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吉林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2019-03-20 01:11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信贷吉林省金融机构

王 琼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金融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8)

一、金融支持吉林省文化、旅游产业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金融支持政策的宏观指导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吉林省结合国家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战略要求,结合区域发展实际,不断加强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的政策指引。中国人民银行针对文化、旅游产业金融服务,于2010年及2012年相继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以及《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932号)。吉林省结合本省实际,由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省财政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金融办、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指导省内金融机构开展对吉林省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业务,吉林省又出台了《金融支持吉林老工业基地加快振兴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机构也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信贷机构,创新适应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以支持吉林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二)加大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吉林省内各金融机构围绕文化创意、广告传媒、卡通形象设计、旅游开发、景区建设及周边服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企业,为其提供信贷支持。例如,对长影集团、吉视传媒、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支持重大项目、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旅游景区、新兴旅游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与长白山管委会签署了《支持长白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投放固融贷款10亿元、贷款期限10年,用于支持长白山文化旅游建设;中国农业银行延边分行为吉林省长白山景区唯一运营实体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授信5亿元。

(三)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

吉林省内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优势,合理分工,创新适合文化、旅游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大力支持文化、旅游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发展,呈现出金融服务各具特色、金融产品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敦化文化旅游区及正觉寺金鼎大佛是敦化市有名的旅游品牌,吉林银行延边分行通过以林权抵押和旅游景区经营权、收费权质押方式,为吉林六鼎山实业有限公司融资2.5亿元,确保景区建设项目如期竣工。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自2012年开始对旅游景区重点营销“特定资产收费权支持贷款”,该产品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优质特定资产的收费权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是第一还款来源,担保方式为收费权质押,为长白山、净月潭、松花湖、北大壶滑雪场等省重点旅游景区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对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重点营销“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该产品以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经营性物业资产在未来经营中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抵押作为担保方,满足长白山万达酒店、金安大饭店、延边国际饭店和南湖宾馆等景区酒店的资金需求。针对文化及旅游产业小微企业,吉林银行先后推出了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小企业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小企业文化创意贷款等产品,有效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的良好发展。

(四)发挥直接融资的积极作用

吉林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为省内文化、旅游企业融资上市,如推动吉视传媒和长白山旅游成功上市,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发挥带动文化、旅游产业良好发展的带头作用。其中,吉视传媒于2012年2月在上海主板首发上市,共募集资金19.6亿元;长白山旅游于2014年8月在上海主板首发上市,募集资金达3.03亿元。另外,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文化、旅游企业募集资金68亿元。截至2015年底,为文化类企业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0亿元,发行公司债券15亿元;为吉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可转债17亿元,中期票据5亿元;为旅游类企业吉林省松花湖生态示范园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0.8亿元。

(五)构建文化、旅游产业担保机制

吉林省在其他省份中小企业担保方面的实例中总结经验并重新规划,不断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担保体制,研究设立文化、旅游产业担保公司,拓展现有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业务范围,将文化、旅游产业纳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业务范围内,发挥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降低金融机构风险。省内金融机构积极与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和吉林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发挥中介组织的评估、抵押、流转等作用,为银行对文化、旅游企业提供贷款疏通渠道。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成立12年来,积极开展企业产(股)权交易业务,先后与驻省33家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投融资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文化、旅游中小企业发展,在推动实体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对金融支持吉林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几点思考

(一)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当前经济环境下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突破口

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增速放缓并潜藏一些风险。文化、旅游行业属于弱周期行业,逐年发展并呈上升趋势,逐渐成为各地方的经济支柱产业,不论是国家政策还是省级的行业产业政策均倡导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1]当前,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是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已逐渐将文化、旅游作为金融行业优先支持的重点领域,通过加大信贷投放和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力度,为文化、旅游企业、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带动当地文化、旅游业发展。但是,由于文化旅游业企业资产特点、产品创新力不足、供需信息不对称以及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今后还需进一步推进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工作。

(二)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是促进金融与文化、旅游结合,有效发挥金融支持作用的有效渠道

政府及金融部门牵头引导,帮助双方找到金融与文化、旅游产业曲线的相交点,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结合当地文化、旅游实际情况,做好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鼓励金融机构与文化、旅游部门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做好项目对接,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发挥好信贷资源的撬动作用,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提供资金支持。

(三)发挥金融撬动作用,加大贫困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力度,是顺应国家政策的时势之趋

当前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期,如何使贫困地区人口脱贫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贫困地区文化及旅游资源实际情况,通过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致富是扶贫开发的有利途径。合理地将信贷资源、扶贫资金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挖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潜力,充分将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扶贫政策有机结合,以当地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增长,为新形势下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工作的有效路径提供选择。如结合贫困地区特色,为“农家乐”“民族风俗村”以及家庭旅馆等文化旅游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不仅推动了当地文化、旅游业发展,还以特色产业带动了贫困地区人口脱贫致富。

(四)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技术,是加快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创新的有力之举

在互联网金融及其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可以有力地推动文化、旅游业金融创新发展。首先,信贷技术是创新服务的一大改革领域,改变已往以财务报表类、抵押担保类等单一传统信贷技术,加大“大数据”分析处理的能力,为信贷审批提供数据支持,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程度低、财务不规范等问题,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风险。金融业务互联网化、致富移动技术化,可以进一步挖掘自身电商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如将长白山、查干湖、长影等旅游文化产品纳入金融机构和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以创新金融服务带动当地文化、旅游业发展。同时,加大对企业、产业工商户pos机、手机银行、手机App、电话银行等电子结算方式的推广力度,为文化旅游提供多元立体化的金融服务。

三、改进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扶持体系,持续拓展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多元立体的文化、旅游金融支持体系,发挥好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辅助支撑作用。一是担保机构要结合文化、旅游产业及企业的特点,根据金融机构推出的版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质押类信贷产品,运用信托、保证担保等方式与之有机结合,充分满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差异化信贷需求;二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实行更高层次、更严格的监管,务必管理好相关民间信贷行为,在严抓的同时确保民间渠道的通畅、规范;三是要推动引导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渠道获得资金,支持中小型旅游企业合理运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打开企业的融资市场。[2]

(二)转变金融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机制

金融机构保证商业可持续性是必然的,将产业政策与金融发展相结合,积极转变服务理念和经营模式。一是积极构建文化、旅游、工商、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结合各自职能,搭建好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的配套措施与渠道,合力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优质高效发展;二是加强信贷业务管理,推动金融机构合理下放审批权限,优化信贷资源倾斜,简化贷款流程,对经营项目有前景、现金流稳定的优质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订单质押等产品在文化、旅游企业中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快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处置平台,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第三方支持的专业化无形资产评估流转中心,为文化、旅游企业的商标权、股权、专利权、门票收益权等权益提供评估、抵押、处置等一系列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和风险处置提供保障。

(三)发挥金融宏观指导,强化统筹协调管理

金融支持的有效性与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的引导推动、统筹协调的作用密不可分。一是要推动当地金融机构与文化旅游、发改等部门加强沟通,全面掌握区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因策施策给予金融支持;二是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协调文化、旅游部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优质企业,提供文化、旅游企业金融支持“白名单”,给予信贷资金重点倾斜,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题;三是完善整合配套支持政策,加大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文化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财政风险补偿基金,配置贷款贴息、企业降税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完善文化、旅游产业链金融供应建设

金融机构要结合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实际,使金融供应模式以产业链形势架构起来。一是各司其职,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要了解透彻,以区域特色产业、重点项目、核心企业为重点,对上下游产业、上下游企业发展前景和金融需求进行研判选择,确定支持对象;二是优化支持模式,提升服务质量。针对上下游企业经营特点、融资特点、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金融产品,定制产品营销模式,优化信贷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三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构建产业链风险评估与处置机制,加强跟踪监测、风险识别和操作管理,防止发生链条式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总之,吉林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与我省的金融支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各金融机构的帮助与协作支持下,这一事业定会充满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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