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在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干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及时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收听收看,热切关注《条例》颁布的新闻。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郑洪学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
12月27日上午,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全体干部教职工传达学习《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会上,干部教职工围绕《条例》,联系思想和具体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视角谈体会、谈感想,现场气氛热烈。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令人振奋,为社院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下一步做好学院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19年1月2日上午,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1次集体学习暨第1次专题研讨会,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郑洪学书记对学院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把学习《条例》与学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目标任务,抢抓发展机遇,推进新形势下社院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三是要加强宣传,积极发挥学院网站、刊物、教学等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院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