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瑜明 杜志卿
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生态批评研究的深入,国内外学者对劳伦斯诗歌的解读已走入“绿色”语境。一般认为,劳伦斯的诗歌是优美的生命颂歌,表现了作家对自然的生态伦理关怀以及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向往。笔者认为,有关劳伦斯诗歌的生态解读不应拘泥于对自然的书写和对工业文明的批判等几个方面,在强调“生态中心主义”立场的同时,我们还应该认识到环境空间之于人的主体性建构的重要性。
劳伦斯对空间极为敏感,他对环境的感悟与体验有别于传统直抒胸臆的浪漫主义诗人,或者说他不再将自然视为纯粹的审美对象,而是试图进入自然本身,更加真实而深切地关注大地与生命。目前,已有学者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对劳伦斯的诗歌进行研究,但鲜有人对劳伦斯在其诗歌中所体现的环境意识进行深入研究,偶有学者在相关著述中涉及类似的主题。譬如,古铁雷丝(Gutierrez,1991:41)指出劳伦斯作品中人物与环境之间是主体与主体间整体的生态共同体关系;萨加尔(Sagar,2007:54)在其《劳伦斯:诗人》一书中说到,劳伦斯拥有某种超自然的,能与非人类的自然、宇宙相通相融的能力。本文尝试从环境感知意识入手,重新解读劳伦斯诗歌独特的生态内涵。
评论界普遍认为,劳伦斯是一位对自然环境极其敏感的诗人。利维斯(F. R. Leavis)曾这么评论劳伦斯:“虽然不是莎士比亚,但他有天分,他的天分表现为奇迹般敏锐的洞察力、悟性和理解力,他的天分特别表现在诗意地唤起景物、环境和氛围方面”(黑马,2013:121)。在劳伦斯眼里,一棵树、一朵花、一只小乌龟都有生命在闪烁,都可以唤起内心无限的遐想和怜爱。作为一个以生命追求真实的作家,劳伦斯始终认为,“在人类和环境之间一定有着充满血性的联系”(Foster,1995:51),人类只有与一切非人类生命建立起亲密的关系才能重新找回真正的自我。劳伦斯这种对环境亲密无间的感知体验是与生俱来的。劳伦斯生长在一个充满田园色彩的英格兰小乡村,风光旖旎的故乡带给少年劳伦斯许多美好的心灵记忆,也造就了他纤敏的审美心灵。他的父亲热爱野外生活,熟悉当地各种动植物。受其影响,劳伦斯从小就对自然环境有着特殊的感情,他能准确地辨识出各种花鸟虫草的类别,他在诺丁汉大学攻读的就是植物学专业。在劳伦斯所有倾注爱心的自然抒写中,读者总能感受到他对宇宙万物近乎亲情般的呵护与关爱,对生命的天生敏感使他无形中把自然中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当作潜在的倾诉对象。生物学家爱德华曾把这种对生物超乎异常的情感认同称为“生物恋”(Biophilia)(Zang,2011:11)。这种“生物恋”倾向在劳伦斯的诗作中主要表现为他能“忘记作为人类的所有感官意识”(Nin,1990:125),以无我的状态全身心融入宇宙万物中,用心聆听自然的声音,并将自我的感悟投射在自然之物上。实际上,劳伦斯对自然的依恋远非一般意义上的感知体验,而是其源自心灵的真挚情感的抒发与表达。这种感悟没有固定的模式,是诗人心中感想的随意喷涌,是复杂多变且永远处于流动的状态。他爱夜莺,是因为它充满了质朴的灵性;他爱乌龟,因为它给了诗人神秘的原始力量;他崇拜马,是因为它喻指失落已久的潘神精神,让诗人感受到了最原始的生命存在。在劳伦斯的笔下,大自然的神秘与灵性被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自然生命与人类生命和谐共生,大自然成了美化人的心灵、丰富人的精神、抗击那些疏离社会异己力量的灵丹妙药。古铁雷斯(Gutierrez,1991:39)在其《劳伦斯作为生态一元论的“地之灵”》一书中指出,劳伦斯作品中的“环境感知”体现在其独特的“生态一元论中”,即“人类与自然、与土地真正的生态意义上的融合”,这种融合无主客之分,完全是主体之间的生命交融,是物我合一的自适状态。在感叹人类对自然之爱少得可怜的同时,劳伦斯强调的是人与茫茫宇宙间早已被隔断的生命联系(Becket,2009:152)。自然生命世界寄托了太多诗人在人类社会无法寄托的情怀,在与周遭环境亲密的互动联系中,他不断地诠释着生命的本真存在,也呼唤着人性的真正复归。
劳伦斯一生都在寻求一种可以表达其对大自然敏锐感知体验的诗歌风格,其诗歌往往在看似奇异的表述方式中透露出尊重生命的求真意识,并且通过诗歌创作发现和展示自我与人生的广阔空间。劳伦斯认为艺术是真正的宗教,艺术家是唯一真实的人。他的很多诗篇都是其个人生命境遇与体验的真实写照。作为一位有着丰富感知意识的诗人,劳伦斯诗歌的力量和原创的核心在于他紧紧依托自己的情感,他所创作的八百多首诗歌大部分都背离传统诗歌韵律,呈现自传体式的叙述性。这种打破传统格律形式的自由诗体创作恰恰体现了“生命真实的流溢”这一永恒主题,诗人感情的表达由此更加多样化。诗集《鸟、兽、花》典型地体现了这种写作风格。简练的诗行,非逻辑的诗句,没有押韵、隐语或者多余的修辞与造作,只是对每个独立生命的真实呈现。他的诗歌致力于用文学艺术来描摹“即时流动的自然瞬间”(Becket,2002: 80),展示其对未知的异质生命的感悟与冥想,是对传统诗的一种大胆突破与反叛,充分展示了诗人的个性化思考。对劳伦斯而言,生命源于自然,自然也是人类的家园和灵魂皈依之所在,只有投入到自然的怀抱里,与自然倾情互动,在与自然力的碰撞交融后凝聚、升华,人类的生命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著名的生态批评家布伊尔(Buell,1995: 2)在《环境的现象:梭罗、自然写作与美国文化的形成》一书中倡导“一种对自然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更恰当的理解”。他指出,生态批评不应只是单纯地重新去认识自然,而应强调“人类存在的‘环境性’(environmentality)意识,即作为一种物种的人类只是他们所栖居的生态圈的一部分,还要意识到这一事实在所有思维活动中留下的印记”(布伊尔、韦清琦,2004)。在劳伦斯的生态版图中,人类与环境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具体而言,诗人对“环境”的描述不是停留在对某一区域的熟知和生动描写,而是更加强调个体对这一地域所产生的心理认同与情感关联,布伊尔(Buell,2005:63)将之称为“场所依恋”。在《命运》一诗中,劳伦斯借助植物意象,形象地描述了人与宇宙万物不可分离的本质关联:“一旦树叶凋落,/甚至连上帝也不能使它返回树身。/ 一旦人类生活与活生生的宇宙的联系被击破,/人最后变得以自我为中心,/不管什么人,/不管是上帝还是基督,/都无法挽回这种联系。”(劳伦斯,2013:223)
劳伦斯在此所提到的宇宙,不仅包括地理空间意义上的自然,还包括大地万物生灵。他将人类与宇宙的依存关联比作树叶与树身的关系,正如树叶凋落将失去生命一样,人类一旦斩断与活生生的宇宙间的血性联系,最终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从地方发现到内心自省,劳伦斯深知土地不仅是人类生存的生命资源之本,更应该是一种情感和生命的依托。晚年的劳伦斯在病榻写下了《天启录》,他在书中表达了对古人与宇宙亲密联系的向往,倡导人们要在宇宙中重新扎根。他写道:“我是太阳的一部分,正如我的眼睛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是双脚完全感知的大地的一部分,我的血是大海的一部分”(Lawrence,1996:149)。在人类不断地将自然视为机械的、没有灵魂的物质存在的时代,劳伦斯没有把环境当成客观测量的地形地貌,而是对人与自然的关联表现出一种强烈的自觉性。他深信,人与土地、环境间的亲密关系不应该被割裂,而应重新被纳入自然契约,因此他的诗作难免带有“地之灵”的印记。在诗歌《青云直上》中,诗人写道:“还是回归到地面为好,/你知道我属于大地。/我不喜欢高高在上,/喋喋不休无聊至极……主啊,/让我回归大地吧!/和那些人上人远离。”(劳伦斯,1990:98-99)
在此诗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地”的向心力在作品中的分量。大地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地方,诗人试图将“自我”融入大地中,远离尘嚣,与自然诗意共存。对于诗人来说,回归大地,与大地相契合不仅是人类思想和心灵的超越,也是对自我灵性空间的一次扩展和提升。劳伦斯将个人情感的迁移变化与宇宙大地结合起来,在自然或者灵魂的回返中找寻生命的依靠。他常借用“宇宙、大地、天空、时间”等生态元素来表现人与环境万物的关联,这种以宇宙中心为建构背景的环境空间意识重新审视了人类在自然环境中应有的位置,强调了万物之间的和谐共生。
劳伦斯曾指出,“诗歌的本质在于它致力于唤起一种新的关注,以便在已知的世界中发现一个新的世界”(Sargar,2007:10)。劳伦斯凭直觉与各种层次的生命宇宙建立直接关系的生命观也同时体现了生态批评所倡导的“生态主体间性原则”。生态批评家认为,人这一主体和自然这一主体都在生态世界之中,每一个主体都有自己的世界,有他自己的显现及其统一;人与自然只能是主体间距关系(荆亚平,2010:367)。劳伦斯的“环境感知”体现的正是作为主体的自然和人类之间的直接互通契合,人与自然物在其作品里是互喻互现的,形成良性的主体间对话互动关系。诗歌《傍晚的牝鹿》生动地刻画了诗人与牝鹿心灵相通、浑然一体共存的美好体验:“当我穿过了沼池,/麦田里跳出了牝鹿,/留下她的幼崽,/飞快冲上了山坡。/在山坡与天空相交之处,/她转动身子,/四下环顾,/她向蓝幽幽的天空,/刺上一个美丽的黑斑。/我朝她凝望,/感觉到她在观看;/我成了奇特的物体。/ 然而,我有权在那儿与她共处。”(劳伦斯,2013:108)在这首诗中,自然的灵动通过奔跑的牝鹿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诗的开头,小鹿出现在“山坡与天空相交之处”,表明了鹿和大山的相互依存关系,“她”来自神秘的自然宇宙,那是“她”生存和栖息的地方。“我”虽然无从寻觅“她”的踪迹,然而在“我”朝“她”凝望的一瞬间,人与鹿之间眼神交汇,相遇相融,我似乎也化身为小鹿,忘记我作为人的身份,只愿在天地之间与“她”相依共处。在古老传说中,鹿作为大自然的象征,一直与人类保持着友好、荣辱共存的关系。“她们”知恩图报、温纯、善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祥和与吉祥。此诗以牝鹿为原型意象,寄托了诗人对“人与鹿”能够诗意栖居的美好生态希冀。接着,诗人继续描写他与牝鹿间的交流:“她伶俐的身影疾驰如飞,/沿着天际线;/她掉过光洁、美丽的脸庞。/于是我认出了她。/……她奔跑时与我用的不是同一股风?/我的恐惧没有覆盖她的恐惧?”(劳伦斯,2013:109)在此诗中,鹿的奔跑是一个意象,当它沿着天际线疾驰的时候,瞬间勾起了诗人对田野自然的美好希冀与迷恋。诗人形象地描写了牝鹿奔跑的美丽身姿,牝鹿身上所表现的动物灵性,是超自然力量的,也是永恒的,借着牝鹿的精神引导,人类可以重获强大的生命力,与大地山川合二为一,诗意共存。
劳伦斯的诗歌创作深受美国浪漫主义诗人惠特曼和爱默生超验论的影响。对于自然万物的钟情是惠特曼诗歌一个永恒的主题,他把自然视作能与人类心灵交流互动的生命存在。惠特曼认为,“诗人的使命就是指出现实与灵魂之间的通道”(朱新福,2006)。这里所指的“现实”即大地上的万物生灵。劳伦斯也具备与万物生灵对话的天赋,他时常在作品中把自己与鱼虫、禽鸟、山川河流、天空星体融为一体,体悟各种生命真切的脉动。诗歌《鱼》就让我们体会到诗人如何感同身受地融入异类的世界:“鱼,/哦鱼,/多可爱的小东西!/不管水上涨,/淹没地表,/还是在凹地中枯干,/对你都一样。/因水而生,/长于水,/潜于水,/因波浪而颤栗。/水翻滚时,/你也翻滚。/水涌流,/你如一漂流,/从不现身。/从不明白,/从不理解……。”(Lawrence,1994:268)
这首诗的前半部分以近乎颂赞的口气描写了在大海深处游动、嬉戏的鱼儿无忧无虑的快乐。在赐予它们生命的水中,鱼儿欢快游荡,自我陶醉,自得其乐,这种本能的、血性的、纯粹动物性的快乐是作为有着自我意识的诗人所渴望的。很显然,诗人在自由自在的鱼身上寄托着自己想摆脱文明束缚的愿望。无怪乎诗人也被鱼的快乐所感染,情不自禁地呼喊出“就这样彻底无忧无虑,做一条鱼,在水中”(Lawrence,1994:270)。在与“鱼”的相遇中,劳伦斯没有像一般诗人那样,对鱼的形体、外观做任何客观科学的描述,而是仿佛化身为鱼类,融入鱼所处的环境中,去细致地感知它们的存在,它们的“喜怒哀乐”。他试图融入动物的身体,以动物的视角来感知和展现动物自身(Sargar,2007:60):“一条瘦瘦的小狗鱼,/长着好看的鳍,/穿着灰色条纹的衣服,/年轻的狗鱼仔,/耷拉着脑袋从水下划过,/若隐若现,/就像一位乡巴佬行走在昏暗的人行道上……。”(Lawrence,1994:271)
这里,诗人以描摹人类的话语来描写鱼,赋予瘦瘦的小狗鱼以人形,凭借其丰富的想象力,带领读者走近“鱼”那充满活力与智慧的世界。在这里,人类与非人类是可以相融共存的:有那么一刻,我即鱼,鱼即我。另一方面,劳伦斯似乎也在强调鱼是作为超自然神奇元素而独立存在的,有着人类不可知的异质特征,人类无法将世间法则强加到鱼的身上。这看似无欲无求的鱼,是人类所无从了解的,诗人最后感叹道:“我犯了个错误,/我并不了解它,/这灰色、单调乏味的水中幽魂,/这躲在暗处的紧张的家伙,/依然自由自在地过着鱼的生活……我不是万物的尺度。/这鱼,/非我所能理喻。/它的上帝存在于我的上帝之外。”(Lawrence,1994:272-273)诗人承认鱼类主体性的同时,也感慨人的主体性是有限度的:我们无法奢望看透鱼类的全部世界,更不用说整个宇宙。劳伦斯在情感书写中思索人类的存在方式,即强调人类存在的真实环境性意识:作为一个物种的人类并不是万物的主宰,他们仅仅只是所栖居的生物圈的一部分,人类应该如同水中的鱼一样毫无矫情做作、朴实无华。
洛佩兹在《风景与叙述》中指出,景观有两种:一种是自我之外的,包括诸如“大地的外貌和色彩,每天不同时段大地光影的变化,不同季节里的动植物、气候以及地质风貌……;另一种景观是在自我之内的,是外部风景在个体内心世界的投射”(Buell,1995:83)。作为一个有远见的艺术家、一个直觉天才,劳伦斯非凡的环境感知能力突出地体现在他能极其深刻地把内心的直觉和情感体验与外部世界相联系,把诗歌变成与宇宙万物沟通、走近和融入人类灵魂的精神通道。在他的笔下,人与自然既是两个独立存在的主体,又是可以巧妙融合、交相辉映的内外景观。在诗歌《柏树》中,劳伦斯写道:“托斯卡纳的柏树,/究竟是什么?/枝叶叠拢,/一如语言迷失的隐秘思想。/托斯卡纳的柏树,/可有着巨大的秘密?/我们的言辞毫无用处?/无法传递的秘密,/已随消亡的种族,/消亡的语言死去,/却如隐秘的纪念在你体内,伊特鲁里亚的柏树。”(潘灵剑,2007)
《柏树》没有严格的诗歌格律, 整首诗以惠特曼式自由诗体完成,通过自然界中树的意象来自由地表述诗人对世态人心的看法。枝叶卷拢的托斯卡纳柏树在诗人看来宛若一个黑色的思想,千百年来诉说着古老伊特鲁里亚人所隐藏的黑色秘密,而现代人类的语言已经苍白无力,无法破解这巨大的秘密。在诗中,树已不是单纯被观赏的植物,而是被形象地描写成一种神秘的力量,代表着“一种古老的思想,一种古老、微茫而不朽的思想”(潘灵剑,2007)。在诗人眼里,这些古老的柏树是有着自我意识和生命的有机个体,充满了活力与情感的律动。虽然伊特鲁亚人已经不复存在,但他们的思想精髓却在柏树上得到了很好的展现:“邪恶的黑色柏树,/邪恶的,/你柔顺、/沉思、/轻轻摇曳的身柱如同黑色火焰。/纪念一个隐藏在你身体里的,/消亡了的,/消亡的种族。”(潘灵剑,2007)
这里,诗人以叠加的拟写人的动词来描摹植物,通过运动的肢体语言来活化静止的植物主体,以风中柏树摇曳的姿态来模拟古老的伊特鲁里亚人身姿。随风摆动的柏树让人联想到当年伊特鲁利亚人行走的步态与气质,感觉到这个灭绝已久的古老民族的不朽生命仍在悸动。整首诗带着探寻、推测、暗示、发问的语调向前推进,而作者的思想也无时不刻地在字里行间穿梭:“人们说适者生存,/而我却为亡灵祈祷。/那些没有幸存,/黯然逝去的生命,/他们带走的意义,/裹藏在温柔的柏树林里……邪恶,/什么才是邪恶?/邪恶只有一种,/对生命的否定。”(潘灵剑,2007)
劳伦斯晚年的诗歌致力于对生命问题的探讨,多年在外漂泊无定的生活,让他见证了太多人类创造奇迹的能力。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他似乎领悟了生命真正的意义寓于充满自然创造物的非人类世界中。《柏树》一诗抒写的关照点已经不仅限于自然生命本身,诗人更侧重的是柏树所承载的超越时空的生命故事与历史使命。诗歌表面是在凭吊一个静止的、逝去的古老民族,读者却处处可以感受到诗人与柏树之间意识的轻缓流动,因为作者赋予了树真正的灵魂意识,把前所未有的生命感知赋予了植物,树所代表的意义穿越了植物本身,“树木像人类一样,在长久的世纪中遭难。它们流浪、(被)放逐,长期生活在流亡之中”(劳伦斯,2013:150)。在此,人与树之间的空间界限已不复存在,树喻指着有故事的人类,它们带着伊特鲁里亚人生活的印记存在着,树与人之间达到了一种完全的互通互融的关系(Lockwood,1987:111)。我们以为,劳伦斯的环境意识充分体现在他对万物生灵之存在的心灵神会与深邃体悟之中,在他的作品中,每一个风景绮丽的地方都可以成为他“心灵的晴雨表,也是对人性内心欲望最好的表现”(Gutierrez,1991:45)。
在诗歌创作中,劳伦斯善于在与自然的对话中寻求“我”之存在的可能性。他能轻易地与自然之间达成契合与互通,通过观察自然世界中各种生命形式,感知这些事物的变化和相貌,把握各种生命真切的脉搏,实现了诗歌创作上由自然风景描述到内心自省的“自然的生发”。他认为,宇宙是有生命的,人类应该亲力亲为地设法进入到宇宙的“精神世界”,去认识宇宙的思想、热情、感觉、欲望、死亡、失望以及种种物理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讲,劳伦斯的“环境感知”既是文化的也是生态的,他笔下风景和自然不是审美的客体,而是被赋予了诗性的主体。诗人把内心真实的情感和思考以及审美的理想投射到自然环境中,使每一处物象都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处处彰显着人性的尊严。出于对现实的不妥协,劳伦斯选择回归自然世界寻求精神庇护,他的创作所流露出的对可贵生命力的赞赏以及对异质生命的歌颂是对现代文明的有意颠覆与反叛,更是对建立新型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渴望与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