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媛媛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是国家核安全法规的组成部分,其中规定了“必须根据需要执行有计划的、有文件规定的内部及外部监查制度,以验证是否符合质量保证大纲的各个方面,并确定大纲的有效性。”秦山核电拥有9台运行机组,设备和备件质量对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起到关键作用,日常运行期间以及机组大修期间也有较多检查、维修等工作是由承包商单位负责实施完成的,核电厂承包商和供应商是核电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参与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这些关键重要设备供应商以及承担重要检修任务的现场服务承包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关系着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质量保证部门根据核安全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有计划、有选择性的对承包商和供应商开展质保监查有着重要意义。
秦山核电质量保证部门对电厂日常和大修主要承包商以及关键重要设备供应商进行梳理和识别,并制定监查计划对重要现场服务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开展质保监查。经过多年的质保监查工作经验积累,监查工作已经形成了较成熟的工作流程、要求和方法,但是仍存在不足。
(一)不同监查员监查内容和关注重点不一。每个监查项目由主监查员统筹对监查组员进行任务分工和安排。由于每个监查人员业务能力和经验各有不同,在监查准备和监查实施过程当中关注的内容会有差异,检查验证深度也有所不同,有可能存在部分要素检查验证不到位等情况。
(二)部分监查员倾向符合性验证而忽略了体系有效性。虽然在质保管理工作中一再强调关注质保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但是部分监查人员在监查中仍然倾向符合性验证,花费了很多精力去查找实际工作与质保大纲、手册和管理程序等书面规定的不一致和不符合的部分。也有人认为只要按照程序要求做就是符合,缺乏深入的分析,忽略了管理要求本身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忽略了质保体系本身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因此往往导致提出的问题比较浅显,不能抓住影响实质工作质量的关键点,使得质保监查看起来比较形式化。
(三)监查提出的部分问题纠正成效不高。问题纠正成效不高可能有几方面的问题或现象:一是监查人员对提出的部分问题分析不深入,未能从根本上提出改进建议;二是监查人员与被监查方管理层的沟通存在不足,提出问题只与当事人进行了确认,缺少与管理层的深入沟通和分析;三是被监督方管理层对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未组织相关部门从根本上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四是被监督方管理层的管理改进思路未能得到有效传达和落实,把在制定纠正行动的任务下派到问题所在部门甚至基层,仅仅就事论事地纠正了表面问题,治标不治本;五是部分负责实施纠正行动的人员存在应付或交差了事的思想,使得纠正与计划和预期存在差距。以上种种原因,使得一些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纠正效果不明显。
基于目前现状,建立对现场服务承包商以及设备供应商质保监查的标准化要求是非常有必要的,要对监查计划、监查准备尤其是质保检查单(Check-list)的准备、监查实施以及发现问题的纠正和验证等提出严格的标准化的要求,以最大程度地纠正或弥补以上不足。
对于核质保法规和导则中已规定的监查流程和要求此文不再赘述,只探讨在监查流程中标准化要求的建立和应用。
(一)监查计划。根据现场服务承包商所承担工作和供应商供应设备的范围、重要性和复杂性以及合同执行情况,充分识别需要开展质保监查的现场服务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并安排监查频度。必要时可增加计划外的监查,如承包商或供应商质量保证大纲的职能范围进行了重大修改、或服务质量或设备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等。
对现场服务承包商的监查,根据秦山核电的质保监查经验,一般选在秦山地区长期设有项目部负责管理和实施秦山核电现场工作的人,那么优先考虑对项目部开展监查,根据项目部质保体系运转情况,适时增加对承包商单位总部的监查。
结合处室总体工作和质保人力情况,提前合理安排监查时间和监查组人员,发布质保监查计划。每个质保监查组通常由4至5人组成,包括1名监查组长、1名主监查员、2至3名监查员,必要时邀请工业安全管理以及归口管理部门或技术部门人员参与和支持监查。从制度和计划上保证质保监查项目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的资源投入。
(二)监查准备要求。监查准备程度直接影响监查成效,所以要求监查组成员在监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监查准备。第一,查阅有关文件,如法规、导则、规范、标准等提出的对被监查领域的要求。第二,查阅与承包商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和技术规格书要求。第三,熟悉承包商和供应商质保大纲/手册和管理程序中相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第四,监查组成员按照主监查员分配的任务准备质保检查单。监查支持人员也需搜集以往对承包商和供应商单位现场管理或设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便在监查中提出改进要求。监查前,主监查员组织监查组全体成员对质保检查单进行讨论,明确监查重点和方向,进一步完善和明确质保检查单内容。
标准化的监查应对现场服务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的监查内容建立统一的要求,并明确各部分内容的检查验证重点。典型的监查内容以及检查重点举例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质保大纲/手册与程序文件体系。核安全相关设备检查检修等服务承包商和核安全设备供应商质保大纲管理要素需要符合《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的要求,其他承包商和供应商质保手册需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的要求。
质保大纲(手册)和管理程序以及技术文件按规定的权限批准生效,质保大纲(手册)给出支持质保大纲/手册的管理程序清单;管理程序与质保大纲(手册)协调一致无冲突和矛盾;程序文件能够覆盖质量相关领域和要素。合同和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交的文件按要求提交甲方审查或备案。
2.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并与实际一致;质保组织具有独立性。项目部组织机构中体现了参与或支持合同项目完成的总部相关组织并明确了其职责(承包商监查适用)。组织内外部联络渠道和接口关系清晰、责任明确。
3.人员资质与培训授权管理。建立培训和授权相关程序,对人员培训内容、频度、考核方式、授权等有明确的要求,包括新进员工培训、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专项授权如工作负责人、质量控制人员、质保监查员/内审员等有明确的资格和授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如焊接、无损检验、热处理、电工、起重等。制定培训计划并有效跟踪实施。项目人员配置岗位、数量和资格满足合同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如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控制人员、专业工作负责人等。
4.文件和记录管理。建立文件管理程序,明确对各类文件的编审批、发放、变更控制、定期审查等要求并实施。明确记录的产生和保存要求、明确记录的质量要求,并实施。
5.现场检查、检修过程控制和管理(承包商监查适用)。建立对现场检查、检修等工作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并实施。现场检查/检修过程和质量满足秦山核电现场管理程序以及技术文件要求。制定巡检或管理巡视要求并实施。管理过程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能够有效跟踪和处理。
6.设计控制(供应商监查适用)。明确设计控制要求并实施,设计文件如图纸、技术条件等经审批。
7.采购控制(供应商监查适用)。建立采购管理程序要求,如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采购验收等并实施。
8.物项控制。制定物项控制措施和要求,如材料和零部件的标识、装卸、贮存和运输等,并现场检查各类物项的标识和贮存等是否满足要求。
9.工艺过程控制(供应商监查适用)。制定工艺过程控制相关要求。设备制造工艺均经过评定;质量计划、工作细则等经审批;文件修改和变更需得到与原文件相同的审批。按要求执行工艺跟踪/流转卡并记录,按要求执行质量计划和相应的质量控制见证点并记录。
10.检查和试验控制。制定检查和试验控制相关要求;检查和试验相关文件经审批;各项检查和试验条件、人员、仪器和结果满足要求;对测量和试验设备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按规定的频度和要求进行检查或检定,并在有效期内,标识清晰。
11.不符合项管理(供应商监查适用)。制定不符合项管理要求。有效识别不符合项并隔离和标识,按要求对不符合项进行报告、审批和处理。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上报卖方的不符合项及时上报审批或备案。
12.内审和管理评审/监查和管理部门审查。按规定的频度(一般一年覆盖全部部门和管理要素)实施内审与监查要素齐全,覆盖合同项目。对内审与监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跟踪纠正并关闭。按规定的频度(一般一年一次)实施管理评审与管理部门审查,输入信息齐全,对整个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结论,形成报告。对管理评审与管理部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有效跟踪落实。
13.经验反馈与纠正措施管理。建立内外部经验反馈要求并实施,如内外部经验反馈材料的收集、上传下达、学习宣贯。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影响质量的管理问题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开发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实施。
14.安全管理(承包商监查适用)。公司、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管理培训,持证在有效期内。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如安全巡视、检查、定期安全会议和学习等要求并实施。充分识别现场工作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对现场服务承包商的监查,设计控制、采购控制、工艺过程控制、不符合项控制等管理要素一般涉及较少,不作为监查重点,但如果承包商单位承担的工作涉及以上要素,仍要在监查中予以检查和关注。
(三)监查实施要求。通过访谈交流、查阅文件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监查内容进行检查验证,重点验证合同项目相关要素的执行情况,并关注相关记录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监查过程中,注意符合性验证向有效性验证转变,关注上层文件要求在质保大纲(手册)中的落实情况、管理程序与质保大纲(手册)的一致性、管理要求的完整性充分性和适宜性,多从管理角度去发现和提出真正影响电厂质量的问题和不足。另外,需对以往监查提出问题的纠正有效性予以关注和验证。监查人员应对发现问题进行核实确认,对问题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产生原因等进行仔细调查和分析,并同被监查方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形成双方一致认可的监查报告。
(四)对问题纠正情况的跟踪和验证要求。对监查问题的纠正情况进行跟踪、严格审查和验证,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纠正。为加强问题纠正的有效性,需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针对问题根本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第一,要求监查人员就发现的问题与被监查方充分沟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能促进管理提升或质量提升的纠正建议。第二,要求被监查单位对问题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将管理改进方法和思路有效传达到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与预防措施一并实施。二是严格的审查和验证。第一,要求质保监查人员对被监查单位提交的纠正行动计划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纠正计划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第二,对被监查单位提交的纠正证明材料进行严格验证,确保所有纠正行动都有效落实完成。在审查和验证过程当中,不符合纠正要求的退回被监查方重新执行直至验证通过并关闭。
为提升监查标准化实施的有效性,应加强以下方面的提升和应用。
(一)加强质保监查人员能力建设。质保监查人员的能力对监查成效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要加强质保人员的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人员质保专业知识水平以及深入分析能力,增强质量文化意识。人员能力提升可以通过自学、内外部培训、组织研讨交流、参与监查实践等形式来实现。第一,对核安全法规、导则、标准等要充分学习和理解,理解了监查的要义和目的,才能准确把握监查方向,才能在监查过程中做好核安全文化和质量文化的传播。第二,要求质保人员通过自学或内外部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加强对被监查领域适用的法规、标准、行业要求、服务过程特性或产品技术特性、根本原因分析方法等的学习,自身知识水平和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监查过程中抓住对电厂质量有实质影响的要素问题,才能深入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三,应该加强部门内部学习交流,把监查标准化要求、注意事项宣贯到位,质保人员间的经验进行充分反馈和探讨交流,便于质保团队对质保监查标准的理解统一,也有利于人员能力的快速提升。
(二)加强对监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和运用。秦山核电开发了质保管理软件系统,监查结果包括提出的纠正行动要求(CAR)和观察意见(OBN)均录入系统,根据监查发现的问题情况并结合质保监查时间投入和人力投入等情况,建立了对被监查单位的质保绩效评价机制,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总体运行状态进行总体评价。另外,2014年至2018年实施的对现场服务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监查有90余次,建议加强对这些监查结果包括问题类型分类、原因分类等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定期对质量趋势进行分析,掌握质量管控总体状况,对不良趋势和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另外也可从这些信息中梳理归纳出承包商和供应商重复出现的问题、共性的不足之处以及需要管理改进的流程或环节,为从根本上进行管理改进提供依据,促进本质安全和质量的提升。
监查是核安全法规规定的为检验和保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的一种方法手段,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监查标准化是提高质保监查有效性的一种尝试,能够促进其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改进,促进核电厂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追求卓越永无止境,质保监查工作方式方法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