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桐
西蒙按了门铃,站在门口等着。
门开了,“哈啰!”西蒙拎着保温袋走了进去。
詹姆斯是个鳏居老人,他喜欢吃中餐,西蒙常给他送外卖。
詹姆斯把菜钱递给西蒙,说:“西蒙,请等一等。”
说罢,他驾着轮椅车到卧室去。
趁着空闲,西蒙睃巡了一下这栋维多利亚风格的老屋。年代虽已久远,家具摆设依然幽幽地散发着昔日奢华的气息。
不一会,詹姆斯回来了。他对西蒙说:“非常抱歉,我没找到20元钱付给您作小费。”
“没关系,下次一起给吧。”
“不!西蒙,您知道的,我不喜欢欠账,这是我做人的原则。”詹姆斯指着屋内的东西说,“您随便挑一件,当作小费行不?”
詹姆斯是一个倔老头,西蒙拗不过他。西蒙瞥见沙发边一只瓷碗,盛着半碗清水。
“如果您不介意,就把那只碗送给我吧。”西蒙说。
“拿去吧,那是用来盛水给猫咪喝的。”
西蒙拿起那只碗把水倒了。他看了一下手中的碗,撇口弧腹,通体呈淡天青色,甚是温润可爱。
老头做事认真,随手写了张纸条:以碗抵账,两不相欠。
西蒙连声道谢,掏出手机,詹姆斯拿着纸条,西蒙端着碗,两人拍了张自拍合照。
西蒙告辞老头,回到店里又忙到晚上九点才下班回到住处。
他住在一个昏暗逼仄的地下室。西蒙冲了凉躺在床上,身体疲乏脑子却很活跃。回想当初父亲申请自己移民,等候了七年,他批来了,父亲却因癌症走了。来美国,乡亲们羡慕得要命!他们现在都以为我在美国住洋楼挣美金、锯牛扒吃海鲜,想不到蜷缩在地下室。唉,他叹了口气。为了排遣郁闷他拿出了那只碗,翻看把玩着。
突然他发现碗底镌刻着一个“乙”字。西蒙认定这是老祖宗的东西。那么这东西怎么会跑到詹姆斯家呢?
他蓦然想起詹姆斯客厅厨柜上挂着的一张照片:一个蓄着“二撇雞”全副戎装的美军少尉,站在北京西直门城墙根,右下角潦草地写着“1901.8”字样。那是八国联军侵华的时代。西蒙想也许那个“二撇鸡”是詹姆斯的父亲或祖父,这宝贝极可能是那时从中国攫取来的。联想及此,西蒙低声啐道:“可恶!”。西蒙参观过不少美国博物馆,中国馆的藏品最为精致华美,可谓“无华不成馆”。每次看到,西蒙总是一面赞叹不已,一面心头涌起阵阵酸楚。
西蒙想那个“二撇鸡”少尉,既然不辞千山万水大老远把它带到美国,这碗肯定不是池中之物,他决心弄清楚它的身世。
他到图书馆借了一部《海外藏中国古代文物精粹》的书,然后把自己关在地下室,埋首书间,一页页地翻查,对照瓷碗,按“骥”索图。终于找到一件与他手中瓷碗相同的文物。读其记载,方知道此物乃宋代汝瓷,宫廷内库所藏,堪与商彝周鼎比贵。
当读到汝瓷色泽随光变幻,他就着灯光,细观其釉色。轻轻晃动瓷碗,光波在瓷器表面漾动闪烁,正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犹如“雨过天晴云破处,千峰碧波翠色来”,妙不可言!西蒙惊叹,一千多年前我们祖先就有如此精湛的工艺,太了不起了,这是中国人的骄傲!
但西蒙还不能判定自己手中的这件宝贝真伪,于是他去拜访当地大名鼎鼎的汉学家、收藏家史蒂夫博士。史博士接过瓷碗仔细端详,看着看着两眼放光,啧啧称奇,“真品,绝对是真品!”他说,“鉴别汝瓷有三大依据:冰状裂纹、香灰色胎、芝麻挣钉。你看这只碗,汝瓷三大特征均完美呈现无遗。”
“那么,碗底这个乙字又是什么意思呢?”
“哦,这乙字是乾隆留下的,乾隆是鉴古专家,他将藏于内库自己喜爱的古董划分等级,刻上甲、乙、丙、丁等记号。”
“原来如此!”西蒙颔首称许。
“太美妙了,真的太美妙了!”史博士捧着碗的手微微颤抖,他突然问道,“这宝贝怎么得来的?”
西蒙支吾以对。
“不会是老鼠货吧?”他鹰隼般的眼睛里射出狡黠的光芒。
西蒙瞒不过,只好把得到瓷碗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
“喔!这么说,来路不很正当!这样吧,我出30万美金,你转让给我。我能将它洗白。”
西蒙不语,眼睛瞪着史博士。
“50万!50万怎样?”史博士主动加码。
“不!”西蒙斩钉截铁地说,他包起了瓷碗道声拜拜,径自出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你会后悔的!”背后传来史博士的嘶叫声。
半个月后,史博士的话“应验”了。西蒙接到法庭的传票,詹姆斯告西蒙偷窃了他家的瓷碗。两名警察持搜查令到西蒙的住处查扣了瓷碗。圣荷西检察官以偷窃等十项罪名控告西蒙,西蒙面临刑期最高十年的控罪。
西蒙为飞来横祸又气又恼,但他更为瓷碗的命运忧心忡忡。
餐馆袁老板知道原委后义愤填膺,他对西蒙说:“岂有此理!这本来就是咱中国的东西,请律师打官司,钱我全包,大不了卖了这家店也要干到底!”餐馆工友们也纷纷声援。
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攻防战。西蒙的华裔律师据理力争,向法庭提交了双方交易的契约(字条)和照片,指出偷窃纯属诬陷之词,完全站不住脚。经过四个月三堂会审,法官终于落槌敲定:瓷碗归西蒙所有。
闻判,餐馆一片欢腾,袁老板宣布歇业一天,宴请员工,庆祝夺碗胜利!
翌日,西蒙一早就到了三藩市机场,办妥登机手续,挥别工友,走进海关。
西蒙把装着瓷碗的背囊挂在胸前紧紧抱着,像抱着一个初生的婴儿。西蒙心中的信念是:祖国的宝贝,一定要回到祖国!
西蒙低声对瓷碗说:“宝贝,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