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贵州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黄富江
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删除了原《办法》中唯一涉及监理的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让本就如履薄冰的监理企业,不知出路在何方,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更是面临倒闭的边缘;但是监理企业必须清楚认识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单独用一个章节共五条(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至三十五条)阐明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必须性”和“强制性”。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用一个章节共五条(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至三十八条)说明监理单位的质量和义务;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作具体要求。从国家法律到部门条例都对监理寄予重任,监理行业发展的30年中,监理制度不仅在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建各方关系协调组织、推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规范参建各方主体建设行为上也颇获成效。为鼓励、引导监理行业积极健康的发展,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发布了 “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中要深化建筑业 “放管服” 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弱化企业资质、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随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也提出“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制度不断完善创新的大环节下,处于倒闭边缘的中小型企业和在现场执业的监理工程师迫切希望以上政策的创新落实。
在政策创新落实的同时,怎样确保贯彻国家政策、保障企业利益、确保个人责权利一致和项目保质保量,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四者”都能够达到“四全齐美”的共同体,即能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法规,又能保证拥有监理企业资质利益,而不至于让历经多年磨砺,为建筑发展做出贡献的监理企业消失在短短30年的历史长河中;同时让有资格能力的人主动积极的来实施项目,深刻感受到“责、权、利”带来的成就感,而付出应有劳动;让项目从决策到交付使用,都能够保质保量,完美实现使用功能。本文从“四者”间的关系,提出创新思路供读者参考。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共三个资质标准(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三个等级(甲级、乙级和丙级),结合国家现有技术和发展规模,乙级、丙级和事务所资质根本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即便能够承接部分业务,往往同样的项目,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往往比甲级或综合资质企业要大得多。通过下列实例列表1计算。
表1
项目在同一城市,建设单位因受资质限制,同期许可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下,楼层均为28层以下,总高度100米以下,三个项目建筑面积均21万平方米左右,甲级和乙级企业均可以承揽,本例按资质标准通过列举2个等级企业对同样项目,企业产生的费用作分析对比,表1只计算一年管理人员开支。
2.3.1 受建设单位资质影响,乙级企业可以承接这三个项目。遇到这样的项目和建设单位,就是中小型监理企业的福音。
2.3.2 三个项目,乙级企业用了3名总监理工程师,而甲级企业只用了1名总监理工程师。在理解上面问题的情况下,企业是得到建设单位的福音才能够承揽这些项目,但是又不能违反相应的法律及规范要求,作为甲级企业,不受建筑面积和层数限制,可以跟建设单位一个项目签署一个合同即可,三个项目共计签署3份合同,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1.5条:“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不得担任超过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以这三个项目,作为甲级企业用1名总监理工程师,又合法又满足《规范》要求。同理,作为乙级监理企业就只能一个项目分期签署3份合同,三个项目总计签署9份合同,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所以,乙级企业要合法和满足《规范》要求就得用3名总监理工程师了。
2.3.3 同样的收效,乙级企业比甲级企业多用了2名总监理工程师,7名专业监理工程师,9名其他监理人员,按表内薪酬年薪,乙级企业比甲级企业多支出148万元。乙级企业为什么会比甲级企业多出那么多人员?因为我们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前期手续时,监理单位都会向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监理机构成立文件,一份合同就会有相应的监理机构成立文件,从表中人员配置就可以看出,甲级企业A、B、C三个项目3份合同即可,而乙级企业得有9份合同。每份合同相对应的监理机构成立文件配置人员,乙级企业每期都只是按刚好能够满足要求的人员进行配置(6名),三个项目总计就得需要那么多人才能够满足配置要求。而反观甲级企业一份合同配置了11名监理人员,既满足了要求,又给人感觉配置很丰富,很到位。
2.3.4 表中甲级企业和乙级企业的薪酬都是按同样的标准计算的。但是通常同样的人才,在甲级企业往往在薪资待遇会比乙级企业略微低些。通常在人的潜意识里,资质等级高的企业,他们项目要多些,项目也大些,收入稳定些,就造成乙级企业用同样的人才,往往会比乙级企业的费用要高些。表1人员不变的情况下,甲级企业的费用成本可能会有所降低,而乙级企业的成本会有所提高。
2.4.1 通过表内的数据及以上的分析,体现出乙级企业的难堪,同样的项目,多投入那么多人力物力,换来的是同样的结果,但是 “入市”的竞争力且相差甚多,往往还会连资格都达不到。因为甲级企业能够承接该专业的所有项目,而乙级企业只能够承接“二级”及以下项目。
乙级企业的难堪结合国家发布的相关引导文件,迫切希望政策的快速创新落实,以解决类似难堪的问题,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现场实际和政策文件,提出以下思路,能够给拥有监理资质行业一个发展的方向,给奋战在实际工作的监理人员新的出路。
3.1.1 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按信誉高低和企业容量分配任务→同时负责检查、核实企业项目完成情况。
3.1.2 企业:项目任务收集→项目任务发布→选择并核实合适监理工程师及相应辅助人员→督查任务完成情况→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3.1.3 监理工程师:承揽企业发布任务→根据项目特点组建团队人员→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3.2.1 主管部门:住建局
3.2.1.1 根据当地项目本年度需要建设的项目清单,按信誉高低和企业容量分配建设任务,选择合适企业管理相应项目。
3.2.1.2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只针对企业。
3.2.2 企业:已经取得监理资质的企业
3.2.2.1 按现有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划定各级别项目容量,各资质等级承揽项目最大容量见表2。
3.2.2.2 对于现有资质,按表2资质等级给予项目容量。
3.2.2.3 资质升级:通过现有平台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为开始时间,项目竣工备案为完成时间,按承揽项目最大容量自动升降级,以资质核发时间为准,每年一次汇总完成项目,在相应区间自动降到该级别,完成每年核定数量80%以上,自动升1级,完成每年核定数量90%以上且任务完成评分均为90分以上,并有5项省部级表彰(以当年完成工程和颁奖时间为准),自动2升级。
3.2.2.4 新资质认定:新资质为暂定级,项目承揽数量为30个,升级标准同上,2年内均未达到升级条件,继续完成承揽业务后,撤销资质,完成任务中有2项省部级表彰,可延长暂定时间1年。
通过上面4条可看出,企业在承揽业务时,需要有选择性的做项目,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项目越大,建设周期就越长,就可以避免现在监理行业,越是大的企业,做的都是大的项目,这就难得完成项目容量,有降级的危险;都做 “周期短”的又会占用项目容量,有更好的项目时,又不能够承揽。
3.2.2.5 企业到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或需要承建项目企业承揽项目监理任务。
3.2.2.6 根据承揽的监理任务,编制项目需要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工作经历要求,项目机构组成的具体要求;发然后布信息(避免现在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招投标完后就不管他们事了,如果在现在现场人员达不到建设需要的情况下,企业受到影响比较大——选择比较重要)。
3.2.2.7 通过监理工程师投递意向书,选择最好、最适合的团队来实施项目,造就精品工程(避免现在投标是一批资历都是很好的人,但是到现场实际实施的都是一些临时拼凑的人)。
3.2.2.8 督查监理工程师任务完成情况,核对有没有按意向书中的人到现场履职,有没有按监理规范对项目进行监理。
3.2.2.9 项目竣工后对项目人员进行评分考核,上传一体化平台,记录在个人业绩中,作为今后承揽业务的依据。
3.2.3 监理工程师
3.2.3.1 资格证不用再注册,到哪家企业承接业务,直接出示资格证备案即可,以之前所做业绩(主要以录入平台上项目为准)作为承揽业务的重要标准。
3.2.3.2 监理工程师每人次能够承揽项目投资总额或数量:每人次不超过5亿元或同一地区不超过10个项目,跨地区不超过5个,跨省不得超过3个(未超过限额的不计算入内)。
3.2.3.3 根据自己情况承揽企业发布任务。
3.2.3.4 根据项目特点及要求组建团队人员,按意向书中人员配备现场履职。
3.2.3.5 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3.2.3.6 接受企业的督查及考核。
3.2.4 项目完成情况
3.2.4.1 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
3.2.4.2 项目质量、功能能够得到完美实现。
3.2.4.3 项目投资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
4.1 企业只是任务的发布和管理者,监理工程师才是项目的直接管理者,企业为了把项目做好就必须严格选择靠谱的人来实施,监理工程师为了以后能够承揽更好,更多的项目必然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当成自己的事来做,努力地为建设单位、参建各方做好协调工作;同时会跟监理企业搞好关系,丢掉那种“大不了,我换家企业照样做”的想法,一点也不为企业考虑。
4.2 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项目,避免“上面”打招呼而降低安全、质量标准事件发生;企业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监理工程师到企业承接业务,所做的服务工作就更标准,更到位,让监理工程师到企业后有回家的感觉。
4.3 解决每个监理工程师都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意愿来管理项目,心甘情愿的去做专业的事情。同时,只要自己家乡有监理企业,就可以在自己的家乡作为建设者,做出应有的贡献(主人翁的心态去做事,比做不好我就走,谁知道是我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应该是一个“质”的跨越)。
表2
4.4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找专业的人,比对照条款找人做事,最终出来的成果,估计好多人,成果是他(她)的,但是连项目地点在哪里都不清楚的情况发生。
4.5 给之前找到企业挂靠,就找到挂靠人员资格,设置了必须是人去监理项目,只有在监理工程师知道的情况下项目才有序实施,避免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五方责任主体的监理工程师还不清楚自己还有那么一个项目。
理想是美好的,要想实现的前提,项目建设者要做好以下几点:
5.1 严把项目人员准入关,达不到要求禁止进入项目进行管理,杜绝人情关系。
5.2 同时得保持项目管理人员合理的薪酬,保障监理工程师责、权、利一致,提升项目交付品质。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即能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又能维护拥有监理企业资质利益,同时让个人主动实施项目,突出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主主导思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交付使用。力求做到“国家政策、企业利益、执业人员、工程项目”四全齐美理想状态。希望本文论点在现实中能够得以实施。但是现目前,保障行业有序发展,必须已现行主管部门发布规则为准。本文论点仅供作为企业转型的思路,同时也给在职监理工程师一种主人翁的执业操守,别总是,有事有企业顶着思态,为监理行业深化改革的健康发展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