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洁
(中南民族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随着近百余年来我国社会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巨大转变,尤其是近四十年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传统文化在当下所得到的价值认同已不复往昔,这也使得我国独具本土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面临着全新挑战。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各民族在特定人文地理环境下所形成的社会文化生活的写照,反映着少数民族的发展轨迹。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在各省市区相继建设了多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依托这些基地,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培养了大量本土民族体育人才。
然而,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发展至今,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设施建设等方面均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制约了基地今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优化发展措施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讨论了今后的应对策略和发展方向。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少数民族在特定地域环境、文化习俗的长期影响下,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这些项目承载着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记忆,是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便颁布了“积极倡导,加强领导,改革提高,稳步前进”的民族体育方针,这为今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少数民族体育工作座谈会之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始形成制度化并形成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定制,各地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日也逐渐设立,为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自上世纪末我国开始设立了第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以来,经历了十余年的蓬勃发展,基地已逐渐成为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民族体育人才、传承民族体育文化的新的重要载体,截止到目前全国已建立起两百余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这些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基地依托于高校、村镇、社区等组织机构,广泛分布于贵州、新疆、云南、黑龙江、内蒙古等全国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主要包括赛马、赛龙舟、荡秋千、射弩、打陀螺、押架、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打花炮、打珍珠球等形式多样的竞技类、表演类项目。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多发源于各民族的祖先生活的早期社会,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在我国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由一个或多个民族创立并传承下来,经历了形式变化而继承至今。但近几十年来,随着西方文化的全方位侵入,少数民族聚居地的风俗习惯也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生了显著的改变,许多传统的民俗体育活动在人们心中的影响力已不复当年,尤其是对新一代年轻人的吸引力在逐步丧失。
当然,现代化、城镇化的转型潮流是历史大势所趋、不可避免,也确确实实地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质水平,但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却不应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各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设立是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方式,但其如今也面临着体育项目的形式僵化、内容单一等问题,不能满足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有悖于建立基地的初衷。其内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客观上,在进入21世纪以来的全球化、现代化时代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传统体育活动等民俗文化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其二是主观上,许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发展墨守陈规,不能因地制宜、因时而宜地优化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未能给传统体育活动在新时代丰富新的内涵、增添新的形式,导致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被如古董般地封存而束之高阁。
得益于近年来国家资金投入的加强和组织机构的日趋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培养的人才在数量上呈现出稳步增多的趋势,但在本次调研中发现,虽然体育人才数量整体上升,但部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对运动员的培养方案和规划却不尽完善,很多培训基地还存在着场地设施器材落后、训练方法不科学、管理松懈散漫等问题,尤其是在我国西部的偏远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和交通闭塞等客观原因,许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面临着人才逐年流失的严峻问题。
同时,在调研中还发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教练员配置情况不容乐观,基地评定标准一般会要求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体育教练,但在实际情况中许多基地都以中小学或高校内兼职的体育教练为主,教练员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严谨科学的训练体系。而且目前大部分教练员的训练工作补助都是通过“以奖代酬”的方式发放,即把教练员的补助等级与所培养运动员的比赛成绩挂钩,这便导致了很多教练员面临的压力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
目前,全国大多数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组织管理结构比较简单,缺乏明确的分工和分权,国家和各省市区的教育局、体育局、民族事务局共同管理,各个体育项目基地位于管理的最底层,常常挂靠于各中小学、高等院校、社区等单位运作,缺乏独立的民族传统体育协会或社团组织。这种管理方式虽然职能性较强,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事务的计划性,但也会造成互相干扰、责任不明的权限交叉和管理盲区,给具体工作的执行带来不小的困难。
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运作方式上,基地职能不仅包括培养民族体育人才,还承担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文化产业市场的挖掘开发等任务,这在基地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是较难以完全实现的,同时也使得基地的职能广泛化,缺乏具体任务的执行能力。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存在着地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我国各少数民族由于历史传统、地理环境、民俗习惯等原因,总体上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这虽然有利于民族融合,能为文化和经济的进一步交流提供足够的空间和便利,但也同时造成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人员流动性大、管理评估困难等问题。
由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大多依托于当地的学校、社区由政府投资支持运行,这导致了基地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和当地的经济状况挂钩。在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等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省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建设状况相对较好,当地政府的扶持力度较大,训练设施器材先进,体育人才储备充足,基地运作情况良好,相关的旅游文化产业链也已基本建立;但在我国一些中西部省区,如云贵、川藏、内蒙古等地区,由于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地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当地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也给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建设带来较大的困难,基地对体育人才缺乏吸引力,人才流失严重,且训练场地和器材缺乏维护,造成恶性循环,仅依靠政府的投资支持还远远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国自建国之初就提出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基本民族原则,并一直严格遵循至今,成为了我国处理各民族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对待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问题上,更应该时刻坚持这一原则。任何一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形成都体现了本民族的特色、风俗以及历史沿革差异,本民族人民也正是在这种各具特色的体育实践中不断寻求民族文化和身份的认同感,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发展则正是在这种文化认同基础上的进一步传承和改造,实现“和而不同”。因此,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过程中,要坚决抵制“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两个极端,只有在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民族体育事业才能走向繁荣辉煌。
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劳动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岌岌可危,实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则成为了传承发展的重要环节。传统体育项目需要从表演观赏,逐渐转变为实现当地增收、解决就业人口并带动当地的经济增长点的发展目标,形成较为成熟的传承机制链,提高当地的生活水平并增加其经济收入,从而实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此过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人员有效的管理及运作,实现传承机制内部较好的沟通合作,并适当追加资金投入,从而实现较为清晰完善的传承机制链。
由于地理、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在不同地域的发展水平不一,在资源集中、人口密集区域基地的建设情况大多较好,而在相对闭塞、经济欠发达地区则面临着发展困境,因此决策层在制定规划时必须兼顾不同地域的协调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应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并深入调研了解这些基地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方案,避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因地理、交通、经济等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日渐式微。
我国各少数民族聚集地较为分散,不同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差异较大。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民族传统体育大多与其生产生活以及文化活动密切交织,因此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建设规划中更应注重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地利用好地域优势,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将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体育项目和当地民俗文化有机结合,避免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盲目跟风以致丢失了原有的民族特色。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延续至今,其形式和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发展完善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尤其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面对多元文化的竞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既不能一味地拘泥于传统的形式而止步不前,也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竞技体育的模式而丢失了民族特色,应该本着继承和发扬民族精神的宗旨,将传统体育活动和现代体育运动的模式相结合,走出一条既具有民族特色、又顺应时代潮流的创新发展道路。
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改良和发展较好的例子有我国湖南和广西等地区的抢花炮项目,它是流行在侗族、壮族、仫佬族等民族中的一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具有雄厚的群众基础,但由于该项目对抗性强,比赛场地和比赛规则较随意,这对抢花炮项目的长期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制约。为此,国家体育总局和相关民族体育部门对抢花炮项目的竞技规则进行了积极的改造,使其能与现代竞技体育发展相结合,并将其列为了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之一,使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得到保护并完善发扬。
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职权不明、人才流失的问题,应从对组织结构的改革入手,管理部门要从理念上提升责任意识,在制度上完善基地的组织结构建设,确保政策落实的执行能力。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和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应发挥好政策引导和监督功能,掌握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方向,切实地了解基地所面临的问题,政策的制定要考虑到延续性和落实程度,规范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管理和教育体系;民族学校、高等院校、体育社区等专项或综合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是落实政策、培养人才的中坚力量,兼具着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培养后备体育人才、建设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多重任务,应在确保对这些基地的资金投入、器材维护、人员配置前提下,落实问责和评估制度,建立合理规范的基地运作方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弥补现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管理体制上的不足,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基金会、少数民族传统项目体育社团和协会等社会团体,使其在规章制度内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的培训、竞赛和表演,是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有利补充。
我国55个少数民族因为各自的民俗生活环境、文化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水平、气候地理条件的不同,孕育出了具有不同特色的民族体育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一类重要表现形式,是在历史中创造和积淀下来的体育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相关的非遗项目在挖掘、整理方面也逐渐受到重视。在目前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96 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中,包括维吾尔族达瓦孜、满族珍珠球、蒙古族搏克、达斡尔族传统曲棍球竞技等在内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类项目就占到了12项。
因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建设还可依托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在不改变原有文化形态的前提下,科学地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合理的发掘开发,丰富传统体育活动的内容,融合竞技、表演、娱乐、健身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走向学校、社区、村寨,以扩大传承参与的群体,这将更有利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也更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学校是体育的摇篮,是原始体育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普及化的必由之路”。高等院校作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重要依托单位,在人力资源、科学研究、经验交流、文化传播等诸多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是保护、传承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绝佳场所。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应充分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现代体育有机结合,借鉴高校的经验,并结合自身体育运动的特点,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的训练方法,培养起一支具有较强专业素养的教练队伍,同时以高校为中心,加强基地间的学术、经验交流,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以检测训练成果,从而切实地带动基地的全面发展,提高运动员的综合水平,加强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
高校和教育部门也需要提供更多的机会,因地制宜地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带进校园、引入课堂教学内容,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这一方面有利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促使在校师生多角度观察和理解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也使校园文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丰富了教学内容,增强了高校体育课程的开放性和适应性,提高了学校的综合影响力。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建立,对挖掘、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起到了诸多积极的作用,但是基地目前仍面临活动形式缺乏创新、体育人才素质有待提高、管理运作方式失当以及地域发展不均衡等一系列的问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要在厘清各类问题的基础上,从实际情况出发,挖掘民族特色和文化资源,丰富和完善基地体育项目的形式,健全基地的组织管理和人才保障制度,并充分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并在传承民族传统特色文化的基础上实现基地的可持续优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