楹联只是一个角度;但这个角度有它的独特之处。由于衙署楹联多是官员自己撰写,且悬挂于衙署,更能体现官员的法律意识。衙署楹联只限于一个侧面,一个角度,难免有其局限性。由于楹联非常简洁,字不能太多,表达上就存在缺陷,宣传的法律意识不够准确、全面,只能把官员认为的重要问题写上。所以,从衙署楹联角度研究中国古代官员的法律意识,一定要与其他资料结合起来,否则,就会出现失误,导致以偏概全的结果。另外,衙署楹联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宣传,而意识形态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表达的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至于在现实中到底能否实现,还是未知数。老百姓的所作所为,与衙署楹联所表达的思想是有一定距离的,这是我们要记住的。不过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对于我们理解衙署楹联的内容更有意义:官方提倡的,往往是现实中欠缺的。正如许多明清衙署楹联提倡无讼观念,恰恰明清的许多地方健讼风气甚炽。当然,这种思路,也需结合其他资料统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