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山西塾师的生计、生活与生活空间
——以《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为中心

2019-03-26 01:18徐俊嵩
安徽史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临县东家账本

徐俊嵩

(山西财经大学 晋商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塾师研究由来已久,学界论著颇丰[注]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涉及综合考察以及对塾师经济收入的探讨,主要有经君健:《束修与俸禄——读〈病榻梦痕录〉札记》,《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9年第4期;韩凝春:《明清塾师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7 年第3 期;刘云杉:《帝国权力实践下的教师生命形态:一个私塾教师的生活史研究》,收入丁钢编:《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辑;蒋纯焦:《晚清士子的生活与教育——以塾师王锡彤为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蒋纯焦:《一个阶层的消失:晚清以降塾师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陈宝良:《“富不教书”:明清塾师之生存状态及其形象》,《福建论坛》2010年第4期;[英]沈艾娣:《梦醒子:一位华北乡居者的人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等。,既有研究向以南方居多,北方地区则较少。收入问题是塾师研究中的一个重点,但塾师的收入水平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唯有时空相近的塾师方具一定可比性,故比较研究也相对有限。文章主要以宣统三、四两年[注]宣统四年为民国元年,即1912年,这种说法较少,本文为方便起见,仍按账本所书为准。山西某塾师所立《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为中心,尝试探讨该塾师的生计、生活、生活空间及当时的物价、工价情况。此外,在探讨该塾师生计问题时,笔者尝试将其与其同时代、邻近地域的刘大鹏进行比较,以期为推动塾师的比较研究有所裨益。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一、账本及账主的考察

《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以下简称《出入使费账》),手抄本,1册,14×24cm,宣统三、四两年(1911年、1912年)立,现藏于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馆,作者不详,为便于行文,文中皆称其为账主。《出入使费账》共21页,其中封皮1页,正文20页,全文近3800字。该账本以时间为序,详载每月的收支情况。因宣统三年闰六月,故该年实际记载了13个月的收支账;宣统四年所记账目自正月起至六月止,共计6个月。因此,《出入使费账》实际上共记载了19个月的收支细目。

《出入使费账》系两年合订,封皮为题名与日期,分别为“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帐”和“宣统三年新正吉日记”,其中题名系红纸墨书。宣统四年的账目在三年账目汇总后另起,并无题名,仅红纸墨书了“宣统四年新正吉日记”。需要强调的是,宣统三年正月至八月为账主在临县就馆的账目,宣统三年十一月至宣统四年则是账主在交城县就馆的账目。尽管宣统三年实际上跨越两个馆期,但在讨论账主的年收入时仍以正月至十二月为限。

该账本属典型的生活流水账,主要记载账主日常生活中的收支情况,凡每月何日收入几许、支出几何必详载其上。此外,账主还会每月进行一次月度支使费用汇总,每三月进行一次季度使费汇总,年终再进行全年收支情况汇总。值得注意的是,账本中蕴藏了丰富的物价、工价资料,对当时市场上的银钱兑换价也有所涉及,是研究清末民初山西社会经济史不可多得的资料。

因账本并未提供账主的身份信息,我们只能从账本内容对其身份进行推测。依据题名中的“书启教读馆”以及其主要收入来源为修金,可以推断账主的身份是塾师无疑。

按照办学形式,私塾一般可分为四种:一是富户聘师来家教读,并搭配其他人家的学生,称“家塾”或“坐馆”;二是塾师在家招生,称为“设馆”;三是由宗族利用祠堂等场所聘师教授宗族子弟,称“族塾”;四是由地方集资聘请塾师,教授贫寒子弟,称“村塾”。[注]《民国时期芜湖的私塾》,《安徽文史资料全书(芜湖卷)》,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52页。如清末山西太原县塾师刘大鹏,执教于太谷县票号商人武佑卿之家塾。具体到账主,他八月初四日由临县起身到汾州府,东家慷慨赠送程敬银十二两[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宣统三年手抄本,山西省图书馆藏。,可知其籍贯为汾州府,在临县就馆,也属于在家塾中执教。据张仲礼先生估计,19世纪后期塾师的收入大约在每年30——150两之间,其中有绅士身份的塾师平均年收入约为100两银子,普通塾师的平均年收入则不足50两银子。[注]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95页。刘大鹏拥有举人功名,他在1895年的束修刚好是100两银子。[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乔志强标点,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0、20、20、177、191页。账主宣统三年全年修金收入就有116两,且不包括其他各项收入(见表1),故而可以断定他也是有功名的塾师。

现实生活中,塾师之间的待遇差别远比张仲礼先生估计得要大。刘大鹏曾遇到一位因经商失败转而教书的人,“班荆交谈,备言所教童子五、六人,每人送束修钱一千六百文,一年所得不满十千钱,糊口亦不够,何能养家乎? 真苦之至也。”[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乔志强标点,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0、20、20、177、191页。这位教书先生不但学生有限,而且每个学生支付的学费也较少,因而仅能糊口,贫窘之态,可以想见。好在刘氏的东家不但家境殷实,而且为人慷慨:“前岁定馆时言明:及门者四人,看文者一人,修金一百,撰(即“馔”)皆东家备办。此外尚带外徒二人,小儿一人。今者来馆,东家又荐一人及门,未曾言修金多寡,此亦够吾办理矣。世之舌耕者不少,余亦与之为伍耳。”[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乔志强标点,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0、20、20、177、191页。刘氏除了修金一百两外,还可以带外徒二人、儿子一人在东家家塾共学,此外尚有专人伺候,种种优待绝非前者可比。

民国二年正月十四日,刘大鹏路遇同为塾师的同乡老秀才屈玉文,慨叹此人岁修不过二、三十千钱,捉襟见肘,穷困无聊。[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乔志强标点,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0、20、20、177、191页。聊以自慰的是民国二年刘氏本人的束修是200千钱,尽管在十二月十五日仅收得一半,除夕夜催讨依旧无果[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乔志强标点,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0、20、20、177、191页。,但他无疑仍是塾师圈中的高收入人士。

根据账本中宣统三年至宣统四年山西的银钱兑换价来看,一两白银可兑换的铜钱在1300——1650文之间。若以此计算,则刘大鹏在民国二年的束修约为121——154两白银,这个数字与账主宣统三年的修金相近,所以账主应具有绅士身份无疑。刘大鹏的束修之所以高,除了自身具有举人身份外,主要原因是其东家武佑卿为太谷富商,且其人性慷慨而多礼仪。就账本所见,账主的日常事务有给朱大老爷写信、潘师爷赠送明信片、向潘师爷借钱等。既然可以接触到师爷并成功向其借钱,可见二人较为熟识且有一定交情,所以账主应该与官府颇有渊源。尽管无法确定朱大老爷是否就是账主的东家,但可能是位官员。综上可知,账主是有绅士身份的塾师,其东家是官员或商人,其中前者可能性更大。[注]账主在宣统三年分别在临县和交城就馆,有两位东家,此处所指为宣统三年正月至七月在临县就馆之东家。

刘大鹏与账主为同时代之人,且太原县与临县相距不远,两人的情况具有相当的可比性。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二月二十五日,刘大鹏在东阳镇偶遇几位同为塾师的旧友,感慨因行新政,“多致失馆无他业可为,竟有仰屋而叹无米为炊者”。[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第149页。可见,废除科举之后,不但塾师收入因之下降,而且导致诸多塾师歇业,刘氏在1906年的日记中就曾多次提及新式学堂的设立与塾师的坐困。

二、生计:塾师的收入

一般而言,塾师的收入主要包括正式的薪金(也称馆金、束修、修金或修脯钱)、贽见和节礼(亦称节敬)等。但节礼和贽见视情况而言,没有定数,属于非常项收入。《出入使费账》中账主的收入主要包括塾师的修金、月费以及程敬和节礼,友人的馈赠也占一定比例。以下,笔者仅依据账本,将账主宣统三年的收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参见表1。

表1 账主宣统三年收入明细账

注:1.五月二十日入修金28两,系四、五两月修金数,并预支六月4两;2.五月曾预支六月修金4两;3.十二月共收两次修金,初一日和三十日各收10两,可知初一日所受修金应为十一月迟付,故纳入十一月修金收入中;4.十二月三十日收入2000文为十一月、十二月两月月费,故每月月费实为1000文。

说明:1.宣统三年正月至七月为账主在临县就馆期,八月至十月为假期,十一月以后为账主交城就馆期。在统计账主年收入时,仍以宣统三年13个月收入为准。2.账本中收入项还包括向友人所借银钱,但本表不将其纳入收入项,故本表的统计数据与账主年终结算会存在差距。

表1中,账主的收入主要包括修金、月费、节礼、程敬和友人馈赠几项,其中修金和月费是常项收入,节礼、程敬及友人馈赠是非常项收入。想弄清楚各项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必须弄清楚当时的银钱兑换价。仍需注意的是,当时的山西各地铜钱不但成色不同,市值也各异。

账主在账本伊始就曾提及,“临县钱每百止有八十文,出入均按实数算”。[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可见,临县所用铜钱为八折钱,即临县钱100文只有实钱80文,且账本中所有收支均以实钱计算。宣统三年九月十二日,账主“入借徐伯云钱八百文”,其后有小字注“省钱一千”[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说明省钱与临县钱一样,都是八折钱。再如宣统三年四月初八日,账主于省城裕兴茶店购买史记棉烟三斤,每斤省钱480文,共花费实钱1152文。[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每斤省钱480文,3斤共花费省钱1140文,这个数字乘以0.8刚好是实钱1152文。因而,临县钱与省钱都是八折钱。但交城县所用铜钱的市值与临县又不同,主要用九七钱。[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除了九七钱和八折钱,当时的山西市场还使用其他各种市值的铜钱,此处不一一列举。

《出入使费账》中尽管没有直接言明当时的银钱兑换价,但账主曾多次进行银钱兑换,可据此分析出当时的银钱兑换价。现将账主几次银钱兑换的资料摘录如下:

表2 宣统三年银钱兑换价表

注1:0.96×1300×0.8=998.4,账本中所记为1000,以账本所记为准。

说明:账主在宣统三年的7次银钱兑换中,银钱兑换价有明确记载,但所换钱的成色不一,有99钱,97钱和实钱。

修金是塾师的薪金,一般有年薪或月薪二种,是其收入的大宗。修金的支付方式除银钱外,尚有用粮食等实物支付形式。就表1来看,账主的修金主要是以银两支付,且为月薪。宣统三年正月至七月,账主的修金都是月薪银12两;八至十月为假期,无修金收入;十月初七后,账主前往交城就馆,十一、十二两月月薪下降为白银10两。

为便于考察各项收入在账主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我们仅以表2中的7次银钱兑换价为参考。在这7次银钱兑换中,银钱兑换价在1:1300——1650之间,7次的平均值为1:1483,即1两白银可兑换1483文铜钱。以此换算,则账主在宣统三年所获得的14800文月费,可折算成白银10两;端午节赏2560文,可折算白银1.7两。回到表1,可知账主在宣统三年的收入共计153.7两白银,其中修金占总收入的75%,月费占7%,节礼占6%,程敬占8%,友人馈赠占4%。需要注意的是,银钱兑换价不仅每年每月都有变动,可以说无时无刻不在变动,账主在八月份的3次兑换以及十月份的2次兑换,都说明银钱兑换价每天都在变动。因而我们所谓的量化,只可能是将其当作一定时期内的定量加以考证,使其尽量趋近真实。

月费是东家支给塾师每月额外的用度银钱,具体视东家意愿而定。从宣统三年正月到十二月,账主共在两位东家执教,月费从1600文降到1000文。月费与修金一样,只有教学月中才能享受。

节礼,又称节敬,是过节时东家赠送银钱或礼物礼敬塾师。与修金不同的是,节礼并非是必须支付的,有的地区甚至明文规定塾师不得索要节礼。虽然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每年特定的节日,如端午、中秋、春节等三节,东家往往会赠予塾师银钱或礼物。刘大鹏就十分羡慕其友人张资深十余年来每年年底都可以收到东家的节礼,认为其东家待师颇厚;而对自己的东家十余年来除修金外别无一物之馈遗深表不满,认为是“富汉无礼”之举。[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第155—156、54页。表1中可以看出,账主在宣统三年共收到两次节礼,即端午和春节两节,每次的节礼是白银4两。此外,端午节时,账主还收到了节赏钱2560文。

程敬,也称程仪,即路费,是东家赠给塾师往返花销的财礼。当然,程敬也并非东家必须支出的费用,除了东家的慷慨与否外,还视塾师离教馆的路程远近而定。如刘大鹏为太原县人,在太谷县做馆,因为路途较近,每次往返则由东家遣车接送。[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第155—156、54页。账主为汾州府人,距离临县有数天路程,因而没有刘大鹏的待遇,只能自行雇车马返乡。好在账主的东家还算慷慨,在账主辞馆归家前夕赠予他十二两程敬银作为返乡路费。[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八月初四日,账主从临县出发,初九日到达汾州府,归途中除支付骡夫银9.2两,另付骡夫酒钱200文以及沿路川资钱273文。八月初四的银钱兑换价为1:1365,除去花费的9两746文外,东家赠予的程敬银尚余银2两钱619文。[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账主返乡的目的应该是与家人共渡中秋,因为八月十六日他便由汾州动身,二十日到达太原。[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这次的路费包括车价钱5500文、赏巡兵钱320文以及沿路川资钱530文,共费钱6350文,以最近的八月十五日1:1375的银钱兑换价折算,约花费白银4.62两。粗略估算下账主往返一次的路费,大约费银14两多,高于其每月修金,可见路费成本较高。

友人馈赠尽管被账主计入宣统三年收入项之一,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收入,更多的是一种人情债。账主在十二月初一日记有,“入徐伯云赠银六两,九月十五日在省城店中面交,前未入账”,不过在九月十二日他曾向徐伯云借钱800文。[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也就是说,徐氏是在账主向其借款后几日又赠予他白银6两,显然是知晓账主的经济拮据而变相的给予帮助。

三、塾师的日常支出

《出入使费账》主要记载账主的日常收支情况,收入之外,支出所占比重更大。对于支出的记载,既可为我们提供当时精准的物价、工价信息,也有助于我们考察其日常生活。账主在宣统三年与四年分别居于临县和交城,两地物价、工价差别不大。以下仅据账本信息,将宣统三、四两年山西的物价和工价情况进行整理,参见表3。

整体来看,宣统三、四两年两地物价较为平稳,这与账本首页所记“临县市平”也相吻合。《临县物价志》在回顾民国元年至抗战爆发前的物价时,也指出当时政府对经济的控制不甚严格,货币值波动不大,市场物价相当稳定。[注]张福增编著:《临县物价志》,中国物价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表3中,账主支出的主要内容有食物、用物、药物、衣服用料、享受性消费以及人工等费用。其中,食物主要有生姜、花椒、盐、饼、核桃、月饼;用物包括碱、油、退油洋胰、宪书、笤帚、灯草、羊烛、洋火、小钉、麻绳;药物则有丸药、丽参、脐风散;衣服用料主要是做衣裳用的绵花、布、线、腰带、铜扣等;享受性消费涵盖纸、笔、信封、邮寄物品、烟、烟荷包、剃头、看戏;支付的人工费用主要是请女工作衣服、洗衣、换釦门、补油布、拆洗厚被,锡铁匠釬洋铁盒盖,铜匠做工,木匠做夹箱板及鞋匠修鞋。这些消费中,仅生姜、洋火、寄信、剃头、旱烟的价钱有所变动,其他商品价格以及工价都未曾变动(当然,部分商品仅出现一次,如月饼,因此无法判定其价格是否浮动)

在账主的支出中,食物消费仅6种,生姜、花椒、盐属于调剂品,饼、月饼、核桃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食物。其中,仅生姜的价格有所浮动,从8.7文/两上涨到20文/两;月饼单价为160文/斤,仅在宣统三年中秋购买过一次;而核桃是以个计算,每个1文。

用物中除洋火价格经历了40——32——35文/包的变动外,其他商品的价格较为平稳。碱和退油洋胰(肥皂)都属于去污用品,后者的价格在用物中属于较高的,可见洋货在当时仍是稀罕物。油、黄蜡、灯草、羊烛都是照明所用,价格上来看,油每斤128文/斤,与羊烛价格相仿。

表3 宣统三、四两年山西部分物价、工价情况

注:1.该表依据账主宣统三、四两年支出费用整理,凡能计算单价的一律算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对于没有明确单位的支出,则按原文录入。

2.因临县与交城县物价相近,为便于统计,故将两者物价统一汇总。

药物项下主要包括购买药物的费用和邮寄药物的费用。其中丸药的价格为150文/料,丽参514文/两,脐风散80文/包;邮寄药物用单挂号信的费用为150文,双挂号费用为200文。宣统三年中账主共向家中邮寄药物5次,包括4次单挂号和1次双挂号,邮寄费用为800文;所购药物包括丸药4料、脐风散5大包和丽参2.6两,药材费2336文;两者共计3136文(按宣统三年银钱兑换价1483折算为2.1两)。宣统三年账主共收入银153.7两,购买和邮寄药材的费用为2.1两,占年收入的1.4%。

衣服用料中,国产布匹和线类价格明显高于洋货。以绵线为例,国内各色绵线为80文/两,洋绵线为64文/两,前者高出后者16文/两。洋货系用机器生产,国货多系手工,国货的人工费较高,价格相应高于洋货。同等条件下,洋布、洋线更具竞争力,人们更倾向于购买物美价廉的洋货。

享受性消费是较衣食用等基础性消费更高层次的消费,价格自然也不菲。在享受性消费中,尤以赏戏的花费最多,每次的花销有1280文之多,合市钱2吊。正是因为价格高昂,所以账主在19个月中也仅赏戏1次。吸烟是账主的一项重要生活习惯,其中烟有棉烟和旱烟两种,账主仅在省城茶店内买过1次史记棉烟,其余所买烟皆为旱烟。旱烟的价格尽管波动不大,但是浮动次数较多,由最初的11.4文/包,最高涨到15.3文/包,再跌至14.3、13.3文/包。值得注意的是剃头价格的变动达5次之多,宣统三年正月至七月是40文/次,八月十五日和九月五日为30文/次,九月二十日又回归40文/次,十月至宣统四年五月则涨到100文/次,宣统四年六月又迅速跌至50文/次。剃头可以说是账主最为频繁的享受性消费,基本上每月都会剃头,这与清代的发式及政策要求有很大关系。此外,邮费在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开始上涨,普通信件的邮寄由原来的27文/封上升到30文/封。单挂号的费用为50文,双挂号的费用为100文,因而一封单挂号信的费用为80文、双挂号信的费用为130文。

账本中涉及工价的主要是女工、锡铁匠、铜匠、木匠、鞋匠等。由于账主孤身在外,衣被的洗涤与缝补做等事务基本雇佣女工完成。可以明确的是,当时女工洗衣的价格是16文/件,拆洗厚被的价格会高些,达到160文/次;而女工作旧小袷襖和小绵袄的工钱分别是120文和240文每件。账主接触的其他工人还有锡铁匠、铜匠、木匠和鞋匠,其中锡铁匠釬洋铁盒盖的工钱是12文,木匠作夹箱板的工价是100文,鞋匠修鞋的工钱是40文。

票号的一个重要职能是银钱汇兑,汇费(也称汇水)是学界较为关注的一个话题。账主在临县和交城县就馆,其所得收入除自身开销外,绝大部分寄回老家,这一过程的实现有赖于山西票号的汇通。宣统三年中,账主通过平遥蔚泰厚票庄向家中汇过3笔款:第1次是二月二十二日,汇银24两,汇费银2.4钱;第2次是五月二十六日,汇银29.68两,汇费银3钱;第3次是闰六月十七日,汇银30两,汇费银3钱。[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账》,山西省图书馆藏。不难看出,当时蔚泰厚代汇小额银钱的汇费是1%。当然,如果是各商号之间大宗贸易的银钱汇兑,其汇费应该会更低。李宏龄在光绪十八年的信件中谈到蔚丰厚的汇水称,“会水每千已收三十两”[注]李燧、李宏龄:《晋游日记 同舟忠告 山西票商成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99页。(此处为票汇或信汇)。李氏作为主持蔚丰厚京师、上海、汉口三十余年的经理,对蔚丰厚的经营情况自是了如指掌,蔚丰厚光绪十八年的汇水为3%应毫无疑问。蔚丰厚和蔚泰厚同系蔚字五连号,其汇水应较为一致,光绪十八年至宣统三年蔚字号的汇水呈现下降趋势,可能是票号业危机的一个集中体现,抑或是距离远近差异所导致。

四、日常生活与生活空间

1.日常生活

日常生活史是近年来社会史研究中探讨较多的话题,尤其是下层民众的日常生活更是备受关注,这也是社会史“眼光向下”的一种研究倾向和关怀。《出入使费账》中蕴藏着丰富的日常生活史资料,笔者仅就资料内容整理如下:

表4 宣统三、四两年账主日常生活一览

表4是账主在宣统三、四年共19个月的主要日常生活,但由于账本的性质是收支账,有些内容并未纳入其中。作为塾师,教学毋庸置疑是其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但因不涉及收支细况,所以账本中只字未提。当然,账主每月收取的修金是其教学工作的回报和体现。此外,账主的日常开支中,未见膳食消费,可以推断教学月中其膳食应该是由东家负责。八月份为假期,账主于八月四日由临县返回汾州府,在家中与亲人中秋团聚后便于十六日返回太原。八月二十日到达太原之后,直到十一月于交城县再次开馆,账主暂住于太原的客栈中。这段时间的饮食由客店负责,因而饮食灯油及住店费用成为账主这3个月的主要开支。因为开销猛增,而假期并无进项,账主一度经济拮据,不得不在九月十二日向好友徐伯云借钱800文(实钱),十二月初一日又向潘师爷借钱1000文。十二月三十日,账主一次性收到冬、腊两月月费钱2000文、修金10两、春节节礼银4两,囊中顿时充盈,慷慨地打赏郭纽等6人。账主在宣统三年共赏钱9人次,仅此一天便打赏6人次,计赏郭纽钱800文、账房家人李升及刑席家人李贵各400文、厨房钱300文、茶炉钱200文、打扫夫钱100文。[注]《临县书启教读馆出入使费帐》,山西省图书馆藏。

宣统三年中,账主于正月初十开馆,此后仅在八月中秋与家人有过短暂团聚(八月初九到达汾州府,十六日由汾州府回省城),统计全年在家时间不足一月,应属于职业塾师。虽同样身为塾师,刘大鹏的情况与账主有所不同。刘氏“家有稻田数亩,自己耕种”[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第45页。,每年在家时间较长,农忙时更是如此。如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八月二十六日,刘氏亲赴田畴,督率佣人耕种,尽管遭人非议,刘氏仍心安理得地以耕读为业视之。[注]刘大鹏:《退想斋日记》,第45页。

表4中,按照日常活动出现的频次,排在前几位的依次是:寄信52次、剃头31次、洗衣12次、买纸10次、买油10次、兑换银钱9次、赏钱9次、买烟6次、寄药6次、女工5次、买药5次、买洋火5次。

在账本19个月的记录中,通信是账主最频繁的日常生活,包括寄书信和寄明信片两类,共计52次。若将宣统四年记录不全的情况去掉,平均每月寄信3封。其中,寄家信19封,平均每月一封;此外,还有寄给张子云、黄豫生、徐伯云、胡少樵、吴幼屏等友人以及恒益公、蔚泰厚等字号的信件。既然是只身久居外乡的舌耕之人,只能通过书信与家人保持联系,因而账主基本上每月都会给家人写信。在19封家信中,有2封系明信片。账主最早使用明信片是在宣统三年十二月初一日,该明信片系潘师爷所赠。明信片每张10文,上印邮票一分,相较于寄信需花费30文来说,寄明信片的好处是邮寄时无需另行付费,每张可节省20文。可能是有感于明信片的便宜,抑或所写字数毕竟有限,十二月十一日账主又向家中寄了一张明信片,并新购明信片4张。奇怪的是,在以后的半年中,账主仅向友人寄过一张明信片,与家人都是通过书信联系,再未寄过明信片。推其原因,应该与明信片内容公开、书写空间有限相关,毕竟明信片既无法确保私人信件的隐私性,又纸短情长,不足以承载账主对家人的思念。

书信之外,汇款与邮寄药物也是账主与家人保持联系的补充方式。宣统三年间,账主通过蔚泰厚票庄向家中汇款3次,计81.74两。该年中,账主共向家中邮寄药物5次,所购药物包括丸药4料、脐风散5大包和丽参2.6两,共计花钱3136文(按宣统三年银钱兑换价1:1483折算为2.1两),约占账主当年收入的1.4%。脐风散主要是泻火熄风,消积化食,可治初生儿未乳食前,可作开口药。从该药的功效来看,家中可能有幼儿。丽参作为补气、增强免疫力的补品,加之所购丸药次数较多,可以推断家中应该有病弱之人。两者综相考察,应该是家中添丁,妻弱子幼,因而需购置丽参和脐风散调补。

剩下的33封信中,除5封是寄给恒益公和蔚泰厚两字号外,28封是寄给其友人(可能包括东家)的。在这些友人中,寄给张子云10封信,黄豫生9封,徐伯云、胡少樵、吴幼屏各2封,程樛南、朱大老爷、潘清臣各1封。寄信的数量可以反映这些人与账主关系的亲疏,张子云、黄豫生无疑是其朋友圈中的核心人物。账主写给张子云的信件从宣统三年二月份开始,一直延续至宣统四年,可以说联系不曾间断。写给黄豫生的第一封书信是在宣统三年十二月底,此时账主已在交城坐馆;此后的8封信都是账主在宣统四年所写,可见这一年里账主与他的信件往来最为密切。除了信件往来外,账主还曾托黄豫生送交省城任蔼和银20两、送平遥县署银30两。徐伯云在账主朋友圈中居于次核心位置,前已提交账主曾于省城向徐氏借钱800文,而徐氏又在数日后在省城店中将银6两面赠账主。从以上三人与账主的交往来看,张子云虽一直与账主保持联系,但未曾碰面,应该是距离较远的密友;黄豫生曾受账主之托题他送银钱去省城和平遥,二人应同居交城县;徐伯云与账主的两次接触都在省城,故应居于省城。至于胡少樵、吴幼屏、程樛南、朱大老爷、潘清臣等诸人,尽管与账主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渊源,但无疑已处于其关系网络的外围。

作为塾师,读书习字是账主每日必做功课,加之每月会写数封书信,因而账主在笔、纸、信封上的支出是必不可少的。就宣统三、四两年来看,账主共买笔1次,计4枝;买夹表纸、竹纸、信纸、夹纸共计10次;买信封2次,共计70个。当然,白天的时间主要是课徒,账主的读写多在晚间,因而灯草、油、羊烛、洋火的支出也相应会增加。仅以油为例,宣统三、四两年中,账主共买油2斤6两,费钱304文;此外,宣统三年八至十月在省城住店期间,账主支出的饮食灯油钱共计钱1940文,其中油钱的支出占有一定比例。

寄信之外,剃头可以说是账主日常生活中比较重要的活动。19个月中,账主前后共剃头31次,每月最少1次,最多3次,平均每月达1.6次。由于清朝特殊的发式,以及对发式的重视,清人将剃头视作一项带有仪式感的重任。无论贫富,剃头似乎是清人每月必备的功课,即便是皇权式微的清末民初,民众依旧保持着这种习惯。

由于常年只身在外,账主的衣被换洗缝补都必须雇佣专人进行,因而女工在其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账主生活中所接触的工人主要有女工、锡铁匠、木匠和鞋匠,但与其联系最密切的是女工,前后共18次。除了雇佣女工洗衣、拆洗厚被、换釦门和补油布外,账主还会自行购买布、线、铜扣等材料让女工作小袷襖及小绵袄等。

基本的生存诉求之外,抽烟是账主重要的娱乐生活。账主前后共购买过6次烟草,主要有旱烟和棉烟,除了在临县、交城购买,也曾在省城店内购买。因为抽烟的缘故,洋火的消费也相应加快,而烟荷包则是抽烟的辅助用品。看戏是明清时期重要的娱乐活动,既是身份的象征,也是经济实力的表现。但毕竟是价格不菲,故账主在19个月中也仅看过1次而已。

2.生活空间

一切日常生活无不是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的。就账本来看,账主宣统三、四年的生活空间主要是在汾州府、临县、交城、太原及平遥等城市。其中,汾州府为账主家乡所在地,临县和交城为其就馆处,平遥是其向家人邮汇钱物的地方,太原则是其假期寓居以及与友人聚会处。为了对账主的生存空间有个更直观的了解,特绘制简图如下。

图1可见,账主的生活空间大致成一个扇形:宣统三年正月,账主从家乡汾州府前往临县就馆,直至八月初结馆返回汾州府;中秋过后复由汾州府前往省会太原,此后的三个月中一直寄居太原的客店;十一月份,账主由太原驰赴交城就馆,直至宣统四年六月份。在此期间,账主多次前赴平遥蔚泰厚票庄汇寄银钱回乡。临县、交城、太原是账主基本的生活空间,账主在这三地都居住过数月;而平遥仅是账主汇寄业务的首选之地,并未在该地生活居住。

仅就账本内容来看,宣统三、四两年账主的生活空间限于邻近府州的4个城市,活动范围相对有限,流动性较小。一方面,这可能与塾师的职业性质相关:作为一位有功名的塾师,虽具有一定名气,但其辐射范围毕竟有限,故而请其执教之人多为邻近府县之人。在就馆地与居住地的距离上,账主与刘大鹏有些相像。刘氏在清末曾数次参加会试,其足迹遍及京津诸省;作为同样具有功名的账主,在科举未废之时肯定也曾不辞辛劳地辗转诸地应试。当然,囿于文献遗存的随机性,我们无法窥得账主生活空间的全貌,仅能依据既有文献对其宣统三、四两年的活动空间轨迹作一粗浅勾勒。

余 论

《出入使费账》是山西塾师在宣统三、四年所立收支账,账目仅有19个月的内容。该账本的内容是微观而具体的,主要记载账主在此期间的收支情况、人情往来及日常生活。但它又不仅仅是微观的,它关乎宏观与整体,透过它可以管窥将清末民初山西塾师的生计、生活、生存空间乃至当时区域社会的物价、工价、银钱兑换价等问题。

通过对账本的研究发现,账主是汾州府籍的一位有功名的塾师,宣统三、四两年分别在临县和交城县就馆。账主的收入主要包括塾师的修金、月费以及程敬和节礼,友人的馈赠也占一定比例。宣统三年,账主的全年收入共计153.7两白银,属于塾师群体中的中上阶层。其中修金占总收入的75%,月费占7%,节礼占6%,程敬占8%,友人馈赠占4%。宣统三、四两年,山西地区的物价较为平稳,仅少数商品的价格有所变动。账主的支出主要是支付食物、用物、药物、衣服用料、享受性消费以及雇佣人工等费用,其中以享受性消费的支出费用居多。宣统三年,账主的年收入为白银142两、钱17360文,支出白银9.2两、钱18985.2文,以银钱兑换价1:1483计算,余白银131两、钱1044.2文。账主的收入主要是寄回家中,仅宣统三年他寄回家的白银就高达81.74两。就收支状况来看,账主的个人花费极小,收入远大于支出;即便是将寄回家中的银钱计算在内,他在宣统三年仍是收支顺差。

作为一名职业塾师,账主的日常生活主要是课徒。此外,寄信、剃头、雇人洗衣、买纸、买油、兑换银钱、买烟、寄药等,在其日常生活中也占有较大比重。尽管账主是有功名的塾师,但其声名辐射范围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就馆的距离限于邻近州县。因而,宣统三、四年中,账主的生活空间也仅限于汾州府、太原、临县、交城和平遥等地。由于账簿所载内容有限,故而笔者只能管中窥豹,对清末民初之际山西塾师的生活、生计以及区域社会的考察也仅仅是一种粗浅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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