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胤 胡阿祥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江苏南京 210023)
自汉代起,郡的等级便有高下之别,降及魏晋南朝依然如此。(1)严耕望: 《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26页。至于郡如何分等,汉、晋、宋、齐莫知其详,萧梁以降,则有迹可循。萧梁天监七年(508年),制定官班,明确划分州、郡、县等级,《隋书·百官志》:“其州二十三,并列其高下,选拟略视内职。郡守及丞,各为十班。县制七班。用人各拟内职云。”(2)《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36页。据此可知,萧梁将州划分为若干等级,将郡划分为十级,将县划分为七级,并且州、郡、县用人的资格与流内十八班、流外七班、三品勋位、三品蕴位存在对应关系。周一良曾据各州州佐官班,推定萧梁二十三州当分为六等。(3)周一良: 《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81—82页。循此思路,同样可以用郡国守相的官班推定郡的等级。郡的等级与内职官班的对应关系,见于《隋书·食货志》:“丹阳、吴郡、会稽等郡,同太子詹事、尚书班。高凉、晋康等小郡,三班而已。”(4)《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第675页。严耕望据此记载指出:“检太子詹事第十四班,列曹尚书第十三班,是大小郡之地位恰为十等,与《百官志》合。亦即大郡地位高至第十三四班,小郡地位低至三班也。可补《百官志》所未备。”(5)严耕望: 《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226页。至于如何进一步推定郡的等级,严耕望也曾有过提示,“曩撰《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于地方官吏迁升之迹,统计比次说明甚详。今不暇作此细密工作,仅能述其梗概”。在排比材料后,严先生指出县令长由何官迁补,并据此指出哪些县的地位较高。(6)严耕望: 《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329—331页。然则将此思路应用于萧梁各郡等级的考释,应无不可。加之,近年来学界对于官班制的研究有许多新突破(7)张旭华: 《萧梁官品、官班制度考略》,《九品中正制略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34—246页;杨恩玉: 《萧梁政治制度考论稿》,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35—202页;柴芃: 《十八班的实质及意义》,《文史》2018年第3辑,第107—149页。,也为进一步考察萧梁各郡的等级提供了基础。
当然,限于文献记载的疏漏与问题本身的复杂,萧梁诸郡等级的考察,难度又可谓甚大。如沈约曾述撰作《宋书·州郡志》之难:“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8)《宋书》卷三五《州郡志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28页。至于萧梁政区,其“名号骤易,境土屡分”的情况,较之刘宋有过之而无不及,《隋书·地理志》有云:“梁武帝除暴宁乱,奄有旧吴,天监十年,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县千二十二。其后务恢境宇,频事经略……又以旧州遐阔,多有析置。大同年中,州一百七,郡县亦称于此。”(9)《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第807页。萧梁政区不仅变迁频繁,而且相关文献亦不足征,唐史臣作“五代史志”时便言:“既而侯景构祸,台城沦陷,坟籍散逸,注记无遗,郡县户口,不能详究。”(10)《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第807页。由于文献不足征,史臣采取以隋政区为纲,夹述梁、陈政区变迁情况的方法来叙述政区沿革。这一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却使得梁、陈政区的面貌不甚清楚。为了廓清梁、陈政区的面貌,历代学者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然则考虑到既有研究的情况,本文考察萧梁诸郡的等级,暂以《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所划分的“江表”区域为范围。(11)周振鹤主编,胡阿祥、孔祥军、徐成著: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0—1341页。按以“江表”诸郡为考察范围,主要是基于江表诸郡的重要性、典型性(12)江表地区的重要性、典型性,见周一良: 《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75—82页。以及资料的相对集中性;同时,通过对江表诸郡等级的系统研究,亦将有助于揭示萧梁地方郡级行政单位等级的面貌,进而理解萧梁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规律以及影响其演变的诸多因素。
本文的基本研究方法是通过官员迁转推断诸郡等级,这联系着萧梁颁行的官班制。萧梁天监七年颁行官班制,将东晋南朝以来官员迁转的顺序加以制度化,使得百官可以依据官班次序“迁转如流”。在官班制下,官员迁转不仅遵循“由低到高,逐次升职”的规律(13)关于官班制的性质及官员依据官班循序迁转的论述,详见杨恩玉: 《萧梁政治制度考论稿》,第135—202页;柴芃: 《十八班的实质及意义》,第107—149页。官员的任官虽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但由于萧梁官班极其重视官员的官资,所以在授予官员职位时,无论是养老、病之人的诸大夫,还是征召隐士,抑或是地方官职,均要以官员的官资为依据,授予相应官职,参见柴芃: 《十八班的实质及意义》,第131—132页。所以朝廷多是在充分考虑内职官员官资及地方官职所需资格的基础上,才使某内职官转任某地方官的。,而且在高班转迁上还存在“降班贴官”的惯例,即十一班以下官员的转迁,一般按照官班顺序,由低到高,逐级升迁;而十一班以上的官员,在升迁时多会出现由高班向低班转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多通过加官、领官、加军号的方式平衡官员的官资。(14)柴芃: 《十八班的实质及意义》,第108—124页。
由于萧梁官班制存在以加官、领官、加军号平衡官资的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通过分析官员转迁轨迹研究地方行政机构等级的难度,但正如严耕望所言:“然不加将军者,似仍甚多”(15)严耕望: 《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233页。,这些不加军号的地方郡守,正是探讨地方郡等级的基本史料。萧梁官班制循序升迁的原则,为确定郡国守相官班高低提供了可能性;而不带军号的郡国守相,又为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准确性。两者结合,再辅以其他相关史料,应能对萧梁诸郡的地位高低做出一个大致的推断。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八编《南朝梁实州郡县沿革》以萧梁中大同元年(546年)为基本年,复原出了萧梁的行政区划,其中“江表”区域包括扬州、东扬州、南徐州、江州四州,丹阳郡、南丹阳郡、淮南郡、宣城郡、吴郡、吴兴郡、南陵郡、会稽郡、临海郡、赤城郡、新安郡、东阳郡、永嘉郡、建安郡、兰陵郡、晋陵郡、信义郡、义兴郡、南琅琊(南)彭城二郡、寻阳郡、太原郡、豫章郡、庐陵郡、南康郡、晋安郡、南安郡、鄱阳郡、临川郡、安成郡、巴山郡三十郡。而据笔者勾稽资料,在这三十郡中,等级可考者有如下的二十一郡: 丹阳郡、淮南郡、宣城郡、吴郡、吴兴郡、会稽郡、临海郡、新安郡、东阳郡、永嘉郡、建安郡、晋陵郡、义兴郡、南琅琊(南)彭城二郡(16)萧梁时期,南琅琊(南)彭城二郡太守多由宗室为之,而宗室的官职转迁有异于士人,故其等级较难推断。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寻阳郡、豫章郡、南康郡、晋安郡、鄱阳郡、临川郡、安成郡。以下即以南琅琊(南)彭城二郡以外的二十郡为中心,通过官员迁转,推断其等级高低,并分析影响各郡等级高低的相关要素(图1)。
《隋书·食货志》:“丹阳、吴郡、会稽等郡,同太子詹事、尚书班。”按太子詹事、吏部尚书在十四班,列曹尚书在十三班,即丹阳、吴郡、会稽太守相当于十四、十三班。史传所载可印证《隋书·食货志》。如萧藻、萧子恪均由太子詹事出任丹阳尹、吴郡太守,《梁书·萧藻传》:“中大通元年(529年),迁护军将军,中权如故。三年,为中军将军、太子詹事,出为丹阳尹。”(17)《梁书》卷二三《萧藻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362页。《梁书·萧子恪传》:“(普通)六年(525年),迁太子詹事。大通二年(528年),出为宁远将军、吴郡太守。”(18)《梁书》卷三五《萧子恪传》,第509页。又《梁书·萧纪传》:“历位宁远将军、琅邪彭城二郡太守、轻车将军、丹阳尹。出为会稽太守。”(19)《梁书》卷五五《萧纪传》,第825页。萧纪在任丹阳尹后,出为会稽太守,由此可以推知,丹阳与会稽等级相当。除以十四、十三班迁转为丹阳尹、吴郡、会稽太守者外,史传中还有由十五班为丹阳尹、吴郡太守者,在这种情况下,多用加官、加军号平衡官资,如《梁书·张缵传》:“(大同)五年(539年),高祖手诏曰:‘缵外氏英华,朝中领袖,司空以后,名冠范阳。可尚书仆射。’……九年,迁宣惠将军、丹阳尹。”(20)《梁书》卷三四《张缵传》,第494页。尚书左、右仆射为十五班,高于丹阳尹,张缵由尚书仆射为丹阳尹,史书称“迁”,其原因在于张缵加宣惠将军军号(十七班)。
除丹阳、会稽、吴郡外,在十四、十三班的还有吴兴郡、晋陵郡。
在天监七年革选之前,吴兴太守与侍中通官;革选之后,位望转隆。《梁书·蔡撙传》:“梁台建,为侍中,迁临海太守,坐公事左迁太子中庶子。复为侍中,吴兴太守。”(21)《梁书》卷二一《蔡撙传》,第333页。又《梁书·柳恽传》:“天监元年(502年),除长兼侍中,与仆射沈约等共定新律……二年,出为吴兴太守。六年,征为散骑常侍,迁左民尚书。”(22)《梁书》卷二一《柳恽传》,第331—332页。从蔡撙、柳恽分别由侍中、长兼侍中出任吴兴太守,以及柳恽由吴兴太守征为散骑常侍,可以推定吴兴太守当与侍中、散骑常侍通官。天监七年之后,吴兴太守的官班得到提高,多由十四、十三班官员转迁而来,《梁书·张嵊传》:“中大同元年,征为太府卿,俄迁吴兴太守。”(23)《梁书》卷四三《张嵊传》,第609页。太府卿在第十三班中位置靠后,张嵊由太府卿迁为吴兴太守,则吴兴太守当在十四、十三班间。《梁书·谢览传》:“寻迁吏部尚书。览自祖至孙,三世居选部,当世以为荣。(天监)十二年(513年)春,出为吴兴太守。”(24)《梁书》卷一五《谢览传》,第265页。吏部尚书为十四班,吴兴太守与之通官,则吴兴当在十四班。《梁书·萧昂传》:“(普通)四年(523年),转散骑侍郎、中领军、太子中庶子,出为吴兴太守。”(25)《梁书》卷二四《萧昂传》,第371页。太子中庶子为十一班,由太子中庶子迁为吴兴太守,似与以上推断不同。但在考察萧昂的任官经历后,可知其在普通四年之后,先后出任散骑侍郎、中领军、太子中庶子。其中,散骑侍郎为八班、中领军为十四班、太子中庶子为十一班。萧昂由中领军为太子中庶子,似不合迁转常例,其历官恐当先为太子中庶子,后为中领军,再以中领军为吴兴太守。
晋陵郡在萧齐时期地位不高,多由给事黄门侍郎、公府长史迁转(26)官班制虽在萧梁时期正式颁布,但其却渊源有自。柴芃认为,虽然某些官职等级的高低在南朝时有变化,但自刘宋中期以后,十八班制所规定的官职高低与迁转原则已大体定型,在萧齐时期已经十分成熟。柴芃: 《十八班的实质及意义》,第115—130页。,《梁书·王亮传》:“以南土卑湿,辞不之官,迁给事黄门侍郎。寻拜晋陵太守,在职清公有美政。时齐明帝作相,闻而嘉之,引为领军长史,甚见赏纳。”(27)《梁书》卷一六《王亮传》,第267页。又《梁书·王瞻传》:“迁骠骑将军王晏长史。晏诛,出为晋陵太守。”(28)《梁书》卷二一《王瞻传》,第318页。据萧梁官班,给事黄门侍郎为十班,庶姓公府长史为九班。及至萧梁初期,晋陵郡用人转重,《梁书·张充传》:“天监初,除太常卿。寻迁吏部尚书,居选称为平允。俄为散骑常侍、云骑将军。寻除晋陵太守,秩中二千石。征拜散骑常侍、国子祭酒。”(29)《梁书》卷二一《张充传》,第330页。太常卿、吏部尚书为十四班,张充由吏部尚书转为散骑常侍(十二班)加云骑将军(十班),再出为晋陵太守,则晋陵郡用人重于萧齐可知。萧梁时期,晋陵郡地位似与吴兴郡相仿佛,《梁书·蔡撙传》:“复为侍中,吴兴太守……(天监九年,510年)加信武将军。征度支尚书,迁中书令。复为信武将军、晋陵太守。”(30)《梁书》卷二一《蔡撙传》,第333页。蔡撙以吴兴太守加信武将军,历度支尚书迁为中书令,后出为晋陵太守,加信武将军。如此,似晋陵郡地位在吴兴郡之上,但据《梁书·良吏·孙谦传》:“谦从子廉,便辟巧宦……天监初,沈约、范云当朝用事,廉倾意奉之,及中书舍人黄睦之等,亦尤所结附……遂得为列卿,御史中丞,晋陵、吴兴太守。”(31)《梁书》卷五三《良吏·孙谦传》,第774页。孙廉先历晋陵后任吴兴,以文义来看,晋陵似又在吴兴之下。《梁书·蔡撙传》与《梁书·孙谦传》所反映出的晋陵郡、吴兴郡地位虽有微异,但结合《梁书·张充传》的记载,则可推知晋陵郡、吴兴郡地位相当。
丹阳、吴郡、会稽、吴兴、晋陵等郡之下则为临海、寻阳。《梁书·蔡撙传》:“梁台建,为侍中,迁临海太守,坐公事左迁太子中庶子。”(32)《梁书》卷二一《蔡撙传》,第333页。侍中为十二班,既称“迁”为临海太守,则临海当在十三、十二班之间。《梁书·王筠传》:“中大通二年,迁司徒左长史。三年,昭明太子薨,敕为哀策文,复见嗟赏。寻出为贞威将军、临海太守,在郡被讼,不调累年。”(33)《梁书》卷三三《王筠传》,第486页。王筠由司徒左长史出为临海太守、加贞威将军,据梁官班,司徒左长史在十二班。又《梁书·萧洽传》:“洽字宏称,介从父兄也……(普通)二年(521年),迁散骑常侍。出为招远将军、临海太守……还拜司徒左长史。”(34)《梁书》卷四一《萧洽传》,第589页。萧洽由十二班散骑常侍出为临海太守,加招远将军。按此王筠、萧洽二人出任临海太守时虽都加军号,但却均由十二班迁补,将之与《梁书·蔡撙传》参照,可知临海太守用人不轻。寻阳郡也在十三、十二班之间,《梁书·袁昂传》:“俄除给事黄门侍郎。其年迁侍中。明年,出为寻阳太守,行江州事……徙为左民尚书,兼右仆射。”(35)《梁书》卷三一《袁昂传》,第454—455页。侍中为十二班首,左民尚书在十三班,袁昂由侍中出为寻阳太守,再迁为左民尚书,则寻阳太守当在十三、十二班间。
再下则为宣城郡。萧齐时期,宣城郡用人较轻,多以给事黄门侍郎、中书侍郎为之。《梁书·王莹传》:“服阕,为给事黄门郎,出为宣城太守,迁为骠骑长史。”(36)《梁书》卷一六《王莹传》,第273页。又《梁书·王志传》:“入为中书侍郎。寻除宣城内史,清谨有恩惠。”(37)《梁书》卷二一《王志传》,第319页。宣城郡用人转重在天监元年,《梁书·夏侯亶传》:“俄迁侍中,奉玺于高祖。天监元年,出为宣城太守。寻入为散骑常侍,领右骁骑将军。”(38)《梁书》卷二八《夏侯亶传》,第418页。侍中为十二班,散骑常侍亦为十二班,夏侯亶以侍中出为宣城太守,后入为散骑常侍,则宣城太守当与侍中、散骑常侍通官。《梁书·王峻传》:“天监初……又为太子中庶子、游击将军。出为宣城太守,为政清和,吏民安之。视事三年,征拜侍中。”(39)《梁书》卷二一《王峻传》,第321页。太子中庶子、游击将军均为十一班。王峻由游击将军出为宣城太守后,又由宣城太守征为侍中,可知宣城太守官班在十二、十一班之间。但在天监中后期,宣城郡位望降低,《梁书·良吏·何远传》:“高祖闻其能,擢为宣城太守。自县为近畿大郡,近代未之有也……期年,迁树功将军、始兴内史……天监十六年(517年),诏曰:‘何远前在武康,已著廉平;复莅二邦,弥尽清白。政先治道,惠留民爱,虽古之良二千石,无以过也。宜升内荣,以显外绩。可给事黄门侍郎。’”(40)《梁书》卷五三《良吏·何远传》,第778页。何远历任宣城太守、始兴内史,皆著名绩,后被征为黄门侍郎。据梁官班,黄门侍郎为十班班首,似乎宣城郡的地位较之天监初有所下降。又据《梁书·王神念传》:“顷之,除安成内史,又历武阳、宣城内史,皆著治绩。还除太仆卿。”(41)《梁书》卷三九《王神念传》,第556页。翻检史书可知,萧梁宣城王为萧大心,始封于中大通四年(532年);如此,王神念任宣城内史不得早于此年。据梁官班,太仆卿在第十班,王神念在宣城内史任上“皆著治绩”,故其出任太仆卿,必非左迁。将之与《何远传》合观,可知宣城位望较之天监初已稍损矣。
义兴郡、鄱阳郡、豫章郡、东阳郡当在十一班、十班之间。
《梁书·任昉传》:“梁台建,禅让文诰,多昉所具。高祖践阼,拜黄门侍郎,迁吏部郎中,寻以本官掌著作。天监二年(503年),出为义兴太守。”(42)《梁书》卷一四《任昉传》,第253页。吏部郎在第十一班,其掌著作为兼任著作职事,与官班无关。天监二年出为义兴太守,则义兴太守当与吏部郎通官。天监六年(507年),陆杲以光禄卿出为义兴太守,《梁书·陆杲传》:“(天监)六年,迁秘书监,顷之为太子中庶子、光禄卿。八年,出为义兴太守,在郡宽惠,为民下所称。”(43)《梁书》卷二六《陆杲传》,第399页。光禄卿在十一班,与任昉由十一班吏部郎出为义兴相似。《梁书·褚翔传》:“即日转宣城王文学,俄迁为友。时宣城友、文学加它王二等,故以翔超为之,时论美焉。出为义兴太守……及秩满,吏民诣阙请之,敕许焉。寻征为吏部郎。”(44)《梁书》卷四一《褚翔传》,第586页。褚翔为宣城王友,据梁官班,皇弟皇子友在第八班。但据传文可知,其时宣城王府贵重,故“宣城友、文学”地位“加它王二等”,则宣城王友当在第十班。从褚翔由宣城王友出为义兴太守、后从义兴太守被征为十一班吏部郎来看,义兴太守当在十一班、十班间。
鄱阳郡的位望见于《梁书·陆襄传》:“中大通三年(531年),昭明太子薨,官属罢,妃蔡氏别居金华宫,以襄为中散大夫、领步兵校尉、金华宫家令、知金华宫事。七(六)年,出为鄱阳内史……征为吏部郎。”(45)《梁书》卷二七《陆襄传》,第409—410页。中散大夫在第十班,步兵校尉在第七班;金华宫为昭明太子妃所居,官班不详,若以太子家令(十班)推算,其资位亦不轻;尚书吏部郎在第十一班。陆襄由中散大夫(十班)、领步兵校尉(七班)、金华宫家令出为鄱阳太守,后征为吏部郎,则鄱阳太守当与义兴太守一样,同在十一班、十班间。
豫章旧为大郡,用人甚重,萧齐时与御史中丞、廷尉通官。据《梁书·袁昂传》,萧齐末期袁昂由御史中丞出为豫章内史,“服阕,除右军邵陵王长史,俄迁御史中丞……出为豫章内史,丁所生母忧去职。”(46)《梁书》卷三一《袁昂传》,第452页。《梁书·顾宪之传》:“永元初,征为廷尉,不拜,除豫章太守。”(47)《梁书》卷五二《止足·顾宪之传》,第759页。萧梁初期,豫章郡用人转轻。《梁书·丘仲孚传》:“坐事除名,复起为司空参军。俄迁豫章内史,在郡更励清节。”(48)《梁书》卷五三《良吏·丘仲孚传》,第771页。《梁书·萧昌传》:“天监初,除中书侍郎,出为豫章内史。”(49)《梁书》卷二四《萧昌传》,第370页。据梁官班,中书侍郎在第九班。由此可见,萧梁初期豫章郡的地位较之萧齐已有所下降。但在萧梁中期以后,豫章的地位又有所提升。《梁书·张缅传》:“出为豫章内史……大通元年,征为司徒左长史,以疾不拜,改为太子中庶子,领羽林监。俄迁御史中丞。”(50)《梁书》卷三四《张缅传》,第492页。张缅任豫章内史后,受征为太子中庶子领羽林监,之后又“迁”为御史中丞。据梁官班,御史中丞为十一班首,太子中庶子在十一班末。张缅由豫章内史受征为太子中庶子领羽林监,则豫章郡的地位当在十一班、十班间。又《梁书·张绾传》:“俄徙御史中丞……岁余,出为豫章内史。”(51)《梁书》卷三四《张绾传》,第503—504页。张绾为御史中丞在大同三年、四年间,由此可知,在萧梁大同年间,豫章内史已与御史中丞(十一班)通官。由此可以推知,豫章的地位当在十一班、十班间。
东阳郡用人亦与豫章相仿佛。《梁书·袁昂传》:“子君正,美风仪,善自居处,以贵公子得当世名誉……服阕,为邵陵王友、北中郎长史、东阳太守。寻征还都……仍除豫章内史。”(52)《梁书》卷三一《袁昂传》,第456页。袁君正由北中郎长史为东阳太守,旋为豫章内史,当为平转,则东阳郡的地位与豫章郡相当。
其下则为新安郡、临川郡、永嘉郡,在十班、九班间。
《梁书·伏暅传》:“高祖善之,征为新安太守。在郡清恪,如永阳时……征为国子博士,领长水校尉。时始兴内史何远累著清绩,高祖诏擢为黄门侍郎,俄迁信武将军、监吴郡。暅自以名辈素在远前,为吏俱称廉白,远累见擢,暅迁阶而已,意望不满,多托疾居家。寻求假到东阳迎妹丧,因留会稽筑宅,自表解,高祖诏以为豫章内史,暅乃出拜。”(53)《梁书》卷五三《良吏·伏暅传》,第775页。伏暅由新安太守被征为国子博士、领长水校尉,就晋升而言,此仅为迁阶而非升官(54)“迁阶而已”指伏暅官位高低未发生变化,但从属于其个人的“阶”得到了提升,见阎步克: 《魏晋的朝班、官品和位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第59页。,故其心中不满因此称病。梁武帝洞悉其中缘由,遂迁伏暅为豫章内史,伏暅志得意满,即刻解巾。如此,伏暅的迁转顺序为新安太守—国子博士、领长水校尉—豫章内史。国子博士在第九班,长水校尉在第七班,由新安太守为国子博士(九班)领长水校尉(七班)相当于平转,而由新安太守为豫章内史则为升迁。由此可见,新安太守的地位当高于国子博士,而低于豫章内史。《梁书·王规传》:“晋安王纲出为南徐州,高选僚属,引为云麾谘议参军。久之,出为新安太守,父忧去职。”(55)《梁书》卷四一《王规传》,第581页。又《梁书·徐摛传》:“(萧纲)入为皇太子,转家令,兼掌管记,寻带领直……高祖谓摛欲之,乃召摛曰:‘新安大好山水,任昉等并经为之,卿为我卧治此郡。’中大通三年,遂出为新安太守。”(56)《梁书》卷三《徐摛传》,第447页。据王规、徐摛分别由皇弟皇子府谘议参军(九班)、太子家令(十班)出为新安太守,可推测新安太守在十班、九班间。
临川郡也在十班、九班之间。《梁书·到洽传》:“(天监)九年,迁国子博士,奉敕撰《太学碑》。十二年,出为临川内史,在郡称职。十四年,入为太子家令。”(57)《梁书》卷二七《到洽传》,第404页。国子博士在第九班,太子家令在第十班,则临川内史当在十班、九班间。又《梁书·萧子显传》:“累迁太子中舍人,建康令,邵陵王友,丹阳尹丞,中书郎,守宗正卿。出为临川内史,还除黄门郎。”(58)《梁书》卷三五《萧子显传》,第511页。中书侍郎位九班,给事黄门侍郎位十班,萧子显由中书侍郎出为临川内史,再由临川内史还为黄门郎,据此,临川郡当在十班、九班之间。
永嘉太守亦当在十班、九班间。《梁书·丘迟传》:“高祖践阼,拜散骑侍郎,俄迁中书侍郎、领吴兴邑中正、待诏文德殿……天监三年(504年),出为永嘉太守。”(59)《梁书》卷四九《文学·丘迟传》,第687页。中书侍郎在第九班,与永嘉太守通官。又《梁书·沈约传》:“子旋,及约时已历中书侍郎,永嘉太守,司徒从事中郎,司徒右长史。”(60)《梁书》卷一三《沈约传》,第243页。中书侍郎、司徒从事中郎在第九班,司徒右长史在第十班,永嘉太守居于其间。另据《梁书·萧子恪传》:“天监元年,降爵为子,除散骑常侍,领步兵校尉,以疾不拜,徙为光禄大夫,俄为司徒左长史……子恪寻出为永嘉太守。还除光禄卿,秘书监。”(61)《梁书》卷三五《萧子恪传》,第507、509页。萧子恪历官为散骑常侍(十二班)、领步兵校尉(七班)—光禄大夫(因病)(62)萧子恪为萧齐宗室,当齐梁鼎革之际,其为避嫌疑故称病辞官,不敢出任散骑常侍。梁武帝知萧子恪所惧,故超授光禄大夫以优遇萧子恪,并屡宣“宗属未远”“情同一家”之旨以安其心。光禄大夫之授,既出于安抚萧齐宗室,故不可以常例视之。因此,当以最初授以的“散骑常侍、领步兵校尉”计算萧子恪的官资。梁武帝安抚萧子恪之事见《梁书》卷三五《萧子恪传》,第507—509页。—司徒左长史(十二班)—永嘉太守—光禄卿(十一班)—秘书监(十一班)。从萧子恪由司徒左长史为永嘉太守,似可推出永嘉太守当在十二、十一班间。但是,此司徒左长史恐为司徒右长史之误。萧子恪任永嘉太守之后,入为光禄卿、秘书监,二者均在十一班。萧子恪由十二班司徒左长史转为十一班光禄卿、秘书监,不仅官班有所降低,且未见加官、加军号,这有悖于萧梁官班制下官员的迁转原则。司徒右长史在第十班,萧子恪由十班迁为十一班比较合理,据此,似可推测萧子恪由司徒右长史出为永嘉太守。但是,这个推断尚有一点难以解释: 萧子恪是从散骑常侍、领步兵校尉转为司徒右长史的。据梁官班,散骑常侍位在十二班,与十班司徒右长史地位相差较远,由散骑常侍转为司徒右长史似乎于理不合。其实,这个矛盾可由天监七年前后散骑常侍的地位升降中得到解决: 散骑常侍在宋、齐时地位逐渐下降,直至梁天监六年,散骑常侍的地位方有所提升,《隋书·百官志上》:“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旧并为显职,与侍中通官。宋代以来,或轻或杂,其官渐替。天监六年革选,诏曰……自是散骑视侍中,通直视中丞,员外视黄门郎。”(63)《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第722—723页。萧子恪在天监元年出任散骑常侍,其时,散骑常侍用人正为“或轻或杂”时期,其地位也在“渐替”之中,故其位望恐非日后可比。以此,萧子恪从散骑常侍为司徒右长史较为合理,转为司徒左长史反倒有些突兀了。
再下则为晋安、建安、南康、安成、淮南等郡。
晋安内史当在九、八班间。《梁书·徐悱传》:“出入宫坊者历稔,以足疾出为湘东王友,迁晋安内史。”(64)《梁书》卷二五《徐悱传》,第388页。湘东王为萧绎,故湘东王友为皇弟皇子友,位在八班。又《梁书·臧厥传》:“迁尚书右丞,未拜,出为晋安太守。”(65)《梁书》卷四二《臧厥传》,第601页。尚书右丞亦在第八班。《梁书·范缜传》:“及建康城平,以缜为晋安太守,在郡清约,资公禄而已。视事四年,征为尚书左丞。”(66)《梁书》卷四八《儒林·范缜传》,第665页。尚书左丞为九班首,范缜由晋安太守征为尚书左丞,可知晋安太守在九班、八班间。据此三例,可推知晋安太守的地位当在九班、八班之间。
建安郡的地位与晋安郡相当,王佥、萧子范均由太子中舍人(八班)出为建安太守。《梁书·王佥传》:“历尚书殿中郎,太子中舍人,与吴郡陆襄对掌东宫管记。出为建安太守。”(67)《梁书》卷二一《王佥传》,第327页。又《梁书·萧子范传》:“天监初,降爵为子……服阕,又为司徒主簿,累迁丹阳尹丞,太子中舍人。出为建安太守。”(68)《梁书》卷三五《萧子范传》,第510页。此外,尚有由扬州治中从事为建安太守者,据梁官班,扬州治中从事在第九班,《梁书·何敬容传》:“天监初,为秘书郎,历太子舍人,尚书殿中郎,太子洗马,中书舍人,秘书丞,迁扬州治中。出为建安内史,清公有美绩,民吏称之。”(69)《梁书》卷三七《何敬容传》,第531页。据此,建安郡当在九班、八班之间。在萧梁后期,建安郡地位似有所抬升,《梁书·谢嘏传》:“嘏,太清中,历太子中庶子,出为建安太守。”(70)《梁书》卷三七《谢嘏传》,第531页。太子中庶子为十一班。
南康内史也在九班、八班间。《梁书·乐法才传》:“高祖嘉其清节,曰:‘居职若斯,可以为百城表矣。’即日迁太舟卿。寻除南康内史,耻以让俸受名,辞不拜。”(71)《梁书》卷一九《乐法才传》,第304页。太舟卿为诸卿之末,居第九班。又《梁书·王佥传》:“出为建安太守。山酋方善、谢稀聚徒依险,屡为民患,佥潜设方略,率众平之,有诏褒美,颁示州郡……又除宁远将军、南康内史,属循垆作乱,复转佥为安成内史,以镇抚之。”(72)《梁书》卷二一《王佥传》,第327页。据王佥由南康内史、领宁远将军转为安成内史,似乎可以推断安成与南康地位相当。(73)南康、安成两郡相临,南康太守王佥文武兼资,素有理乱之才。其任建安郡时曾平定山酋方善、谢稀,梁武帝有诏褒美,王佥名震百城。故当安成爆发循垆变乱之时,出于一时权变,朝廷调王佥任安成内史,以平定叛乱、绥靖地方,稍异于官员迁转之常。其实安成的地位在南康之下,安成内史多由八班至六班的官员迁转而来。《梁书·王褒传》:“服阕,袭封南昌侯,除武昌王文学,太子洗马,兼东宫管记,迁司徒属,秘书丞,出为安成内史。”(74)《梁书》卷四一《王褒传》,第583页。秘书丞位在第八班。又《梁书·褚翔传》:“(褚翔父向)起家秘书郎,迁太子舍人,尚书殿中郎。出为安成内史。还除太子洗马。”(75)《梁书》卷四一《褚翔传》,第585—586页。尚书殿中郎、太子洗马均为第六班,太子洗马为第六班首,由此可见安成内史的地位。又在安成内史之下,尚有淮南郡,在第三班,即《隋书·食货志》所载之“小郡”:“高凉、晋康等小郡,三班而已。”《梁书·张缅传》:“起家秘书郎,出为淮南太守,时年十八……还除太子舍人。”(76)《梁书》卷三四《张缅传》,第491页。据梁官班,秘书郎在第二班,太子舍人在第三班首,则淮南太守当在三班。
据上所考,萧梁江表二十郡的等级已经大致明晰,但是尚有一个问题有待解答。《隋书·食货志》:“丹阳、吴郡、会稽等郡,同太子詹事、尚书班。高凉、晋康等小郡,三班而已。”(77)《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第675页。太子詹事在第十四班,尚书在第十三班,如此算来,由十四班太子詹事到三班,共计十二等,这与《隋书·百官志》所记“郡守及丞,各为十班。县制七班。用人各拟内职云”(78)《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第736页。即郡共分为十等的记载不符。对于这个问题,严耕望未加深究,径直言道:“检太子詹事第十四班,列曹尚书第十三班,是大小郡之地位恰为十等,与《百官志》合。”(79)严耕望: 《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226页。而通过以上对萧梁江表诸郡等级的考辨,可以对该问题提出一个尝试性的解答。
从《隋书·食货志》所载丹阳郡、吴郡、会稽郡的等级在太子詹事至尚书之间来看,郡的等级划分并非固定对应着某个官班,如十四班或十三班,而是处于太子詹事至尚书班之间。(80)杨恩玉也持此观点:“其余郡守则分布在十二班至四班之间的其中七个班次上。”但杨恩玉的观点与本文尚有小异,其认为丹阳尹当对应太子詹事在十四班,吴郡、会稽当对应尚书班在十三班。但尚书班中既有十四班的吏部尚书,也有十三班的列曹尚书,而且通过官员转迁,亦可见丹阳、吴郡、会稽通官,故此丹阳、吴郡、会稽当同处于十四、十三班间。参考杨恩玉: 《萧梁政治制度考论稿》,第201页。这一点也被其他江表诸郡的等级分布所印证,如寻阳、临海在十三班、十二班间,宣城在十二班、十一班间,其下之义兴、鄱阳、豫章、东阳在十一班、十班间。若如此,则郡与官班的对应关系为: 第一等在十四、十三班间,第二等在十三、十二班间,第三等在十二、十一班间,第四等在十一、十班间,第五等在十、九班间,第六等在九、八班间,第七等在八、七班间,第八等在第七、六班间,第九等在六、五班间,第十等在五、四班间,第十一等为三班。只是这样一来,郡的等级便为十一等,仍与《隋书·百官志》的记载不合。
但从安成内史的选任来看,安成内史用人并非在八、七班间,或七、六班间,而是在八班至六班之间。据《梁书·王褒传》记载王褒从秘书丞出为安成内史(81)据《梁书·王褒传》:“太清中,侯景陷京城,江州刺史当阳公大心举州附贼,贼转寇南中,褒犹据郡拒守。”则王褒任安成内史的时间,至迟当在太清年间。《梁书》卷四一《王褒传》,第583页。,可知安成内史可由八班迁补。据《梁书·褚翔传》记载,其父褚向历任太子舍人—尚书殿中郎—安成内史—太子洗马。(82)据《梁书·褚翔传》记载,褚向于“大通四年,出为宁远将军北中郎庐陵王长史,三年,卒官”。然大通并无四年,校勘记疑此处有脱讹。据褚翔本传,中大通五年,褚翔已服阕,则褚向卒年最迟当在中大通二年。若如此,则褚向任安成内史当在普通、大通中。《梁书》卷四一《褚翔传》,第586页。无论是尚书殿中郎,还是太子洗马,均在六班,如此,安成内史亦可由六班迁转。由此可见,安成内史最低可由六班迁补,最高可由八班转任,安成内史的地位当在第八班至第六班之间。(83)对于安成内史由八班至六班转迁这一“结论”,或可提出疑问: 是否因战乱等原因,安成地位出现了变化?褚向任安成内史在萧梁普通、大通中,其由六班转迁而来。在其后的大同八年,安成郡民刘敬躬发动叛乱,《梁书·武帝纪下》:“八年春正月,安成郡民刘敬躬挟左道以反,内史萧说委郡东奔,敬躬据郡,进攻庐陵,取豫章,妖党遂至数万,前逼新淦、柴桑。”又《梁书·张绾传》:“八年,安成人刘敬(宫)挟祆道,遂聚党攻郡……南中久不习兵革,吏民恇扰奔散。”从记载来看,安成所受叛乱的影响应当很大,安成的地位当无上升之理。此乱之后,安成的地位非但没有下降,反而由八班秘书丞转迁,可见安成的地位当在八班至六班之间。《梁书》卷三《武帝纪下》,第87页;《梁书》卷三四《张绾传》,第504页。虽然尚不能据此断定萧梁诸郡等级的划分方式为: 第一等在十四、十三班间,第二等在十三、十二班间,第三等在十二、十一班间,第四等在十一、十班间,第五等在十、九班间,第六等在九、八班间,第七等在八至六班间,第八等在六、五班间,第九等在五、四班间,第十等为三班,但可以推知的是,等级较低的郡其实对应着较为广泛的低等级官班。如此,则《隋书·百官志》所言的诸郡等级分为十等,便与《隋书·食货志》所言郡的等级在太子詹事至三班之间相符了(表1)。
表1 萧梁诸郡等级表
续表
郡有高低之别是汉代以来的成规,严耕望曾指出影响汉郡等级高低的主要因素为政治地位、人口多寡、区位因素。“(汉代)如畿郡长官与九卿同列……地位特崇,固无论矣。即列郡地位亦有高低……综此诸条,列郡亦以户口多少别大小也……东汉初年,近郡太守擢为三公,并不足异,而(第五)伦以擢自远郡为荣,虽蜀郡之大亦不例外。可知郡分远近,位有高低矣。”(84)严耕望: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9—40页。此制南朝犹存,《隋书·百官志》:“丹阳尹、会稽太守、吴郡吴兴二太守……品并第五……万户以上郡太守、内史、相……品并第六……不满万户太守、内史、相……品并第七。”(85)《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第743—745页。严耕望据此指出:“陈世,丹阳、会稽、吴郡、吴兴四郡地位特高,其他郡国领户万户以上者次之,不满万户者为下,其详未具。”(86)严耕望: 《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21页。严耕望所言之“其详未具”,其实在于史不足征。据《隋书·百官志》可知,南朝时期,人口多寡可以影响诸郡等级,但是政治地位、区位因素、开发程度是否也对诸郡等级产生影响?当某些因素发生改变,诸郡地位是否随之调整?通过对萧梁江表诸郡等级的复原、分析,或有助于解答以上问题。
如上考述,萧梁江表诸郡的等级大致如下: 丹阳、吴郡、会稽、吴兴、晋陵为诸郡之首,官班在十四班、十三班间;其下为临海、寻阳,在十三班、十二班间;其下为宣城,在十二班、十一班间;其下为义兴、鄱阳、豫章、东阳,在十一班、十班间;其下为新安、临川、永嘉,在十班、九班间;其下为晋安、建安、南康,在九班、八班间;其下为安成,在八班至六班间;最低为淮南,在第三班。又从各郡等级的分布情况来看,呈现出以建康为中心、由北向南级别依次递减的基本态势,如三吴地区、晋陵地区靠近丹阳,等级最高;扬州之宣城、义兴次之,江州之鄱阳、豫章又次之;江表诸郡中距离建康最远的闽中诸郡,如晋安、建安则更次之。江表诸郡等级由北向南依次递减的这种分布趋势,其实与江南各别地区的开发程度以及各郡的政治地位有着密切的关联。
六朝时期,江南地区虽然得到了巨大的开发,但各地区的开发程度、开发时间仍有很大不同,即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性,而又大致呈现出以三吴为中心、由北向南依次开发的态势,此正与江表诸郡等级分布的地理格局相吻合。万绳楠指出:“大致说来,会稽、长沙等郡至晚在汉末即已开发……晋陵、丹阳在东晋时始开发,豫章、晋安则更迟至宋、齐时始开发。就开发程度说,扬州发展较大,其中又以会稽、吴郡、晋陵、丹阳等较为发达;江州次之,发展起来的只是沿赣江的豫章、鄱阳等六郡。”(87)万绳楠: 《六朝时代江南开发问题》,《历史教学》1963年第3期,第6页。一般而言,江表诸郡开发程度越高,其等级则越高。三吴地区在孙吴时期便已得到开发,历东晋南朝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以此吴郡、吴兴郡、会稽郡居于第一等级;其下则为开发时间稍晚、发展程度次之的扬州诸郡,如义兴、宣城、新安等,以及江州的寻阳、豫章、临川、永嘉等郡;至于发展程度较低、开发时间较晚的闽中地区诸郡,如晋安、建安、安成等郡,则更次之。
江表诸郡的等级分布又不仅与其开发程度成正比,而且与其政治地位的高下有很大关联。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言,丹阳、晋陵逊色于三吴地区的吴郡、吴兴、会稽(88)万绳楠: 《六朝时代江南开发问题》,《历史教学》1963年第3期,第4页。,但就政治地位言,丹阳、晋陵则过之。丹阳为京畿所在,其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此之外,丹阳、晋陵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其为南渡侨姓聚居之所。陈寅恪曾指出: 西晋末年以降南渡的上层阶级即“晋之皇室及洛阳之公卿士大夫”,多居于建康所在之丹阳,而北来之“用武勇擅战著称”的中层阶级,则居于吴人势力不及之晋陵(89)陈寅恪: 《述东晋王导之功业》,《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66—69页。;又东晋时期门阀执政,南朝以降寒门崛起,东晋当轴士人与刘宋、齐、梁皇族所居均不出丹阳、晋陵之范围,所以其政治地位十分特殊,足与三吴并列。政治地位对于诸郡等级的影响还体现在寻阳的地位高于豫章、鄱阳等江州诸郡。江州地区沿赣江各郡在六朝时期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就发展程度言,寻阳似逊色于豫章、鄱阳等郡,这一点可从寻阳领县少于豫章、鄱阳推知。然而寻阳郡虽然发展程度逊于豫章、鄱阳,其地位却高于豫章、鄱阳,究其原因,恐与寻阳自东晋成帝以后便为江州州治、政治地位较高有关。进而言之,诸郡等级的这种分布规律也体现于侨郡中,如淮南郡寄治于湖,南琅琊彭城二郡寄治白下城,据《南齐书·州郡志》淮南郡、南琅琊彭城二郡各领一个实县,淮南郡领于湖县,南琅琊彭城二郡领江乘县(90)周振鹤主编,胡阿祥、孔祥军、徐成著: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卷》,第1161、1166页。,但二者的地位则相差甚远。虽然淮南郡所寄治的于湖处于江表核心区域,也较早便得到了开发,但是由于淮南郡仅领一个实县,无论人口还是经济实力均无法与其余江表诸郡匹敌,所以淮南郡仅为三班。而领县情况类似的南琅琊彭城二郡,因为寄治于弥密京都的江乘县,以此地位远高于淮南郡。萧梁时期,任南琅琊彭城二郡太守者,多为宗室成员(91)《梁书》中所见任南琅琊彭城二郡太守者多为宗室,先后有萧昂、萧续、萧纶、萧纪、萧誉、萧大临等。;就其迁转路径来看,南琅琊彭城二郡太守多迁任大郡,如《梁书·萧纶传》:“邵陵携王纶字世调,高祖第六子也。少聪颖,博学善属文,尤工尺牍。天监十三年(514年),封邵陵郡王,邑二千户。出为宁远将军、琅邪彭城二郡太守,迁轻车将军、会稽太守。”(92)《梁书》卷二九《萧纶传》,第431页。
正是由于江表诸郡等级的划分与其开发程度、政治地位有关,因此诸郡的等级具有相当的稳定性。(93)当然,萧梁江表诸郡等级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还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即萧梁朝廷对江表地区实现了有效的政治统治。沈约曾言:“江左以来,树根本于扬越,任推毂于荆楚……宋室受命,权不能移,二州之重,咸归密戚。”(《宋书》卷六六“史臣曰”,第1739页)刘宋王朝为了巩固统治,特重对扬州、荆州的控制,此政策亦为其后的齐、梁王朝所遵循。换言之,有效的政治统治与稳定的诸郡等级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联系。但是,若发生战乱、政区调整等情况,则各郡的地位可能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其中,宣城郡的地位变化便十分具有典型性。天监初年,宣城太守用人在十二班、十一班间;至天监中,其用人则降至十班、九班间。宣城郡用人转轻,正标志着宣城郡地位的下降,而这当与天监九年吴承伯叛乱有关。据《梁书·何远传》:“高祖闻其能,擢为宣城太守。自县为近畿大郡,近代未之有也。郡经寇抄,远尽心绥理,复著名迹。”(94)《梁书》卷五三《良吏·何远传》,第778页。何远由县令长迁为近畿大郡,为“近代未之有”的特例,这个特例的出现,一方面在于何远善于为政,另一方面则与宣城“郡经寇抄”、致使用人转轻有很大关联。此“郡经寇抄”即指天监九年的吴承伯叛乱。《梁书·武帝纪中》:“(天监九年)六月癸丑,盗杀宣城太守朱僧勇”,又“闰月己丑,宣城盗转寇吴兴县,太守蔡撙讨平之”(95)《梁书》卷二《武帝纪中》,第50页。。此事详见于《梁书·谢览传》:“九年夏,山贼吴承伯破宣城郡,余党散入新安”(96)《梁书》卷一五《谢览传》,第265页。,及《梁书·蔡撙传》:“天监九年,宣城郡吏吴承伯挟祆道聚众攻宣城,杀太守朱僧勇,因转屠旁县,逾山寇吴兴,所过皆残破,众有二万,奄袭郡城。东道不习兵革,吏民恇扰奔散,并请撙避之。”(97)《梁书》卷二一《蔡撙传》,第333页。吴承伯聚众二万,寇乱三郡,杀宣城太守、逐新安太守,其规模不可谓不大。从“转屠旁县”“吏民恇扰奔散”等记载来看,此乱对宣城、吴兴、新安三郡造成了巨大破坏,而宣城又首当其冲。而由《何远传》记载的“郡经寇抄,远尽心绥理,复著名迹”可知,至天监十六年,宣城郡仍未恢复元气,以此可以推知宣城郡的用人转轻当与此乱有关。
要之,本文依据萧梁官班制的性质及其运行规律,通过考察萧梁时期官员迁转路径的方法,基本复原出了萧梁江表诸郡的十个等级,并得出了诸如萧梁郡的等级与其政治地位、经济实力、开发程度具有密切关联,郡的等级又随着郡的政治、经济状况的变化而有所变动等认识。考虑到江表诸郡正为六朝之根本所在,在萧梁政区中也极具典型代表性,所以本文得出的认识,也就具有了相当的普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