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莉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经济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8)
吉林省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农业大省,其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2017年吉林省GDP总量在全国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排名当中为第23位,而与经济不太相匹配的是吉林省的高等教育相对较为发达。吉林省共有62所高等院校,从本科生到硕士研究生再到博士研究生,在校人数逐年增加,而从师资团队力量来看,吉林省国家级教学名师多达20多人,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也有60多项,从多方数据可以探析,吉林省的高等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处于中等水平。吉林省高等教育的排名相较于经济排名靠前,与其稳定的大量的财政投入是密不可分的,且高等教育的顺利发展又反哺了吉林省的经济发展,为其发展基础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而且这种长时期大量的高等教育经费财政投入,给吉林省地方政府带来了财政上的压力,省内高等院校对其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这一问题也随之出现。[1]在此背景下,需要量化分析吉林省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深入分析其应保持的合理水平及合理的结构,以确保经济发展与教育事业发展的相互协调。
上世纪末我国就颁布了改革与完善教育投资体制的措施,要逐步建立起以财政投入为主,以征收教育税费及学生学杂费为辅的机制。这样,当前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渠道就包括了财政性支出、教育费及附加、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社会捐赠、科研经费及银行贷款等多元化渠道。大体来说,我国高等院校教育性财政投入包括了政府拨款、学生(家庭)支出及贷款这三个方面。而吉林省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方面主要呈现以下的特点。
近些年来,吉林省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一直处于增加的态势。2008年的财政教育经费总额为55.69亿元,而2017年吉林省的教育经费已经增加到总体规模600多亿元。从变化趋势看,吉林省教育经费的增加比较平缓,但因受限于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总体水平不高。
从目前吉林省地方高校的经费来源看,财政性的教育经费所占比重较大,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而事业性收入占地方的教育经费总额虽然也在逐年增长,但是增长趋势却呈现下降的状态,两者之间互补对应的关系,确保了吉林省高校财政经费的来源,为高等院校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对目前的吉林省高等院校来说,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于这两大重要渠道,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内部结构需要尽快调整,服务性创收收入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此外,吉林省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教育事业费拨付比例较高,远远高于其他的经费数值。[3]上世纪末高校教育进行了改革,对学生收取学费,打开了学生(家庭)参与到高校教育投资中的重要渠道,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到高校的财政投入当中,促进了高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为高校财政投入提供了多元化的渠道。高等教育收费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扩充及优化资源配置产生了有利效应。但当前受到经济发展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一部分比例的学生无法承担教育成本的压力,且高等院校需要大量的发展资金,这就需要政府的财政支出与社会力量的支持,来承担学生无力承担的教育成本,进而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4]目前,吉林省内高校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学费收入,很少存在非财政收入,对高等院校的发展起不到基础支撑作用,无形中增加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加之近些年来,社会捐赠对高等院校的投入比例微乎其微,这些都导致吉林省高校经费来源单一。
虽然吉林省内各大高校的财政经费来源逐年增长,但其经费的支出规模也在逐年扩大,这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也突显了一个问题,即对财政经费的使用不够合理,支出结构有待完善。各大高校需要对经费支出管理给予更充分的重视,建立更为完善的机制。高校扩招,基础建设需要大量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的紧张也会给教师团队的福利提升带来负面影响,彼此之间是相互矛盾的。[5]经费使用效率不高主要是由于高校内部对财政经费的使用事前缺乏严格周密的规划,而在事中和事后也没有完整的监督及绩效评价的机制,这都会导致财政投入使用的效益不佳。
上世纪末,我国推出了“增加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政策,使得全国高校的总体招生规模迅速扩展到了原来的五倍之多,师资队伍、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及实验设备等条件都需要进行相应完善,如此大的教育经费需求亟需解决高校经费来源及合理支出的问题。
近年来,吉林省在科教兴国战略下一直在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各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需要占据本地GDP的4%,根据这一要求,吉林省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要增加,但这种增加并没有保持稳定的态势,这也与吉林省的地方财政压力有关。吉林省向来依赖土地财政,这种财政模式很难保持稳定的经济增长来源,而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在短时期内不会对经济起到反哺的作用,所以,政府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就达不到扩大投入财政支出的需求。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对经济起到促进作用具有严重的滞后性。此外,人才外流的现象也会大大地削弱政府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人力资本会流向发达的地区,而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虽然加大财政投入,但是培养的人才却会外溢,这种外溢效应就抑制了财政的投入。基于此,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政府会趋向于投入经济建设,而非周期较长的高等教育。
从近些年来的有关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来看,对高等院校发展影响较为深远的为高校扩招及评估。这些政策都是由国家教育相关部门所主导开展,而从财政部门来看,却并没有与之相关的政策来支撑,所以在执行教育政策的文件时,就没有资金作为后续保障。高校扩招后势必会相应地扩招教师,但却没有增加高校的财政拨款,导致在对高校内部进行评估时出现多项问题。[6]吉林省大部分高校教学设备严重不足,且师资的团队建设也不合理,高校在经费来源不足的情况下,主要还是依靠财政拨款,而财政部门并没有与教育部门建立起相应的配套措施,因此,高校就会选择背负债务来促进教育发展。这种教育政策不配套影响了教育的发展。
由于国家要求地方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入达到本地区GDP的4%,吉林省在2010年以后也开始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财政部门对其拨付的资金缺少更为科学的预先规划,吉林省内各大高校对增长的财政投入资金也缺乏有效利用,缺少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及更为完善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从吉林省高等院校筹资情况来看,其对政府的财政拨款存在过度依赖。吉林省高等院校学生的学费近些年来一直处于人均不足5 000元的水平,只有学生数量增加,才会增加高校的财政来源,而在生源不增长的情况下,势必会增加高校的财政压力。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教学单位与社会产业相融合,通过校办产业取得的收入也不足以支撑其教学发展。我国尚未形成以社会捐赠作为高等院校资金来源主要渠道的社会环境。
虽然从总体情况来看,吉林省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整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需要针对这些问题作出改善,以促进吉林省高等教育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在主体政策的约束背景之下,即完成地方政府对财政投入的力度达到吉林省GDP的4%,使教育经费在不同教育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提高对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将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列为地方发展的考核指标之一。[7]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在短时期内虽然不会对经济起到反哺作用,但是人才竞争就是区域之间的本质竞争,所以,政府不能只注重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教育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其在财政投入方面的主体作用。
当前教育部门及财政部门对高校的相关支持政策不配套,高校需要政府大力鼓励并支持其从多方面进行筹资,且需要出台政策来完善其内部的经费结构。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政府可鼓励高校大力发展校办产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创新型服务,同时增加学校收入。在财政支持的政策当中,也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支持。[8]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社会对高等院校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在其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增值税方面,对校办企业取得的收入也应有相应的免税办法。
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及扩招给高等院校带来的财政压力,使得大部分高等院校都背负了较高的债务,这非常不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政府可以改进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各高等院校的不同需求拨付不同的财政资金,确保高校的财政来源。并在此基础上,督促高校建立起合理的财务经费制度,且加强对其监管,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形成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局面。[9]
高等院校学生的学费多年来一直处于一个水平,这未必是合理的。在确保助学贷款制度稳定实施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学生学费,扩大学校的奖学金范围,将学校高等教育成本也分担给学生一部分,拓宽高等院校筹资渠道,使得学生能够从中受益,这也是确保高等院校能够更好发展的一个有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