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小红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新发展及其当代价值
豆小红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决策咨询部,长沙 410006)
习近平的公平正义思想是对马克思相关理论和基本原理的新发展,其主要内涵包括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新秩序,明晰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定位,确立了增进人民福祉的公正价值取向,构建了三类公平融合发展的内容体系。其公正思想的当代价值主要体现为:是共产主义发展和实现的内在要求,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特征。
公平正义;实质公正;补偿公正;共产主义
公平正义既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时代的话题,具有普遍性、历史性、民族性、发展性、创新性特征。从古至今,国外许多著名思想家都研究过公平正义主题,从伦理社会的角度来看,主要理论流派有德性论的公平正义观,代表人物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契约论(义务论)的公平正义观,代表人物是洛克、卢梭、康德、罗尔斯等;功利论的公平正义观,代表人物是边沁、密尔、休谟等;互助论的公平正义观,代表人物是克鲁泡特金;权利论的公平正义观,代表人物是诺齐克、德沃金;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代表人物是马克思、恩格斯。
多数学者认为,研究公平正义主题最具代表性的思想家是马克思和罗尔斯,他们都强调了公平正义的重要价值。马克思认为: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崇高境界,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首要价值之所在。[1]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公正所要求的。[2]美国当代著名学者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3]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作为公平的正义)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科学研究界影响广泛,他提出了两个著名的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政治上的自由平等原则,即公民享有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第二个原则是经济社会上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即职务地位的开放和经济利益的分配对每个公民来说机会都是平等的,允许一种不平等的分配存在只能是有利于社会最不利者或最少受惠者利益的较大增长和较大补偿,使社会最不利者能够过上体面的和有尊严的生活。但罗尔斯的理论从根本上来说是属于资产阶级理论家阵营的思想,他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主张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主张改良式的社会变革,他的理论本质是属于唯心主义范畴的,他主要诉诸直觉判断、经验主义和逻辑论证方法,其理论过于抽象晦涩,思辨色彩浓厚,无论是他的原初状态、无知之幕、相互冷淡的人,还是理性代表者、最大的最小值规则假定,都是在一种理想社会状态下被设计出来的,即“法律被严格服从的情形”,组织良好的社会,而现实和理想相距甚远,他的正义理论的现实性、解释力、指导性和应用性不强。因此,罗尔斯的正义论不适合我国国情,但其理论的某些形式概念、逻辑思路我们可以借鉴。马克思曾深入批判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公平正义思想的虚伪性。他指出:“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是商品交换领域的意志关系和契约关系的观念表现,它是对劳动与资本相交换的虚幻反映,它是原则与实践、形式与内容的分裂”。“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4]“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其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5]而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是丰富的、深刻的,他坚持了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因而是科学的、正确的理论范式,应成为我国进行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公平正义论形成的思想渊源主要有德国的古典哲学、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公平正义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公平正义(Justice)有伦理学、法学和政治经济学范畴涵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只能用一种科学来断定,那就是研究生产和交换的物质事实的科学—政治经济学”。[6]此种公平正义具有本原的价值,是最高意义上的概念。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的主要内涵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共产党宣言》在叙述党的奋斗目标时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马克思认为构建公平正义社会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核心是指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如何理解这个观点?我们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其一,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主要有社会认知能力、伦理道德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其二,人的需要的极大满足,主要有物质需要、精神需要、文化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其三,人的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通过社会化途径,社会个体之间进行平等的社会交往、社会互动所形成的健康向上的社会关系。其四,人的自由个性充分发展,社会个体不再是受阶级、物质和自然所压迫的被动存在物,而是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能够人尽其才,各美其美,遵循各自的天赋、兴趣、基础、特长而自由生活、自由发展,出现个性彰显、人才涌现的社会生动局面。
马克思强调过: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8]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要点:其一,权利和义务在质上的统一,这是从事物的性质角度考虑的,权利和义务有质量高低优劣等级层次的差异,权利和义务在质量性质方面要保持正相关、联动性、一致性和对应性。其二,权利和义务在量上的一致,这是从事物的数量角度考虑的,权利和义务有数量多少大小之分,主体享有的权利越大越多,则应履行的义务越大越多,反之主体享有的权利越小越少,则应履行的义务越小越少。其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以社会制度平等为基础,社会制度的平等,是两者实现真正统一的根本要求、基本前提,否则就不能确保权利义务在实质和形式方面善的统一和一致。
“以彻底消灭阶级为根本要求”包括了以下主要内容:其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社会产品极大丰富,能够充分满足社会所有个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态需求。其二,消灭私有制。私有制是不完美、有缺陷社会制度存在的主要基础,是恶的种种社会问题的主要归因和最大祸根,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是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制度的基本前提。其三,消灭一切剥削阶级。由于私有制的消灭,剥削阶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经济根基,这是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制度的主要标志和必然要求。其四,消灭无产阶级本身。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资产阶级是社会的主要剥削阶级,是社会的统治和压迫阶级,也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主导力量,随着资产阶级的消失,即矛盾的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无产阶级也就自然消亡了。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最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这一社会形态“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9]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命运共同体”概念,“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10]“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政治上讲信修睦,经济上合作共赢,安全上守望相助,文化上心心相印,外交上开放包容。“命运共同体”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特指中国大陆主体和香港、澳门、台湾所构成的国内区域间命运共同体,是血脉骨肉关系;第二层次是国家—国家命运共同体,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所构建的命运共同体,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当今国际关系的基石,也是最为复杂与微妙的;第三层次是国家—区域命运共同体,中国同其他区域、洲际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休戚与共关系,它是国家—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拓展与提升;第四层次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它处在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最高层次,代表了对人类总体利益和未来发展的深切关注。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指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积极倡导共建、共赢、共享、共荣的理念,旨在推动各类国家间关系向着和谐和睦协作的方向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实现共赢共享的中国方案,旨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质体现了国家与国家之间交往要遵循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体现的是国际层面的公平正义,是将国内公平正义上升到了国际全球(全人类)的视角。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倡导国际社会要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中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打造伙伴关系,支持多边主义的决心不会改变。
追求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不是附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外在规定,而是反映其本质要求的内在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党的十八大已经把公平正义提升到了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公正已经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中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之一。
习近平还非常重视司法、政法的公平正义,2013年2月25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2014年1月7日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工作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领域,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着重大作用。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11]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12]
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人们奋斗所追求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利益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邓小平说过,“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13]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无产阶级利益,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现实中,我党特别强调权力的人民性、公共性和广泛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反映出以人民利益为本的价值理念。中国共产党能够获得人民的广泛支持,就在于始终保持了权力的公共性,避免党员干部以权谋私,避免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为了谁、依靠谁,这是关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和发展动力的重要问题。
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自觉地将马克思的人民立场和观点转化为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指向。为人民谋福祉着眼于实现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福祉在内的“总体福祉”,包括各种社会阶层和劳动者在内的最广泛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具有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论自觉和价值自觉,另一方面又具有不断探索人民利益代表机制和实现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自觉。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代表、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根本工作路线。人民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和根本动力。习近平的主要论述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落脚点”。
公平正义在本质上是对权利、自由、利益、义务等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其核心要求是建立一个维护公平的内容体系。习近平强调,“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14]三类公平的内涵和关系可以阐述为:权利公平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逻辑前提和实践前提,是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和参与社会活动资格的底线确认。机会公平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条件,是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自由选择、生存发展、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平等机会。规则公平是公平正义的存在形式和重要保证,它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遵守规则约束,规则面前一律平等。习近平的公平正义思想,内涵丰富,体现了形式性和实质性的辩证关系,体现了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的紧密结合与有机统一,他重视公正的形式性,但更重视公正的实质性,认为形式性最终是为实质性服务的,形式性是手段、途径和载体,实质性是内容、精神和灵魂。在公正的分类上,他的思想体现了起点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公正相一致的思想。
共产主义社会形态是最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形态。当前我国社会不少人对共产主义持消极态度,认识片面,存在误区。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角度全面科学认识共产主义理想形态:一是从思想精神层面来看,与理想、信仰、信念密切相关,如果共产党员都能够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并且能影响好、带动好家人、亲人、朋友、周边人,那么社会上大多数人就有了共产主义信念,有了高尚的精神追求,这样看来离实现共产主义也就不远了。二是从实践活动层面来看,自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国际社会开展了持续不断的工人运动,共产主义实践活动相当成功,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一些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完全有信心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三是从社会制度层面来看,虽然共产主义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成熟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能够克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根本矛盾,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向共产主义制度过渡、转化过程非常顺利,中国社会的发展表现出了很强的制度生命力、制度优势和制度自信。四是从指标体系层面来看,可以将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具体量化指标化,与我国社会以前的不同阶段相比较,就会发现我国经济社会进步很大,如果如期实现了这些发展指标也就基本实现了共产主义社会。五是从理论体系层面来看,共产主义早已经是一种完备的、成熟的理论体系了,它结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精华,在世界思潮中早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理论流派,独树一帜,影响深远。因此,我们对共产主义应该持乐观态度,虽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共产主义不是虚无缥缈的,不是遥不可及的。我们应该有信心,不久的将来是能够实现的,至少能够基本实现。
习近平的公平正义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发展、最新成果,坚持好和实践好这一思想,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中级高级阶段的顺利过渡,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观点是贯穿习近平公平正义思想的一条主线,是其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尺。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15]
习近平还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发展硬道理更多体现在增进人民福祉上。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16]“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17]
公平正义是政府履行好基本职能的价值依据,当前我国社会倡导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四型政府”建设体现了习近平公平正义思想的价值追求。2019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和柔性化治理,让城乡更加宜居,社会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政府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就要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和“工匠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视社会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要精细;坚持辩证发散思维,分析问题要精细;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制定方案要精细;全面系统思考问题,配套措施要精细;坚决贯彻上级精神,落实工作要精细。[18]
习近平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19]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并由此而成为一种引导人们行动的手段,使他人的行为变得更可预见,为社会交往提供一种确定的结构。本研究中的“制度”特指专门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生活、发展权利与机会的,由制度、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组成的规范体系。
当前,我国制度建设实践中容易出现的制度困境有制度真空(制度缺乏缺位、不健全、不完善)、制度冲突:(制度间相互摩擦、矛盾和抵触)制度偏好(制度制定时狭隘的价值取向、利益取向)、制度失信(制度的权威可信度丧失、民众和社会对制度出台或实施不满意、不信任)、制度曲行(制度执行过程不力、不到位或扭曲执行)。解决这些制度不公正问题,需要我们坚持好和运用好习近平的公平正义思想,特别是其关于制度的公平正义思想。[20]当前,我们要重视制度程序公正、制度实质公正和制度补偿公正建设。所谓程序公正是指公正所借以体现出来的形式性规定,即把这种合理的社会关系和行为方式固定下来的制度形式和法律形式。要求社会的制度和法律在运行过程中遵循一套程序上的合理标准,其运行必须有一套统一、公开、公正并且有效的普通程序,必须保证公民在程序上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制度实质公正,包括意识形态要坚持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坚持共产主义政治理想;价值理念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目的宗旨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旨在实现人的幸福;指导思想要以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社会主导思想;理论基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的公平正义论,特别是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责任分担要使社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相一致,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所谓补偿正义(公正),又称纠正正义或校正正义:主要用来解决人们之间存在的不平等和分配不公问题的,即对不公正制度的结果的调节和对制度实施导致的问题的解决,是对不正当的程序、规则的纠偏和矫正,对不当获利、不义行为的惩罚,对社会弱势者合理补偿,对社会强势者适度调节。
习近平的公平正义思想坚持了制度实质公正与形式公正的有机结合,两者统一是他这一思想的重要特质,他认为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互相补充、缺一不可,缺乏实质公正,单纯的形式公正只能保证非公正的制度和法律的实行;缺少形式公正,单纯的实质公正就无法在制度和法律上得到真正的落实和有效的保障,他还强调了制度设计时应该重视补偿公正的运用,对社会弱势群体多关注、多倾斜,如贫困群体、残疾群体、老年群体等。
总之,马克思与习近平的公平正义思想,是源和流的关系,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的基本原理,更要深入学习和自觉践行习近平的新思想。习近平的公平正义思想是系统、丰富的,包含了国际、价值、司法、制度、生态(环境)公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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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Jinping’s New Development of Marx’s Thought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DOU Xiaohong
(Party School of Hunan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hangsha, Hunan 410006, China)
Xi Jinping’ s thought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is a new development of Marx’s relevant theories and basic principles. Its main connotations include advoc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international order of human destiny community, clarifying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socialist fairness and justice, establishing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promoting people’s well-being, constructing the content system of three kinds of fair and integrated development. The contemporary value owner of his thought of fairness: It should be embodied as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and realization of the communism, the starting point and destina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s ruling and rejuvenating the country, and the essential featu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ist basic system.
fairness and justice; substantive justice; compensatory justice; communism
B 822
A
10.3969/j. issn. 2096-059X.2019.05.001
2096-059X(2019)05–0001–06
2019-06-0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8BRK010);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8YBA425)
豆小红(1979-),男,湖南安仁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伦理社会学研究
(责任编校:贺常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