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恶霸”与“绅士”之间
——现当代文学“恶霸地主”形象的形成与消解*①

2019-03-13 10:12阎浩岗
关键词:土地革命典范绅士

阎浩岗

(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071000 )

“恶霸地主”是20世纪中国的一个特有概念,它同时又指代中国现当代文艺作品中一类占有重要地位而又具有特殊性的人物形象。这一概念的形成和消解都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背景。从20世纪20年代迄今,在近百年文学史的不同阶段,地主形象呈现出不同面貌。地主形象的审美嬗变与嬗变背后的叙事伦理演变,不仅关系到对相关文学现象的认识,也涉及对相关重要社会历史现象的理解。因此,对它的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新时期以来对现当代文学中地主形象予以专门研究的论文已有多篇,但这些论文或是限于对个别地主形象的分析,或是仅按历史时期与审美类型进行比较简单的归纳分类,或是在作判断下结论时有简单化之嫌。因而,以互文性文本解读的研究方法,对不同时期产生于不同作家笔下的地主形象予以具体分析梳理,以知识社会学视野对之进行更为客观、全面和辩证的研究评价,仍然非常必要。

总览现当代文学地主形象的不同塑造方式和不同叙事伦理,笔者发现,“地主”与“恶霸”之间的关系是其中的关捩点。现当代文学中的地主形象之所以特殊,正因有“恶霸地主”这一特殊人物类型。而且,在特定时间段内,这一类型几乎成为地主形象的唯一类型,影响到一两代人的思维方式和日常生活,导致许多学者和读者迄今尚处于对之解构的激情之中。本文的目的,就是要研究“恶霸地主”概念及相关类型文学形象形成和消解的社会背景、意识形态因素及审美和伦理的动因,以图对不同历史时期地主形象塑造的成败得失有更为客观、辩证而深刻的认识。

一、“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与“恶霸地主”形象的形成

知名度最广、当代中国大陆读者或观众印象最深的“恶霸地主”形象,主要有《白毛女》中的黄世仁、《暴风骤雨》中的韩老六、《高玉宝》中的周扒皮、《红色娘子军》中的南霸天、《闪闪的红星》中的胡汉三等。[注]此外,还有泥塑《收租院》及同名纪录片中的刘文彩。因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形象,此处暂不论及。这类“恶霸地主”形象的共同特点是:(1)家有广阔田产,身居高宅大院;(2)雇有长工或蓄养奴仆家丁;(3)与官府勾结,或自身兼任乡村基层官职;(4)品质恶劣,行为不端,公然违反日常伦理,类似流氓或黑社会头子,有的还有汉奸卖国行为;(5)对穷苦农民强取豪夺,靠地租或高利贷盘剥农民;(6)不仅毫无同情心,还将自己的花天酒地建立在穷人的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妻离子散之上。上述5个最著名的“恶霸地主”,相互之间又有一些差异:周扒皮本人的恶主要体现为对长工刻薄。半夜学鸡叫催长工早下地的做法,其实只是一种诡诈伎俩。周家的威势与霸道主要还是来自他身为保长的儿子周长安,他更多是替儿子顶了“恶霸”之名。黄世仁、韩老六和南霸天则敢于公然违反日常伦理,是流氓或黑社会头子似的恶霸。

“恶霸地主”是20世纪才出现的概念,但这种集地主身份与恶霸流氓特征于一身的艺术形象,却并非中国现当代文学所独有。古典小说《水浒传》里霸占解珍、解宝所猎大虫的毛太公,孔家庄的孔明、孔亮兄弟均属此类。问题在于,在古代文艺作品中,恶霸型地主只是地主类型之一,他们与普通地主或“厚道”地主并存,并不占主体地位,不是作为主要反面人物而存在。例如,同一部《水浒》中,还有桃花村被强盗欺负的刘太公,仗义疏财、讲究义气的柴进、宋江和晁盖。作者也并未突出他们对农民的地租和高利贷剥削。而突出展现其对农民“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25页。,显示农民对其暴力反抗的正义性和不可避免性,是现当代“恶霸地主”形象塑造的根本特征。

以凸显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为宗旨的“恶霸地主”艺术形象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华汉(阳翰笙)1928年发表的中篇小说《暗夜》。[注]创造社出版部1928年12月初版,后收入《地泉》时改名为《深入》。在小说第二章中,罗大对父亲老罗伯说“杀完了恶霸田主我们好分土地”,大概这是“恶霸”与“田主”(地主)这两个不同的概念首次连接在一起,尽管这只是个临时连接,尚未构成“恶霸地主”这样的固定词组。这部作品也是第一部“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文本。所谓“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即直接而充分体现主流意识形态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阶级关系的分析和认识,可作为范本向全民普及并指导实际革命工作的文学叙事文本。其基本特征是:(1)充分展示贫富之间尖锐对立、矛盾不可调和;(2)地主集恶霸与基层官僚于一身,流氓成性,公然违反日常伦理;(3)贫苦农民大多品德高尚,人穷志不穷;(4)农民与地主之间武装冲突不可避免,革命暴力代表民意,大快人心。其中,“恶霸地主”形象的塑造是这类叙事文本构成的核心要素:只有地主被塑造成恶霸,贫富对立才会分外尖锐、不可调和,地主与农民之争才会明显带有正邪之争色彩,革命暴力才会成为毫无疑义的必要之物。在《暗夜》之后,又有叶紫《丰收》[注]初刊于《无名文艺》1933年5月创刊号。等“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相继出现,里面的地主也属于恶霸类型,但与此同时,左翼和非左翼作家的乡村叙事中仍有非恶霸型地主存在,它们对地主形象的塑造仍有某种“非典范”特征。直到歌剧《白毛女》[注]1945年首演。出现之后,以塑造“恶霸地主”形象为主要特征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才逐步成为中国大陆乡村革命叙事的主流。“文革”时期,“恶霸地主”甚至成为地主形象的唯一类型。上述最著名“恶霸地主”形象都出现于这一历史时段。

在《暗夜》之前,现代文学的地主形象中也出现过具备一定“恶霸”特征者,但这些形象的“恶霸”特征远不及“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文本中的“恶霸地主”那样明显,其“凶恶”与“霸道”均在一定限度之内。例如鲁迅《阿Q正传》[注]初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2月4日-1922年2月12日。里的赵太爷,他确实霸道:听说阿Q自称姓赵、是他的本家,就将其唤来,伸手打其嘴巴,还不许其再姓赵;他在未庄有一定权势:地保甘为其驱使,做其爪牙,他的儿子赵秀才也是个“见过官府的阔人”。但是,赵太爷的“恶”并未到公然耍流氓的程度:他没有强抢民女、强夺穷人财产。赵太爷父子在未庄并无行政职务,也未见赵家与官府结交、有密切关系。因而,当革命风起、前途未卜的时候,赵太爷居然对阿Q畏惧三分,尊称其为“老Q”。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文本里的恶霸地主家常常是花天酒地、奢侈铺张,即使在饥民遍布的时候,他们仍寻欢作乐,不肯收敛。而在《暗夜》之前,早期乡土小说恰恰突出了地主的低调或吝啬一面。例如,《阿Q正传》里赵太爷家虽属未庄首户,过日子却精打细算,对人对己都很“抠门儿”。小说有四次写到赵家晚上的照明问题:第一次是“恋爱的悲剧”一章,写赵府晚上“定例不准掌灯,一吃完便睡觉”,只有“赵太爷未进秀才的时候,准其点灯读文章”。第二次是写地保要求阿Q赔偿赵府的五项条件中,首条即是让其赔红烛,“要一斤重的”。赵家将红烛弄到手之后却也舍不得马上使用,“因为太太拜佛的时候可以用,留着了”。第三次是赵家想从进城后重回未庄的阿Q那里买便宜货,家里“新辟了第三种的例外:这晚上也姑且特准点油灯”。第四次是听到城里来了革命党,惶恐中赵家“晚上商量到点灯”。另外,身为“阔人”而借机赖掉阿Q的工钱和破布衫,可见其并不特别“阔”。再如,黎锦明《冯九先生的谷》[注]初刊于《文学周报》1925年第242-243期。中的冯九是个悭吝至极、舍命不舍财的乡下土财主,对穷乡亲一毛不拔。论财富,“他的产业已扩充至千四百亩”,确称得上“大田主”,但他家生活极其简朴:住的是“高不满七尺宽不到两亩的茅屋”,家里都是“三腿桌,缺口碗,补丁裤,穿眼鞋”;“他的儿侄妇是从前外镇两个贤淑的村姑,说好媒后多不用嫁妆也不用排场成礼,用一顶破竹篷轿接来就罢”;他自己不好色,鳏居30年不娶;他要求儿孙在他死后丧事从简,“抬到土洞里一埋就是”。他家的孩子也与他一起从事一定的田间劳动。

早期乡土小说也涉及地主与农民利益上的冲突对立,但由于作品中的地主并不兼有基层官僚身份,也并未与官府勾结成利益共同体,他们虽然比较有钱,却未必有很强的权势。未庄的赵太爷能驱使地保为其服务,算是较有势力者,而王鲁彦《许是不至于罢》[注]初刊于《小说月报》1925年第16卷第3期。中的王阿虞财主和政治权力的关系并不密切,他“没有读过几年书”,仅凭其财富与读书人相交、和自治会长周伯谋以及在县衙门做过师爷的顾阿林要好。至于他家与穷乡亲的关系,由于其本人性格较宽厚,他不仅不欺负穷人,而且不敢得罪乡里。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他最怕目无法纪、不顾日常道德伦理的人,比如败兵、土匪、乡间流氓。一些乡亲看准他的这一软肋,向他借钱吃喝摆阔,他也不敢不借。平时,他们村的人们都以王家为荣、以王财主为榜样;而当王家有难时,大家又冷眼旁观。《冯九先生的谷》中的冯九遇到吃大户者威胁时,曾用散碎银子请来团总和打手,但与官府关系并不密切。他对人总是笑脸相迎,打拱作揖。对吊打他的饥民和绑票的土匪,他都采取“非暴力主义”。不真正了解他的人还以为他是“懦怯的田主”,本乡农民因此而“欺蔑他”,为他帮工时常暗占便宜。当然,他是柔中有刚,对来求帮工或来买粮的本乡人采用“不合作主义”、给软钉子,但也并不敢真的让拿钱临时雇来的打手与饥民开战,并不想开罪乡里。

台静农《蚯蚓们》[注]初刊于《莽原》1927年第2卷第20期。虽然开头提到灾荒之年穷人们联合起来向田主们讨借贷,田主们当面应承,暗里“连夜派人进县,递了禀帖”,上面派人将参与“民变”的抓走,还要将其杀头之事,但故事主干却没写灾民与地主之间的冲突,而是写贫民李小向地主借贷不成后,妻子决定弃他而改嫁,他不得不立下字据,将妻子改嫁,也就是卖给一个叫赵一贵的人。这赵一贵未必是地主,更不是恶霸。妻子改嫁虽出于无奈,却属自愿,是她自己主动提出。至于那些没有名姓的“田主们”,作品尽管讽刺批评他们面对灾民冷漠无情、不肯借贷,但并未具体写他们如何为非作歹、流氓成性、祸害乡里。他们没有催租逼债,将来“借贷”(实为吃大户)的灾民们暗自告下,按和平年代的法律来说是一种自卫自保行为,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不合情,却合法。作品将穷人受难的根源主要归之于天灾和政府,而非地主的剥削压迫和个人品德。这一切均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模式有明显差异。另外一位1920年代乡土小说的代表作家蹇先艾1957年对自己早年相关作品的修改,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这种重要差异。《水葬》初版本中,本没有地主形象,骆毛究竟偷了谁家的东西并未明确交代;村里“向来就没有什么村长……等等名目”,“水葬”小偷是“古已有之”的习俗;围观取笑他的穷人富人都有,临刑的骆毛骂的是所有围观者。而修改本凭空加进了“周德高”这个“恶霸地主”:他“一脸横肉”,“他是曹营长的舅爷,连区长、保长一向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家里还养着做打手的家丁。骆毛偷了他家的东西,他竟将其处以极刑——由于没交代“水葬”小偷是当地惯例或习俗,这一做法显得尤为残酷。原刊于《文学》1934年第3号的《乡间的悲剧》在改写为《倔强的女人》后,同样是多出了个“恶霸地主”形象:原作批判的锋芒并未指向地主家,而是针对变了心的祁银[注]修改本为祁少全。,也间接表现了城市文明对乡下人的腐蚀作用;而修改本将祁大嫂[注]原作为祁大娘。悲剧的原因归之于地主家的阴谋。原作中比较和谐的主佃关系(祁家虽为佃户,却雇得起长工;祁大娘到张家送火炭梅,受到比较热情客气的接待),因了地主的“夺夫”而变得可疑,祁银(少全)变心另娶,也改成张家以势逼迫的结果。

由此看来,《暗夜》问世之前,文学史上并未出现后来意义上的那种“恶霸地主”形象。强取豪夺、花天酒地、迹近流氓的“恶霸地主”形象,是自觉的无产阶级革命意识形态的产物,这一概念及这类形象的形成,既有一定的现实的社会根据,更有适应阶级斗争、阶级革命的需要。

二、“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对地主形象塑造的“矫正”或补充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出现伊始,并未立即在文坛确立其主流地位。即使在左翼阵营内部,它也受到质疑,有些作家则以自己的艺术描写对之予以匡正或补充。最早明确对“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表示不同看法的是茅盾。他在应邀给华汉《地泉》三部曲写的《〈地泉〉读后感》中,在批评蒋光慈作品中“许多反革命者也只有一张面孔”,“没有将他们对于一件事的因各人本身利害不同而发生的冲突加以描写”,“把革命者和反革命者中间的界限划分得非常机械”等“严重的拗曲现实”等缺陷后,指出华汉这三部曲“也犯了蒋君所有的那些错误”,并说“‘脸谱主义’和‘方程式’的描写不合于实际的生活,而不合于实际生活的描写就没有深切地感人的力量”[注]茅盾:《〈地泉〉读后感》,《茅盾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331-335页。。虽然这篇文章并未直接论及地主形象塑造问题,但其所谓“反革命者”的形象肯定包括了地主。后来在他自己的小说创作中,茅盾就有意塑造不同类型的地主形象。例如《子夜》中吴老太爷、曾沧海和冯云卿就属于不同性格或品性的地主,除了曾沧海,吴老太爷和冯云卿都算不上恶霸。茅盾也未将农民贫困、乡村破产的原因仅仅归结为地主剥削,更未直接归之于地主本人的道德问题。在“农村三部曲”里,外国资本入侵被视为罪魁祸首。由于危机根源在乡村之外,乃至国门之外,乡村衰落、濒于破产是整体性的,地主也是农村破产的受害者。茅盾虽然没有致力写地主的破产,但不回避对地主受到冲击挤压、生活状况下降的表现,某种程度上也写出了地主的苦衷与无奈。《春蚕》里,“陈老爷家”与老通宝家一样,“两家都不行了”,“老陈老爷也是很恨洋鬼子,常常说‘铜钿都被洋鬼子骗去了’”。《微波》写教育公债摊派、米价下跌等因素使城居地主李先生“收了租来完粮,据说一亩田倒要赔贴半块钱”[注]《茅盾全集》(第9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29-30页。。李先生最恨的是奸商,因为他们“私进洋米,说不定还有东洋货”。小说最后,得知中国兴业银行倒闭,“李先生的全部财产,每月的开销,一下子倒得精光”,李先生乃决定明天就回乡下去催租。这揭示了地主催租有时也出于势不得已。在茅盾小说里,地主与农民的关系未必是尖锐对立、不可调和的。地主小陈老爷家与老通宝家是世交,老通宝有难,小陈老爷也肯出手相助。《秋收》还提到一个高利贷者——镇上的吴老爷,但放贷和借贷都出于自愿,老通宝去借贷还需托亲家张财发说情,而吴老爷也肯通融,只要二分半月息。可见,此人虽非善人,但也并非恶棍。《残冬》中有一个不曾出场的张财主,此人虽有恶名“张剥皮”,但他的恶行仅限于不许人偷他祖坟上的松树、将骂他的李老虎捉去坐牢,并无公然欺男霸女、巧取豪夺之举。散文《老乡神》中的老乡神虽是作者讽刺的对象,但作者仅限于讽刺其喜欢无聊地恶作剧,想耍弄别人最后却被别人耍弄。另外,茅盾认为农业破产、农民贫困化只是1920—1930年代之交这几年的事,因而,它并不一定是封建土地制度的直接结果。

如果说茅盾对“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矫正”或“补充”是有意为之,那么其他左翼作家多因较忠于自己的个人体验或创作个性,而在塑造地主形象时与之自然产生差异。其中,柔石和张天翼的相关作品显现出“五四”精神中关注人性与文化批判方面的影响。柔石《为奴隶的母亲》中,秀才地主“确是一个温良和善的人”,穷汉典妻给他是自愿而非强迫,作品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对穷人境遇的悲悯,而非对地主恶行的展示。张天翼《脊背与奶子》里的长太爷则不过是将鲁迅笔下四铭、高尔础们的潜意识活动付诸实际行动,总体而言,虽然左翼文学里地主形象开始明显变为否定的负面价值象征、成为“反面人物”,但多数作品中地主的“恶行”仍限于日常伦理范围之内,即都有一定合法或合道德的外衣,他们的“恶”一般表现为自私、贪吝、冷酷,无怜悯心,或个人情欲膨胀。由于他们一般并不具有基层官僚身份,常常是普通“土财主”,所以,他们也有恐惧,也缺乏安全感,他们对穷人的剥夺是“依法”而得,并非强取,或无中生有、巧立名目地强占。他们的家族和文化身份往往被凸显,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其阶级色彩。例如,张天翼《三太爷与桂生》里,在闹革命之前,三太爷跟他的佃户还相处不错:桂生是三太爷的本家,种着地不愁吃喝,“玟店的人都说他过的好日子”;“三太爷脾气好,人能干,瞧着人老是笑笑地”。三太爷当然并非善良懦弱之辈,但在农运起来、桂生参与斗争他之后,三太爷还是给桂生机会,“叫他改过”。只因桂生继续与其作对、参与抗租,三太爷才设计做掉了他。《脊背与奶子》里的长太爷固然淫欲旺盛,但还是不得不撑着族长的架子,打着维护家族门风的幌子,曲折地想逞私欲。蒋牧良《集成四公》[注]《文季月刊》1936年12月号(第2卷第1期)。里的地主集成四公确实是个高利贷者,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守财奴:他向蔚林寡妇讨还债款,蔚林寡妇无钱偿还,他就赶走她的猪,蔚林寡妇阻拦,他便“一脚踢翻她在地下”。但这也仅是葛朗台、泼留希金式的贪吝无情——他不只对债户如此,得知自己亲儿子在外赌博,也无情地将其赶出家门。作品写他的发家是因“几十年来,他平平静静放着债,省吃省用过日子,挣下了这么二百来亩水田,还有千把块洋钱走利息”。

蒋光慈的《咆哮了的土地》在叙事上也存有裂隙。作品写到三个地主李敬斋、胡根富和张举人各自的“恶霸”行为:李敬斋“很恶毒地几次鞭打过”王贵才的父亲王荣发;胡根富怀疑帮工刘二麻子的父亲偷了他家一小锭银子,就将其痛打一顿,赖掉其两年工钱,导致后者回家便气死;胡根富的二儿子发现李木匠勾引自己的妻子,将李木匠痛打了一顿,使其几乎丧命;一个年轻农人的四叔在张举人家干活,只因“犯了一点小事”,就被张举人打了一顿赶出,连工钱都不给;这位农人的三舅因收成不好而要求减租,张举人硬逼其将小女儿卖给他做丫头;张举人买了王荣发家的猪,本答应年前交一半钱,年后交另一半,王荣发年后去讨要,张举人却赖账。这些行为与后来“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中的恶霸行为几无二致,很可能它也在这方面启发过后来的同类作家,但是,作品开头部分却写革命尚未到来之前,农民们对李敬斋家的富贵是“羡慕而敬佩”的,只是在被阶级启蒙以后,青年农民们才“对于那座巍然的楼房不但不加敬慕,而且仇恨了”;革命之前,地主少爷李杰还和佃户的儿子王贵才有着真挚的友谊,一如“迅哥”与闰土。这对那些恶霸行为描写多少会有一定解构作用,使人觉得除了胡根富次子打李木匠这一不论贫富任何丈夫都可能做的事,那些地主清一色的无赖表现似乎有些突兀。

1930年代“准左翼”[注]靠近左翼但非正式左翼。作家的相关描写,也值得关注。首先是王统照,他在《山雨》[注]上海开明书店1933年9月初版。里塑造了一个在村里是首户、又兼任庄主的朴实敦厚的老者形象:这位陈庄主不仅不欺诈乡里,还为民请命、舍身护庄。王鲁彦在《野火》[注]初版时改名《愤怒的乡村》。里则塑造了一个不同于王阿虞的“恶霸地主”阿如老板的形象。收田租之外还开米店的有钱的阿如老板,与有势的乡长傅青山相互勾结,具备了“恶霸地主”的基本特征。作品中还有“有钱人的心总是黑的”这样“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话语,阿波哥说他“逼起租来,简直就像阎王老爷一样:三时两刻也迟延不得”;但阿如的恶行仍不逾越日常范畴:他与华生冲突,是因华生等人轧米时轧米船上的烟灰和细糠飘进了他的店里,撒了他一身;他想破坏华生的“神井”,也只是为报旧仇而暗中使坏。在作品中,华生还对向他进行阶级启蒙的秋琴和阿波哥说:

不过阶级两字这样解说,我不大同意。我以为穷人不见得个个都是好的,富人也不见得个个都是坏的。[注]王鲁彦:《野火》,《文季月刊》1936年12月号(第2卷第1期)。

菊香父亲劝菊香的话虽是被“反引”,却也呼应了上述华生所言:

你说穷人比富人好。我也知道有许多人因为有了钱变坏了,害自己害人家,横行无忌。……可是你就一笔抹煞说富人都是坏的就错了。富人中也有很多是好的,他们修桥铺路造凉亭施棉衣,常常做好事。穷人呢,当然也有好的,可是坏的也不少。做贼做强盗,杀人谋命,全是穷人干的。[注]王鲁彦:《野火》,《文季月刊》1936年12月号(第2卷第1期)。

这种声音的凸显,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判然有别。

实际意义上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虽然早在1928年《暗夜》出版时即已出现,但直到歌剧《白毛女》公演之后,它才逐渐在解放区和1949—1976年间的中国大陆文艺界获得主流地位。与之相应,“恶霸地主”在此期间成为地主形象的主要类型,在“文革”期间,它几乎成为唯一类型。但这并不是说在此期间解放区或中国大陆的所有土地革命叙事都属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所有地主形象都是“恶霸地主”类型,因为有一些作家由于比较忠实于自己的现实生活经验和实际生命体验,在遵从“典范”示范与尽力适应“一体化”要求的同时,也凭自己现实主义的具体描写,在作品中表现出一些溢出主流规范的内涵,在地主形象塑造方面,显示出不完全等同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特征。此类作品,笔者姑且称之为“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它们主要包括:赵树理的《地板》、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以下简称《桑干河上》)、孙犁的《秋千》、秦兆阳的《改造》,以及梁斌“秘密”创作于“文革”后期的《翻身记事》。此外,梁斌名著《红旗谱》、丁玲的未完成之作《在严寒的日子里》等在地主形象塑造方面,也有不同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特征。

这类作品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最大不同:一是非恶霸型地主在作品中占有重要位置,其给读者的印象不亚于恶霸型地主;二是将地主作为一个生命个体、一个人来写,而不仅仅视之为阶级符号;三是对非恶霸型地主及其子女给予程度不同的同情,写出了他们“勤俭致富”的可能性。

《地板》里的王老四和王老三都是地主,但均无任何恶行。后者兼任小学教员,是开明士绅,他帮着八路军干部说服对减租不满的王老四。《桑干河上》共正面写了李子俊、侯殿魁、江世荣三个地主,以及最后虽侥幸未被划为地主、实际拥有土地却仅次于李子俊的顾涌。这四个人中,李子俊是个性格懦弱的窝囊地主,侯殿魁也并非恶霸,当年还曾帮补过穷本家侯忠全。江世荣虽曾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搞乱摊派、为地租数目与佃户怄气、在雇工工酬数量上耍赖,但他家的地还不及顾涌家多;他的无赖行为虽不合道德,却并不公然违法。他还曾替八路军办过事。钱文贵最后被作为恶霸而斗倒,但钱家只有六七十亩地,分家后只有十几亩,只够中农水平。作品也并未写其地租及高利贷剥削行为。总之,在这部作品中,按土地该是“地主”的却不是恶霸,按品性堪称“恶霸”的却并非大地主。作者将“恶霸地主”许有武、陈武和李功德分别“放逐”到了北京或外村,未作正面描写。秦兆阳《改造》中的王有德是与李子俊有些类似的“废物”型地主,作者认为这样的人是可以通过劳动改造好的。《红旗谱》里的冯兰池虽号称“恶霸”,但他的恶行均披着合法外衣,并未公然耍流氓、违反日常伦理。[注]阎浩岗:《论〈红旗谱〉的日常生活描写》,《文学评论》2008年第4期。《翻身记事》中,三个地主均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类型的那种恶霸:刘作谦在灾荒之年对本家族穷人都有照顾,族人刘二青认为“作谦这人还不错”。刘作谦在抗战期间积极配合减租减息,他家还是抗日堡垒户。王健仲也肯帮助穷本家,他父亲王友三治病救人,是个真正的开明士绅。另一位地主李福云虽脾气暴躁、性格强悍,但“他不能承认是恶霸,只可说是土棍毛包”,另外两个地主都怵他。在“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中,地主之间、地主与官府之间都是互相勾结、沆瀣一气,而在“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中的地主之间都有矛盾,有些还互为仇家。例如《桑干河上》中李子俊受钱文贵的欺负,《红旗谱》中冯老锡与冯兰池家打官司,却肯借给穷人朱老星房子住。《翻身记事》中刘作谦与王健仲关系较好,却都与李福云不睦。

丁玲、孙犁和梁斌都写到过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勤俭起家的案例:且不说《桑干河上》里的顾涌、《秋千》里大娟的爷爷老灿,即使是《红旗谱》里的头号地主冯兰池,作者也写他对儿子说:“你老辈爷爷都是勤俭治家,向来人能吃的东西不能喂牲口,直到如今我记得结结实实。看天冷时候我穿的那件破棉袍子,穿了有十五年,补丁摞补丁了,我还照样穿在身上。人们都说白面肉好吃,我光是吃糠糠菜菜。”他三儿子冯焕堂的打扮,也是破鞋破帽。《在严寒的日子里》对全村首富李财家发家史的描述,尤其值得注意:

他们家发财置地也只是近四十来年的事,他父亲兄弟仨都是穷汉,三个人都齐了心,牛一样地在地里受苦,一年积攒几个钱,积多了置几亩地,这样又积钱,又置地,地多了种不过来,忙时就雇人,后来到有二百亩地时,也就雇长工了,李财就在这时出的世。按他的出身,算是地主没有受过罪,可是他家里日子过得太省俭,有钱也不会享福。儿子们只让念小学,还是一样叫下地。那个土里土气,小里小气,缩头缩脑,胆小怕事样儿,要是外村来个生人,不说是地主就认不出来,说出来了还不敢相信呢。……老辈子三个人腰都累得直不起来,也没坐着过,啥事不能干了,还背一个筐子拾粪……。他们自己承认他们爱财如命,贪生怕死,可是他们觉得自己是安分守己,老百姓说他们封建剥削,他们也不懂,横竖一切财产,一生心血都在地里,说有剥削,也在地里。[注]《丁玲全集》(第2卷),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23页。

在《翻身记事》里,地主虽还是被作为“反面人物”来写,但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不同,作者写出了他们作为一个生命个体、作为一个人的现实处境、真实思想和细腻感受,写出了他们行为的内在逻辑。作品特别写到,地主放高利贷“在地主阶级专政的法律上是合理合法的,可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就是万恶不赦的罪行”,也就是说,地主的剥削行为起码在革命到来之前是以合法的、日常的方式进行的,他们变为罪犯、成为人民的“敌人”,只是因外部形势的变化,并非由于他们自身有了变化。叙述语言中有一句话值得注意:“这早晚,又是捉地主,又是挖浮财,未经过改造世界观的人,他会站在地主资产阶级立场上,以人性论的观点去可怜地主。”[注]梁斌:《翻身记事》,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423页。这虽然是以“批判的”口气来讲,却让“人性论”的声音有了凸显的机会,客观上写出了非恶霸型地主的“可怜”。作品还写刘作谦让女儿大荷花舍身拉拢干部是“一切为了人身的安全”,并无过多歹意。作品还写王牛牛斗王健仲时想起后者曾在灾荒年头帮补过自己,心有不忍,随即他又自我批评:“说这话有报恩思想,属于封建思想的范畴,应该在土改运动中进行批判。”[注]梁斌:《翻身记事》,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461页。梁斌这样写是有意的。按他在该书《后记》里的说法,他认为“虽然同一题材,感受不同,社会生活不同,人物不同,反映在文学作品中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亦各异”[注]梁斌:《翻身记事》,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506页。。丁玲则说,她放弃塑造恶霸官僚地主的形象,是因她想写出“最普遍存在的地主”[注]丁玲:《关于〈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写作》,《人民日报》2004年10月9日。。其言外之意是:恶霸官僚地主并非最普遍的地主类型。

对比《桑干河上》里的黑妮、《翻身记事》里的大小荷花、《在严寒的日子里》初刊本里的李财与《暴风骤雨》里的韩爱贞、《高玉宝》里的英子和淘气,还可看出“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在地主亲属或子女的描写方面存在的明显差异:前者将地主子女写成与穷人孩子能和谐相处,甚至也追求美好、向往进步的“富二代”, 后者则将其写成天生的丑类、败类,这正是对其父辈不同塑造方式的延伸。

三、“地主”与“恶霸”的熔断及地主“绅士”特征的凸显

地主可以是“正面人物”,这在新时期以前的中国大陆文学中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此前,曾有过“开明士绅”形象,但除了知名度不大的《翻身记事》里的王友三,其他多属于“伪开明”,就是以“开明士绅”身份作掩护的暗藏敌人。例如峻青《水落石出》里的陈云樵、冯德英《苦菜花》里的王柬芝。而在1986年张炜《古船》发表之后,作为非反面人物的地主形象开始接连出现。不仅如此,后来还出现圣贤化或英雄化、善人化的地主形象,例如《白鹿原》里的白嘉轩、《丰乳肥臀》里的司马库和《第九个寡妇》里的孙怀清。这类地主形象只能出现于一种新类型的土地革命叙事,即“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之中。

“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价值取向相反,与“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有别,关键之一就是地主形象塑造的不同。这类叙事又可分为两个小类:其一是彻底颠覆“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认为被镇压的地主都是被冤枉的好人;其二是在对“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进行补充、“修改”方面做得更直接、更明确,可以说是对“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重写”,但并未彻底否定“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一些重要价值观念,即认为地主中有许多普通人、老实人甚至善良正直的人,也确有真正的恶霸。其叙事重点在前者不在后者。这类作品中即使是恶霸,也并非那种流氓式的公然不顾日常伦理的恶棍,他们的恶只是表现在对土地和金钱的贪婪,表现在为了个人土地财产的增加而不讲情面、不顾穷人死活,但他们的催租逼债却并不违犯当时的法规,他们并不一定敲诈或强夺别人财物。

属于前一小类的,有张爱玲的《赤地之恋》、莫言的《丰乳肥臀》《生死疲劳》以及严歌苓的《第九个寡妇》等;属于后一小类的,有张炜的《古船》、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和赵德发的《缱绻与决绝》、尤凤伟的《诺言》等。不论前者还是后者,他们有个共同点,就是熔断“地主”与“恶霸”两个概念之间的焊接,意在说明:地主不等于恶霸,恶霸未必是地主。为做到这一点,他们在塑造地主形象时,分别从地主发家史、地主与农民的实际关系、地主的生活作风与人品着手。《赤地之恋》里,韩廷榜家的40来亩地是“祖上传下来”的,韩本人本在外面混小差使,“因为人太老实”,且“被人排挤”,“终于还是铩羽回来”;《古船》里,老隋家是“从粉丝工业上兴旺起来的”,隋迎之是真正的开明士绅,在土改之前就突然感到自己“欠大家的”,主动散尽大部分家产“还账”;《故乡天下黄花》里,李家“一开始是刮盐土卖盐,后来是贩牲口置地,一点一点把家业发展起来的”,孙家“也是刮盐土卖盐、贩牲口置地发展起来的”;《白鹿原》里,白家是开中药收购店铺起家、种植罂粟发家,鹿家靠厨艺发财;《缱绻与决绝》里,宁家先人是靠读书做官挣钱买地。这些都不是依靠巧取豪夺乃至疯狂掠夺获取的。《诺言》里李裕川、李金鞭有恶霸特征,但李裕川夺取申富贵家30亩好地用的是“巧取”,即以惩罚奸夫淫妇、维护道义的名义。另外,《诺言》即使写了恶霸地主,也还有吕福良这样的老实本分地主作为“地主”形象的补充。即使是李裕川、李金鞭这样的“恶霸地主”,其“恶”也达不到“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恶霸地主”那种流氓成性、耸人听闻程度。因为地主一般是从农民起家,致富之后身上仍带有农民的一些习性,例如《白鹿原》里白嘉轩仍参加劳动,《缱绻与决绝》里宁学祥早起拾粪。而地主白嘉轩与长工鹿三兄弟般的关系、地主公公孙怀清与童养媳王葡萄父女般的关系,在之前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或“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都绝不会出现。在《故乡天下黄花》里,地主李文武与长工老贾的关系比较和谐,但李文武年轻时毕竟还有恶霸少爷行径。而在《丰乳肥臀》里,地主司马亭为人厚道,其弟司马库虽然好色,但做事正大光明、敢作敢为,英雄气十足。隋迎之、白嘉轩、孙怀清、司马亭和司马库都属于绅士君子型地主,是“恶霸”的反面。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侧重塑造恶霸型地主,将“地主”与“恶霸”两个不同概念焊接在一起,给读者造成地主多是恶霸甚至都是恶霸的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叙事策略。这一叙事策略的动因除了具有一定的现实的社会根据以外,还有发起土地革命、发动农民群众斗争地主以消灭地主阶级及封建生产方式的社会现实考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的目的是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同时摧毁旧的乡村政治势力,为构建没有剥削和压迫、全民平等、共同富裕的理想社会打好基础。但是,封建生产方式在中国延续几千年,大多中国农民又属于思想保守、听天由命的社会群体,在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运动之前,他们大多把地主在社会结构中的优势地位视为理所当然,认为佃地缴租、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认为地是地主的,自己要分地主的地是非法的。土改初期,一些农民曾偷偷将分得的土地又退还地主,除了担心形势有变引来报复之外,也因从道义上自认并不理直气壮。这是进行土地革命的巨大思想障碍。由党派出的工作队从理论上对农民进行阶级启蒙、给他们讲身受剥削和压迫的道理,这是社会动员工作的重要一步。但是,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的农民对理论的接受能力不强,而直感经验与道德情感对他们的是非判断和行为选择起更直接的作用,古典文化和民间文艺关于“除暴安良”的叙事深入其心。所以,将“斗地主”的社会行为转换为更为直观的“除霸安良”“以暴易暴”行动,会产生更直接强烈的效果,也更易于被农民接受。

斯洛文尼亚哲学家斯拉沃热·齐泽克将人类的暴力行为区分为主观暴力、客观暴力和语言暴力,他所谓主观暴力是指“直接可见的”“由清晰可辨的行动者所展现出的暴力”,是“对事物‘正常’和平状态的扰乱”;而客观暴力则是“内在于事物的‘正常’状态的暴力”,它“是无形的”,是一种类似于物理学的“暗物质”(dark matter)的“系统暴力”。这种客观暴力作为一种“系统的先天暴力”“不单是直接的物理暴力,还包括更含蓄的压迫形式,这些压迫维持着统治和剥削关系,当中包括了暴力威胁”[注][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暴力:六个侧面的反思》,唐健、张嘉荣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第1、2、10页。。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将地主形象恶霸化、将政治冲突道德化,实际也是将地主阶级对于农民阶级的客观性系统暴力具象化为主观暴力。这样,农民的道德义愤被激发起来,对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理性认识与对恶霸流氓的道德义愤融合,产生了强大的行为动力。如果说《暗夜》和《咆哮了的土地》等还由于革命文学早期的幼稚等因素而社会效益有限,那么歌剧《白毛女》的上演则在解放区起到了空前强烈而巨大的社会作用。关于《白毛女》上演时观剧的八路军战士见到恶霸地主黄世仁丑行而义愤填膺、拔枪射向扮演黄世仁的演员的故事已广为人知。此后,中共中央指示各解放区“多找类似《白毛女》这样的故事,不断予以登载”[注]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页。,地主恶霸化宣传于是全面展开。后来的许多文学文本都从正面或反面直接指涉过《白毛女》,例如《桑干河上》与《第九个寡妇》。

将地主恶霸化是特定时期的宣传策略,“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是对这一策略的具体实施。然而,“恶霸”毕竟只是“地主”中的一部分,甚至是其一小部分,非“恶霸”的地主老实巴交甚至窝窝囊囊的地主,以及品德高尚的开明士绅,也是客观存在。因此,时过境迁之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之“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注][美]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66-95页。之间的差异日益凸显。其实,这种差异当年就已被诸多当事人意识到。比如,常见一些回忆土改或“文革”的文章,谈及“诉苦”时发生的诉苦人发言文不对题的趣事。作家刘震云就多次讲到他的外祖母作为长工与雇主之间关系亲密的往事。《桑干河上》和《翻身记事》等“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以及《白鹿原》《第九个寡妇》等“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以自己的具体艺术描写也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了这种差异。特别是一些曾作为地富子女遭受误解或歧视多年的人如今拥有了话语权,新时期以后人道主义话语逐渐取代革命话语而占据主流地位,使得“地主”与“恶霸”概念之间的焊接早被熔断。不仅如此,质疑甚至否定土地革命的必要性、反思和批评土改暴力过火行为的声音,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以及历史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都时有所见。

如前所述,“地主”与“恶霸”概念直接的有意焊接是特定年代为了特定社会效应而采取的叙事策略,其副作用或负面影响也毋庸讳言,如今将其熔断很有必要。然而,当年“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作此处理,也并非全没有社会依据和理论依据。

与“地主”相关的另一重要概念是“绅士”或“士绅”“乡绅”。洪深戏剧《香稻米》中的周姓地主就直接被称呼为“周乡绅”。如今一提及“绅士”“士绅”概念,不知详情者往往联想到英国贵族的“绅士风度”,将其当作一个完全的褒义词理解。与此相应,有人认为土改的结果是愚昧野蛮的“痞子”取代了有良好修养的乡村绅士精英而成为乡村统治者。那么“绅士”或“士绅”“乡绅”究竟是指什么样的人呢?有人考证了这三个概念各自的形成与内涵变化,并对其细微差异予以区分。我们这里姑且按照日常理解,将其作同义词看。明清及其以前,“士绅”主要是指在野的并享有一定政治和经济特权的知识群体,包括科举功名之士和退居乡里的官员。而到了民国时期,“公众影响和财富替代了科举功名而成为判断绅士的标准,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人做了大官,全家人就都进入士绅的行列”[注]徐茂明:《明清以来乡绅、绅士与士绅诸概念辨析》,《苏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不论称“绅士”还是“士绅”或“乡绅”,不论这三个基本重合的概念之间有何细微差异、内涵变化,一般都承认它们所指代的这类人是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占有一定文化知识资源、拥有较多土地和财富、与官府有一定联系,以及由于上述原因而拥有一定势力的。在前现代时期,他们是官府与农民之间的中介。史靖认为:“虽然所有的地主不一定都是绅士,不过绅士则一定是地主并且是大地主。”[注]史靖:《绅权的本质》,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第138页。该书1948年12月由观察社初版。笔者认为绅士虽未必是“大地主”,却一定是地主无疑。以上述文学文本中的人物为例,《白鹿原》里的朱先生、白嘉轩和鹿子霖、《为奴隶的母亲》里的秀才、《咆哮了的土地》里的李敬斋和张举人、《苦菜花》里的王柬芝、《翻身记事》里的王友三都是典型的绅士,《阿Q正传》里的赵太爷和钱太爷、《红旗谱》里的冯兰池因其儿子的身份也算是绅士,而没有太多文化的《许是不至于罢》里的王阿虞、《冯九先生的谷》里的冯九、《山雨》里的陈庄主,若单看财产或村庄影响力可以算,严格讲却既不能算“劣绅”也不好算“正绅”[注]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用“开明士绅”一词指代拥护抗日的爱国地主,此“开明士绅”涵义大致相当于“正绅”而又比后者宽泛些。,因为他们属于不占有文化资源的“土财主”;而《白毛女》里的黄世仁、《暴风骤雨》里的韩老六、《红色娘子军》里的南霸天、《高玉宝》里的周扒皮父子,却不能说不算绅士或士绅、乡绅,因为他们的身份符合上述关于绅士、士绅或乡绅的定义。而这后一类人却是典型的“土豪劣绅”。“土豪劣绅”基本是“恶霸地主”的同义语。地主、绅士(或士绅、乡绅)、恶霸地主(土豪劣绅)和恶霸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地主、绅士、恶霸地主(土豪劣绅)、恶霸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图

财富与权力虽然并非一回事,但二者有密切关联。在专制制度下,有钱者有势的情况属于常见;而有势有钱的事例,更是较有势无钱的事例多得多。在封建的乡村,虽然地主与官府之间有官民矛盾,地主豪绅与官府勾结一起欺压农民也绝非鲜见的特例。“打倒土豪劣绅”曾是北伐时期国共两党共同的目标。而近些年史学研究界已有诸多成果揭示出,近代以来“绅士”阶层劣质化倾向非常明显,所以才有了“劣绅”这个专门名词:

民国时期,绅士劣质化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绅士或成为官员、军阀的爪牙,或以盘剥、欺压民众为能事,绅士走向堕落,败坏了地方社会的肌体,虽然这与绅士自身不无关系,但更多地是社会生态恶化的结果。[注]阳信生:《民国绅士内涵辨析》,《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王奇生指出:

作为社会恶势力之一,土豪劣绅自然历代皆有。但土豪劣绅凸显成为一个势力庞大的社会群体,却是民国时代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畸形产物。[注]王奇生:《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319页。

《暴风骤雨》及其以后的土改题材作品传达出“地主都坏”的观念,而早在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时期,南方就流传着“无绅不劣,有土皆豪”的说法。不论提出这一口号的是谁,起码它说明在当时绅士劣质化已非个别现象,说明土地革命、土地改革之前领导乡村的社会“精英”并非都是朱先生、白嘉轩那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的“正绅”,像《李有才板话》里的阎恒元、《李家庄的变迁》里的李如珍那样的土豪劣绅、恶霸地主把持村政、包揽诉讼的现象并非鲜见。恶霸或劣绅并不一定亲自担任村长或保长、甲长之类职务,因为在苛捐杂税繁多的情况下,当官差催粮款捐税可能是个苦差事(尽管也有人能借机获利)。但是,即使他没有任何职务,他的“势力”足以使其役使担任村长或保长的人。《桑干河上》里,担任甲长的并不是许有武和钱文贵,而是有钱无势的李子俊、非恶霸的江世荣,还有贫农刘乾,而这几人无一不听命于许有武和钱文贵。小说的这些描写,在民国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里得到了印证。比《桑干河上》早一年问世的胡庆钧《论保长》一文在分析绅士不愿意当保长的原因时说:

绅士大体上是一个有钱有势的人,他这份钱势就靠自己传统社会结构里面的权力维持,而这种权力在上级政府的统治之下,只希望得到政府官吏的支持却不愿意受政府权力的干涉。这一个芝麻小官的地位,既不能够装璜(潢)自己,却徒然把自己推到政府权力的直接压迫下面,这是绅士所不愿的。绅士在这里表现了他的巧妙才智,把农民一类的人物推了出来,让他出面,自己在幕后作一个牵线人,握住了行使公务的权力。[注]胡庆钧:《论保长——“从社会结构看中国”之三》,《观察》1947年第3卷第17期。

这说的是1940年代后期的事。此前像《红旗谱》里的冯兰池那样愿意亲自任村长或其他职务、从中渔利的劣绅也有很多。

在法制概念淡薄的乡村社会,理想状态下可能会有白嘉轩那样的文化精英以传统惯例或乡约治理乡村,但“恶霸”也极容易孳生。《白鹿原》就真实揭示了进入民国时代以后白嘉轩式“正绅”日趋式微、鹿子霖式“劣绅”成为乡村领袖的过程。胡庆钧在肯定传统社会里“少数特殊的例子,为了宗教的虔诚,或者爱人的狂热,一个绅士地主毁家纾难,或者捐资兴学,修桥补路,大做功德,他的言行就成为地方社区各级人民的共同楷模”之后,又接着指出,那种“攫握了地方的威权,他可以不必考虑农民的利益,而只顾及个人或者绅士阶层的利益,这种事例在过去曾屡见不鲜,也就是今天充斥在农村里面的劣绅”。在论及绅士与官吏勾结盘剥压榨农民时,他写道:

绅士利益与农民利益分开了,绅士利益得到尊重,政府的征派他可以不付,抽丁也抽不到绅士的子弟,从而转嫁在农民身上。……今日何处不演着这种官绅勾结压榨小民的例子!劣绅变成了腐化政治机构身上的一个毒瘤,如何能够割治这个瘤,这是今天中国政治上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注]胡庆钧:《论绅权》,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第106-114页。

当然,乡村“恶霸”既可能是有钱有势的劣绅,也可能是地痞、流氓或土匪。不论是哪种,乡村“恶霸”并非鲜见,这是事实。虽然黄世仁、韩老六式公然欺男霸女耍流氓的恶霸并不普遍存在,钱文贵式靠营构社会关系形成对农民的压迫势力的恶霸却普遍存在。这正是当年农民们以及读者观众们即使感到“表达性现实”与自己直接感受到的“客观性现实”不尽一致,也能从心理上接受“恶霸地主”概念的社会现实依据。“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与“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对恶霸地主的描写有它的真实性,“反土地革命叙事”塑造的“正绅”型地主也有其依据,但需要指出的是,后者塑造的圣人化或善人化地主,也并不占地主的大多数,正如“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塑造的那种流氓式恶霸地主不占地主多数一样。大多数的地主应该是“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那种情况。

除了个别人流氓无赖般公然不顾日常伦理,地主对农民的欺压更多是以“更含蓄”的制度暴力、系统暴力或客观暴力方式实行的。其实,消灭这种客观性暴力,要比制止和消灭流氓无赖的主观暴力更为艰难。近代以来暴力革命思想在中国大行其道,通过革命方式彻底变革社会逐渐成为多数时代精英的共识,这是因革命者认为既得利益者不会自动让出其既得利益(包括土地财产以及建立其上的种种特权),不仅如此,他们还会拼死维护其既得利益,不以流血暴力的方式就无法解决中国积重难返的社会问题。帕斯捷尔纳克在《日瓦戈医生》里将暴力革命比作外科手术,这个比喻非常贴切。选择外科手术,是因医生和病人都认为保守疗法无法解除病魔对患者生命的威胁。手术过程中流血在所难免,手术失败、病人更快丧命的可能性也存在,术后还可能有后遗症。暴力革命者面临的问题也与此类似。中国土地革命领导者的思想理论基础是唯物辩证法。在涉及关于本质与现象、一般与个别、主流和支流、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一系列矛盾关系时,他们一般更看重和强调本质、一般、主流、主要矛盾。比如,他们认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压迫是本质,他们中具体人的道德品性属于“个别”与“现象”;土改中的暴力过火现象属于支流和次要矛盾,以土改运动解决重大社会问题是主流和主要矛盾。

乡村中的恶霸不仅危害农民,也影响现代国家意志的贯彻执行,因而,如前所述,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没收并平分地主的土地财产,同时也包括铲除为害乡里的乡村恶霸。“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通过焊接“地主”与“恶霸”两个不同概念,试图将两重任务合而为一[注]其具体做法,一是只塑造恶霸类地主形象而将非恶霸类地主阙如,例如《白毛女》《高玉宝》《红色娘子军》《闪闪的红星》;一是将恶霸类地主作为主要反面形象,非恶霸类地主只是着笔不多的次要人物,例如《暴风骤雨》。但《暴风骤雨》还是通过主要正面人物萧祥和郭全海之口说出“地主都坏”,从而将这类地主也予以“准恶霸化”,只是让其“恶”停留在“客观暴力”层面。,“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和“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则有意塑造非地主身份的恶霸、准恶霸形象。例如,《桑干河上》塑造了按土地占有量并非地主而按其品行确为恶霸的钱文贵,赵树理《邪不压正》塑造了身为土改“积极分子”或党员干部的小旦和小昌等。后者在《古船》《故乡天下黄花》等作品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作者塑造出赵炳、赵多多、赵刺猬、赖和尚这类政治上站在地主对立面,却又欺压平民的恶霸形象。“非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和“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塑造的新型恶霸形象,既可看作对“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中“恶霸地主”形象的解构,也可看作对后者的补充,或是对其“反恶霸”主题的延续。

新时期以后文学解构“恶霸地主”形象、着意塑造非恶霸型地主形象,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的合理性。因为特定时期将地主恶霸化的叙事策略在推动土地革命运动深入展开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使现实中许多非恶霸型地主及其子女未得到公正对待,确曾产生许多负面影响,特别是土改过程中许多暴力过火行为,尤应引以为戒。但是,若因此而否认恶霸型地主的存在,或否认由来已久的地主对农民的客观暴力,过于美化前现代的乡绅或乡村精英治理,从而否认土地改革的必要性,也并非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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