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强
大学生在压力增大、受挫感加强、自我满足无法实现、自我调节出现困难的情况下,会产生不满以及报复仇恨等心理,易通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暴力行为,甚至是犯罪来缓解精神不安。近年来,暴力犯罪事件频频发生于大学生群体,且呈逐年递增趋势。为了更好地防范大学生暴力犯罪行为,有必要系统分析其暴力犯罪成因,并以此为依据,构建行之有效的心理预防干预体系,以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避免其深陷暴力犯罪。
大学生暴力犯罪,指的是发生在大学生群体间,以侵害他人人身、财产为主要形式的暴力犯罪行为,具有如下特点。
从年龄层面看,暴力犯罪犯案大学生多集中在16-25 岁之间,尤其是21-25 岁区段的大学生多处在学业、就业压力的高峰期。面对日趋严峻的人才竞争,不得不正视“就业难”现象,导致他们就业心理压力剧增,更容易被激怒,为寻求情绪发泄途径而产生暴力行为。
从时空层面看,大学生暴力犯罪行为具有显著的规律性。从时间层面看,暴力犯罪多集中于学期末、临毕业等阶段,此时需要面对接踵而来的各类考试、考研、就业等压力,因而更易冲动、焦虑、烦躁,产生滋事甚至暴力犯罪行为;从空间层面看,大学生暴力犯罪多集中于校园及周边区域。其活动轨迹多集中在寝室、教室、餐厅、网吧、KTV 等场所,因而校园及周边成为暴力犯罪的易发区域。
由于校园环境的单一性,而大学生群体又处于年轻气盛、心高气傲、认知偏激、自控力不强的阶段,决定了其暴力犯罪的动机具有单一性、突发性等特点。一些大学生一旦遭受突发事件的刺激,很难理性对待,出于报复心理等动机,会选择暴力行为来纾解内心阴郁,在主观、客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其暴力犯罪行为会呈现偶发性、突发性等特点。
根据多元犯罪原因论,大学生暴力犯罪绝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主观层面看,不良的心理品质、人格特征、认知偏差等均会影响其主观判断,加上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与思想素质偏低,导致暴力犯罪行为的发生。原因之一,人格缺陷。部分大学生存在情绪不稳定、情感冷漠、易走极端等人格缺陷,导致其行事多以自我为中心、行为欠缺计划性,自觉自律意识差,极易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原因之二,认知偏差。大学生暴力犯罪者通常认知能力不足,虽然接受过高等教育,但认知方面的缺陷导致其无法科学地认识和思考问题,对待突发事件极易持偏激态度,继而产生错误判断,形成消极认知,面对社交矛盾或生活挫折,极易形成暴力反应习惯。原因之三,情感受挫。大学生群体处在情感发展由波动到稳定、由幼稚到成熟的过程中,一旦压力过重、情感不顺,极易对情绪造成负面影响,甚至迁移到不相干的人或事上,引发暴力犯罪。原因之四,意志薄弱。多数大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心高气傲,缺乏承担责任的意识,加上锻炼不足,因而意志薄弱,极易产生动摇,遭遇困难时无法采用妥当的方式解决问题。
教育缺失、环境复杂、家庭矛盾也是导致大学生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其一,教育缺失。当前,高校多以专业教育为核心,除心理专业学生以外,其他大学生很难接触到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加上思想教育流于形式,导致他们面临心理危机时无法科学解决,在暴力行为发生时难以理性控制。其二,环境复杂。以利益为导向的不良风气蔓延,严重影响了部分大学生的价值观,消费理念的扭曲,导致抢劫、盗窃等暴力犯罪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一些负面新闻导致互联网的不正之风,而作为社会化程度不足的大学生群体,其心理状态极易受到此类新闻的影响,滋生假想防卫、暴力犯罪等不法行为。其三,家庭矛盾。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多数家庭父母忙于工作,与子女的感情愈加淡漠,部分家庭矛盾重重,无暇顾及孩子,这一方面导致学生孤僻、敏感,另一方面导致其心理压力剧增、抗挫折能力下降,当无法达到预期时,极易产生情绪失衡,继而引发暴力冲突。
导致大学生犯罪的诸多原因中,外部原因、不良刺激等只是产生的条件,而犯罪主体的心理问题才是根本意义上的原因和动机。心理状态的变化可直接影响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心理状态恶化或是危机加深时候,犯罪驱动因素增强,犯罪倾向加重,当心理承受到达临界点,则随时可能犯罪;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干预心理问题,使得心理状态转归良好时,犯罪倾向降低。基于心理状态与暴力犯罪的这一关系,心理预防便成为干预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必然前提和首选措施。此外,心理状态在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中也相对稳定,有规律可循,每一种不良行为都与不良心理息息相关,基于此,心理预防就具有了干预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可行性。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心理预防干预体系构建,可有目的、有计划地消除大学生潜在及可能的心理问题,切断心理对行为的影响和作用,进而矫正行为偏差,防止校园暴力犯罪。
预防大学生暴力犯罪,要以四项原则为基础,构建完善的思想体系,为心理预防干预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方向。首先,要坚持教育保护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结合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借助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法,引导其健全人格、端正认知、强化意志,同时注重保护隐私、维护思想健康,对其给予充分的尊重与理解,使其得到情感慰藉,从而顺利摆脱不良情绪的困扰。其次,要坚持自我调整与干预引导相结合。通过内外配合将大学生的心理危机成功化解。引导他们在面对心理危机时,能够利用科学的自我调整方法,使心态恢复平衡,同时学校、家长也应加强辅助干预和引导,帮助大学生分析问题的本质,提供解决对策,修正认知偏差,通过内外合力实现心理预防干预。再次,要坚持前期预防与持续跟进相结合。前期预防要求能及时发现大学生心理危机爆发的征兆,从多个途径收集其心理动态,加强预警预案,一旦发现苗头迅速反应,化解可能引发暴力犯罪的不良心态,同时要持续跟进大学生心理发展状况,巩固和强化心理预防干预的实施效果。最后,要坚持全面协调与重点突出相结合。全面协调要求高校、家庭、社会等各关联主体共同参与,通过多点并行、多方并进、密切联系、协同配合,提高防控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实效性,同时,要注重突出预防重点,将干预对象集中于存在心理危机的大学生,通过危机预测、反馈等成功解除危机,避免暴力犯罪行为的演化发生。
大学生暴力犯罪的成因极为复杂,集家庭、学校与社会三方之力,建立科学的心理预防干预保障体系,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建构一道强大的防护网。家庭层面,家长要承担言传身教之责,注重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提升危机防范意识,培养子女良好的意志品质和道德素养,并将危机防范意识贯穿家庭教育活动,使子女提高认知水平,能够科学化解心理危机。高校层面,要将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重点来抓,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同时注重整合资源,加强心理辅导,强化管理,净化校园环境,优化校风学风,通过心理危机体验、实践训练等多种方式,提升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排除各种可能影响他们心理的不利因素,为其心理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社会层面,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将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纳入政府应急预案,拓展心理咨询渠道;另一方面要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与家庭、学校教育互为补充,为大学生提供全面保障。此外,要借助传媒大环境积极弘扬科学的价值观与社会正气,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价值观、道德观,避免踏入暴力犯罪的深渊。[5]
大学生暴力犯罪心理预防干预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需遵循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产生、发展、恶化等不同阶段,分别建立一级、二级、三级干预机制,从动态视角防控暴力犯罪行为的演化。一级干预:实时预警。建立由校长、政教人员、班主任组成的实时预警小组,依循大学生个体、群体的差异明确预警范围,从其生活、学业、娱乐等场所以及个人、家庭、教师、同学等方面收集信息,将所收集信息与预警指标加以对比,明确是否存在心理危机的特征,如果是,则及时反馈给预警小组,并制定心理预防干预措施。二级干预:应激预防。该环节是针对已经出现心理危机的大学生,通过心理救助、治疗,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具体而言,高校要与社会机构合作,一旦出现应激事件,必须尽快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并将问题及时上报到主管部门,稳定和纾解大学生的情绪,同时,成立指挥小组、专家指导组、专业工作组等,尽快制定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方案,若心理疾病较严重,则需要告知家长,转到社会专业医疗机构治疗。三级干预:反馈维护。要求通过反馈维护使经历过心理危机的大学生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自身问题,逐步调整心态,避免暴力行为的发生。[6]
综上所述,为了高效防范大学生暴力犯罪,必须根据大学生暴力犯罪的特点,除了狠抓规范管理以外,还应围绕其原因构建心理预防干预体系,将防控重心下移、防控关口前移,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