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小岗精神的内涵及其价值分析*

2019-03-14 13:32陶新珍
关键词:小岗沈浩大包干

陶新珍

(安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精神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处于各种意识现象中深层而又相对稳定、主导并支配着人行动的力量,具体表现为人的理想追求、生活态度、行为状态和世界观。小岗精神正是基于这一前提和基础,呈现于现实境界、现实气氛和现实的倾向性中,是一种普遍性的精神存在。它不专属于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理解小岗精神需要从凝结这一精神的社会实践入手,结合时代需要,全面地感知和领悟其内涵,才能真正地坚持和弘扬小岗精神。

一、小岗精神产生的历史背景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40周年了,正是这40年让人民生活日益改善,让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的转变,让中国开启了一个新时代,而这一切可以说是从小岗村农民的红手印开始的。

(一)“大包干”是小岗精神的现实场景

40年前,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使管理僵化,使广大农民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很难被激发。小岗村农民即使吃国家的返销粮都解决不了温饱问题,年年忍受饥馑之苦。于是他们冒着身家性命的危险率先尝试了“大包干”,把农业经营的自主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由于“大包干”与当时农村生产力水平、经营水平和干部的管理水平等相适应,很快农民实现一年就翻身的巨变。“大包干”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唤起的成果,它凝结的不只是十八户农民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更多的是一个时代转变所需精神力量汇聚的现实场景。

(二)沈浩事迹是小岗精神的生动诠释

2004年,沈浩从省财政厅来到小岗,小岗虽是“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但是“一些村民还住着瓦房甚至是茅草房,村里几乎都是泥巴路”[1]。他面临着如何带领村民实现从“温饱线”向“富裕门”的跨越。沈浩租住在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平房里,开始为小岗村的发展谋篇布局。他以改革创新思维带领村民修道路、引人才、办工业、兴商贸、科学种田,用市场经济的头脑发展种植、养殖,发展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仅三年时间,小岗就跻身“全国十大名村”,成为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点。2006年底,小岗村民用感激和期待的红手印留下了驻村期满的沈浩。于是他又干了三年。就在村民又用鲜红的手印再次挽留他的时候,沈浩因积劳成疾,永远留在了小岗。“两任村官,六载离家,总是和农民面对面、肩并肩。他走得匆忙,放不下村里道路工厂和农田,对不住家中娇妻幼女高堂。那一年,村民按下红手印,改变乡村的命运;如今,他们再次伸出手指,鲜红手印,颗颗都是他的碑文。”“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组委会用这样一段文字刻画了沈浩竭力奉献农村的党员干部形象。沈浩用行动点亮了人民公仆的精神世界,用小岗精神激发了村民致富的动力,以脚踏实地、锐意改革、鞠躬尽瘁、服务群众的音符谱写了小岗精神的新乐章。

二、小岗精神的本质内涵

小岗精神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凝结的时代精神,新时代我们坚持和发展小岗精神,要超越低层次的经验复制,提高理性道路上的精神自觉。实践最大的局限就是不能将真理捧在手掌里奉献给人们,它需要人类不断地用主体自觉、能动创造,在新的实践中完成特定精神的延续和弘扬。因此,在重温小岗精神时,我们有必要提高学习的理性自觉,挖掘小岗精神的本质内涵,真正为推动新时代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小岗精神的内核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是推动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根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准则和政治立场,是中国共产党在开创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基本理念,也是我国40年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

小岗村民首创的“大包干”,最后发展为运用于全国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大包干”是基层农民主体精神和改革积极性释放的结果。在小岗村民突破社会认知困扰和阻力时,得到了各级党组织的尊重和支持,如凤阳县委领导人为小岗实践命名的周密考虑,滁州地委给“大包干”报户口,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的大力支持和邓小平的“观察”二字都给了小岗村民创新的空间和时间,这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实践。1982年1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让“大包干”合法了,并向全国推广,这是党和国家充分尊重了小岗村民的首创精神,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体现。邓小平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2]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以人民为中心,要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群众拥护是对你的最大褒奖”,2008年胡锦涛同志视察小岗村时用这句话道明了一位优秀党员行动的最高价值。在小岗,沈浩“身”入基层、“心”有百姓,上任伊始,他就开始起早贪黑、挨家逐户与村民访谈……。仅一个多月,他就对小岗的实际情况了然于胸。村里道路改造,为了省钱,他不仅发动村民参与,自己也经常扛水泥、拌砂浆,至今很多村民对他挽起袖子捧水泥的身影仍记忆犹新。他始终把小岗看作自己的另一个家,视小岗村民如自己的亲人一般,为贫困村民、“五保户”生病住院付费,悄悄地给老奶奶买拐棍……正如他在日记中所写:“我要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要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方便村民“有困难,找沈浩”,他的房间从不上锁[3]。任职6年间,沈浩时刻情系村民、谋利在民,始终无私奉献、无怨无悔,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描绘了一名人民公仆的服务本色。沈浩一切从人民的需要出发,以人民为中心的崇高精神境界,秉承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价值理念。

(二)责任是小岗精神主体的意识

责任是积极的心理建构,是一种对人、对事、对社会的使命感。无论是个体或集体,有了责任意识,才能彰显其存在的价值。小岗精神是在各方主体责任意识相契合中产生的强大精神力量,小岗村民的责任意识和以沈浩为代表的党各级领导干部勇于担当的精神,驱动了小岗的成功实践。小岗精神主体即这些实践的主体,作为主体的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实践的存在,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把握主体的责任精神。首先,小岗村的十八户庄稼汉虽然很少接受过正式教育,但在生存劳作实践中他们成功建构了最基本的对家人的责任担当。他们冒着性命的风险大胆尝试,目的是摸索一条能让家人吃饱肚子的路子,这是源于他对自己和家人生存保障的责任意识。其次,在十八户农民的契约中明确交代:干部要是坐牢杀头,其他社员负责把他们的孩子养到十八岁,对行动风险承担的责任归属,体现了他们彼此具备对群体的责任意识。正是来自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各级领导组织的尊重群众、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才使小岗人改变了饿肚子的状况,让中国的改革大幕从这里开启。习近平2016年5月在小岗考察时所说:“当年贴着身家性命干的事,变成中国改革的一声惊雷,成为中国改革的标志。”[4]更是说明小岗精神源于村民的责任担当。再次,小岗精神主体的责任担当也体现在优秀党员沈浩的身上。他原在安徽省城合肥工作,却主动申请来到偏远的小岗村,为几千号村民的吃、穿、住、行负责,他把这种责任化成一种动力,为群众操劳,为小岗造福,为人民鞠躬尽瘁。

(三)改革是小岗精神的永恒主题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而农村的改革是从小岗开始的,这里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发源地。小岗村自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就是以改革的精神形象存在的。40年前,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还未真正转变,农村经营方式的改革在思想上还未被触及,小岗十八位村民就从实际出发,用鲜红的手印立下了生死状:“我们分田单干,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5]这份中国农村改革宣言书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掀起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浪潮。“大包干”这一农民的创举使中国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小岗村也因此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

然而在向工业化转型的时期,农业农村的发展受到了巨大挑战,“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的小岗也面临着“一夜越过温饱线,二十年不过富裕门”的致富困境。沈浩,一位致力于群众工作的人民公仆延续了“大包干”的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小岗村发展中的“二次改革”,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重视培育新型农民主体,打造“红色旅游”,实现产业结构优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开发乡村旅游业、招商引资发展村级工业”等[6]。2008年胡锦涛视察小岗村后,沈浩结合小岗村实际,制定了“四型村”的建设定位,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使小岗的发展又上新台阶[7]41。我国改革的时代精神已深深凝注于小岗这块土地,成为小岗精神不变的主题。当我国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2016年5月,习近平来到小岗村说:“今天在这里重温改革,就是要改革开放不停步,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续写新的篇章。”[8]时代在变迁,实践在变化,但小岗的改革精神却历久弥新。

(四)协作是小岗精神的强大动力

小岗精神实践中彰显着各方协作的精神力量。首先,小岗村民之间形成了协作精神。40年前,小岗人同舟共济,相互扶持,完成了“大包干”和小岗村的一系列变革[7]40。小岗村农民用协作精神解决了大胆改革的后顾之忧,他们用团结的力量来应对突破所面临的困难。其次,民众与各级领导组织之间形成的协作。“大包干”的出现和推行离不开小岗村民与地方县、市和省各级领导组织的协作。基层干部对小岗、对农民的生活状况比较了解,所以支持“大包干”。而作为省委书记的万里,基于对农村的调研,对于滁州这个在20世纪70年代还饿死人的地方也是十分了解的,对农民的贫穷他深有体会。1980年春节前夕,万里来到小岗,当生产队反映有人指责小岗是“开历史倒车”时,万里当即表示:“地委批准你们干三年,我批准你们干五年。只要能对国家多贡献,对集体能够多提留,社员生活能有改善,干一辈子也不能算开倒车。”[9]这一态度对小岗村人是极大的鼓舞、支持和呼应。邓小平在1980年5月的一次重要谈话中肯定了“大包干”,肯定了小岗村的做法。正是在各方力量的协作下,才开辟了农村改革的新道路。再次,沈浩来到小岗时,我国很多地方都在搞新农村建设,小岗面临着发展不足、发展不优的困境,他就多方协调,找来资金修公路,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帮助村民搞长途、干餐馆,在小岗建纪念馆,顶住压力迁坟,引进外资办企业,搞活地方产业……。而这些除了沈浩自身协调能力的发挥外,还需要各界的协作,才能真正完成。所以小岗的发展变化凝结着团结协作的精神,正是这种协作精神激发了小岗的时代力量。

三、弘扬小岗精神,促进乡村振兴

小岗村的“大包干”带动了我国农村改革,农村改革又推动了我国全方位的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改革成果举世瞩目,但是只有更加平衡和充分地发展,才能满足当下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乡村振兴成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举措,而凝结于我国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小岗精神,正是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乡村的重要精神力量。

(一)弘扬小岗精神,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乡村振兴战略

价值立场是一切行动的支配力量。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推动小岗村改革和发展的跨越。乡村振兴战略正是新时代背景下建成全面小康和实现民族复兴的前提和基础,是党秉承“以人民为中心”宗旨的现实行动,目的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乡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亿万农民的发展问题。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在革命、改革、建设和发展方面获得的成功与农民、农村息息相关。在我国处于现代化的转型时期,把乡村发展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地位上,不仅充分认识到乡村发展的价值,还是党对乡村主体发展需求的高度重视。结合我国乡村振兴面临的现实问题,把产业发展落实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落实到提高农民素质和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上来,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拓宽乡村发展的道路,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满足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人民群众是改革发展奇迹的创造者,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尊重民意、以人为本,致力于实现农民的美好生活愿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实践中。

(二)弘扬小岗精神,激发乡村振兴主体的责任意识

马克思说:“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必须做,但你不一定喜欢做,这就是责任的涵义。” 2018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乡村振兴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意识是取得这场攻坚战最后胜利的前提[10]。乡村发展是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和社会主义强国建设的短板,实践发展中的人才、资源等要素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不会自然流向乡村,必须通过乡村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并使他们增强自己在乡村振兴实践中挖掘发展潜力的责任意识。另外,增强农民主体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的责任意识,使其愿干、敢干,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创新性发展途径。小岗实践中各方主体致力于小岗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意识成就了小岗的提升和变迁,尤其是小岗村民在面临巨大生存挑战时,他们勇于担责,提升作为危机主体的责任意识,探寻出路。新时代背景下,乡村各类主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更需要主体的强烈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深化对乡村发展的宏观和微观价值的理性认识。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要重点激发农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农民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自觉行动则能激发他们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让农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需求和党的方针政策相契合,从而完成美丽乡村的创造性实践。

(三)弘扬小岗精神,以锐意改革驱动乡村振兴

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走多元产业融合、经济与环境融合、城乡融合和文化融合等路子,才能突破过去乡村发展的局限性。在实际的一线工作中,乡村建设面临问题的多样具体决定了乡村发展必须依赖于强烈的改革意识和行动。我国改革处于全面深化的阶段,需要对社会发展各要素进行创造性的整合,借助于改革与创新协力推进乡村社会发展。小岗精神主题就是改革创新、敢为人先,这一宝贵精神财富正是乡村振兴需要的精神力量。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农村改革的重要文件,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我国乡村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但在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构建中,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乡村各地差异很大,就需要广大干部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下,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例如土地确权,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等都需要在实践中发挥小岗精神,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四)弘扬小岗精神,发挥人民公仆引领乡村振兴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永远是人民的公仆。新时代的人民公仆要能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着强烈的“代表”意识,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乡村振兴第一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这决定了在实践工作中党的基层干部领导的重要性。拥有更多像沈浩那样的勤奋敬业、艰苦奋斗、爱民、为民和无私奉献的人民公仆,是推动乡村更好发展的引领力量。我国乡村发展中问题的复杂性和具体性,都需要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基层干部只有投入更多精力,才能深入分析掌握实际,促使基层发展。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党员干部只有以解决好、发展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己任,甘于奉献,增强自身能力,锐意改革,才能真正贯彻党的战略决策。基层党组织只有明确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落脚点,准确定位自身角色,才能增强服务、责任和担当意识。尤其是面临如何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如何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如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等难题时,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有敢于担当、勤奋务实、努力奉献的人民公仆精神,做带领群众发展的“领头雁”,在群众“最盼”和“最忧”上下功夫、解难题,攻坚克难,与广大农民共同努力、苦干实干,带领乡亲们奔向更加幸福安康的美好生活。

(五)弘扬小岗精神,各方协力推进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必须“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11]。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大总要求,也凸显了新时代乡村建设是综合性的建设,需要更多社会主体的参与并形成合力。因此,在乡村振兴这一目标实施过程中,各级各类部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只有协调与配合,积极争取得到外界支援和配合,优化包括资源、技术、信息等各方面要素的协作,从而化解城乡发展的现实矛盾,创造多方力量参与、资源多元整合的乡村发展。如:通过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乡村基础设施投入,创造更好的招商引资的硬环境,促使城乡人员往来和文化融合;积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与资本结合;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促使绿色生态与社会力量的结合;实现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促使乡村产业的多元融合;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现代农业科技与市场结合。这样便形成居民主体、企业参与,乡企结合、乡贤支持的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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