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芳
众所周知,以双元制(Dual Education System)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体系是德国经济发展和腾飞的秘密武器。笔者2019年赴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职业教育学习,在此期间,对其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有了不同于国内的体验和理解。德国的职业教育不仅依赖于政府足够的投入和法制保障,更依赖于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德国“双元制”教育中严格的师资培养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
在德国,60%的适龄青年会选择接受不同形式的职业教育。其分为两个系统,学校型(全日制)职业教育系统(School system)和双元制(Dual system)职业教育系统。
数据表明,有60%的人会选择双元制职业教育,剩下的40%接受全日制职业教育。全日制职业教育主要涉及社会护理、医学和农业等职业,双元制教育包含工业、商业和手工业等职业和行业。
双元制,就是两元教育,企业为主导方,学校为辅助方,双方共同完成职业培训教育。学生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成为企业的学徒,要接受两部分的学习教育,一部分是在职业学校学习理论和文化知识,另一部分是在企业进行实践学习,完成职业技能的培训,最后要通过工商业联合会(IHK)或手工业联合会(HWK)的考核。作为双元教育,学校和企业分别要完成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学校的教学计划叫框架教学计划,由各州学校发展研究院牵头制定;企业的教学计划叫培训规则,由联邦职业教育所牵头制定)。双元制系统中,要实现高质量的职业教育,需有高水平的师资,政府、企业和学校等对教学计划执行者——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师资结构的双元性。双元制教育采取校企合作的培养方式,有两个学习场所,分别是企业和职业学校,职业学校有教师教学,企业有专门的教师进行指导。企业的教师称为培训师,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密不可分,各司其职,共同保障完成教学任务。教师根据框架教学计划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以学习领域为单位,理论为出发点,实践为理论服务,培养学生的系统能力(kompentenz);企业培训师执行培训规则,开展实践理论一体化教学,以模块为单位,以实践为出发点,用理论教学为实践服务,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cudification),如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等。双元的师资以适应实践需要为主要目标,确保学生为工作而学习,提高双元制培训质量。
其次,师资素质的双师型。虽然“双师”型教师在德国职业教育中没有明确提出,但从某种程度上讲,双师型教师的概念起源于德国。双元制实现的是学生从职业教育直接到与签订培训合同的企业就业,学生为将来在企业工作而学习,这就对教师的任职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职业学校的教师还是企业培训师,都必须具备教学、方法与合作等能力。职业学校的教师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还要有娴熟的实践操作技能。一是具有一定的学历,具备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二是掌握职业教育的教学能力,接受过职业师范教育;三是具备一定的职业实践经验,有专业工作经历。只有具备这样的双师素质才能成为合格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培训师可能是企业一线的优秀员工,也可能是工程师或高级技师,但要面对适龄青年进行实践教学,必须掌握职业教育的方式方法,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达到“双师型”教师的标准。
德国对双元制职业教育师资的选拔与培养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完整的体系,从学历、专业、培训、技能、考核等方面进行规定。
德国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大学教育阶段,第二是入职准备阶段,第三是进修和继续教育阶段。以电子类专业的职业教师为例,从其各阶段的培养可以看到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漫漫成长路。
1.大学教育阶段。如果学生从小立志成为职业教育的电子类专业教师,小学4年毕业后要到文理中学学习8年,再报考研究型大学职业教育lehrant(类似于师范)专业。而报考的前提条件是该学生在文理中学的平均成绩要达到2.0以上(德国分数采用5分制,4分以下不及格,2分以上才能进入大学学习)。进入大学后,学生先到电子系注册,再到教育系或者职业教育学院注册,都要本硕连读,至少攻读5 年,一般为7 年。电子系注册后,要完成四个方向的课程学习,一是主要方向,如电子工程;二是学习跟电子类专业有关的副方向,如微电子技术等;三是学习管理方面的课程,如企业管理、国民经济管理和金融管理等;四是完成基础学科的学习,如数学、物理、生物、环保等。在此期间,学生还要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电子系、教育系或教育学院的学习都通过后,才被授予职业教育lehrant的硕士学位。有了硕士学位证书,在第一阶段结束时,要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主要考职业教育主专业、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相关内容。第一次国家考试合格并取得见习教师资格后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即硕士毕业证书和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是进入入职准备阶段的前提条件。
2.入职准备阶段。这个阶段,学生要到电子类专业的职业学校开始两年(4 个学期)的实习。第一学期主要听老教师上课;第二学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每周练习上课2~4节;第三学期每周练习上课4~8 节;第四学期,根据教学效果,每周独立讲授4~8 节课。实习结束,学生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考试包括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内容,并要求上公开课、写课程论文、参与课堂研讨。
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的同时,实习学校要给学生一个实习鉴定,达到职业教育教师要求,才能当教师。鉴定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如学生实习表现缺乏爱心或者激发学生积极性的动力不足,则不能当教师,需转入政府机关当公务员或到大学职业教育研究所当研究员等。
3.进修和继续教育阶段。在德国,职业教育教师参加工作后的进修和继续教育被称为师资培养的第三阶段。根据各州《联邦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职业学校教师参加进修和继续教育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从一定程度上讲,职业教师进修和继续教育也是教师个人的事。为适应时代的新变化、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要求,教师不仅要定期到企业、行业参观学习,掌握最新动态,还要参加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班,获取新的技术、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等。培训费用一般由政府承担。如果教师想成为学科带头人,必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专门的培训班;职业学校的校长,首先应该是教师,然后成为学科带头人,再参加教育部的培训,才有资格应聘校长岗位。
在德国,要成为企业培训师也非易事。双元制教育企业培训师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职业学校教师转成企业培训师;二是企业工程师,有专业学历,有不少于3 年的工作经验,再到教育部或者研究型大学学习职业教育1~2 年,通过企业培训师能力考试获得培训师资格;三是从职业学校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不少于三年,获得高级技师证书,再学习职业教育1~2年,通过考试取得培训师执教资格。
企业培训师的能力组成和知识结构在《企业培训师能力要求》(AEVO)上有明文规定。“要在大学或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专业相同或在相关行业的企业至少工作三年,以了解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结构、生产经营方式和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这是成为企业培训师的前提条件。培训师不仅要具备令人信服的技能和相应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等相关知识,并能紧跟时代步伐,了解相关专业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由此可见,培训师的进修和深造也非常重要,培养出来的企业培训师既要有丰富的职业实践,又要有较高的理论功底和教育教学水平,完全能胜任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工作,成为“双师型”教师的典范。
在德国,职业教育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给予很高的法律地位。为保障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质量,运用法律手段对教师职前培养、职后教育、学历资格以及考核评价等严格规定,实行有效的法规管理,建立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出台了《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条例》和《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等。而职业教育法又是经济法的子法。完善的法律体系确保双元制体系的正常运行,为职教师资培养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确保从业者高水平的职业资格。
德国职业学校教师“进门难,要求严”,一旦成为职业学校的教师将享受较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按国家规定,职业学校教师拥有终身公务员身份,不需要交养老保险。作为普通公职人员的教师工资分为16个等级,级别越高,收入越高,而职业学校教师入职从13级起步,且一般每2 年或者3 年升一个档,如从13.1 升到13.2 需三年的从业经验。总体上看,职业学校教师工资高于国家平均工资,高于公务员工资,即使与世界其他职教教师相比,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收入仍处于较高水平。工资的起点关乎能吸引什么样的人才加入职业教育行业;工资的涨幅能有效地激励教师持续进行专业发展。正是这样的物质条件保障了高素质人才成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师资。
“注重实践能力,为未来工作而学习”,这样的指导思想也体现在对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上。作为以“实践为导向”的双元制职业教育,要求教师具有双重实践能力,即教学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的培养无论在职前教育和职后继续教育阶段都注重双重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修和提升,有相应的规定和激励措施。对教师也从教育实践和技术技能等两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职业学校和企业合作广泛,密不可分。企业作为主导方,校企合作中尤为主动积极,给学校提供实习的场所和仪器设备。学校也尽可能让教师教学实践场地与企业生产与服务场所保持一致。职教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经常一起学习一起交流。职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学习,参加企业的培训班;培训师经常进学校参加培训提升教学能力,这为职教师资实践能力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2019 年2 月13 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即“职教20 条”)明确了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其中第十二条提出若干职教师资政策措施,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有重要意义,德国的成功经验为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完善《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教教师入职标准,让“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成为职教教师和“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等得到法律保障,建立“双师型”教师准入和任用管理办法,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制度和职称评聘办法。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专题研究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开发职教师资培养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建立教师培养体系。完善职前教育,加强实践能力的教育教学;规范入职教育,促进毕业生到教师角色转换,严把教师入职第一关;发展继续教育,通过立法,保证教师一生受到教育,促进教师成熟发展,突出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性和职业性。
政府、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等多方合作,共同培养双元师资。政府要将“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等落到实处;以立法的形式促进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参与职业教育是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要为师资培养提供专业技术实践地,为教师提供新技术培训。综合性大学要培养一批能胜任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教师,提高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学科意识,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开发与职教师资培养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方法,重视职业教育的操作性和应用性。
借鉴德国企业培训师在资质及法律规范方面的成功做法,明确兼职教师的能力组成和知识结构的定位,推动兼职教师“双师”素质养成。职业院校要制定相应的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加强兼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及过程管理,尤其是加强教学能力的培训,建立并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营造关注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认同感,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哈佛大学前任校长科南特曾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一代代教师的质量。一个学校站得住,教师一定要出色。而有吸引力的薪酬是吸引优秀人才的物质保障。优秀的师资又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条件。我们要提高职教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为教师创造职业前景,增强教师对职业的忠诚度,提升职业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