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东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在其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不断丰富着的精准脱贫等论断的提出标志着习近平扶贫理论开始形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奋斗目标则标志着习近平扶贫理论日臻成熟,从而对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从土地革命时期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扶贫思想形成的初始时期。在这期间我们党全心全意为群众谋求利益,重视经济建设,开始了扶贫脱贫的理论探索。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党的扶贫思想,以改革开放为具体实践基础,取得了巨大理论突破。邓小平承认我国的贫穷现状,再围绕共同富裕,提出一系列理论,包括“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1]172,“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1]166等。
在共同富裕理论的基础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新阶段提出农村扶贫开发思想。把扶贫开发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部分人富起来,一部分人长期贫困,也不是社会主义”[2]548-549,提出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3],要“把政府扶贫同全社会扶贫结合起来”[4],要将“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2]548,还将扶贫开发和党的宗旨、党的建设联系起来,指出:“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个代表’要求的最终体现。”[2]548-549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后,胡锦涛从新的视野、新的理论高度深化了扶贫开发思想,指出“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5]。
党从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到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具体实践中对扶贫工作进行了持续的理论探索,并不断深化,这一系列理论共同构成习近平扶贫理论的理论来源。
习近平扶贫理论是新时代扶贫实践的理论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个人的成长和工作经历是其扶贫理论的实践基础。
1.基层工作经历,培养出“消灭贫困”的质朴情感
习近平1969年到陕西延川插队,在梁家河做了七年农民。这七年时间里,习近平亲眼看到了农民的贫穷[6]118。于是他带领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路子:带领村里人打井,带头跳到冰面挖泉眼,解决了社员吃水问题[6]34-35;建了全县第一个沼气池,解决了社员照明取暖等实际问题,改善了群众生活条件;组织办铁业社,解决社员农具的需求问题;组织办代销社,基本备齐了社员的生活必需品;组织办缝纫社,让社员发挥各自长处;组织办磨坊,解放生产力;带领村民打淤地坝,把河道变成良田,提高粮食产量[6]187-195。从这些具体的工作中,习近平不断积累了丰富的农村脱贫工作经验。
1982年到1985年习近平在河北正定工作。他经过走访调研,发现单一的粮食经济是正定成为高产穷县的主要原因。于是他调整种植结构,压缩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改种经济作物。当年正定的农业产值就比上一年翻了一番,农民人均收入翻了一倍半,仅用一年时间就解决了农民温饱问题。习近平又组织在里双店公社搞“大包干”试点,开了河北省“大包干”的先河,当年公社农业产值就比上一年翻了一倍半,社员人均收入成倍增长[7]。习近平为正定确立了“依托城市、服务城市、打入石市、挤进京津、咬住晋蒙、冲向全国”的经济发展思路,制定出“投其所好、供其所需、取其所长、补齐所短、应其所变”的二十字方针,把正定带入经济发展的快车道[8]3。
2.领导岗位历练,思想日益成熟
1988年到1990年,习近平任福建宁德市委书记。当年的宁德全市9个县中,有6个是国定贫困县,是全国18个集中连片贫困区之一的闽西南及闽东北地区,这里还是我国东部沿海唯一的贫困地区。为了带领大家摆脱贫困,他走遍宁德开展调研,“三进三出”下党乡,提出:“下党的发展,主要抓‘做’功,而不是‘唱’功。”[9]为了改善部分少数民族的生活居住问题,他积极推动畲民下山、连家船民上岸定居的移民搬迁工程;他来到“闽东延安”福安市柏柱洋,嘱咐当地镇村干部:“老区革命精神是脱贫致富的强大精神支柱,我们要大力弘扬这种精神,让老区人民尽快走上致富路。”[10]他在《摆脱贫困》一书中围绕闽东地区如何早日脱贫致富的主题,提出一系列战略思想、制度理论和实践观点。在《弱鸟如何先飞——闽东九县调查随感》中明确指出,“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要使弱鸟先飞,飞得快,飞得高,必须探讨一条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的路子”[11]。宁德是习近平思考扶贫问题的起点,其扶贫思想逐渐形成。
在浙江任省委书记时,针对新世纪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强调“必须坚持富民为本、富民为先,切实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新阶段‘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2]1,提出“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继续加快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转移渠道”,“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既要鼓励农民走出去,又要引导农民留下来,还要支持出去的农民回乡创业”[12]1,并全面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2003年1月20日,习近平参加省人大温州代表团讨论时提出:“贫困地区也有100万元的富裕户,我们的扶贫要扶真贫,要把握贫困动态的变化,讲求针对性,使投入的钱真正让贫困户受益。”[13]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路贯穿到扶贫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他认为在浙江,块状贫困已经不再是贫困问题的重点,重点是星点分布的点状贫困,扶贫工作要做到观念清晰、清楚,定位准确、精确,做到因地制宜“扶真贫、真扶贫”。此时习近平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扶贫观,扶贫思想开始成熟。
2013年10月,习近平到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14]的指示,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2014年的1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对新的扶贫工作模式从顶层设计上做了翔实、细致的规范,以确保这一思想尽快得到贯彻落实。同年3月,习近平对“精准扶贫”思想做了进一步阐释,指出“精准扶贫”的实施,就是要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2015年6月习近平在贵州又讲了六个“精准”[15]。“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及其内容的系统化和可操作性标志着习近平扶贫理论的形成。
在将“精准扶贫”付诸实施的过程中,习近平扶贫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如: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层层签订责任书”[16]86;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兜底保障制度;实施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等等。各地通过精准识别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通过“回头看”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平台”,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打牢基础,然后对识别出的贫困户分类细化致贫原因,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帮扶措施,“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完成脱贫任务”[16]9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7]十九大报告作为纲领性的文件,对扶贫、脱贫做出论断,标志着习近平扶贫理论的成熟。
习近平扶贫思想的理论体系包含扶贫主体、扶贫的意义、基本原则、战略举措等基本内容。习近平指出:“凝聚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是打赢攻坚战的保障。”[18]扶贫开发以党的统筹领导为核心,以政府为主要责任和落实主体,社会共同推进;习近平多次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19]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思想,是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国计民生、人民幸福的重要工作;习近平在 2012 年阜平之行时提出扶贫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20]扶贫战略是扶贫工作推进的关键指导,也是习近平扶贫思想的核心内容,包括“精准扶贫”这一基本方略以及内源扶贫、科学扶贫、制度扶贫四部分内容。这一理论体系是习近平扶贫思想的核心,也是新时代推进扶贫工作的指南。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人口是最突出的短板”[16]79,脱贫攻坚被纳入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在习近平扶贫理论指导下,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据有关数据显示:十八大后,贫困人口迅速减少,2012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由9 899万人减少至4 335万人,累计减少5 564万人, 5年年均减贫1 300多万人;贫困地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截至2017年,贫困地区自然村通电接近全覆盖,通电话比重达到98.2%,道路硬化达到77.9%。在自然村上幼儿园和上小学的农户分别达到79.7%和84.9%;对贫困地区财政扶贫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 78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7%;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 82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6.9%[21]。
马克思贫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工人贫困问题的论述是其理论起点。马克思在《工人、价格和利润》及《资本论》中提出“相对贫困”概念:“他的相对工资以及他的相对社会地位,即他与资本家相比较的地位都会下降”[22]。马克思“绝对贫困”理论就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提出的,“工人的绝对贫困的必然性,无非是说劳动能力是工人唯一能够出售的商品”[23]。
习近平扶贫理论对马克思贫困理论的继承不但表现于其承认贫困、贫穷,而且表现于其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坚持生产力标准,生产力的发展是解决贫穷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唯物史观,相信人民群众,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强调自力更生。牢记“依靠谁”“为了谁”的初心,扶贫让群众受益,让贫困人口在小康路上“不掉队”;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精髓,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精准扶贫。
习近平扶贫理论对马克思贫困理论的发展,一方面是基于社会历史条件发生变化,突破绝对贫困理论,强调人民群众有党的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保障,“能脱贫”。另一方面提出了人民群众实现脱贫的途径和方法是“精准扶贫”。而且将源于实践的扶贫理论用于指导实践,使脱贫的理想成为现实,这是当时条件下马克思无法想象的。
习近平扶贫理论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基于实践而形成,又指导具体实践,是被实践检验过也正被实践检验着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贫困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原创性贡献。
扶贫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现阶段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扶贫理论对于统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扶贫合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升级、转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贫困地区经济建设现代化,起到了根本性的指导作用,今后将继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