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玲
所谓“一种文化”,它指的是某个人类群体独特的生活方式,他们整套的“生存式样”。[1]对于处于某一地理环境内,并且在社会管理体制内有隶属管理关系的不同民族而言,其文化不但是统一文化的民族变体,更是统一文化的组成部分。
维吾尔族作为我国北方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自漠北回鹘汗国以来,就与中原中央王朝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他们接受中央王朝的领导,并积极参与国家管理,维护国家统一,与其他民族共同形成了中华文化。当然,由于地理环境和历史环境的影响,维吾尔族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包括社会生产、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工艺美术、音乐舞蹈、文学戏剧、语言文字、宗教信仰、人生礼俗、衣食住行、风俗习惯等。其中,作为人生礼俗之一的命名(人名)文化,就是民族文化的一面镜子。
1.萨满教
维吾尔族的先民原本居住在蒙古高原,因而笃信萨满教。在维吾尔古代史诗《乌古斯可汗传》中,他给儿子们分别取名为kuyaš(太阳)、aj(月亮)、žultuz(星星)、taγ(山)、kün(天)、djïz(海)。这些人名都展示出其对大自然的认知。
2.景教的影响
作为基督教的分支,景教自公元6世纪起就在新疆境内流传。9世纪四十年代后,西迁至新疆的古代维吾尔族王公贵族很快就接受了这一宗教,并将其引入人名文化。比如忽必烈时期的维吾尔族景教僧侣列班扫马,其名中“列班”是叙利亚语Rabban的音译,意为“教师”,它是景教教士的称号。
3.佛教的影响
早在漠北时期,维吾尔族就已经接触到了佛教。西迁之后,特别是进驻长期受到佛教浸淫的高昌之后,维吾尔族的佛教信仰日渐浓厚。在古代维吾尔语佛经中,出现了大量与佛教有关的名字。如:驻守云南的维吾尔族官员跃里帖木儿的妻子沙拉齐(araki),梵文意为“佛教中的夫人名”。
4.伊斯兰教的影响
10世纪中期,伊斯兰教进入新疆,开始影响维吾尔族的人名文化。至16世纪,伊斯兰教在新疆获得了绝对地位,初步实现了宗教教义的世俗化。这一世俗化的突出表现就是取经名或教名,进而直接选用《古兰经》中先贤或术语为自己子女命名。如:mahmut(默罕穆德-伊斯兰教创始人)、ïslam(伊斯兰姆-伊斯兰教)、ïmam(伊玛目-宗教知识分子)。
1.在古代北方的游牧部族里,通常会将部落名称或某一比较有权势的氏族名称作为姓氏使用。古代维吾尔人在蒙古高原时,也以此命名,旨在表明自己的所属以及对氏族的尊崇。
3.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有祖先崇拜,因此选择先辈中那些德高望重的人名做姓,就成为了姓氏的一个主要来源。实际上,维吾尔族姓名中的“父子联名制”就是这一体现,只是它仅仅将姓局限在父亲上,意在对父亲的尊重。比如:abudula arslan-阿布都拉.阿尔斯兰,前者是本名,后者则是父名。
4.依照自身所从事的工作或者身份作为姓氏,这是表明其对职业或身份的认同和追求。如:hamit-哈热提(木匠),temirqi-铁木尔奇(铁匠)等。又如kadir-卡德尔(干部)等姓氏,往往表明父母对子女的愿望和期待。
5.过去人们常常会用身体特征或生理缺陷来指代自己的后代,意在贱名好养活。维吾尔族也同样如此,如:bodiq-波代克,指胖乎乎的;kuliq-库鲁克,指又矮又瘦的。
6.受阿拉伯、波斯文化的影响,过去一些维吾尔族上层人物还将某些专用名称长期连接在自己名字的后部或前部作为姓氏使用。如:哈密回王家族成员以“haz-哈孜”(战胜者之意)一词作为自己的姓氏。
1.以社会特征命名。作为佛教东传要道的西域,自公元前后就受到佛教的浸染。这一影响一直延续至十六世纪。因此彼时以及之后的维吾尔族中出现了许多与佛教有关的人名。如:toyin(出家人)、abita(佛像)等。
2.以宗教内容命名。特别是在16世纪之后,伴随着地方政权统治者的强行推广,伊斯兰教更是深入到百姓的社会生活。因此很多人利用宗教内容,比如宗教人物、术语或相关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人名进行命名,以彰显自己对教义的认可和服从。如:daniš(知识,学问)、äsa(圣人名字)。
3.以时节命名。主要按照婴儿出生时间和与之相临近的节日命名。如:riza(肉孜节)、 baqar(春天)。
4.以长者心愿命名。主要是按照长辈对晚辈的期待或希望来命名。如:alamät(健康)、baqït(幸福)等。不过这种意愿也通常与一定的社会环境以及长辈的社会背景有关,即有大气和小气之分。
5.以英烈名字命名。英雄情结在大多数民族中都有保留,通常认为用英烈的名字,既可以表达崇敬,也可以表明对后代的愿望,即成为英雄。如:uγus(古代英雄)。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语言的管窥。文化中的精神层面如思维方式,对语言结构产生着重大的影响。[2]
从人名的变迁上,特别是受到宗教思想影响的人名上不难看出,原本在古代维吾尔语中没有的音位出现了。比如:木塔力甫、阿里甫名字中的“f”就是一个新增的音位。
由于某些人名是来源于宗教术语,因此这就使得这些宗教术语逐步走入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比如莫明:原来仅指宗教信仰者,现在也表示顺从的、老实的。又如:库尔班,原指宗教节日,现在也表示牺牲、奉献。可以说,这类人名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也丰富了维吾尔语词汇。
尽管维吾尔族先民经历了几次较大的文字替换,但是其基本语法结构没有大的改动。以条件式的变化为例:古代突厥语——usar,idi joq qïsalïm(如果有可能,让我们消灭他们);高昌回鹘文献语言——nätäg jrlïqsar anï bytyrgäli anuq tururmän(不论让他做什么,我都准备完成)。很明显,条件式的变化从9世纪到15世纪变化不大。现代维吾尔语中亦如此。
尽管维吾尔人名文化有其自身特点,但是无论是宗教因素,抑或是姓名来源、起名方式,无不显示其与中华主体民族命名中的相似性,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维吾尔文化就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而非所谓的伊斯兰或阿拉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