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婷
[摘 要]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兴则实体兴,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在我国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缺陷、金融体系的缺陷及金融机构发展的问题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本文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推进数字金融、完善金融设施、鼓励金融创新、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提出对策,在普惠金融下为小微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问题提供路径选择,旨在推动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普惠金融;小微企业;现实困境;路径选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9.04.053
[中图分类号]F276.3;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9)04-0-03
1 普惠金融的概述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也称包容性金融),由联合国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提出,焦瑾璞 等在2006年正式使用了这一概念,随后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三农和扶贫领域。从国家层面确定“普惠金融”的概念,即立足机会平等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普”指金融服务的宽度,即扩大金融服务的外延,普惠金融将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作为其主要服务对象。“惠”是指金融服务的合适性,即需求方能享受合适的金融服务,供给方能享受合适的收益。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走上“普惠”之路,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有利于社会各阶层享受丰富、便捷的金融服务,满足社会各阶层合理的金融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平等地享受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传统金融服务注入新活力,服务实体经济。
2 普惠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我国实体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小微兴则实体兴。但由于自身发展及金融体系不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刻不容缓。
从联合国首次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到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成为G20杭州峰会的热点议题,开启了全球金融治理的“中国方案”,再到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代表我国普惠金融时代正加速到来。在此背景下,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小微企業贷款可得性得到提升,但是,与小微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相比,其所获得的金融服务资源明显不足,不少小微企业没有得到金融服务。表1反映了近几年小微企业获得金融贷款的情况。2017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3万亿元,同比增长16.6%,但仅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20.23%。
2.1 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缺陷
在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占比约80%,在企业总数中占比超过75%,两者合计约占市场主体的95%。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多,金融需求大,但在发展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一方面,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风险大,财务不透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小微企业自有资本较少,资产负债率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财务信息不健全,建账制度不完善,缺乏被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实行家族经营或个体商户经营模式,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另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生产发展的性质,固定资产较少,缺乏可抵押物,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小,甚至有部分小微企业没有获得金融服务。
2.2 金融体系的缺陷
第一,我国现行融资有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和以商业银行为载体的间接融资,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对小微企业而言,直接融资方式条件严苛,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高,由于很多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缺陷导致其难以达到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无法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进行融资。此外,直接融资的审批程序及流程比较复杂,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一般具有短、小、频、急等特点,对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因此,小微企业直接融资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但是,间接融资方式以商业银行为主,由于金融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其作为金融服务供给方,对需求方的信息收集成本较高,而小微企业的交易金额小、缺乏抵押物等特点,导致金融服务供给方的运营成本更高,同时又具有较高的金融风险。因此,金融服务供给方更倾向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服务,小微企业为获得融资则会选择民间金融。第二,金融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我国现行征信系统尚不完善,由于小微企业信息采集困难导致大多数小微企业相关征信信息未纳入征信系统,此外,动产融资公示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缺乏抵押物的小微企业转向第三方担保机构,而第三方担保机构发展良莠不齐,无法保证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2.3 金融机构发展中的问题
第一,金融机构创新不足。虽然小微企业在发展中存在一定缺陷,但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属于金融机构未来的蓝海市场。目前,由于金融创新机制不完善,导致金融产品单一,金融产品同质化和边缘化的现象严重。第二,民间金融发展不规范。由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民间金融成为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主要渠道。但目前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监管存在较大的困难,民间金融借贷利率高,甚至存在“高利贷”,导致小微企业成本增加,企业自身发展受限,如果引导不当,高风险的民间金融可能会影响我国整体金融系统。
3 普惠金融下小微企业的融资路径选择
3.1 推进数字金融,构建合理的金融体系
构建合理、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是发展普惠金融的要求。小微企业需要因地制宜,简化流程,创新审贷模式,降低准入门槛,在充分评估、动态调整的基础上给予业务一线充分的转授权,从根本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此外,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小微企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拓宽数据累积渠道,加强数据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进行资源整合,构建线上资信评估、支付结算、融资理财等综合服务平台,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金融风险。通过数字金融,推动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3.2 完善金融设施,满足金融服务需求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认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受到限制的症结在于征信体系的不完善,现行征信系统不能满足普惠金融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要在央行征信体系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共享、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工商系统、税务系统、社保系统等各系统数据,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的征信系统,提高数据质量,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同时,鼓励小微企业动产抵押担保制度,降低风险,满足金融供需双方的利益。
3.3 鼓励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
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保证。推动金融创新,不仅要创新金融工具、产品、服务,还要创新组织体系,充分调动金融主客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日趋成熟,小微企业应把握互联网发展的契机,针对企业发展特点打造专属的特色化、专业化的产品,同时,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拓宽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构建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综合性的包容金融体系。
3.4 加强金融监管,推动民间金融规范化
民间金融是非正规金融的重要形式,也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形式,为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随着民间金融规模的日益发展,社会上出现不少非法金融机构,由于投资渠道比较隐蔽,很可能被非法经济活动利用,但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约束较少,因此,要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一方面,国家要健全有关民间金融政策法规,既要制定关于民间融资的保护性法律制度,并对其进行扶持性管理。另一方面,应允许民间金融组织进行注册登记,促使其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同时,还要积极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促使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4 结 语
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上,普惠金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既来自自身发展缺陷,又来自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在普惠金融的推进过程中,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潜在风险大等问题,促使其朝着开放、共享、共赢的方向发展。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不断推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加大民间金融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构建一个更加包容、更加普惠的金融体系,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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