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也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文化软实力日渐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在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版权输出的作用更是尤为重要。笔者拟通过直观的数据对比看出近十年我国与英国在版权贸易输出中的差距,为我国版权输出提供合理的方向。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正式的版权代理机构与版权代理活动开始出现。我国版权代理制的先导是以台湾专业从事版权代理的大苹果(Big Apple)著作权代理有限公司筹划到内地开展版权代理的宣传推广工作为开始,这一历史性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有关著作权法律的制定和版权代理机制的形成。
2016年颁布实施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也明确指出了对版权代理工作的支持,国家从政策层面进行部署无疑为出版业的管理发展提供了莫大的鼓励。
1875年,英国人亚历山大·波洛克·瓦特(Alexander Pollock Watt)在伦敦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版权代理公司——A.P.瓦特有限公司(A.P. Watt and Company,Ltd.),初步建立了版权代理的运行机制,明确提出了出版代理的收费标准为10%的提成。
2016~2017年,我国引进版权总数为35372项,从英国引进的版权中,其中图书版权、录音制品版权以及电子出版物版权的引进比例均占了全国引进版权数的10%以上,电视节目版权的引进更是占比为50.39%。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英国在我国的版权引进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2016~2017年,我国输出版权总数为24949项,向英国输出版权数仅占全国总数的3.39%,甚至录音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电影版权向英国输出数均为零。
2008~2017年十年间,我国从英国引进版权总数为25663项,向英国输出版权总数为4277项,差额总数为21386项。十年里,中英综合版权输出引进中,我国始终处于差距较大的贸易逆差之中。英国在版权贸易发展中一直处于世界强国的位置,我国应积极向其借鉴学习,努力缩小差距。
【注∶以上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版权局】
据有关资料介绍,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决定开展《三体》的海外版权代理工作之后,首先采取的措施是找到合适的翻译人才,紧接着,中教图公司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工作,从2013年初开始,便广泛在海外的社交软件上发布有关《三体》的有关宣传信息,同时在《三体》的英文版本正式出版之前,中教图公司邀请到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大卫·布林等权威人士撰写书评,以此赢得了国外科幻文坛人士对《三体》的高度赞美和好评。
在《三体》这起成功的海外版权代理案例中,关键因素在于中教图公司有着极其清晰的海外版权代理过程的工作思路——最开始先对作品进行广泛的正面报道来吸引国外科幻作品领域顶级的出版商参与出版,最后进一步努力去争取该国该语种的科幻文学奖项。
英国出版商实施出版产业链向上拓展策略,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创意、组织创造内容资源。英国出版商对外进行版权贸易主要是实行销售代理制。例如英国的版权机构会利用香港或中国内地的专业创意机构自主策划与中国有关的选题,同时组织中国国内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创作,最后让本土的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创作过程进行管理。此类模式的深入开展后,自然会出现一大批精通中英两国语言和文化的人员,由此英国版权代理机构将会利用这些中国本土人员和机构推进作品的出版,因而很快便因这些本土机构创造的文化项目迅速占领了华语阅读圈。
总之,本文通过阐述我国与英国的版权代理的历史发展、中英版权贸易现状数据对比以及中英版权贸易模式分析,进而研究得出了当前我国版权代理市场存在的问题——管理体制单一,经营范围狭窄,人才培养落后。针对现存的问题,我国版权代理应该转变管理体制、拓宽经营范围、创新人才培养、完善法律法规,并且积极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版权代理贸易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本土实际情况,探索出最为科学有效的版权代理发展机制,以此期待我国版权贸易发展迈向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