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当今社会新媒体的出现,拓宽了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途径,改变了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模式,提高了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实效,已经成为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主要媒介。因此大学校园法治宣传要结合新媒体广泛性、互动性、便捷性、个性化的特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优势,创新新媒体在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运用思路,以满足大学师生对校园法治宣传的需要。
关键词 新媒体 大学校园 法治宣传
基金项目:攀枝花学院科技处研究课题“新媒体时代大学校园法治宣传创新研究(课题编号:2015YB2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小玲,攀枝花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093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 根据文件精神和规划要求,大学校园法治宣传要从宣传主题、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策略等层面与新媒体进行融合、创新,努力保证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一、新媒体的特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 具体而言就是运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卫星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有线网络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设备,向用户提供信息和用户间相互提供信息的传播形态和超文本的多媒体形态,与传统媒体相比它具有广泛性、互动性、便捷性、个性化的特点。
(一)广泛性
新媒体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进行信息传播,其覆盖范围广,常常被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运用到各种各样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新媒体的媒介形式多样化,涵盖了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抖音、QQ空间、数字化报纸、移动电视、数字化摄像机等等。
(二)互动性
通过新媒体可以建立信息传送者与接收者的联系,在双向信息交流中进行互动。一方面信息接收者可以通过微博、微信和网站等获取信息,参与热点问题的讨论,立即发表意见,转发评论,实现下情直接上达。另一方面信息发布者可以通过阅读意见、参与讨论,进行信息反馈,主动联系群众等方式,与信息接收者建立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三)便捷性
新媒体方式不仅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而且费用低廉。信息的发布者可以随时随地上传信息,查看评论、进行反馈。 信息的接收者也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的查阅、发表评论。尤其是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微博、微信、移动APP等新媒体操作简单、使用便捷,为用户学习和使用新媒体提供了条件。
(四) 个性化
新媒體实现了信息的传播和接收方式的个性化,针对不同信息用户使用新媒体的习惯、偏好、特点和需求提供定向服务,同时信息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偏好、需求进行个性化的信息收集、信息选择和信息定制。 这种个性化的特点扩大了新媒体的适用人群,提高了信息传播的实效。
二、新媒体在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优势作用
过去大学校园的法治宣传主要依靠海报、宣传栏、电视、报纸、广播、黑板报等传统媒体手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以网络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媒体已经不能满足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需要。新媒体引发了大学校园法治宣传手段的变革,成为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必然选择,符合大学校园法治宣传与时俱进的需要。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在大学校园的法治宣传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有利于广大师生及时获取信息
对大学师生而言,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已经不成问题,他们可以利用校园移动电视、校园网络、手机APP、微信、微博、电子报刊等媒介,随时随地获取法治宣传信息,这大大提高了法治宣传的时效性,增强了信息传播的效率,也调动了广大师生参与法治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有利于大学校园降低法治宣传成本
运用发海报、贴标语、电视、收音机、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大学校园法治宣传不仅耗费许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 相比较而言,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将实现无纸化宣传,将仅仅投入创作成本和运营成本,将会大大降低人力物力的投入,同时有利于保护环境,甚至通过“点击率”、“下载量”、“转发次数”等实现广告收益,大大降低了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成本。
(三)有利于提升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效果
传统媒体主要以图像、文字、声音等单一媒介开展法治宣传,难以激发广大师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热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而利用新媒体技术,将普法微电影、微视频、网络漫画等引入大学校园,将提高法治宣传的新颖性、趣味性,将吸引学生点击、查阅、评论、转发,引起学生情感和意识上的共鸣与碰撞,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新媒体时代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新思考
针对大学师生而言,便携式电脑、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手机APP、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技术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要求大学校园的法治宣传必须加以考虑,在宣传策略上有效整合各类新媒体技术,进行大胆创新,激发宣传的活力。新媒体时代的大学校园法治宣传需要符合大学师生运用新媒体的特点,满足大学师生的法治宣传要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互动功能,重视法治宣传内容的提炼,培养能熟练运用新媒体技术的法治宣传人才,发挥校级有关部分的监督作用。
(一)符合大学师生运用新媒体的特点
大学师生一般喜欢上网浏览网页、发微博、刷微信、玩抖音,他们往往是标题党,偏好快餐式阅读,接收碎片化信息,他们既是法治宣传的接受者,也是法治宣传的传播者,他们有强烈的问题导向意识,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热点问题、重大事件比较敏感。因此在各种新媒体手段层出不穷的今天,选择适当的新媒体技术就比较重要,在进行法治宣传的过程中,应依据大学生运用新媒体的特点,对新媒体进行适当的选择,比如建立法治宣传网站,采用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微视频等主要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学校应引导大学生参与讨论新媒体时代的大学校园法治宣传,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促进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提升他们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以满足大学师生的法治宣传需要为导向
新媒体在大学校园进行法治宣传时,应对师生的需求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师生关注的法治热点话题,比如大学校园贷、校园大学生被诈骗事件、大学生犯罪事件、大学生权利保护、校园安全事故事件、教师权利维护、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等等。并仔细聆听他们对大学校园法治宣传中新媒体技术的运用需要,进行有的放矢的法治宣传,激发他们的关注兴趣,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信息发布者与接受者的相互适应。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校园法治宣传中的互动功能
在新媒体时代进行大学校园法治宣传,应重视与师生建立互动体系,及时查看他们的留言、评论,认真加以整理、分析,对师生非常迫切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和回复。在这个过程中,要求负责法治宣传的部门,发挥互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尊重和理解意见的反馈者,理性对待在互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流氓式的对话和交流,充分发挥幽默感化解矛盾和问题。
(四)注重大学校园法治宣传内容的提炼
普法内容设计仍然是新媒体时代大学校园法治宣传的首要工作,只有法治宣传内容具有价值,才能促进大学师生对法治宣传的体验,提高他们的参与热情。一方面大学校园法治宣传应抓住宪法日、“3.15”等契机,有针对地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合理的法律解读,引导大学校园法治风尚;另一方面在新媒体语境下,注重法治宣传内容的丰富性、趣味性、年轻性,既严肃又活波,摒弃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语言表达方式,在法治宣传内容的呈现上动脑筋,使法治宣传的内容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人心。
(五)发挥校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现在几乎每一位师生都可以随时随地查看、讨论、分享法治宣传信息,法治宣传的时效性得以提高,但法治宣传的内容却存在良莠不齐、粗制滥造的情况,并且长期缺乏校级有关部门的监管,导致不实、虚假的法治信息得以传播,致使法治宣传的效果不佳。 因此,校级有关部门应组织成立专门部分,配备专业人员,针对大学校园内的法治信息进行监管,从法治宣传主题、内容、形式、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保障大学校园内的法治宣传符合社会主義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法治精神和要求。同时大学校园法治信息的发布者应加强信息的自我审查,注明信息的来源,不得随意篡改信息、歪曲事实,不得未经有关部门审核,随意发布不实信息,不得发布与国家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信息。
(六) 培养能熟练运用新媒体的法治宣传人才
大学应重视培养能熟练运用新媒体的法治宣传人才,这样的人才必须是既懂新媒体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一方面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新媒体技术知识,具备操作各项新媒体技术的技能,发挥各项技术的优势与劣势,同时能根据法治宣传的目标、内容选择适当的新媒体技术,并且关注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有关的新媒体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求他们要具有基本的法学素养,具有法治思维,懂得法学的基本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能力、合作精神,具有问题意识和信息的捕捉能力。
总之,大学校园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精神,有利于树立学生的法治信仰,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保证国家的依法治国政策的有效实施。
注释:
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http://www.wenming.cn/xj_pd/ssrd/201604/t2016041 8_3295603_4.shtml.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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