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美
中药饮片处方是中医师进行辨证后进行施治的重要环节[1]。而中药处方调剂是由中药师具体实施执行的,对于任何一张中药处方,药师都必须进行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才能完成。中药饮片处方的调配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中药复方制剂的药物疗效[2]。如何加强对中药饮片处方调配过程的监督,最大限度减少调配差错,是当前中药饮片处方管理的职责之一。2018年度对相关医院中药房调配处方进行监督,发现调配中存在部分不规范问题,报告如下。
1.1一般资料2018年3月我们随机抽查A、B 两家医院中药房中药处方各500张,依据《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办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逐项分析,查找原因,督查整改。2018年10月,即半年后再次随机对上述医院进行中药饮片处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处方前记的完整性(姓名、性别、年龄、费别、住院号或门诊号、日期、病区、床位及临床诊断)、正确性;正文的格式、药物名称、剂量、单位、剂数、用法;正文处方内容合理性、规范性;中药处方的配伍禁忌、特殊药品及特殊使用方法是否进行脚注、后记,包括医师签名、审核、划价收费、调剂、复审、发药等是否签字;是否体现中药饮片处方“君、臣、佐、使”的配伍要求。
1.2方法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及点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处方书写要规范;中药饮片的用法用量;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处方合理用药评价等。首次检查:选择A、B两家医院具备中药主管药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互检,卫生监督人员负责评价处方合理性或不规范性(A组表示A家医院;B组表示B家医院)。根据首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防治对策,制定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建立处方规范化点评制度;完善自查自纠体系;加强中医药学基础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考评结果与个人绩效、年终考核及职称晋升等相挂钩,促使中药饮片处方规范化。再次检查:半年后,随机抽调两家医院具备中药主管药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互检,卫生监督人员负责评价处方合理性或不规范性,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公示备案。分别统计比较首次检查A、B两家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的不规范率及首次与再次检查结果。
1.3评价项目处方前记是否缺项,内容是否真实;正文中饮片名称、剂量、用法、用量、脚注,及处方用药合理性;后记(医师签名、划价收费、审核、调剂、复审签字等);不合格处方数;不合格率等。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0.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用率(%)形式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A组、B组中药饮片处方不规范首次检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8%,再次检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2%和3.4%;2组首次比较,及再次检查比较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首次不合格率为10.0%与再次的3.2%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B组首次不合格率9.8%、再次检查不合格率为3.4%,首次与再次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见表1。
表1 A、B2组中药饮片处方不规范项目比较 (例,%)
注:2组首次检查,1)P>0.05; A组首次与再次比较,2)P<0.05;2组再次检查,3)P>0.05;B组首次与再次比较,4)P<0.05
3.1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的意义中药饮片处方,是中医师经过详细的望闻问切,进行辨证论治后归纳的用药方案。处方是患者治疗用药的凭证,其中的每一项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中药的治疗和疗效。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认真审核、调配、复核每一张处方,对保证中药处方质量,提高治疗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在AB2组处方审核检查时,发现含有“十八反”及“十九畏”药物配伍现象16张,经与处方医师沟通后,修改处方10张,坚持原方用药6张,并重新在脚注处签字。这样很好的提醒了处方医师,即使处方医师认为处方有效、没有修改,由于特别要求其在脚注处重新签名,也明确提示要注意观察用药后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另有4张相关妊娠用药、2张儿童用药处方和3张毒性药品处方,均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得到修正,因此,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对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和预防医疗纠纷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3]。
3.2中药饮片处方不规范事项中药饮片处方是患者用药凭证,处方时均应规范。分析两家医院处方发现,主要不规范表现是前记部分项目缺少或为填写实足年龄,部分处方仍然在年龄栏目填写“成”等,对于小儿患者,未填写到月份。部分处方未填写门诊号或住院号。在处方正文中,含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特殊用药、小儿用药等应用药物配伍禁忌现象。药物书写顺序没有按照重要方剂规则排序,如君、臣、佐、使等;同时处方出现超剂量用药,但未明确标注脚注。后记部分,发生审核代签、未签和签名潦草不规范等现象。
3.3防治中药饮片处方不规范对策制定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核对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严格依据医师处方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调配发药,不得擅自对处方所记载的药品以及用法、用量及脚注事项更改。调配完毕必须复核、并有双人签字,方可发药[4]。对于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用药的处方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联系处方医师沟通说明,要么进行处方修正、要么重新处置处方。如果处方医师坚持原处方用药或者是处方医师个人经验性用药,则要求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特殊管理药品,如罂粟壳按照麻醉药品管理要求必须凭麻醉专用处方配药,具有毒性中药一律不得单方调配,严格执行毒性中药管理规定,必须在处方无误的情况下调配[5],处方保存2~3年。建立自查自纠制度,每天值班药师要对所调配处方自我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医院中药饮片处方定期点评,全面审核每一张调配处方,将点评结果公示、造册保存,供质控、人事部门考评备案。
3.4严谨核查反药合用关于中药处方中“十八反”及“十九畏”配伍的思考:十八反和十九畏是历代中医师调配处方遵守的处方原则之一。多数医家认为,反药配伍可增加药物毒性,损害机体健康。《本草经集注》曰:“相反者,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神农本草经》告诫勿用相恶相反者;孙思邈则提出“草石相反、使人迷乱”。现代医学有很多文献报道贝母与乌头同用引起中毒的例证。因此,《中国药典》1963年版“凡例”中明确规定:“注明畏、恶、反,系指一般情况下不宜同用”。但是,古代也有反药同用案例,《医学正传》谓:“外有大毒之疾,必有大毒之药攻之,有不可常理论也。丹溪二十四味莲心散,以甘草、芫花同剂,而妙处在此。是盖贤者真知灼见,方可用之,昧者不可妄试以杀人也”。《本草纲目》也说[6]:“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尔”,都强调了部分反药可以同用。正如上述,自古反药配伍的方剂也不乏例证。《千金翼方》中大排风散、大宽香丸都用乌头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儒门事亲》通气丸中海藻、甘草同用。《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就有甘遂半夏汤。王华报告《中药处方中反药配伍禁忌》列举了反药同用案例[6]。现代也有文献报道用甘遂、甘草配伍治肝硬化及肾炎水肿,取得较好的效果,从而肯定了反药可以同用观。所以,我们在审核时,对于处方有反药合用者,必须与处方医师联系,不为智者,就修改处方,为智者也必须再次确诊并重新再脚注处签字,以示明确反药合用的责任。
3.52组首次及再次检查结果比较首次对A、B两家医院检查,从处方数量上看,仅仅是抽查,但是无论是A组还是B组,处方不规范数量及发生率分别高达10.0%和9.8%,这与处方管理缺位有一定关系。通过首次检查,查找不规范处方发生的原因,将不规范项目登记细化,诊断所有不规范项目及原因,制定相关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点评,建立自查自纠体系,并将点评结果内网进行公示。再次检查时采取同样方法抽查A、B2组中药饮片处方各500张,检查结果显示,A、B2组处方不合格率均明显降低,即A组有原来的10.0 %降至3.2%,B由原来的9.8%降至3.4%,整改前后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
总之,规范合理中药饮片处方是患者取得治疗效果的关键。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开展处方点评和自查自纠体系工作,对提高中药饮片处方质量,降低处方不合格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