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予晓
京津冀区域作为我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区域金融合作发展,是构建一体化战略格局的重要保障。如何立足时代发展要求,构建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格局,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战略部署,扎牢发展基础,实现京津冀区域又好又快发展。本文立足京津冀区域发展研究,就其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做了如下具体阐述。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京津冀区域金融的发展进程。银行作为金融业的核心行业,在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但从实际而言,京津冀区域在金融发展中,银行数量不足,特别是在金融产品服务等领域,缺乏产品创新、服务质量欠缺,影响了区域金融服务质量。因此,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的基础环境欠缺,金融产品及其服务质量不足,且粗放式的金融模式,难以适应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需求。如何盘活区域内资金活力,需要注重金融机构的构建,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助力区域融合发展。
京津冀涉及三个行政区域,其金融业发展不均衡,成为当前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河北金融发展相对比较落后,京津地区的金融发展速度高于河北,不均衡的发展进程,影响了区域金融的一体化发展,也不利于金融产业的相互衔接。以保险业为例。保险业作为金融领域的朝阳行业,京津冀区域的保险业市场发展不平衡,北京的保险业明显优于天津、河北两地,在金融业对接发展中,显然存在不均衡所形成的产业壁垒,影响区域金融发展。因此,京津冀区域金融格局的构建,需要内外环境的优化,平衡化的金融业发展,契合了京津冀区域合作发展的现实需求。
协同发展是金融业迈向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的基础条件欠缺,区域金额发展的缓慢性,弱化了三地金融协同发展的热情。一方面,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存在行政区域壁垒,电力、电信等外部条件资源尚未形成融合,难以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条件;另一方面,区域金融发展缓慢,区域发展的战略导向力不足。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的推进,需要进一步优化内外条件,夯实金融一体化发展基础,适应新时期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环境。
一体化战略的构建,需要构建一体化基础。很显然,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缺乏良好的金融服务能力,金融服务的促进效能不足。首先,京津冀区域金融服务能力弱,三地金融难以形成相互协调的发展环境。特别是在区域信息共享领域,各地金融服务模式不足,且业务办理时间长,传统结算模式的沿用,弱化了一体化金融的服务效率;其次,三地在金融业务领域,尚处于各位一体的情形,难以在短期内实现金融业务的融合。相比于北京、天津,河北省的金融模式尚处于发展阶段,金融手段相对落后,三地在业务办理等方面,尚未形成业务标准统一,跨区域金融活动时间消耗长,制约了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的进程。
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构建,要求三地协调合作,夯实区域金融发展基础。但是,三地金融一体化发展起步较晚,各地在金融业务、经济划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区域界定,以至于区域内金融相互竞争问题比较突出。首先,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尚未形成一体化环境,内部相互竞争的情形,影响了一体化战略的构建,也不利于三地协调发展的推进;其次,区域战略发展格局存在较大差异性,以至于三地金融业务格局相互不兼容,出现各自为政的金融形态,难以为一体化金融战略的构建形成良好的内外环境;再次,区域金融合作制度不完善,且缺乏金融合作机构,这就导致三地金融领域的竞争格局尚未打破。实现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有待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在融合与协调合作的框架之下,实现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
很显然,京津冀区域的金融发展程度存在较大悬殊,这就导致区域金融一体化条件不成熟,金融领域的融合发展存在壁垒。首先,北京作为经济、政治及文化中心,金融业的发展程度较高。天津作为直辖市,金融业发展繁荣,两地金融发展程度明显高于河北省,这就形成了区域内金融业不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弱化了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动力;其次,河北省金融资源丰富,当很大部分尚处于开发阶段,未来的发展空间较大。但一体化发展需要金融资源的激活,一体化战略的构建,仍需区域金融的同步、协调发展,进一步为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的构建,应优化内外环境,通过强化区域内资金流动,进一步夯实金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多元化的市场金融环境,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的生成,需要在信息共享体系的构建中,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机整合,更好地促进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建设。
(1)盘活区域资金流动,繁荣区域金融
区域金融的发展,应强化区域资金流动,建立完善的区域结算服务机制。1)京津冀三地应建立完善的区域结算服务体系,通过统一的结算体系、实践等要素,有效解决当前三地金融业务不相容等问题;2)促进区域金融业之间的相互对接,在协调合作的机制之下,完善区域制度体系,更好地建立完善的支付方式;3)区域金融应拓宽电子汇票等的流通,通过区域内资金的流动,更好地提高区域资金活力。因此,区域金融的繁荣发展,需要盘活资金流动,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制度体系,保障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
(2)完善信息共享系统,提高金融效率
在金融信息系统的构建中,三地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以更好的提高区域金融效率。首先,京津冀应建立金融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务及资源的有机整合,更好地促进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其次,建立完善的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在信息监管共享的环境之下,更好地发挥“一行两会”在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中的重要作用;再次,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在金融一体化的战略构建中,通过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保障,提高金融发展在区域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需要建立在协调合作的环境之上。为此,京津冀区域金融发展,应通过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进一步夯实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一方面,京津冀应着力于区域经济发展建设,建立区域金融中心,通过“中心”实现资本聚集,以及拉动周边金融发展,让三地金融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北京、天津作为直辖市,有着丰富的金融资源,在三地金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构建中,可以通过金融中心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消除金融资源壁垒,实现区域金融一体化构建。此外,京津冀可以建立金融合作机构,实现三地金融资源相互补充,更好地提高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的动力。如,京津冀可以建立“京津冀银行合作社”,以此作为三地银行间业务合作与交流的平台,更好地保障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
区域金融发展的不协调性、不平衡性,很大原因是协调合作条件欠缺,金融共同发展的基础薄弱。为此,一是要“以强带弱”,在共同协调发展中,加速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构建。当前,三地金融发展差距较大,以强带弱的合作模式,能够更好地盘活区域金融活力,消除外部因素对区域金融发展所形成的影响;二是依托北京金融资源,在金融专业人才等方面,强化金融人才向河北流入,强化河北金融业发展;三是发挥区域优势,明确合作分工,进一步夯实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一方面,三地应强化金融政策引导,明确一体化发展方向,在金融共同发展的战略格局之下,打破三地金融业发展的壁垒;另一方面,三地要明确分工,立足自身的战略地位,全面深化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京津冀区域作为我国经济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有力保障。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的构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区域内资金流动、夯实协调合作条件,在互利共赢的发展视域之下,从本质上扎牢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战略的基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历史阶段,全面深化京津冀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符合我国经济建设需求,也是进一步提高京津冀区域战略地位的重要保障。紧扣时代发展步伐,在区域协调发展、一体化融合的战略格局中,扎牢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