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在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驱动力量。
充分发挥城镇化的功能和作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现代化快速推进,我国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持续增强。2018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比1978年末提高41.66个百分点。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质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动力和显著标志,成为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载体。但同时,城镇化在快速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农民土地权利弱化、户籍制度、盲目造城、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保护等等。
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积累的各种问题,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201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作为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务之急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新型城镇化成为我国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强大推动力量。
以新型城镇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能够充分发挥提高人口素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强创新活力的作用,对于进一步挖掘增长潜力、促进协调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
把人在新型城镇化中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能力。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趋势大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城乡区域布局,实现城乡双轮驱动、良性互动。
完善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明晰农村各类资产权属,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通过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等制度,为进城落户农民提高其农村资产收益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促进公共资源按照服务人口规模配置。
城镇化是长期的历史进程,要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使其健康发展,为城乡居民带来更多福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