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在双创工程中的角色研究

2019-03-22 22:07:12李臻贞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2019年3期
关键词:服务平台双创主体

李臻贞

(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可以有效引导和促进双创工程的蓬勃发展。政府应该如何通过信息服务有效降低创业主体的创业成本,调动群众的创新创业积极性,同时增强科学技术成果与创新创业主体的信息交流,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3],是当前双创工作中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我国双创信息服务工作的必要性

在双创时代,信息服务工作可以有效降低创新创业的参与壁垒,提高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促进信息流通,协助监管双创市场,在双创工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双创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帮助创业者们在浩瀚的信息网络中避开干扰信息,将已经存在的信息通过过滤、整理、分类,为人所知,提高相关信息的易得性,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从而调动对群众的创新热情。

其次,政府双创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使得创业者和投资方可以及时地获取双创工程中政府导向和国家经济转型。并促进双创市场信息的充分流动,形成中小企业、社会投资资本、科研部门和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网络,构建良好的双创环境。

最后,信息服务是进行双创市场监管的基础和关键。政府监管部门基于信息服务平台对信息的实时掌握,及有力审查,有益于其对双创工程的监管,为良好的双创环境提供保证。

2 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在双创工程中承担的角色分析

在双创工程中,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应承担引导、服务和管理三种角色,为双创营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环境,发挥集大众智慧,汇万众力量的“互联网+”乘数效应,促进社会就业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2.1 政府信息服务应是双创工程的引导者

通过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各资源主动向双创主体开放,引导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公司向各类双创主体开放先进技术、开发进程、营销手段、推广等方式,形成社会、科研和创业主体之间的双创开放共享体系,充分发挥双创工程和“互联网+”的乘数效应,推动双创快速发展,形成结构优化的创新创业新局面。

2.2 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应是双创工程中的服务者

政府应通过信息服务完善优化服务体系,不断地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建设,依托“互联网+”的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信息服务。

2.3 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应是双创工程中的监督和管理者

政府信息服务工程承担着建立双创工程信息管理体系的职能。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应成为建立从中小企业的成立、申报政府政策优惠或资源共享、融资、退出等各个维度的全面信息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政府可以通过双创信息服务系列平台对双创工程的企业资产、信用、专利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创投机构的投资信息等进行监管。

3 政府双创信息服务工作的现状分析

3.1 由政府信息服务引导双创工程共享体系仍有待提升

政府信息服务工作成功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双创工程工作,我国目前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双创工程基础建设,如创业园区的建设、企业孵化器的审核、孵化等工作流程搭建和创投机构的建设已基本成型。截止至2017年6月19日,我国已经建设28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4200余家众创空间。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参加人数众多。

但政府信息服务引导的社会资源、科研资源和创业主体之间的双创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尚未构建完成。社会资本资源和创业主体、新型创业企业之间的信息及资源共享仍不充分;先进科研资源与创业主体的对接通道不畅;各大学科学园区、各市科技园区、研究所等应与社会、与创业主体分享有用可用的先进成果,必要时可以实现先进科学仪器共享等工作开展不够等。

3.2 零碎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平台亟须整合

为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已构建起诸多双创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双创信息服务工作平台构建初步成型,但双创信息服务体系尚处于不完善和未一体化的初级阶段。各信息平台之间尚未形成体系,缺少相互联系,容易造成信息重叠和遗漏,同时为使用者带来了信息查找的困难。缺少一站式信息服务系列平台,如基于创业者角度,从申办企业、运营企业等过程中的一条龙式信息服务。

3.3 创新创业工程信息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作为双创工程的监督和管理者,政府十分重视双创工程的信息管理工作,但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信息监管系统的评价体系。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已经完善了信息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但信息服务平台的监管和公示服务尚未充分发挥管理的职能。

4 对策建议

根据上述对政府信息服务工作承担的角色研究和对国内现状的分析,政府应当构建起先进科学技术与创业主体、社会资本信息流通的信息服务渠道,通过信息服务使得科学技术和社会资本进行双向选择,更加高效地推动科学技术商业化,进而完成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任务。

4.1 建立先进科学成果、创业主体和社会资源之间的沟通转化平台

引导先进科学成果、创业主体和社会资源之间相互沟通,促进先进科学技术商业化、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引导构建先进科学技术与创业主体、社会资本信息流通的信息服务渠道。

承办创新创业活动周等活动,使得当地先进科研成果和有创业、投资兴趣的社会主体之间实现信息流通,便于双方进行双向选择。为科研成果提供接触市场的渠道,也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接触前沿科技,成为市场第一进入方的可能。及时出台相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操性政策。

4.2 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体系。

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应将现有各类分散的双创信息平台整合成一个完整体系,通过连接等相互跳转。为企业提供便捷、稳定、广覆盖、低成本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研发、设计、制造、经营制造、营销、融资等全方位应用服务。

4.3 建立双创信息服务管理体系

政府应建立起全面的信息服务管理体系,并借助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监管。应当从中小企业的成立、申报政府政策优惠或资源共享、融资、退出等方面建立起全面的信息管理制度体系,为双创工程中政府进行管理提供先决条件。当建立起完善的双创工程信息管理体系后,政府便可以依据该体系和体系评价结果来对双创工程中的现象进行管理。在信息监管和评价体系方面应建立起完整的体系,信息监管应从创业主体、投资方和科研资源三大方面进行核实和监管,各有侧重,建立评价体系。

5 结语

双创工程作为我国实现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我国可借助双创工程所推动的科技创新进步,有力抵抗人口红利消失带来的损失,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的转变。在双创工程中,政府信息服务工作作为政府与社会的直接联系的桥梁,承担着双创工程中的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管者的角色:引导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时引导着创业者们的发展方向;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源,并为创业主体、社会资本和先进科研资源之间服务信息服务的桥梁;构建全面信息管理体系,监督各类参与主体的运营和工作,确保其合乎法规,保障多方利益。政府双创信息服务工作应持续发展和完善,从而有力引导和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工程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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