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丽娟
摘 要:自2018年8月1日起,海关进出口货物实行关检整合申报,这种关检业务融合模式将改变企业原有的报关流程和作业模式。本文重点剖析关检融合后的整合变化,选取企业填报新版报关单过程中出现的错填商品信息、选错HS编码导致货单不符、误填境内外收发货人、漏报货物、申报不实、不合规填报六大典型错误作为切入点,在此基础上提供企业规避报关风险的具体措施,提高进出口货物自理或代理报关企业的通关效率。
关键字:关检融合;新版报关单;典型填报错误;风险规避
自2018年8月1日起,海关进出口货物将实行关检整合申报。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面向企业端对原报关单与检验检疫报检单的项目进行梳理,关检融合后新版报关单从原关、检共计229个申报项目精简合并至105个。随附单证从原报关报检共74项单据合并成10项,102项监管证件合并简化成64项。简而言之,关检整合申报的核心在于“四个一”,即“一张报关单、一套随附单证、一组参数代码、一个申报系统”。此次关检业务整合申报将改变企业原有报关及报检流程和作业模式,实现报关单、报检单“一张大表”货物申报。
一、 关检融合后的整合变化
(一)报关系统和申报程序变化
关检融合前,涉及法检产品或需报检的商品,企业分别登录报检和报关两个系统进行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关检融合后,企业用户可通过海关总署网页内的“互联网+海关”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两种接入点进行报关报检申报,使用一个系统界面、一次申报,由系统自动核对检验检疫电子底账数据,录入报关和报检信息,点击“一次申报”即可完成申报程序。
(二) 涉检产品申报变化
关检融合前,针对涉检产品,企业的报关单和报检单上分别有独立的编号。而关检融合后,企业只有一个报关单编号,没有报检号。入境申报企业需要同时具备报关、报检“双”资质才能申报新报关单。出境申报企业暂时不需要双资质,即原来仅报检不报关的企业,由境内发货人在报关前向产地/出口地海关申请出口前监管并生成电子底账数据后,再委托其他企业报关即可。
(三) 报关单填制规范、格式等变化
第一,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制规范变化。关检融合后,最新的报关单填制规范整合了原报关单、报检单上共有的填报指标,新增了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离境口岸、自报自缴5项填制要求,并同时修改了原有的收发货人、进口口岸/出口口岸、装货港/指运港、随附单证4个栏目的名称,具体的变更内容详见表1所示。
第二, 进出口报关单的格式变化。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6月21日《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公告,新版进出口报关单在格式上均增加了页数/页码、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4项内容。同时,出口报关单新增境外收货人、离境口岸、原产国(地区)等7项内容,进口报关单新增境外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最终目的国(地区)等9项内容。
第三, 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及参数代码变化。 随着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的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也在填报细节上发生了一些相类似的变化。与此同时,关检融合后因新报关单录入参数的变更,部分原有报关单报检单的参数代码字段也随之变化。因此,代理报关或自理报关的企业务必留意填报指标变化,从而提高报关单填报的准确率。
(四) HS商品编码变化
关检融合前,HS编码为10位数字的商品编号。关检融合后,HS编码需填报13位数字,新增的第11-13位数字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CIQ编码),即检验检疫监管扩展码。如果货物的10位编码对应多个3位检验检疫附加码及名称,需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以新鲜的去骨牛肉为例,关检融合前,HS编码是0201300090;关检整合申报后,经查,该商品的CIQ编码是101,即HS编码为0201300090101。
二、 新版报关单填报的典型错误解析
(一) 商品基本信息及法定数量填报错误
2018年10月,佛山致君布匹出口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ABC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纺织品的交易,品名为未漂白的棉平纹机织物,HS编码5209110000999,数量为32000米,总价474074美元。该企业在填报新版报关单时,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错填成“漂白棉机织物”,数量一栏只填报了32000米,最終发现系统不通过退单处理。通过查询商品税则,该商品的申报要素分别为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织造情况(机织物)|3染整方法(漂白、未漂白、色织、染色、印花等)|4组织结构(平纹、斜纹等)|5成分含量|6幅宽|7每平方米克重|8品牌|9GTIN|10CAS。商品的法定第一数量单位为米,第二数量为千克。根据商品的申报要素,该企业在填报新版报关单时,商品名称及规格、法定数量应按规范正确填报。纺织品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填报错误最为典型,特别是税号为5208、5209项下的棉机织物,对每平方米克重均有严格的具体要求。针对上述例子,HS编码5209110000999只针对每平方米克重超过200克,含棉85%及以上的商品,若每平方米克重低于200克则不适用于该编码。因此,企业必须根据最新的税则及报关单填制规范填报商品的名称及规格型号。
(二)HS编码申报错误导致货单严重不符
2018年8月,深圳兰德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某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棉机织物一批,在填制出口报关单时,商品品名规格型号填报为染色斜纹棉机织物,HS商品编码归类为5208390090999(染色其他全棉机织物)。经海关查验科现场查验货物和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该批货物商品品名及规格型号申报错误,应为染色化学纤维长丝无纺布,且每平方米的重量大于70克小于150克的其他长丝无纺,HS编码应为5603139000999(70<每平米重≤150克其他长丝无纺)。因此判定该企业货物与报关单严重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五)项的规定,最终被处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 境内收货人、境外发货人填报错误
2018年11月,新加坡Noloes有限公司委托广州诺勤有限公司进口两台设备,在填写新版报关单时,由于报关员的疏忽把境内收货人填写广州诺勤有限公司,最终导致进口报关单退单处理。同月,深圳信德出口有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到韩国,境外收货人属于AEO企业,由于企业不熟悉新版报关单的填制规范,漏填境外收货人的AEO编码KR9856328导致退单处理。这两单都是由于不理解最新报关单的填制规范而引起的申报错误。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进出口货物申报项目录入指南》中,境内收发货人、境外收发货人一栏需填报交易中实际执行合同企业的名称及编码。对于AEO互认国家(地区)企业,编码填报AEO编码。非互认国家(地区)AEO企业等其他情形,编码免于填报。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填报“NO”。因此,进出口自理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须根据填制规范如实填写实际执行合同的境内外收发货人详细信息。
(四) 漏报货物典型错误
2018年9月,佛山兴盛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某报关公司持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实木浴室柜货物一批,报关单上申报的商品品名是实木家具。经海关现场查验,发现企业漏报与实木浴室柜相关的家具配件、塑料制品、洗手盆、石面板等。根据商品归类总规则二(一)原则,该实木浴室柜的家具配件(商品编码9403900099999)、塑料制品(商品编码3926909090999)、洗手盆(商品编码7324900000999)、石面板(商品编码6810999000999)应独立归类并进行出口货物申报。这起案例属于典型的漏报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五)项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处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 不合规申报典型错误
2018年11月初,佛山柴娃娃玩具出口有限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产品至巴基斯坦。11月底接到巴基斯坦客户来电无法正常办理进口货物通关,请求出口方协助货物清关环节。细查之下,发现该出口企业并没有在新版出口报关单的随附单证一栏打上“Y”及提供原产地证号码,导致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无法享受关税优惠。
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29号)《关于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巴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已正式于2018年4月30日上线,中巴双方将每季度交换一次出口数据,打击低价报关现象。进口人在目的港申报货物进境时,对于无原产地电子数据的进口货物,系统将提示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不能享受优惠关税。由于该笔交易发生在2018年4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进口人可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7号的规定,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录入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即可享受关税优惠。但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巴基斯坦的货物须先申领原产地证后报关才能享受关税优惠。
三、企业报关风险规避分析及解决方案
(一)提高报关单准确率和通关效率的可行方法
首先,借助智能通关信息化系统。中国一流的大数据技术和全新的互联网模式,可精确地将报关、货代、物流、金融衔接起来,依托强大的信息技术与智能匹配能力,中小型报关企业可开启“互联网+报关”新模式,借助市场上第三方的智能通关信息化系统,比如昊链云枢纽通关系统、中国报关协会的智慧通关系统等,通过系统快速逻辑校验,降低差错率,商品要素、编码自动匹配,从而提高报关单填报的准确率。
其次,力争通过AEO认证,降低货物查验率。根据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37号令,若企业能通过海关的AEO认证,可享受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享受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截止目前我国海关已经与韩国、新加坡、瑞士、新西兰、欧盟等3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因此,企业应尽力通过合规管理、加强内控等措施升级认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升级为AEO认证企业享受便捷通关措施,降低查验率提高通关时效。
(二) 提升商品归类能力,理性应对归类质疑
首先,掌握进出口商品的海关归类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關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Ⅱ),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变更涉及新增商品编码和申报要素23笔,修改原有的商品编码1051笔,修改原有商品的申报要素1606笔,删除原有的商品编码和申报要素8笔。因此,作为进出口自理报关或代理报关的企业应熟练掌握该商品归类决定,通过对海关归类技术层面的条款及法律依据的充分把握,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对商品合理归类规避相关税费,谋求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其次,善用互联网商品归类工具。作为中小型的自理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在给具体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时,可合理利用线上的商品归类工具,具体步骤如下:1、登录中国报关协会主办的通关网及智能通关小程序,根据具体的商品中文品名,在通关参数一栏输入品名,初步确定商品的HS编码和申报要素;2、登录可追溯历史申报的海搜网,查询是否存在该商品的HS编码以供参考;3、利用上述工具查询出来的结果,查阅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仔细阅读该编码的商品描述、类注、章注、品目及子目注释是否相符,根据商品的品名、原材料、加工方法、含量成分等申报要素,运用归类总规则最终确定HS商品编码。
再次,积极应对海关的HS编码归类质疑。HS编码作为海关关注的焦点,企业在填报新版报关单时,务必谨慎认真审核。当收到海关对HS编码归类质疑时,应当从容、有效应对海关归类质疑,充分理解海关发布的与归类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掌握有效的归类争议应对机制,并在海关事务及贸易合规框架下提供有力的原材料采购清单、产品成分含量、加工方法等佐证资料以辅助海关协查,规避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企业成本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