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晶
农民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中的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以民主管理的方式建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然而,由于这些农合作社规模不大,管理能力不足,在发展中遇到很多困难,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对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经营规模偏小,成员管理松散,示范效应不明显。一是经营规模不大。农民合作社的组成以本村或相邻村部分村民为成员5-10 户。由于社员少,规模小,能够起到的带动作用不明显,农民合作社整体经济实力不足,竞争能力差。多数农民合作社资金有限,没有形成规模化经营。二是成员管理松散。多数农民合作社进行了注册登记,然而,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缺乏民主决策和风险管理机制。社员参与合作意识不强。同时,社员间缺乏风险共担机制。大部分社员只希望共享利益,不愿风险共担。由于组织形式松散,社员持股比例不均,组织与社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密切,合作社发展的不稳定。三是缺乏发展观念。合作社成员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仍然凭借传统的土办法、经验来办事;有的社员仍然只顾埋头单干;部分合作社寄存希望政府扶持,发展观念不强,开拓创新意识差;他们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社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社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不利于合作社做大、做强。
2.经营制度执行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多数农民合作社依照规定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是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各个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使之符合自身发展实际,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到位,流于形式。二是组织机构运营不正常,没有组织开展活动。大部分合作社成立并没有真正实际合作经营,而仍然是以家庭经营制为主,组织处于松散状态。部分合作社没有体现决策民主,存在独断决策作风,社员利益受到影响。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农民合作社对财务管理不重视,没有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缺少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没有设置专门的财务人员,有的农民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账目。
3.社员文化程度不高,创新意识不足,缺乏创新能力。一是农民合作社的领导班子学历不高,有的法人学历文化程度只有高中水平,,他们在农村属于学历较高,头脑灵活的农业积极分子,然而,对于农业科技和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小农思想严重,发展意识不强,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没有带头作用。二是社员的素质不高,人才缺乏。人才是发展的关键。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农村青壮年农民较少。因此,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极为困难的局面:农村中的劳动力以老弱妇孺为主体,导致农业科技推广率和农业生产效率极低;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少,以及有开拓能力的人才严重不足。农民合作社的组织人自身能力有限,管理经营能力不足,对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差,不能起到协调带头作用,限制了农民专合作社的发展。
4.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政府对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不大,在信贷支持上,由于农民合作社资产规模不大,信用等级不高,农民合作社是申请银行贷款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申请到小额抵押贷款,利率高、期限短。二是财政对农民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不大,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不多,难以满足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享受财政扶持优惠。
1.做好政策引导,壮大农民合作社的规模。在市场经济运行背景下,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生产效率不高,经营风险日趋增加,组建农民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农民家庭经营联系起来,壮大经济发展实力,提升农业发展潜力。这一组织与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有很大的不同,在于它是农民自发自愿联合的经济组织,如果农民合作社经营规模太小,综合实力不足,能够起到的作用有限。因此,要壮大农民合作社的规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政府要做好政策引导。现阶段,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较多,政府要通过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引导,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使合作社规模扩大,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做好示范培育,发挥合作社的带动作用。要在农村中扶持一批重点农民合作社,使之发挥示范作用,帮助农民群众增强合作意识,从而推动性合作社发展,在区域内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农民加入到合作社,进行专业合作。三是增强合作社发展意识。合作社要在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在成员间发挥主导作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四是要坚持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农民合作社开展多形式的合作,扩大合作范围,既要在本地本区域内开展合作,也可以跨所有制、跨地域合作,从而实现农民合作社跨越式发展。
2.强化经营管理。一是建立并执行经营管理制度。农民合作社要长远发展,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实行规范化运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合作社管理办法实现规范化经营管理。三是配置财务管理人员,建设财务会计帐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会计帐薄,促进财务规范运行。规模不大,资金业务量不多的合作社可以实行代账管理,严格按相关程度进行纳税申报,完善财务手续,维护合作社发展信誉。
3.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经营水平。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合作社法人、村干部、重点农户的培训工作,强化合作意识,提升管理能力。培养一批带头骨干,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提升他们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从而推动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二是组织开展互联网技术培训,推进合作社网络化发展。农村网络的普及给农民专合作社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了可能,利用互联网,将农产品销售各地市场,打造合作社品牌。三是开展对社员的培训,提升社员的综合能力。合作社要组织好社会培训,通过内部自身能人培训或者请技术专家讲课指导社员经营发展。
4.加强政策扶持,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一是要加大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力度,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通过直接补贴或者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合作社发展。二是地方信贷支持。要安排专项信贷资金,减少信贷门槛限制,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支持合作社发展。
农民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实践中部分农民合作社规模小,管理能力差,职能作用有限。为此,应当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做好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扶持,合作社也要加强管理,扩大规模,提升实力,促进自身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