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昀 张成娣
作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桂冠诗人,达菲受到诸多关注,且近年处于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国内对其研究并不是很充分,大部分或集中于达菲对女性地位的描写(张剑,2015;Zhou Jie, 2015);或探究达菲的写作技巧,如戏剧独白的运用(刘须明,2003)。只有何宁(2012)等少数几位学者曾探讨过达菲诗歌中反映的民族身份建构的问题。不过,在其研究中,何宁将达菲划归到苏格兰诗人的阵营中,认为达菲通过解构大不列颠的民族性来探索苏格兰民族的身份建构,助力苏格兰获得权力下放。然而,诗人享受着有“皇室发言人”之称的桂冠诗人的称谓,表明其属于英国主流社会,她是否能够完全抵抗自己英国主流社会诗人的身份,支持被边缘化的苏格兰获取更多权力?何宁在其研究中并未提供有力的论证。在作者看来,达菲是在通过其诗人的身份表达一种对绝对的英格兰性和苏格兰性的超越,无限向着居间状态接近。这种努力体现在其代表作《原籍何处》(Originally)中。
《原籍何处》作为开篇收入了达菲一九九○年发表的诗集《另一个国度》(TheOtherCountry)中。诗人在其中表达了对自身身份的焦虑,而且追问了一个根本的问题:我们的“原籍”或本源在何处?诗歌一开头写道:“我们从自己的国家来”,去到一个“没有想象过”的地方。诗人两次提到“我们自己的国家”和“家”,那么所谓的“我们自己的国家”和“原籍”是指哪里呢?“另一个国度”又是指哪里呢?我们很快就意识到诗人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徘徊。
《另一个国度》反映了苏格兰人在以英格兰为中心的英国社会中被边缘化的问题。诗歌《我母亲说话的方式》(TheWayMyMotherSpeaks)中提到“我说着她的话语/在头脑中/或是在呼吸的间隙,/宁静地向前移动。/自从。自从。”(Duffy, 1990: 54);“我”乘坐的“火车慢慢地朝着英格兰驶去”;“我想家了,热爱/我母亲说话的方式”(Duffy, 1990: 54)。“自从”(The day ever)是典型的苏格兰语,“我”母亲说着苏格兰语,而“我”乘火车离开家去往英格兰,在路上想念妈妈说的苏格兰语,想家了。由此可见,诗人在诗中提到的“家”即苏格兰。此外,整本诗集中出现了七次“field”或者“high field”,如《原籍何处》中的“我们从自己的国家来,那里有红色的房子,坐落在田野(fields)上”;《家乡》(Hometown)里的“学校、家、高地(high field)构成的三角形”;《离家》(AwayFromHome)里的“火车把风景越拉越远,摆脱了高地(fields)/和篱笆”等。从地理概况看,苏格兰的地势多属于高地,常称“高地苏格兰”,这也与文中描述相符。
由此可见,在诗集中,诗人多次明示或暗示诗歌题目“原籍何处”和诗中提到的“我们自己的国家”以及“家”指的是苏格兰。同时,诗人在整首诗集中四次直接提到英格兰, 如在《我母亲说话的方式》中,诗人直接提到主人公离开“家”去往英格兰。结合《原籍何处》中提到的“家”和“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可以认为与“我们自己的国家”相对的“另一个国度”指代的似乎是英格兰。然而,在诗集最后一首诗《在你的脑海中》(InYourMind)中,诗人又提到离开英格兰去寻找“另一个国度”。可见诗集名字“另一个国度”的内涵是多重开放的,它可以是英格兰,也可以是任何与“家”相对的地方,甚至是苏格兰,那个离开之后变得熟悉而又陌生的国度。诗集中还有许多类似的矛盾而含混的描述,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诗人的生平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达菲的诗歌有很大的自传性。达菲四岁时全家从苏格兰移居到英格兰的斯塔福郡,此后由于求学和工作一直四处辗转。斯坦·史密斯(Stan Smith,2007: 101)在《诗歌与移位》(PoetryandDisplacement, 2007)中提到,“由于就业机会的偶然性,达菲的生活一直处在辗转的迁移中,这是战后和当代英国经济流动和扩张的典型模式”。她的诗歌中有许多关于“移居”的描写,家乡、陌生、迷茫和压制成为《另一个国度》的主旋律,“家乡”一词出现次数高达二十六次,而“陌生”或“外来者”则出现九次之多。
在《原籍何处》中,诗人用几乎过半的篇幅来叙述这种迁徙和漂泊以及一家人面对漂泊的惶然和对自我身份的怀疑。与“离开自己的国家”相比,开头的“我们从自己的国家来”的叙事角度表明了这一家人有着较强的主人心态,将移居视为主动的选择,而不是被动的离开。大哭并喊着“家,家”的“弟弟”以孩童最纯真、最自然的反应直接表达了对即将远离的家的不舍和依恋。“家,家”通过首字母大写和斜体的形式加以突出。“我”盯着一个瞎眼娃娃的眼睛,“瞎眼”意味着“我”不能在这个娃娃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即“我”看不到“我”的“自我”,从无到有的延展更体现出“自我”的存在。
诗人还写道,母亲随着车轮的转动唱着父亲的名字,“我”的父母看似平淡从容地面对背井离乡,但事实上他们的内心充满紧张与忐忑,“紧张像一颗松动的牙齿一样在脑海里搅动”(Duffy, 1990:7)。对新环境的紧张不安是归属感缺失、“自我”无处安放的心理和情感的自然反应。熟悉的“街道”“房子”“空房间”慢慢在视野中远去,那些看起来“熟悉的角落”,通向的却是“没有想象过的卵石涂层”的庄园,还有“高大的男孩”喊着“我们”听不懂的话。于是“我”说,“我想要我们自己的国家”,诗人用斜体突出了这句对稳定的“自我”和家国认同需求的重申。
与这家人的惶惑不安形成对比的,是“高大男孩”自以为身处“原籍”家园的傲慢与鄙视。“你的口音,错的”,这种直接的判断体现了不言而喻的骄傲与优越感。作为当地人,“高大男孩”代表一种拥有固定家园和稳固身份的人的自傲,也代表着诗人及其家人去往的“另一个国度”中的“主人”对“外来者”的不欢迎。当地人将这一家人视作“他者”,从语言的压制上直接剥夺了这一家人平等对话的权利,表达对“外来者”的歧视。
然而,从达菲对“高大男孩”的描述中我们也看到诗人对“自我”与“他者”身份的颠倒甚至是混淆。在霍米巴巴(Homi. K. Bhabha)的后殖民主义理论中,“自我”与“他者”是身份认同问题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在巴巴看来,后殖民主义时期的“他者”不再是处于与“自我”绝对的对立状态之中,他提出的第三空间破除并超越了此前的二元对立状态,为被殖民者的“他者”和殖民者的“自我”提供了一个相互协商、相互交融的状态和空间,为被殖民者挣脱被主导、被言说的境地提供了新的方向。达菲通过对这一家人和当地人的对比叙事,一方面刻画了移居过程中产生的“自我”与“他者”的对立与矛盾;另一方面,不仅质疑了这种“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建构,似乎还通过这家人的迁徙经历表达了一种主动的“自我”放逐——不仅放弃了自己的苏格兰身份,也放弃了自己移居后的英格兰身份。
诗人似乎在寻找一种居间的身份。达菲在采访中说过,“我经常会将某些陈词滥调用斜体加以修饰……我希望这能够促使读者看到我这样做的意图”(Smith, 2007: 104)。斜体带来的意味深长消解了其原有的固定意义,也让书写者的身份变得模糊不明。达菲把这种模糊不明视为抵抗,对“英格兰-苏格兰”“当地人-外来者”“自我-他者”的区分和对立中体现的二元性的抵抗。这种抵抗也让达菲作为诗人摆脱了“自我”压抑“他者”又被“他者”对抗的框架,过渡到第三空间进行协商和对话。
协商始于诗人对作为主流的英格兰身份的主动放弃。达菲以“country”来定义英格兰和苏格兰两者的地位,可见这首诗是对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历史的再现。诗中描述的这一家人仿佛当年的苏格兰民族去到了英格兰,并与英格兰联合成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就这样从“我们自己的国家”去到“没有想象过”的地方。从自身经历放大到整个英国社会的历史现实,达菲意在暗示在当代英国的主流社会中,在语言、生活习惯、建筑、文化等方面苏格兰都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被当成“他者”。然而,当诗人突出这一家人的“外来者”身份,把这种身份置于与英格兰身份的“联合”关系中时,就表明了她对这种主体——英格兰和他者——苏格兰的定位的怀疑和反抗。诗人已然偏离了英国主流社会的中心意识。
诗歌叙事的发展再次证明了这种偏离。诗歌前半部分描写这一家人移居到新地方时,不适应当地的“鹅卵石涂层的庄园”和当地人“吃虫子”,听不懂“高大男孩”喊着的话,说“我想要我们自己的国家”。但是后来,当初大喊着“家,家”的“弟弟”像当地人一样“吞下鼻涕”,而“我”流利地说着当地话,这一家人仿佛已被当地人同化,融入当地的生活中。这应当是主流社会诗人歌颂的文化统一和谐的美好景象,达菲的叙事却并未停在此处。在诗歌后半部分,“我”反问道:“难道我只认为/我失去了一条河流,一种文化,一种语言,对第一空间/和正确地方的感觉”(Duffy, 1990:7)?这与前文的“然后你忘记了,或者想不起来了,或者变了”形成了反转。这种反转不仅暗示达菲并不站在英国主流社会的阵营里,而且还对“一条河流,一种文化,一种语言,第一空间/和正确地方”产生了怀疑。
这种怀疑也体现在诗人对自己苏格兰身份的犹豫中。诗人描写了苏格兰与英格兰的种种差别和苏格兰受到的压制和同化,戏剧独白的叙事形式更呈现出一种诗人站在苏格兰的立场上进行倾诉的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诗人就此确立了自己的“苏格兰人”身份。虽然诗人表达了对苏格兰的同情,也逆转了“苏格兰”被作为“主体”的英格兰判断的身份,但是当被问到自己作为诗人的身份时,达菲却并未给出确定的答案。
在《原籍何处》中,达菲用对比的叙事手法描写了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差别,从语言、建筑、饮食习惯等几个角度刻画了苏格兰民族被视作“他者”的状态,突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区别与差异。 “高大男孩”直接对这一家人做出“你的口音,错的”的判断。 “高大”一词将英格兰的强势表露无遗。“你的口音是错的”,诗人写成“Your accent wrong”,谓语动词的缺失将整句话的重点落在了“错的”上,这是一种更为直接粗暴的否认。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的载体,对语言的否认在很大程度上否认了文化。
“有时候/你的问题像离群的鹬落到了无人岛上,/有无数锐利的双手以及你必须遵守的命令。/安静地坐着!/”(Duffy, 1990: 9)。被压制和被边缘化的不仅仅是苏格兰的语言和文化,苏格兰民族发声的权利被剥夺,甚至苏格兰民族的主体地位也受到了威胁。“欢迎来到我的国家”,《翻译英语》(TranslatingtheEnglish)的主人公——导游如是说,但是在介绍“我的国家”的历史文化时,仅提到过一次苏格兰。导游把苏格兰放到一个娱乐大众的位置上,甚至将苏格兰当作可以用金钱来讨价还价的商品。苏格兰被英国主流社会压制和边缘化的境地一览无遗。
于是,弱势的苏格兰文化被同化、被遗忘。法农将文化被殖民的影响叙述为:“一种持续的痛苦而不是现存文化的完全消失。过去,文化是活着的,是对未来开放的,但是现在被封闭了……被困在被压制的困境中……文化的僵化导致了个人思考的僵化”(Bhabha, 1994: 78)。强势文化中心主义使弱势文化的发展停滞不前甚至逐渐消失,降低了文化的多样性。当初独立的苏格兰民族在融入英国社会的过程中失去了独属于自己的苏格兰语和“红色房子”象征着的苏格兰民族身份。在一大片英语中孤零零出现的“skelf”更显出苏格兰民族被同化的现实。弱势的苏格兰文化受到强势的英格兰的压制和同化,于是苏格兰人开始慢慢地遗忘自己的民族,“我说,‘我想要我们自己的国家’。/但是后来你就忘记了,或者说不想回忆起,或者说改变了/”。
然而叙事到此却出现了转折。诗人在后半部分写到,尽管“看见你的弟弟吞下蚯蚓”,而“我记得我的舌头/像一条蛇一样灵活地发音,我的声音/和教室里其他人的别无二致/”,但是“我”还记得苏格兰语“skelf”,仍会反思“文化、语言、对第一空间和正确地方的感觉”,反转了前文的“遗忘或者不想回忆起或者改变”。但是,当陌生人问我,“你从哪里来?原籍何处?”的时候,“我”犹豫了,并没有回答“我们自己的国家”,尽管“我”之前一直强调“我们从自己的国家来”和“我想要我们自己的国家”。
这是叙事的第二次转折。“我”对失去“第一空间”的思考,营造出“我”虽然说着和当地人一样的话语,但是仍然将苏格兰视为“第一空间”和“正确的地方”的印象。但是,面对陌生人“原籍何处”的提问,“我”给出的反应却是犹豫。这份犹豫代表的是一种不确定性,暗示了“我”的苏格兰立场的动摇。从整首诗的叙事看,诗人采用反高潮的表现手法。此前,大篇幅的叙事描写苏格兰人受到的压制和同化以及对身份认同的迷茫,铺垫了整首诗为苏格兰鸣不平的基调,但是在诗歌结尾,“我”的犹豫颠覆了此前营造的种种印象,这种颠覆和反转表明诗人的立场并非是苏格兰。
诗人既不想走向自己去往的英格兰,也不想回归所谓的作为原籍的苏格兰,因为对她而言,真正的“原籍”或者本源本身就是一种不确定的居间状态。她以这种特殊的身份一方面为作为“他者”的苏格兰发声,另一方面又保持清醒,拒绝陷入另一种对立,即用苏格兰对抗英格兰。
这种选择与许多苏格兰诗人的选择不同。自二○一四年苏格兰独立公投失利后,苏格兰试图通过独立而克服身份认同的困惑与矛盾的设想无法实施。那么,被压制和边缘化的苏格兰该何去何从?苏格兰民族身份困境的出路何在?为苏格兰民族的身份构建而奔波努力的苏格兰诗人不乏其人,如当代苏格兰诗人代表W. N. 赫伯特和杰基·凯。赫伯特出生于苏格兰邓迪,坚持用苏格兰语创作部分诗歌,虽然极具苏格兰特色,但是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诗歌的受众范围;而杰基·凯自身处于被压迫的阶层,对身份认同的遭遇有更为深刻的体会,因此诗歌中情感的表现更为强烈和鲜明。
达菲则不同。主流社会诗人和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苏格兰后裔这一双重的文化身份注定了达菲要处在“居间”中。“居间”的概念是霍米巴巴第三空间理论的出发点。在《文化的定位》(TheLocationofCulture)中,巴巴(Bhabha, 1994: 1-4)并未给出“居间”的明确定义,但是他指出,“居间”产生于差异的交织和迁移中,是混杂状态诞生的开始。于达菲而言,英国主流社会的诗人和其苏格兰背景决定了她无法纯粹地处在“第一空间”或者是“第二空间”,而只能在“居间”。这种居间的状态使诗人在面对苏格兰问题时采取更为委婉的语言和叙事手法,从而创建一个具有更强主动性的、处在动态中的状态,创造一个你我交融、相互协商、平等对话的平台或者是所谓的空间。
同时,居间状态也给予达菲一份身处“之外”的清醒和冷静。“身处‘之外’,就是处于一个介于中间的空间。而居住在‘之外’,也就是成为重新审视时代的一部分,再回到现在来重新描写我们的文化的时代性,重新刻画我们人类和历史的共同性,从‘这儿’的角度来触碰未来”(Bhabha, 1994: 7)。“主流社会诗人”的身份使达菲能站在“之外”的角度看待苏格兰问题。她清醒地意识到,尽管苏格兰独立运动一直如火如荼,苏格兰独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虽然达菲在诗歌中大谈特谈苏格兰在当代英国社会中遭遇种种压制和边缘化,却从未表露出任何明显的苏格兰倾向。
面对这一身份困境的难题,达菲致力于解构英格兰文化在英国社会中的主导和强势地位,从而解除苏格兰被边缘化的状态,但不是为苏格兰独立助力。这是一种在居间的有意接近:既不与主流社会同行,任由苏格兰被边缘化,又不倡导苏格兰独立,直接对抗主流社会。在《原籍何处》 “我”犹豫了,这种犹豫是处在居间矛盾心理的典型表现。正如巴巴所言,疏远英国民族权威熟悉象征的不确定性威胁着权力话语。达菲在诗歌结尾处呈现的反转和不确定性,是诗人对英格兰主导的英国民族性进行的解构,把英格兰主导和中心地位去中心化,破除一直以来存在的中心与边缘的对立,从而使两个民族之间或者是苏格兰和英国主流社会之间的对话和协商成为可能。诗人对大不列颠民族性的解构也体现在《翻译英语》中。达菲通过碎片化的叙事方式通过导游的口吻将一系列意向零散而毫无逻辑地用“and”连接并表达出来,而这也与达菲在接受采访时提到的写作手段和意图相吻合。达菲说到,“……或者是将某个看起来非常普通的言语片段与其他片段并列。我希望这能够促使读者看到我这样做的意图”(Smith, 2007: 104)。
在解构大不列颠民族性的基础上,达菲也呼吁英国主流社会能够以包容的态度欢迎和接纳苏格兰,为苏格兰获取更平等的地位。在《翻译英语》中,尽管诗人在前部分以极其讽刺的口吻叙述了英国的历史和现状,但是在诗歌的结尾部分,诗人写道,“女王母亲/英吉利海峡隧道。你从这里能很快到我的国家/我的国家我的国家欢迎欢迎欢迎/”(Duffy, 1990: 11)。将女王与母亲并列,意在表明苏格兰和英格兰一样,都是大不列颠的孩子,应当得到同等的爱和待遇。可以看到,在苏格兰问题上,达菲的处理方式是温和、中庸的,由此也表明达菲是在居间中有意地接近一个能够让双方都接受的方案。在这首以戏剧独白再现达菲本人移居经历的诗歌中,结尾的犹豫同样暗示了达菲的立场。身为英国主流社会的诗人,尽管诗人为苏格兰遭受边缘化感到痛心,但是她无法选择支持苏格兰获取更多权力的下放,选择担任“桂冠诗人”一职更表明将来达菲也不会选择这一与英国主流社会对立的立场。与此同时,诗人又不能对苏格兰坐视不管,因此,达菲致力于通过自己诗人的身份,通过诗歌创作有意地、尽可能地接近一个合乎双方利益的结果。
随着时间的推进,在苏格兰问题上,达菲对居间的有意接近愈发明显。一九八七年出版的诗集《出售曼哈顿》(SellingManhattan)中,达菲只是表达了移居到英格兰的思家情怀和在陌生地方的迷茫与不适应。诗人在诗集中使用了二十一次“陌生”或“陌生人”,强调在英格兰感受到的种种陌生,尤其是语言。如《夜雾中的陌生语言》(StrangeLanguageinNightFog)提到“但是那是一种陌生的语言,/只在几码以外说着,/”(Duffy, 1987: 17);在一九九○年完成的《另一个国度》中,诗人重申并突出了语言问题;在《河流》(River)这首诗中,诗人写道:“在河流的转弯处语言改变了,/不同的说话声,名字也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同一条河流”(Duffy, 1990: 53);达菲在《另一个国度》中频繁使用戏剧独白的形式直接表达人物的内心独白;《在提绪尔夫人的课上》(InMrsTilscher’sClass)中,“一个粗鲁的男孩/和你说你是如何出生的。你踢了他,但是/回到家的时候却震惊地盯着你的父母/”(Duffy, 1990: 8)。诗人开始刻画苏格兰人对自己原籍何处的反思,甚至对所受到的压制和嘲讽进行反击,不断在英国社会中传递出苏格兰人的声音。《翻译英语》中对强势的英格兰文化的解构和结尾的呼吁是诗人为苏格兰人争取更为平等的待遇所迈出的一大步。
总之,在达菲的民族身份认同的问题上,我们认为诗人有意选择了在“居间”中保持平衡的解决方案,既通过解构英格兰的中心地位来解除苏格兰被边缘化的情况,也通过不确立苏格兰身份或者任何身份而避免在自己的诗歌中形成新的对立。达菲描写苏格兰在英国主流社会中遭遇的“自我”的无处安放和被视作“他者”的排斥,同时也在不断强调和突出其民族主体的意识,为诗歌后半部分的反转进行铺垫。苏格兰民族被同化的过程埋下了解构主导权力的话语的不稳定性,诗人最后通过不确定性的态度对英格兰主导的英国性进行解构顺理成章。达菲本人的经历背景决定了诗人在苏格兰问题上的立场与本土苏格兰诗人的直接无法相提并论。在双重的文化背景下,对苏格兰民族的身份建构而言,诗人意在将主流社会和苏格兰的关系从中心和边缘向一个相对平衡的“居间”状态拉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