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本福
我们都知道,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而这种“统一”的实质就是交往。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文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师生的交往互动,是教学过程的本质属性。我们在信息技术课教学过程中,如果没有师生的交往互动,就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教学;更不会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一、交往的本质属性就是教学过程的主体性
交往是主体的生存状态与活动方式,有交往的主体,才有交往的行为,才能构成为交往活动。处于教学交往中的师与生应该是教学过程共同的主体,他们之间不是施教与受教、改造與被改造的单一对象关系,而是一种“人与人”、“我与你”的意义存在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与学生人格上独立,关系上平等,活动上自主,教学上民主。有了教师与学生,特别是学生主体的定位,交往的双方才能相互尊重,互相作用,教师才能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和朋友。交往的主体性的发挥才能真正体现教学过程的民主性。
因此,我们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就要确立新的教学观,克服自己在过去教学中的固定的习惯,使教学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关键是把学生作为主体来看。让学生这个被动接受储存知识的“文件夹”,变成有待点燃的火把。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改变那些过于强学生调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方式;而是要采取自主式、讨论式、探究式的方法。
这种方式的转变,首先教师要充分地相信学生的自学能力,把自己变成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而不是支配学生的控制者。学生理应成为学习的主体,学习的主人。为此,在师生交往互动的过程中,就要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记得在三年级上学期,我在教学生利用记事本输入字时,我只告诉学生如何新建记事本,并告知如何选择输入法。但当在学生输入字时,就发现,学生有的用全拼,有的用单拼声母,有的利用词组等。在这不同方法中,学生自然而然的会发现那种方法最好。这样,不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培养了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
二、交往的准则就是在教学过程中相互理解
理解,在教学过程中就是交往的“生态条件”,只有相互理解,才能相互沟通,相互倾听,相互信任,相互合作,没有理解,人的交往就会萎缩。教学不是教师单方面的表演或说教,而是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努力与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才能清除长期统治教坛的“师道尊严”的无形屏障,使彼此走向对方的内心世界,使教师与学生情感共鸣、思维共振。交往的相互理解的属性决定了教学过程的合作性。
信息技术的课堂教学,本身就是一个教育者和受教者双方合作互动的动态过程。因此,在教学中,就要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才能让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因而我们必须认识合作性,关注合作性,研究合作性问题。
课堂教学中的合作是教师与全体学生的合作而不是与少数学生的合作;是全体学生之间的合作而不是部份学生之间的合作。合作学习使不同层次、不同兴趣爱好和不同特长的学生在不同层次上都能够得到提高。我们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可采用学生都懂的问题不讲;对部分学生掌握或意见不一致的问题通过讨论、辩论的方式相互启发,在学生合作学习的基础上教师补充讲解;对全体学生都不懂的问题通过典型试题或典型事例启发诱导。我在教学申请电子邮箱课时,通过了解,九个学生已经有了,并且分别是新浪、网易等不同网站。这节课,我就直接放手给学生,让学生相互帮助,很快,人人都有了邮箱。我认为,只要我们把这种以学生是否理解,理解多少作为选择教法的依据,既保证了面向全体学生,又贯彻了师生、生生合作的原则,可以达到在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提高的目的。
由此可见,教学是交往的特殊存在形式,交往决定了教学活动的本质。用“教学交往”观审视教学过程,并以此构建共同主体的师生关系,将传统的教学改造为平等、民主的教学,沟通合作的教学,互动创生的教学,促进人全面和谐发展的教学,这是我们的基本出发点和理想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