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各省区市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有差距逐渐拉大的趋势,文化产业的地区梯度已经形成,在此过程中地区间文化产业的相对转移已经出现。值得注意的是,文化产业的地区间梯度转移不完全等同于国际梯度转移,也不同于传统产业的梯度转移,因此分析我国地区间文化产业转移时不能完全照搬现有的产业转移理论。与此同时,就目前各省区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地区间文化产业发生大规模梯度转移的条件尚不成熟,试图通过产业转移实现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目标还相当困难。中西部地区发展文化产业还需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在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同时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进而实现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
关键词:文化产业;地区差异;梯度转移
基金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路径、措施研究”(HBSK2018ZDW006)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2-0136-05
经过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地区间差距有逐渐拉大的趋势,其间“马太效应”和同质化现象凸显。那么,文化产业如何在新时期实现转型升级,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支柱产业?与此同时,文化产业发达地区是否会因文化创新活动的驱动,将一些附加值低且成本较高和对生产要素依赖度较高的文化产业转移到文化产业欠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或者说,文化产業的梯度转移是否可能?
目前学界对于产业梯度转移的研究已经较为充分,与之相比,关于文化产业梯度转移的研究还相对较少。文献检索表明,直接从产业梯度转移的视角审视文化产业发展的研究,或者将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置于产业梯度转移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研究都不多见。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各个文化行业数据统计制度尚不健全,同时各地区文化产业统计口径不一,因此学界对于文化产业梯度转移的实证研究更为匮乏。目前有关的研究成果或是在探讨文化产业的空间格局与协调发展时,涉及到文化产业梯度转移这一领域①,或是在研究欠发达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对策时,提出欠发达地区可以通过承接文化产业相对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来实现后发优势②,或是探讨文化产业梯度转移的特殊性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③,等等。基于此,本文试图根据2016年各省区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地区间差异与梯度转移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一、样本情况
为了全面地考察我国文化产业梯度转移的实际情况,本文选取东中西部地区31个省区市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数据统计口径的统一性和可比性,本文的数据来源主要是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司、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编的《2017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主要选取2016年各省区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劳动力和资本情况作为分析的主要数据单元。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2016年全国和各省区市文化及相关产业
增加值及占GDP比重、劳动力和资本情况
注:增加值数据包含研发支出,劳动力数据采用的是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
二、文化产业梯度水平分析
本文借鉴戴宏伟和陈蕊等分析区域梯度系数所使用的模型④,考虑到产业统计数据的可得性,用比较劳动生产率(CPOR)来反映区域文化产业的技术水平,用比较资本产出率(CCOR)来反映区域文化产业的盈利能力。最终以区位商(LQ)、比较劳动生产率和比较资本产出率三者的乘积作为产业梯度系数的取值,用公式表示为:
产业梯度系数(LGC)=区位商(LQ)×比较劳动生产率(CPOR)×比较资本产出率(CCOR)⑤
依据上述模型,以表1为数据单元,计算出2016年各省区市文化产业梯度系数,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2016年各省区市文化产业梯度系数情况
注:表中数值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
1. 从区位商来看,各地文化产业的专业化水平已经拉开了差距
由表2可知,北京(1.982)、上海(1.596)、浙江(1.404)、广东(1.272)、江苏(1.206)、湖南(1.117)、天津(1.085)、山东(1.007)等八地文化产业区位商均超过1,即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了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说明上述地区文化产业在历经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后在整体规模上已经形成了比较优势,其专业化程度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由表1可知,北京(8.20%)、上海(6.61%)、浙江(5.81%)、广东(5.26%)等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超过了5%,说明文化产业已经成为该地区国民经济体系的支柱产业;另外江苏(4.99%)、湖南(4.63%)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接近5%,说明文化产业即将成为该地区的支柱产业。
另外,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陕西(0.999)、福建(0.998)、四川(0.971)、安徽(0.966)、江西(0.918)等地区文化产业区位商接近于1,说明上述地区文化产业的专业化程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不多。其他地区文化产业区位商大致集中于三个层级,一是0.821—0.706,在此区间的有河北、重庆、西藏、云南、河南、湖北;二是0.684—0.540,在此区间的有海南、黑龙江、青海、辽宁、广西、贵州、宁夏、山西;三是0.5以下,在此区间的有甘肃、内蒙古、新疆、吉林。
2. 从比较劳动生产率和比较资本产出率来看,各地技术效率和经济效率并不一致
从表2中可见,19个地区比较劳动生产率超过1,另外12个地区大部分比较劳动生产率接近于1,这说明在当今的经济结构中,文化产业已经基本上跨越初级阶段,行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即文化生产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从一般劳动力转向聚集各类高素质人才。就文化产业规模较大的地区来说,上海(1.498)和北京(1.278)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虽不如其区位商那样优势明显,但是同样反映了两地文化产业发展的技术效率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
另外,比较资本产出率前八名与区位商排名差不多,分别为上海(0.102)、北京(0.068)、广东(0.033)、辽宁(0.025)、浙江(0.019)、天津(0.017)、江苏(0.016)、四川(0.012),仅湖南(0.009)、山东(0.010)被辽宁、四川替代。其他地区比较资本产出率结果与区位商结果排名虽有位次顺序不同,但是各区间所涵盖地区大致相同,基本上反映了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率。
3. 从梯度系数来看,地区间文化产业梯度已经出现
从表2中梯度系数的情况来看,地区间文化产业梯度已经出现,虽然整体上并不是按东中西部顺序均匀分布,但是前八位分别是上海(0.243)、北京(0.173)、浙江(0.032)、广东(0.031)、天津(0.024)、江苏(0.022)、四川(0.018)、山东(0.013),除了四川来自西部地区外,其他均来自东部地区;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和北京两地的优势极为明显。在排名后十位中,除河南、山西、吉林外,其他均为西部地区省区市。
三、文化产业梯度转移分析
1. 文化产业梯度已经形成,产业转移将会不可避免
随着近几年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深化,文化产业大格局初步形成——即两超多强,东中西部发展差距仍然相当明显。在有关利好政策的促进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下,部分省区市文化产业优势有愈加极化的趋势,产业梯度已经形成。
北京和上海两地源于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地位,得“天时地利人和”之優势,享有更加完善的政策服务体系、更多高水平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人才、更加优越的产业资源与消费环境,活跃的投融资环境更是让文化产业的发展如虎添翼。从表2中可以看到,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区位商远远超出其他地区,由此可以说明两地文化产业拥有较大的比较优势,专业化程度大大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另外,北京和上海两地的文化产业梯度系数遥遥领先于其他省区市,进一步说明无论是文化人才,还是文化资本,抑或是政策支持力度等文化产业核心资源禀赋,两地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以浙江、广东、天津、江苏为代表的第二梯队,则得益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加之文化开放程度也处于全国前列,更为重要的是均拥有雄厚的工业基础,这些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些地区的区位商均大于1,文化产业梯度系数排名第3至6位,并且与其他省区市拉开了一定的差距。
中西部的四川、陕西、云南、湖南等地文化产业虽在各自所在区域发展势头良好,并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但是多未能在所属区域内形成压倒性优势,尚未成为产业格局中的高点,无法形成具有相当分量的辐射力。以中部六省为例,湖南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长年处于中部地区的第一位,但是近年来与其他五省的差距并未拉开。其他的中西部省区市,其区位商大多低于1,即说明文化产业的专业化水平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基本上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梯度系数也远低于文化产业发达的东部地区。
综上所述,从各省区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已经形成了北京和上海两个制高点,同时基本形成东部地区发展状况优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整体状况好于西部地区的态势。另外从东中西部文化产业发展的差距来看,东部与中部的差距相比于中部与西部的差距更为明显,具体情况从各省区市的梯度系数可以看出。由此可见,现阶段区域间文化产业梯度已经存在,产业转移则将会是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转移相对成熟的产业。
2. 相对产业转移已经出现,绝对产业转移的条件尚不成熟
正如学界所论及,传统产业转移一般是按照“先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其次资本密集型产业,最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顺序进行。由此看来,地区间文化产业的相对产业转移已经出现,而绝对产业转移的条件尚不成熟。目前地区间文化产业的相对产业转移主要集中于对生产要素依赖度较高的文化行业,例如对土地和劳动力依赖度较高的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旅游业。其中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布局趋势便是一例,从汕头、青岛、沈阳等东部沿海城市到芜湖、郑州、株洲等中部城市,进而布局荆州、洛阳、昆明等中西部城市。
现阶段文化产业尚未出现绝对产业转移,其原因主要在于东部地区文化产业转移难以实现文化企业成本的明显下降,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内文化产业人才的自由流动,使得东部地区在人才吸引和聚集方面更具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打破劳动力区域间的流动壁垒方面出台了很多改革措施,劳动力在国内流动日趋自由和畅通。这些政策措施使得全国范围内人才向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集聚,一些科教资源丰富的中西部省区市成为文化人才的输出地。文化产业最核心的生产要素是人才,而东部地区普遍经济基础较好和开放程度较高,可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高的薪资待遇,使得文化人才主要聚集在东部地区。在这一点上,中西部地区很难与东部地区相抗衡。从2016年我国人口密度等高线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的人口密度最高。但在2017年,人口流向迎来了转折,广州、深圳接棒北京、上海成为新的重要据点,核心二线城市人口正在聚拢。⑥ 由此可见,在我国人口不会大规模自然增长的定势下,各地区的人才争夺战必定愈演愈烈。中西部中心城市(如成都、武汉、长沙、西安等)争相出台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就目前整体情况而言,东部地区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度仍高于中西部地区。
其次,东部地区良好的经济基础为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提供了大量的机会。东部地区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凭借国家赋予的制度先行优势和国内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经济实现率先崛起。时至今日,东部地区相对于中西部而言,其经济优势依旧明显,例如东部地区在人均文化消费水平上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以2016年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例,北京和上海分别为2351.4元和2638.2元,江苏、浙江和广东分别为1311.8元、1209.2元和1153.0元,湖南和湖北分别为915.2元和589.7元,云南和广西分别为540.5元和441.7元。⑦
再次,各省区市充分认识到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对于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大,为各类文化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直接和间接地减轻了文化企业的成本。纵观各省区市的文化产业政策,主要为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政策⑧,且多以供给型和环境型政策为主。相对而言,东部地区需求型文化政策颁布和执行的情况更好,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制度环境。
由上可见,尽管东部地区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造成东部地区文化产业生产要素的使用成本增加,然而其在文化人才聚集、经济基础支持、制度保障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生产要素使用成本的增加,这也是近年来我国未出现大规模文化产业转移的根本原因所在。
3. 文化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有别于传统产业转移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就已经存在,经过40年的快速发展,虽然中西部地区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战略红利,但是与东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不但没有消除反而持续扩大,与此同时东部地区产业结构也更趋于合理。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GDP总量已逼近9万亿元,连续29年居全国首位,和首次突破8万亿元的江苏稳坐“8万亿俱乐部”;位列第三的山东则首次突破7万亿元;跻身“3万亿俱乐部”的是福建和上海,随着这两个省市GDP达到3万亿量级,“3万亿俱乐部”的成员也增至6员,上海也成中国首个GDP超3万亿的城市;甘肃、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五省份暂未进入“万亿GDP俱乐部”。⑨ 虽然近年来中西部地区GDP增速高于东部地区,但是中西部地区经济数据基数相对较小,地区间差距依旧明显。整体看来,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并且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明显不如中部地区,东中西部地区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经济发展梯度。
从表2中可以看到,东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也存在较为明显梯度差异,且产业梯度顺序表现为东部高于中部,而中部又高于西部。就目前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但不是必然相关。以中部六省为例,湖北的整体经济水平和科教资源均优于湖南,但是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却好于湖北,无论是整体规模上,还是文化企业质量上,湖南多优于湖北。从理论上看,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通常是沿着转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但是文化产业发展有其特殊性,文化产业的区位转移是否遵循产业转移的一般规律还需进一步验证。
四、结论
本文认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梯度已经形成,但是地区间文化产业梯度转移不同于产业的国际梯度转移,也不同于传统产业的梯度转移,故在分析我国东中西部地区间文化产业转移时绝对不能机械地照搬现有的产业转移理论,而需要在充分了解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前提下,运用多种实证方法进行深度分析和讨论,进而得出经得起实际验证的论断。
同时,目前地区间文化产业发生大规模绝对梯度转移的条件尚不成熟,主要以小规模相对产业转移为主。因此,试图通过东中西部之间的文化产业转移来实现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目标还相当困难。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在产业梯度已形成的背景下实现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战略诉求,其重心在于留住人才,实现文化人才集聚,特别是拥有丰富科教资源的省区市,应为高素质文化人才从事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创业氛围,在与国家制订的区域发展战略进行衔接的同时,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承接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转移。
另外,中西部省区市应致力于走富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充分利用本地文化资源实现创造性加工,形成有區域特色的文化品牌而非进行简单的复制和模仿,从而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所以,中西部省区市还须立足于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寻找自己独特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径,进而实现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
注释:
① 王婧:《长江三角洲文化产业发展现实及反思》,《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3年第2期。
② 韩平、苗秀娥:《基于产业转移理论的中国鲁西南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对策研究》,《对外贸易》2012年第3期。
③ 常静、栾晓梅:《文化驱动视角下的产业转移与湖北省文化产业升级路径研究》,《商业经济》2015年第5期。
④ 戴宏伟:《区域产业转移研究:以“大北京”经济圈为例》,中国物价出版社2003年版;陈蕊:《区域产业梯度转移调控研究》,合肥工业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
⑤ LQ=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GDP占比/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GDP占比;CPOR=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劳动力占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劳动力的比重;CCOR=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资本占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资本的比重。
⑥ 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国人口大迁移,在2017年已发生巨大转折!》,《21世纪经济报道》2018年4月20日。
⑦ 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司、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编:《2017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版,第45页。
⑧ 参见林明华等:《中国动漫产业政策研究:基于政策工具视角》,《第五届全国文化产业青年学者论坛论文集》,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12月。
⑨(记者)马丽娅:《31省区市2017年GDP出炉 高质量发展将成未来主线》,《人民网》2018年1年27日。
作者简介:邹荣,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北武汉,430072;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