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提升财政监管水平,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从加强内部监督入手,突出“四抓”:
一抓检查范围全覆盖。按照“三年查一遍”的要求,该局精心制定了《宜春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内部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选择与扶贫资金关联比较多的预算、农业等6个局属科室开展监督检查,查找问题和管理漏洞,促进局属科室(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防范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能。
二抓程序到位促规范。一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被检查科室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报告报财政监督局。二是针对此次内部监督检查对象有预算、农业、社保等业务专业性比较高的科室,在检查之前,详细了解科室工作职责,结合科室内部控制制度,掌握资金拨付的工作流程和程序,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找准检查的切入点。三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底稿,并与被检查科室充分沟通,确保问题定性准确。四是内部监督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科室考核减分项依据。
三抓问题整改见成效。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协作,通过被检查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整改情况、问题约谈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措施,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跟踪落实机制。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与财政业务管理衔接,对检查发现问题,加强分类梳理,提出处理意见,为有关科室(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业务管理提供有益参考。
四抓队伍建设强基础。举办全市财政监督干部培训班,要求全市13个县(市、区)财政系统分管监督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升财政监督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规范和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叶 琦)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印发《东台市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加强和规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明确专项资金来源。水利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设立,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支持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下达的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与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护养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道疏浚等项目的配套和本市安排实施农田水利建设与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道疏浚等项目的资金。
明确部门管理职责。明确市财政局组织编制水利发展项目资金预算、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等方面职责,明确市水务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提出资金分配建议计划等方面职责。要求市财政局、市水务局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做好水利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要求镇(区)财政所(分局)、水务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落实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监管工作。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水利发展资金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维护养护、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不得用于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其他与水利发展专项管理工作无关的支出。
明确监督检查责任。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强化监督”的原则。市财政局、水务局及项目实施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安排、年度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应当对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虞忠辉)
近日,贵州省天柱县针对扶贫领域亟待解决的防范资金使用风险问题制定“六措施”进行重点整治。
加大清查整改力度。县直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要对涉及部门及乡镇开展大清查、大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扶贫资金项目各类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举一反三自查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等。
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培训。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找准在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培训力度。
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扶贫资金滞留闲置、精准使用、项目库建设、利益联结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等进行检查。同时对查处的扶贫资金违规违法问题及时予以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和使用情况一律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加大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策,完善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扶贫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防止资金闲置浪费,防止因项目选定不精准造成资金损失。
抓紧推进惠民资金“一折通”财政统发工作。组织涉及补贴的13个部门进行培训,并把该县32个补贴项目全部纳入惠民资金“一折通”财政统发,确保惠民资金安全兑付。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绩效管理,实现大数据联结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
(补丕海)
针对湖南省常宁市项目服务组设置过多过滥、监管缺失缺位而导致的各类问题,该市近期启动了对项目服务组的清理撤并工作。
第一,盯紧目标不放松。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对全市项目服务组进行专项清理、规范和整合,通过撤销一批、整合一批、整治一批、保留一批,规范项目服务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第二,建章立制促长效。该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组的通知》等三个规范性文件,按照防范在先、标本兼治的要求,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立对项目服务组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紧扣“精简、统一、高效”三原则。“精简”即对已完成工作任务、项目已建成运行的服务组一律予以撤销;对年内项目暂未启动或未实施的服务组一律予以撤销;对可设可不设的服务组一律撤销或不予设立。“统一”即按照“分线分片、突出重点、统一管理”的要求,对同行业性质类别相近的项目服务组予以规范整合。“高效”即对项目服务组财务运行、场地设施、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规范和整治,杜绝人浮于事等现象,促进项目服务组高效运行。
第四,各司其职抓执行。成立项目服务组清理规范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对撤销和整合归并的服务组及时做好“三清”:一要清退人员,对撤销和归并的服务组人员全面清退;二要清查财务,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纪委监委、财政部门组建专门工作组,对项目服务组财务账目、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三要清查资产,由国资部门牵头,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撤销或整合归并的服务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置,及时办理移交、变更、注销等手续;市纪委监委对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有关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规范管理上台阶。一要规范项目服务组设置。除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明确要求设置以外,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项目服务工作组,确需建立的,严格按程序审批成立。二要规范项目服务组的运行管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从人员配备、财务管理、运行秩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三要加强对项目服务组的监督管理。市纪委监委、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服务组的监管,建立健全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内部运行机制,经常性地核查项目服务组的资金使用情况,提升规范化水平。
(李桂春 邓 斌)
为推动减税降费落到实处,湖南省财政厅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加强领导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财政首要工作,厅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全面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建立财政、税务、统计、人行等工作会商机制和月度调度机制,定期调度落实工作进度。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纳入督导台账和日常监督范围,推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中央省委减税降费政策部署。
二是迅速自查自纠。全国视频会结束后,该厅及时将会议精神和部里的具体部署要求传达到厅内各处室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为抓好落实,由分管财政监督的厅级领导召开专题办公会,明确各处室单位责任,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抓好专项检查。省本级由财政监督局牵头,制定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自查方案和重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省本级和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全面自查,并将减税降费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执纪范围,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部门。
四是加强协调指导。通过内外网邮件、微信等方式及时将部里统计表格、填报方法等下发市县。建立微信群、QQ群等,在线指导督促市县开展自查自纠和数据填报等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把关市县线上填报的数据。加强与税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积极对接财政部湖南监管局,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王旭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