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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
安徽省地处长江、淮河中下游,地跨长江、淮河南北,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安徽又处于中纬度地带,由于季风气候的不稳定性,降水季节变化明显。这种复杂多变、极不稳定的季风气候和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极易诱发包括雹灾的各种气象灾害,“安徽省又属暖温带向亚热带的过度气候型,冷暖气团活动频繁,天气多变,降水年际变化大,常造成涝、旱、风、雹、冻等自然灾害。”是我国气象灾害频发且灾情较重的省份之一。“狭义气象灾害包括短暂的异常天气现象所引起的灾害现象与过程,即大气的各种物理现象和运动变化引起的灾害,如暴雨,雹灾、风灾,旱灾、酷热、寒流等。”雹灾属于气象灾害的一种,“是我国常见的一种灾害性天气,大的冰雹常常毁坏庄稼砸伤人畜,造成灾害。冰雹对交通运输、房屋建筑、工业等方面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受地形地貌、气候及其他因素影响,历史上安徽省雹灾频繁并且灾情严重,给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利用丰富的历史文献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的时空分布特征,对于今日的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历史时期灾害史料大多来源于古代文献资料的记载。其中主要有正史中的的本纪、专志、列传等部分以及帝王实录等;全国各地方志中的《灾异志》等部分;档案中的灾害资料,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的明清档案,有相当多的明清时期第一手灾害原始史料:报刊中的灾害资料,如申报中就记录报道了大量晚晴时期的灾害;历代的文人游记、笔记、日记里等资料灾害;还有现代人所整理的资料汇编等。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安徽地区现存各府县地方志、文集和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写的《安徽省志·气象志》,并通过《中国气象灾害大典·安徽卷》,《中国荒政全书》,《近代中国灾荒纪年》《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等进行辅助统计。共统计出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史料122条。
1、宏观时间特征
综合统计现有能收集到的史料记载安徽地区明清时期共发生雹灾122次。明代和清代以及不同地区雹灾发生的次数差异很大。
表1 公元1368年至公元1911年
从表1可以看出,从公元1368年到公元1644年的277年间的明代,只记录了42次雹灾,属于雹灾记录较少、资料短缺的时期。公元1645年至1911年的267年间的清代,共有雹灾史料记载80次,占资料总条数的65.6%,属于雹灾记录较多、资料相对充实的时期。总之,安徽地区的雹灾主要集中在清代,在此之前的明代灾害记录很少。但这并不是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灾害次数越来越多,而是由于距离现在时间越长,文献资料失传的可能性越大,文献保存的完整性越低,史料记载就越少。
总之,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影响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应该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探析。
2、月份分布特征
雹灾的产生与降雨和气温等密切相关,根据史料中具有明确月份记载的111次雹灾进行统计分析,绘制成表(见表2)。
雹灾的产生与降水密切相关,降水是触发冰雹的重要因子。从有明确月份记载的111次雹灾来看,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主要发生在农历的三、四、五、六几个月份,由表2和图1可知,三到六月份灾害次数有89次,占据了灾害次数的80.2%。由此可知,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主要发生于春夏季,特别是夏季。安徽省雹灾主要集中于夏季,这主要是因为夏季对流性气流强,上空急剧遇冷,易形成冰雹。安徽地区处于属暖温带与亚热带的过渡地带,夏季降水丰富,在明确记载了致灾原因的史料记载中,暴雨和大风作为致灾原因而引起的雹灾占了绝大部分。如“明成化十八年 (1482年) 天长、来安:八月雨電,禾尽落,岁饥。”明弘治七年(1494年) 风阳:三月已西暴风雨雹,杀麦。”明弘治六年(1493年)“望江:春夏大雨水,大雹,四序皆交,伤稼,民多殍疫,孽畜俱损。”等等史料记载,雹灾大都是由降水大风诱发引起。
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为了便于分析,本文特附表格进行说明。
表2 公元1368年至公元1911年
注:表中月份均为农历月份。
图1 安徽省雹灾月份频次分布图
表3 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发生次数各市区分布表
1、区域总体雹灾分布特征:北多南少;中间高,两头低
根据研究的需要和方便统计,本文以长江和淮河为界把安徽省分为三个大的区域,淮河以北的地区为皖北地区,包括宿州、淮北、蚌埠、阜阳、淮南、亳州。淮河以南长江以北之间的地区为皖中地区,包括合肥、六安、滁州、安庆,而长江以南的地区为皖南地区,包括黄山市、芜湖市、马鞍山、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在各市区分布上不均匀,集中分布于皖中地区。在从大的区域来统计,明清时期发生雹灾次数最多的为江淮之间的皖中地区,为58次。皖北地区次之,为35次,皖南地区最少,为29次。
2、地域间(以地级市为单位)雹灾分布特征:地域间分布差异大,具有明显的不均匀性
表4 雹灾等级分类表[9]
注:该表转引自颜停霞,毕硕本,魏军,李禧亮.明代雹灾的时空特征分析[J].热带地理,2013,33(5):604~09.
以地级市为单位进行统计,明清时期发生雹灾次数最高(15次以上)的地区有两个,分别为滁州市19次,六安市17次,两者都位于皖中地区。雹灾发生次数较高(11-15次)的地区有3个,分别为安庆市、阜阳市、蚌埠市,三者都为12次。其中安庆市属于皖中地区,阜阳市和蚌埠市属于皖北地区。雹灾发生次数较少(6-10次)地区有4个,分别为宣城市8次,黄山市6次,宿州市8次,池州6次。其中宣城市、黄山市、池州市属于皖南地区,宿州市属于皖北地区。雹灾发生次数最少(0-5次)的地区有7个,分别为亳州市3次,淮北市0次,合肥市5次,淮南市5次,芜湖市4次,铜陵市0次,马鞍山市5次。其中属于皖北地区的有淮北市和亳州市,属于皖中地区的有合肥市,属于皖南地区的有芜湖市、铜陵市、马鞍山市。
3、地域内(以县为单位)雹灾分布特征:分布不均匀
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计,明清时期发生雹灾次数达到5次以上的县级地区有蚌埠五河县10次,六安市(不含所辖属县)5次、霍山县5次,滁州天长市6次、凤阳县6次,阜阳市(不含所辖属县)5次、颍上县5次。除此之外,其它地区雹灾的发生次数都较少。
从上述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徽省明清时期发生雹灾次数最多的为江淮之间的皖中地区,共58次之多,整个安徽省为122次,皖中地区占的比例为47.5%,将近一半。而皖南和皖北加起来也只占52.5%。所以我们能看出江淮之间的皖中地区是明清时期的雹灾重灾区。皖北地区次之,而皖南地区雹灾发生次数最少。整个安徽省的雹灾分布呈现出中间高两头低的趋势。
根据冰雹的大小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我们可以对雹灾划分等级,将雹灾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见表4)
根据本文统计,安徽省明清时期共发生雹灾122次,其中轻度雹灾34次,约占总数的28%;中度雹灾48次,约占总数的39%;重度雹灾40次,约占总数的33%。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徽省明清时期中度雹灾的发生频率最高,其次是重度雹灾,而轻度雹灾发生频率最小。
中国是世界上雹灾比较严重的国家,每年由于雹灾,造成的人畜伤亡和农作物、财产损失较为惨重。
在中国近两千多年的历史时期,雹灾的发生频率仅次于水旱灾害和地震,据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所计总共5258次灾害中,水灾为1058次,旱灾为1074次,分别占单项灾种的一、二位,地震705次排第三位,雹灾为550次,在所有在灾害发生频率里排第四位。由雹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经济损失也极为惨重。雹灾的主要危害在于对农作物的巨大破坏和对人畜的生命安全的威胁,同时对官民的建筑物也有一定的损害。如
1.“明隆庆六年(1572),怀远三月雨雹,二麦多损。
2.“明崇祯元年(1628),六安,夏五月,大雨雹,如鸡子,树枝萎折,屋瓦皆碎。”
3.“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定远四月大雨雹,鸟兽多毙。”
4.“清道光十五年(1835),怀宁四月雨雹,大如鹅卵,坏禾稼。”
5.“清咸丰四年(1854),石台三月大风雹,大者如杯,小者如豆,菜麦歉收。”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冰雹发生时对庄稼和树木有着巨大的破坏力,当冰雹从天而降时,地面上的庄稼和树木多被其击断和压倒,造成农作物大面积死亡,从而对农业造成巨大的危害。同时冰雹发生时,对在户外而没有遮盖物保护的人畜的生命安全也有较大的威胁,通常会造成人畜伤亡。而且,冰雹对古代木质建筑物的损害也同样不可低估。
从上述的史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历史上,雹灾有着巨大的破坏性和危害,从而对当时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尤其在中国古代生产力水平不甚发达的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绝对优势,其具有强烈的脆弱性,一旦遭遇包括雹灾在内的自然灾害,会对当时社会的各个方面造成极大的破坏。雹灾对人畜的生命伤害还不是危害的主要方面,而是其对农业的巨大破坏力,春夏季节是雹灾的高发季节,而此时也是农作物播种和生长的关键时节,一旦如鸡卵大,甚至碗口大的冰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天而降,会给当地的农作物带来灭顶之灾,动辄“官民田谷伤尽,无籽粒存。”“四序皆交,伤稼,民多殍疫,孽畜俱损。”等等。一旦农业受损,对于明清时期以农为本的封建社会来说就意味着当地经济和民生将陷入瘫痪的局面,而且由于往往雹灾还伴随着狂风骤雨、急剧降温等阵发性灾害性天气,和水灾以及风灾同时爆发,给社会带来更强烈的破坏。
安徽省地域范围辽阔,安徽省地处长江、淮河中下游,地跨长江、淮河南北,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历史上一直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通过对安徽省明清时期雹灾的统计和研究,我们发现安徽省明清时期的雹灾表现出很强的时间分布不均、季节性分布特征和空间分布差异大的特点。
(1)在时间分布上不均匀,总体而言,明代的雹灾发生次数较低,清代的雹灾发生次数较高;
(2)在季节分布上多集中于春、夏季节,夏季最多,春季次之,秋季较少,冬季最少;
(3)在时间上主要集中于每年的三到六月份;
(4)在空间分布上表现出很强的不均匀性和局地性,明清时期安徽省的雹灾主要集中于江淮之间的滁州市、六安市、安庆市和皖北的蚌埠市、阜阳市。其产生受地形地貌、地表状况、气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过去的对于中国历史时期自然灾害的研究中,大多集中于水旱灾害领域,而对于风灾雹灾这类气象灾害在以往研究中较为薄弱,曾经的工作也多集中于汇编历史文献资料。而且对于区域雹灾的研究,也大都集中于近几十年的雹灾时空分布研究,对于历史时期的区域雹灾研究比较少,在安徽省的灾害史研究中,大多集中于对淮河流域水旱灾害的研究,对于整个安徽省的气象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的研究成果则很少。
为此,我们应充分探寻中国历史文献中的各类自然灾害记录,从更宏观的时间段和空间范围内研究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可为灾害的预测、预防提供历史背景。从历史记载中总结经验教训,立足当今社会,从而更好地为现实服务,这对当今社会的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