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亮?梁启全
“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2497人次,检查企业17074家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处罚金额12453.3023万元。”2018年以来,惠州市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推动“三级督察”整改工作
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是2018年惠州环保工作的一大重点。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惠州全力推动督察问题的整改,并取得良好成效。
2018年6月29日~7月31日,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结束后,惠州自加压力,分两个阶段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回头看”30天追加督察工作。第一阶段为案件办理督导阶段,惠州组织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到全市7个县(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交办的46宗重点案件、重复投诉三次以上的18宗案件以及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整改完毕的37件次案件进行重点督导,逐一建档立案、细化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推动案件办理落地落实。
7月10日起,第二阶段下沉督察启动,参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模式,惠州成立两个督察组,下沉到各县(区)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交办案件尤其是重复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做到“镇级全覆盖、督察交办问题全覆盖、重点案件全覆盖”。
经过各部门的努力,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惠州的326件案件已全部办结,依法处理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公安部门先后共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7人。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对惠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的15批次共335件案件,目前也已全部办结并完成上报案件材料。“30天”追加行动下沉督察反馈意见已发至各县(区)党委、政府,正督促县(区)整改并按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推动“散乱污”大整治
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惠州提出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通过拉网式调查,惠州摸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804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187家、整合搬迁类496家、升级改造类1121家。目前,已完成1438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整治,整治完成率51%。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还与各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比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惠州市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纳入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督导范围,由市环保局7个局领导带队,联合市政府督查办,实行分片包干,对7个县(区)进行现场督导,目前惠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按时限完成清理整治,完成率100%。
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工业垃圾非法倾倒专项行动。建立了打击危险废物和工业垃圾非法倾倒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印发了《惠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方案。2018年4月26日起,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企业411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7家,责令改正24家,立案查处2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1宗,取缔关闭1家。2018年5月22日至26日,配合省第七督查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查。配合督查15家企业,发现45个环境问题,立案查处3家,责令限期整改15家,已全部完成整改。
借助大练兵提升水平
环境执法大练兵是锤炼合格环保执法队伍的重要途径。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水平,惠州环保局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法律讲座、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执法学习。
一年来,环保局组织19人次参加生態环境部组织的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干部岗位培训班和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环境监察人员远程岗位培训班,举办了第二期“法德大讲堂”暨全市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法制讲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
同时,制定印发《2018年环境稽查工作方案》,2018年7月对4个县(区)环保部门开展稽查,《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下达至被稽查县(区)环保部门,督促落实整改。组织环境执法案件评查,评查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信息公开、后督察和稽查等程序,确保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
执法大练兵也练出了真成效。“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开展和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成为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共同认识。”惠州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更加重视,严厉打击和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也更加深入民心。
而且通过强化督查、交叉检查、交流学习、专业研讨,实战练兵,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基本形成了比政治素质、比法律知识、比业务水平、比集体荣誉感的良好氛围,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整体积极性和队伍凝聚力、执法业务水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通过执法大练兵宣传,也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环保守法意识,提高了公众参与意识,企业环保意识、守法意识得到提升,进一步形成了“环保守法,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力遏制,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力保护,环境风险得到更加有力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