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闽南商人慈善家的兴起:以林瑞岗为中心

2019-03-26 01:18徐文彬
安徽史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闽南慈善事业慈善

徐文彬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党史教研部,福建 福州 350001)

晚清是中国慈善事业由传统向近代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中外学者共同倡导下,晚清慈善史已取得诸多研究成果。[注]参见李文海:《晚清义赈的兴起与发展》,《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彭南生:《晚清无业游民与政府救助行为》,《史学月刊》2000年第4期;朱英:《经元善与晚清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朱浒:《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周秋光主编:《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王卫平:《中国传统慈善事业的近代转型及其启示》,《史学月刊》2013年第3期;阮清华:《试论近代上海民间慈善事业的网络化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学者或深入探讨慈善机构、慈善团体的运作模式,或全景式勾勒晚清慈善事业,剖析所蕴含的近代化因素。慈善人物是慈善史研究的重要领域,目前的研究成果侧重于政治人物及士绅,如郑观应、张謇、余治等,主要分析他们的慈善思想及慈善行为,对商人慈善家的研究较少,多聚焦于著名绅商经元善。商人参与慈善,是近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加强此方面研究,有助于深化对近代商人群体崛起的认识。从区域来看,目前慈善史研究侧重于江南、直隶、湖广等地区,较少涉及闽南区域,而闽南尤其是晋江慈善事业极为兴盛,在国内有巨大影响,涌现出以陈嘉庚等为代表的侨商慈善家、以许连捷等为代表的实业慈善家。厘清闽南慈善事业发展脉络,对当今慈善事业发展颇有启示。笔者拟通过收集报刊、方志、族谱等文献资料、结合田野调查,对晚清闽南商人慈善家的代表——林瑞岗加以分析,进而探讨晚清闽南慈善事业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

一、林瑞岗生平事迹考略

林瑞岗(1830—1884年),晋江安海人。安海又名安平,“泉南一大都会也,上接郡垣,下达漳、粤,西拒九溪、黄岗之险,南通金厦台澎之舶。”[注]《重修安平志》,《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26辑,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612页。宋代安海对外贸易兴盛,“南望海门十里许,通天下商船,贾胡与居民互市。”为此,泉州市舶司在安海港口设立津卡,坐收舶税,称“石井津”。建炎四年(1130年),设立石井镇,朱松(朱熹之父)任首任镇官。元代设立安海巡检司。明代改设安平镇,“去府治五十里,阻山襟海,屹为东南巨镇。阛比阓联,万有余家。”[注]吴德宪:《增建安平城二敌楼记》,安海乡土史料编辑委员会:《安平志校注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至明代中期,安海“番船连翩径至,近地装卸货物皆有所倚也。”[注]《明世宗实录》卷4,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明实录》校勘本1962年版,第131页。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枢纽,郑成功父子以安海为根据地,开展海外贸易。由此可见,安海是典型的商业型城镇,其兴衰与海外贸易休戚相关。

林瑞岗,名崑官,出身贫寒。据《昆官公生平行实功名》记载:“公六岁失恃,从父谋生于厦门,少时颇窘。”[注]《陈江林氏族谱》,手抄本,时间不详,据内容约在20世纪50年代初,第71、68、68、43页。有关其兄林瑞佑(1823—1890年)的《助官公生平行实纪录》亦如是记载:“当夫少壮时,家贫亲老,子若弟犹在穉龄,菽水之供,一身任之,虽经营况瘁,百凡艰辛,亦必期有以养亲顺亲焉。父逋巨姓之债,几为所窘,公不忍父之忧困,遂割爱而卖子以偿。中年遭纯玉公病,奉侍汤药,必致其诚,及卒,殡殓葬祭,亦尽其礼。噫!公之孝于亲如此,其即子路为亲负米,董永卖身葬父之意也乎。故天之报施不爽。”[注]《陈江林氏族谱》,手抄本,时间不详,据内容约在20世纪50年代初,第71、68、68、43页。从这两份行实纪录可以看出,林氏兄弟父亲纯玉公是在厦门谋生的商人,但生意欠佳,故林瑞岗“少时颇窘”,其兄长林瑞佑历尽艰辛,维持家庭生计,但在父亲无力偿还地方豪族债务,饱受欺凌的情况下,只好卖子偿还。

林瑞岗二十岁时,父亲过世。其兄“往厦十余年,始而受佣于人,继而经营生意,行囊稍充,家计暂立,诸子成长,阁奎辈精会记。”林瑞岗遂和侄子“经商吕宋、上海等处,积赀十余万缗。”值得注意的是,林氏家庭成员均赴厦门谋生,主要是由于清代厦门已成为闽南的区域中心,“大小帆樯之集凑、远近贸易之部会也。”[注]孙云鸿:《嘉禾海道说》,道光《厦门志》卷2《分域略》,清道光十九年玉屏书院刻本,第16—17页。厦门商民“以贩海为利薮,视汪洋巨浸如衽席。北至宁波、上海、天津、锦州,南至粤东,对渡台湾,一岁往来数次;外至吕宋、苏禄、实力、噶喇巴,冬去夏回,一年一次。”[注]道光《厦门志》卷15《风俗志》,第5、2页。伴随对外贸易的兴盛,厦门“市井繁华、乡村绣错,不减通都大邑之风。”[注]道光《厦门志》卷15《风俗志》,第5、2页。安海是泉州赴厦门的孔道,加之“无田地,民不习耕种,惟业儒商”[注]《安平志校注本》,第106页。,林氏父子赴厦门经商谋生为势所必然。

得益于林瑞岗的经营才能,林氏兄弟“遂得创业垂统,营华屋造丕基,而家道大丰足矣。”[注]《陈江林氏族谱》,手抄本,时间不详,据内容约在20世纪50年代初,第71、68、68、43页。事业南及吕宋、北达上海。《纯玉林公继配诰赠淑人懿俭张太淑人合葬墓志铭》[注]纯玉公为林瑞岗兄弟的祖父。记载:“嗣瑞岗、瑞佑昆仲均习计然,而瑞岗尤善经营谟操,奇赢多得,当远涉中外,往返瀛海于吴淞巨镇,魁然成巨贾。”[注]《陈江林氏族谱》,手抄本,时间不详,据内容约在20世纪50年代初,第71、68、68、43页。吴淞巨镇指上海,正是林瑞岗经商的主要场所。他“住上海几二十年”,至四十岁方离开,依此判断,林瑞岗旅沪时间约为19世纪50、60年代,此时正是上海发展迅猛时期。开埠初期,上海福建人数量颇多,是主要的外来族群,“圜寰居奇百货盈,遐方商旅满江城。洋行街上持筹者,多学泉漳鸠舌声。”[注]高红霞:《近代上海福建人的群体结构与特点》,《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闽南商帮颇为活跃。1853年,上海小刀会起义爆发,参与者主要是闽南人,导致福建人受到官府打压。林瑞岗旅沪期间,正是福建商人在上海势力消长的关键时期。

现存史料对林瑞岗所从事的贸易并无较多记载。据其后人所言,他主要经营米业,这恰是明清闽南最重要的营生。清代闽南人多地狭,粮食难以自给。清代后期是福建历史上缺粮最严重的时期,这一情况在民初也没有什么好转。[注]林庆元主编:《福建近代经济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4页。福建主要通过两条路径从外埠输入粮食。其一吕宋等地进口的洋米。吕宋等地气候温暖,适合水稻种植,成为粮食的重要产区,其“稻米一石值银三、四钱”。[注]凌扬藻:《蠡勺编》卷26,清同治二年南海伍氏刻本,第15页。因此许多闽南商人赴吕宋采购粮食,时任福建巡抚徐宗干亦“嗣闻泉、漳近海之地,向有吕宋等国贩运番米”。[注]徐宗干:《斯未信斋文编·上刘玉坡制军书》,孔昭明编:《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152册,台湾大通书局1984年版,第90页。其二江南输送的粮食。清代湖广、山东等地成为国内重要的粮食产区,上海地处长江入海口,成为国内粮食贸易的重要转运口岸。漳浦人蔡世远指出:“福建之米,原不足以供福建之食,虽丰年多取资于江浙。亦犹江浙之米,原不足以供江浙之食,虽丰年必仰给于湖广。数十年来,大都湖广之米,辏集于苏郡之枫桥。而枫桥之米,间由上海乍浦以往福建。故岁虽频祲,而米价不腾。”[注]蔡世远:《与浙江黄抚军请开米禁书》,魏源:《魏源全集》第15册,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425页。林瑞岗通过厦门与吕宋、上海间的粮食贸易,成为富豪。

旅沪期间,林瑞岗与经元善等江南士绅关系密切[注]光绪四年(1878年),经元善母亲杨氏过世,其《祭文》落款处为:“侍生钱宝传、张斯臧、褚维垲、褚维培,愚侄张福谦、林瑞岗、郑官应、张灿、葛绳孝、王震元、徐树兰、徐树萲、朱其莼、沈嵩龄、朱征镕、张韦承、汤桂彰、范广堉、周绍贤、王邦宪、胡培基、陆熀、干云、瞿炳莹、江振声、李宗功、郁熙绳、张荃、沈善经顿首拜。”参见《杨太夫人祭文》,朱浒主编:《近代思想家文库·经元善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1页。,成为果育堂董事。果育堂“其始义塾也,蹴民居为之,继乃扩为堂,施衣施棺施米诸善事惟办。”[注]《上海果育堂记》,冯桂芬:《显志堂稿》卷3,《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79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81年版,第361—362页。注:夫马进依据《果育堂征信录》(光绪八年)中的《历办果育堂缘起(同治十年)》,认为上海果育堂的缘起可以上溯到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设立的生生局,但当时的活动仅仅限于两三个志同道合者刊发善书和施舍粮米和衣服,果育堂发展成为和同仁辅元堂并驾齐驱的大善堂还是从小刀会动乱之后开始的,时为咸丰七年(1857年)或咸丰八年(1858年),参见[日]夫马进著,伍跃、杨文信、张学锋译:《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573页。该堂始于咸丰九年(1859年),与同仁辅元堂并列为上海的两大善堂,早期董事主要是热心慈善的旅沪商人,如唐廷枢、徐润、经元善、郑观应、李玉书等,他们通过果育堂,构建特殊的人际网络,得到冯桂芬等人的支持,与官府来往密切。林瑞岗参与果育堂,反映其在上海商界具有相当名望。

经元善、唐廷枢、郑观应等人后来成为近代著名洋务企业家。林瑞岗人生轨迹却不尽相同。他“至四十岁契眷回乡,倡修小宗,在陈江营治堘茔,建立生业,增修屋宇,遂不复远游焉。”[注]《陈江林氏族谱》,第71、42页。其离沪时间应为1870年左右,正是闽商在上海势力消退的时期。林瑞岗虽然离开上海,仍与果育堂同仁保持密切联系。他参与该堂组织的“华北义赈”,获得清政府嘉奖。后又多次捐款赈灾,与其兄林瑞佑在家乡兴办善堂、资助慈善机构、修桥造路、购置族田,扶危济困,善名远播,成为晚清闽南著名的慈善家。

林瑞岗出身贫寒,青年闯荡商海,通过厦门的贸易网络,赴吕宋、上海等地经商,旅沪近二十年,积累巨额财富,成为果育堂董事,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中年之后,林瑞岗返回家乡,专注慈善,其事业发展轨迹与闽南商业发展态势较为吻合,反映个体商人与地域商帮沉浮之间的密切关系。

二、林瑞岗的主要善举

林瑞岗一生行善颇多,他“远服贾,常别蓄所余铢积,以待义举,故见义必为倾囊倒箧,毫无吝色,而尤恒恐不及,其轻财尚义重诺好施与之概,大率如此。”[注]《陈江林氏族谱》,第71、42页。其涉及领域之多、地域之广、投入之深,堪称晚清闽南慈善家的典范。

林瑞岗行善的重要契机,是参与晚清义赈。所谓“义赈”,是指与官方主持的灾赈——“官赈”相区别的、由民间自行组织劝赈、自行募集经费,并自行向灾民直接散发救灾物资的新型民间赈灾机制,它具有近代意义。[注]王卫平:《光绪二年苏北赈灾与江南士绅——兼论近代义赈的开始》,《历史档案》2006年第1期。晚清义赈的兴起,主要是江南商绅为应对“丁戊奇荒”发起。朱浒研究发现,“代理义赈领导机构的江南善会善堂,主要是分别位于上海、苏州、扬州和杭州的四家善会善堂。其中,最早且最清楚地显示出这种代理作用的善会善堂,当数上海的果育堂。”[注]《跨地方的地方性实践——江南善会善堂向华北的移植》,《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6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林瑞岗作为果育堂董事,积极参与华北义赈。光绪四年(1878年)“从果育堂助赈晋豫两省,捐银四千两”。林瑞岗还通过助赈公所,会同其他善士,向江南士绅筹募经费,根据《上海经募直豫秦晋赈捐征信录》记载:在助赈公所中,“林瑞岗、葛绳孝、沈善经、郑官应、顾寿松、周昌龄、王承基、徐润、褚成宪、方德骥、屠成杰、张斯臧、李麒策、钱征、曹思绅、王尧阶、经元善等经募”[注]屠继善、魏学韩辑,朱浒点校:《上海经募直豫秦晋赈捐征信录》,《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290页。,共向胡雪岩等人募集规银86814两;林瑞岗在经募人中,排名首位,凸显其在华北义赈的地位。与此同时,林瑞岗还响应官府号召,积极参与清政府的官赈。光绪三年(1877年),同乡刑部主事黄贻楫“劝赈京畿”,林瑞岗“即捐银一千两,会事毕,转充资善堂工程经费”。后黄贻楫再次“劝赈豫省”,林又捐银一千两。由于在丁戊奇荒赈灾中表现突出,光绪三年,林瑞岗助赈京畿“准旌表,交部议奏请旨给与乐尚好善字样,准其建坊”。后河东河道总督李鹤年、河南巡抚涂宗瀛为其“奏请赏戴花翎”。[注]《陈江林氏族谱》,第71页。林瑞岗通过行善获得旌表,实现了由传统商人到近代士绅的转变。

创办明善堂是林瑞岗的重要善举。林瑞岗从上海返回家乡后,得知乡邻宣讲善书,高兴地表示支持:“善哉,德不孤,必有邻也。”他认为自己“行善闻于朝,屡膺优奖”,而况“事有同心,不更乐相与有成,而为之建立宏规耶。”于是偕其兄林瑞佑捐白金5800元,以为倡导,分寄典商出息。后又与陈梦元、王国治、佘纯士[注]此三人均为晋江有影响的士绅,陈梦元曾撰写《晋江锦亭陈氏族谱》,佘纯士为监生。等地方士绅“酌议章程,禀请列宪,出示晓论”,使善堂获得官府支持。光绪九年(1883年),明善堂动工兴建,次年完工。“由是阖镇贫乏之家,孤寡有月资,疾病有医药,死亡有棺沟,行李困乏资助,济急扶危。”[注]《明善堂碑记》,许著华:《安海碑拓录》,香港风雅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224页。从“阖镇”一词可见果育堂主要是在安海施善,救济对象是救济孤寡、义诊施棺、帮助行旅,范围颇广,属于综合性善堂。夫马进根据上海果育堂的征信录,指出其:“从事的接济寡妇和老人的生活费、发放医药棉衣、救助水难者和打捞水中尸体、经营义冢以及道路桥梁的建设修理等项主要事业。”[注][日]夫马进著,伍跃、杨文信、张学锋译:《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第573—574页。安海明善堂与果育堂的业务基本相同,可视为上海模式的移植,时任翰林院庶吉士林梁材[注]林梁材,字悦护,晋江人,同治四年(1865年)乙丑科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在《安海明善堂记》中,其称林瑞岗为族侄。对明善堂创办给予极高评价:“遂以开一郡未有之善举,是其嘉惠一方,裨益于人心世道者,岂浅鲜哉?”[注]《安海明善堂记》,许著华:《安海碑拓录》,第225页。指出创办明善堂在泉州府是一大创新,推动地方助善风气。

明清时期,闽南地区盛行溺婴恶俗。陈盛韶任职诏安县期间,“乳女千二百余”。[注]陈盛韶:《问俗录》,书目文献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1843年创立的泉州安海育婴堂,至1949年的105年间,共收养弃婴21504人。[注]此数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海育婴院据历史收养记录统计。可见当时溺婴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林瑞岗虽未直接参与安海育婴堂运营[注]明善堂与安海育婴堂毗连,林瑞岗未向育婴堂捐资,主要是由于该堂由倪氏家族管理,资金较为充裕。,但对邻近地区育婴事业颇为热心。光绪二年(1876年)他为陈江乡倡建育婴堂,捐银1500元。光绪八年(1882年),他又为惠安、崇武乡倡建育婴堂,捐银600元,推动闽南育婴体系的建立。

安海地处交通孔道,桥梁较多,以五里桥最为著名。该桥兴建于宋代,“上通泉郡,下抵厦漳,诚行程之不断,而捷径之可通者也。”光绪年间,该桥“风雨潮浪冲激,而势复就圮”[注]《重修安平桥记》,许著华:《安海碑拓录》,第59页。。林瑞岗兄弟与南安蔡启昌父子[注]蔡启昌、蔡德浅父子为南安官桥镇漳里村人,赴菲律宾马尼拉经商,成为富甲一方的华侨。共同向晋江、南安的善士募捐,并分别捐银200元以为倡导,共筹募银1630元,修复该桥。东桥是安海连接东石的主要桥梁,与安平桥均为宋代泉州太守赵令衿主持修建,至光绪年间,东桥“倾折已多,将有断绝之忧,不胜罅隙之处,凡车马之驱驰,商贾之过从,甚为不便”。光绪三年,林瑞岗兄弟“悯行人之艰,襄整顿之举”,捐款1500两白银,邀请明善堂各位董事,监督修复东桥,于是“往来是桥者,咸喜履道坦坦矣”[注]《重修安平桥记》,许著华:《安海碑拓录》,第59页。。

除上述善举外,林瑞岗还出资修复龙山寺、捐建金门石桥,修复皇恩东桥、曾埭上林古陵等,“恤孤怜寡等事,不可枚数,其汲汲于义举若是”。[注]《陈江林氏族谱》,第71页。参与华北义赈、协助官府应对丁戊奇荒,使林瑞岗成为全国知名慈善家。而效仿江南善会善堂,创办安海明善堂,倡导修复安平桥与东桥,资助育婴机构,使林瑞岗成为晚清闽南慈善事业的代表性人物。

三、林瑞岗行善的时代性

晚清是传统时代向近代转型的关键时期。林瑞岗作为传统海商集团——安平商人的代表,在上海经商长达二十年,与江南慈善家群体交游密切,深受他们的影响,故其慈善事业体现传统与近代融合的特点,颇具时代性。

其一,赈灾范围的跨地域化。近代之前,闽南地区虽不乏急公好义之士,但其行善多局限于乡梓,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康熙年间,晋江士绅施韬“乐善好义,赈灾荒十余次。戊寅同安水灾,捐金五百,买澳田分济被溺诸家。戊戌泉郡大水,煮粥泛舟分给,以迄水退,设育婴堂,以收弃女。捐社仓粟以备不虞,桥梁修造,自省抵漳,大小计百五十有奇,晋之河市、南之小罗溪、同之洪济饮亭诸桥俱费白镪盈千,多立碑以颂之。至于施槥、舍药、排难持危、倾囊倒箧,难以枚举也。”[注]乾隆《晋江县志》卷13《乐善·人物之九》,台湾成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391页。施韬为施琅侄儿,参与收复台湾战役,官至礼部右侍郎,退仕后热心慈善,从其赈灾范围来看,主要是泉郡,如晋江、南安、同安,未跨出地域界限。林瑞岗赈灾则跨越地方空间限制,不仅参与华北义赈,而且参与其他地方赈灾。光绪二年,福州水灾,林瑞岗捐银三千两。光绪七年(1881年),台湾澎湖先后遭受旱灾、风灾等,林瑞冈“捐薯丝六万觔”。尤其在华北义赈运动中,林瑞岗虽与江南商绅联合行动,但他此时已经离开上海,定居家乡,却能积极捐款筹赈,凸显其赈灾思想并未受到地方主义的束缚。赈灾活动超越地域,是救荒机制近代化的重要体现,反映赈灾者“怀有忧国忧民的爱国意识,具备了冲破宗法乡土观念的社会意识”。[注]夏明方:《清季“丁戊奇荒”的赈济及善后问题初探》,《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

其二,慈善机构的自治化。晚清上海善会善堂与中国近代地方自治的诞生密切相关。[注][日]夫马进著,伍跃、杨文信、张学锋译:《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第646页。安海明善堂为林瑞岗借鉴上海模式所建,较之闽南传统时代的慈善机构,具有较为鲜明的自治性质。近代之前,闽南地区主要的慈善机构为育婴堂、普济堂、养济院,多为官府倡建,经费主要来自官绅捐款、官府拨款、摊捐派捐等方面,在运营上多采取官督绅办的方式。而明善堂的创立,则完全由林瑞岗主持,经费主要由林氏兄弟倡捐,只是将章程“禀请列宪,出示晓论”,官府干涉较少。该堂不仅开展诸多善举,还帮助民众调解纠纷,故旧时安海流传“到明善堂赔补”的谚语。明善堂影响如斯,俨然成为安海的地方权力中心,主要是由于受到太平天国运动的打击,清廷统治力量削弱,难以有效控制基层,民间力量得以弥补官府统治的真空,通过慈善事业维持社会的运转。林瑞岗通过义赈,获得朝廷嘉奖,与官绅往来密切,跻身闽南士绅行列,并以修建安平桥、龙山寺,资助育婴堂等善举,进一步提升声望,奠定其地方领袖之地位。

表1 安平桥历年修葺情况表

资料来源:《重修安平桥记》《重修安平西桥碑记》《捐修安平桥记》,许著华:《安海碑拓录》,香港风雅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18、25、31、34、39、42、49页。

其三,筹募资金的网络化。近代之前慈善募捐群体多局限于某个区域,较少突破地域的局限,且各地慈善机构之间互动较少。林瑞岗主持创设明善堂,筹募资金呈现网络化的特征,以此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明善堂捐款者来源广泛,不仅有安海、晋江后洋、东石、永宁等泉郡人士,还包括厦门、漳州、台湾、宁波、上海等异籍人士。甚至有“海外人氏”“叻万和、成瑞丰、源发 ”。[注]叻,近代闽南民众对新加坡的称呼。在83位捐款者中,除州同林瑞佑、运同林瑞岗、监生佘纯士三人注明官衔外,其余均未加衔,应是商民。明善堂的救济范围主要是安海镇,却获得众多异地商人、商号捐助,主要得益于林瑞岗在商界的声望,所以“宁聚星堂”“申泰利号”“美打洋行”此类与安海并无较深渊源,但与林瑞岗有生意往来的商号,遂响应其倡导。他们捐款多为数十元不等,较之林氏兄弟五千元捐款,相差甚远。因此林瑞岗倡捐主要通过其私人社会网络。值得注意的是,华北义赈的捐赠者中,有不少人亦为重修金桥捐款,如神户源泰号、神户王晴波均名列《上海经募直豫秦晋赈捐征信录》《重修金桥碑志》[注]《重修金桥碑志》共有捐款者26人,林瑞岗亦在其列。之中。由于林瑞岗是直豫秦晋赈重要经募人和金桥主要捐赠者,源泰号、王晴波极有可能通过林瑞岗的社会网络,参与慈善事业。

其四,施善主体的商人化。近代之前,闽南慈善事业通常由地方士绅主持筹办,商人较少参与其中,且作用甚微,因此在闽南方志中“义行”所载人士多为有功名的士绅。如安平桥作为地方交通要道,曾多次修葺。仅在清代即在雍正、乾隆(2次)、嘉庆(2次)、道光、咸丰、光绪年间多次大规模修葺,其捐建情况如表1所示。近代之前,倡修安平桥的主要是郡侯、邑侯等地方官员,而董其事者多为贡生、绅耆、衿士之类人士,商人或商号在捐款名单中少有出现,且名列在后。但光绪十二年(1886年)安平桥大修,由林瑞岗与蔡启昌共同倡导,蔡启昌亦是活跃于东南亚的商人,而捐款者多是商人、商号。金门桥的修建情况亦类似。26名捐赠者均为商人或商号,其中金门10名、上海7名、神户6名、大阪1名、同郡2名,首倡者薛道南为赴吕宋经商的华侨,捐银达六百元。慈善事业主体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在传统社会,士绅为当地社会主流,商人地位相对较低,居于从属地位。而到近代,商人地位崛起,逐渐成为社会主流,尤其鸦片战争之后,清朝为应对财政危机,捐例广开,使许多商人获得捐衔,成为士绅阶层。林瑞岗通过一系列的义举,被朝廷授予诸多头衔,甚至其祖父辈均获得荫封,故在光绪九年(1883年)澎湖赈灾中,亦被称为“安海士绅”。

总之,林瑞岗作为晚清闽南商人的代表,其慈善事业颇具有时代性,呈现赈救范围跨地域化、慈善机构自治化、筹募善款网络化、施善主体商人化等特征。反映出近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商人突破地域限制,通过中外商贸网络,筹措资金,创办慈善机构,主持赈灾、救济等公共事业,地位日渐崛起,逐渐成为晚清地方自治的重要力量。

四、林瑞岗行善的驱动因素

近代开埠之前,闽南虽不乏“急公好义”人士,但较少出现林瑞岗如此具有全国知名度的慈善家,而在其后,以陈嘉庚为代表的闽南侨商慈善群体,对近代中国影响颇大。林瑞岗承前启后,致力行善,成为晚清知名慈善家,并非偶然,除其独特的人生经历外,还与区域环境、时代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其一,个人成长的经历。林瑞岗出身于贫寒之家,幼年生活困苦,使其对弱势民众的苦难感同身受。其故乡安海“民业儒商,又经二朱先生过化,是以科第之盛宋元于今,商则襟带江湖,足迹遍天下”。[注]《安海志》卷2,《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26辑,第515页。故傅衣凌指出安海商人具有“贾儒兼营”的特点。[注]傅衣凌:《明代泉州安平商人史料辑补》,《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2页。这使得林瑞岗虽为商人,却具有相当的文化素养,深受儒家济世理念的影响。除此之外,清代江南为传统慈善事业最为发达的区域[注]参见王卫平:《慈风善脉:明末清代江南地区的慈善传承与发展》,《苏州大学学报》 2016年第3期。,善会善堂林立。上海开埠后,逐渐取代苏州,成为江南地区的区域中心,慈善家云集。林瑞岗旅沪期间,与经元善、郑观应、葛绳孝等人志趣相投,往来密切,逐渐融入江南慈善网络,成为果育堂董事及华北义赈的重要成员。

其二,江南慈善理念的吸纳。晚清江南慈善群体中,余治是关键的人物,“他通过朋友和师生关系,与潘曾沂、冯桂芬、李金镛、谢家福、经元善等多名慈善家结成群体,在赈灾、保婴、慈善教育等方面贡献甚多,影响巨大。”余治曾编撰《得一录》,摘录《太上感应篇》《功过格》等内容,强调阴骘报应,以此劝人行善,该书流传甚广。余治还“以慈善事业作为自我实现的主要途径”,专注于善举,最终赢得了官府和社会的肯定,并受到弟子的效仿,预示着“职业慈善家”的出现。[注]参见黄鸿山、王卫平:《晚清江南慈善家群体研究——以余治为中心》,《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6期。林瑞岗与江南慈善家群体交游密切,深受余治慈善理念的影响。他在上海经商成功后,之所以放弃实业,返乡致力于慈善,很有可能是效仿余治。他亦藉此多次获得朝廷表彰,成为安海地方社会的领袖,得以实现人生目标。

其三,官府制度的激励。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指出:“任何一个社会场域都有着隶属于自己的正统文化。文化资本包含了可以赋予权力和地位的累积文化知识的一种社会关系。”[注][美]戴维·斯沃茨著、陶东风译:《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88页。在儒家思想占主流的闽南社会,行善亦是文化资本建构。是故时人赵翼在《檐曝杂记》记载:“闽中漳、泉风俗多好名尚气,凡科第官阀及旌表节孝之类,必建石坊于通衢。”[注]赵翼:《檐曝杂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78页。尤其在晋江“人多好义,凡邑中兴建大事及寻常施舍,家非富饶,亦耻为人后。”[注]道光《晋江县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753页。传统四民社会中,商人地位相对较低,对名衔尤为看重。清代中前期,对捐纳控制较为严格,道光帝登基后,曾规定:“嗣后现任官员,不准加捐职衔,著为例。”[注]王先谦、朱寿朋:《东华续录·道光五》,清光绪十三年撷华书局线装本,第2页。但随着太平天国运动和鸦片战争爆发,“军饷浩繁,各省争请捐输,遍设捐局,绅民凡纳银者,皆可补官铨选。”[注]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版,第55、151页。“咸、同后因财政困竭,百法俱弛,乃大捐特捐。”[注]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版,第55、151页。许多上海商人藉此捐纳,成为商绅。林瑞岗亦于同治七年(1868年)“由监生捐给同知衔,并请诰赠一代,又貤赠一代,加请一代,共三代。”此后通过赈灾等诸多善举,获得朝廷的一系列表彰。光绪二年(1876年),他向福州水灾捐银“蒙加奖运同衔,并请诰赠二代,俱从三品,又貤赠一代,共三代。” 光绪三年(1877年),他助赈京畿“准旌表,交部议奏请旨给与乐尚好善字样,准其建坊。”此后又“赏戴花翎”,并被地方大员保奏、授予匾额。其兄林瑞佑亦“曾捐需助赈,例授国学生旋加贡,以子阁奎同知赏戴蓝翎,特赠四品封诰,元配王氏例封恭人。”[注]《陈江林氏族谱》,第68、42页。林氏兄弟的父亲纯玉公亦“诰赠通议大夫”。通过官府的激励机制,使林瑞岗通过善举,取得经商难以获得的政治待遇与社会声望,人生抱负得以实现。故其《族谱》记载:“家而梓里,尤树声望,皆瑞岗乐善好义,能生财能用财,有以致之也。”[注]《陈江林氏族谱》,第68、42页。

其四,侨商网络的形成。近代开埠之后,闽南民众赴上海、东南亚、日本等地经商,成为新兴的社会群体。他们多以地缘为纽带,开展商业活动。19世纪70年代,第一批闽南移民在日本神户建立福建会馆,开展东南亚贸易。闽南商人即使在海外谋生,仍以“荣旋于乡梓”为念,力图为乡族造福,故泉州流行谚语:“番邦钱,唐山福”。所谓唐山,正指祖籍地。林瑞岗在商界素有声望,与侨商联系密切,能动员他们向义赈、造桥等慈善事业捐款,以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如前文提及的神户源泰号,创办者黄礼兰即是首批到神户发展的闽南商人,财力雄厚且热心公益,故能响应林瑞岗的劝募。与此同时,近代交通的发展、通讯技术的革新、报刊媒介的出现,亦有助于慈善信息迅捷传播,构建闽南与海外侨商群体的慈善网络。

其五,社会需求的迫切。近代开埠之前,中国传统社会未受到较大冲击,人口流动相对较少,官府借助士绅的力量,举办普济堂、贞节堂等慈善机构,以推行教化,维系社会的稳定。近代开埠之后,西风东渐、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官府统治力量渐趋衰微,难以应对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有效地救济弱势群体,故需借助商人力量,维系社会运转。林瑞岗行善,适应当时的社会需求,故多次应官员之邀,参与赈灾,创办的慈善机构亦得到官府支持。

总之,林瑞岗热衷于慈善事业,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幼年的贫困,使他能体恤弱势群体。长期旅沪的经历,使其与经元善等人来往密切,融入江南慈善家群体,深受余治等人慈善理念影响,力图通过行善实践人生理想。晚清政府的相关激励举措,闽南民众对气节的崇尚,使林瑞岗行善颇受鼓舞。而晚清闽南华侨群体的兴起,使林瑞岗行善能够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晚清社会的动荡、官府统治力的衰落,使林瑞岗行善适应时代的需求,成为维系区域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在各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林瑞岗成为颇有影响的闽南慈善家。

余 论

学术界常将义赈视为近代慈善兴起的标志,主要关注对江南和华北等地区的影响,而对福建地区鲜有涉及。通过对林瑞岗行善历程的分析,可见其不仅秉承安海商人好儒之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还与江南善会善堂关系密切,汲取先进的慈善理念。故考察晚清闽南慈善事业,不仅应分析区域内各种因素,还应以跨区域的视角,透视人物、事件,考察文化的交流融合。

林瑞岗作为晚清闽南慈善家的代表,其主持的慈善事业颇具近代特点,他突破地域限制,参与晚清义赈,因贡献突出,受到朝廷表彰。他所创办的慈善组织,涉及社会诸多领域,成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的关键。他所倡导的慈善事业,除其个人捐款外,主要依托其商业网络,向厦门、上海、东南亚商人劝募,反映闽南商人阶层的崛起,成为维护社会的中坚。

通过慈善事业,林瑞岗实现由商到绅的转变,其社会地位与声望得到提升,并与官员建立良好关系,俨然地方领袖。他之所以热衷于慈善,除其个人特殊的经历,与江南慈善家群体交游密切,深受余治等人慈善思想影响外,更与晚清的时代背景有关,官府对基层社会控制的减弱、社会转型过程中问题的凸显,使其民间慈善为社会所亟需,开埠之后商业贸易网络的拓展、交通、信息、媒介技术的革新,使其慈善事业得以实现网络化,而闽南侨商群体的兴起,则使其慈善事业获得更为有利的支撑。在各种因素交织下,林瑞岗成为晚清闽南慈善事业的代表性人物,具有承前启后的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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