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务信息披露在企业中的价值驱动与创造

2019-03-06 12:54王力
会计之友 2019年1期
关键词:价值创造

【摘 要】 随着价值总览报告被持续关注以及“MSCI中国指数”的不断攀升,资本市场对中国经济的信心持续增强,更使非财务信息披露被中国企业日益重视,并且涉及非财务信息的研究更是大量涌现。其中,增加非财务信息披露以及促进财务报告有用性的增强成为研究主流。当前,非财务信息披露主要涉及理论研究、披露内容、计量方式、披露方式以及价值驱动五个部分。从整体来看,我国企业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文章就我国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综述研究。非财务信息披露在我国企业中的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有效提升,以期推动我国非财务信息披露准则的有效制定和实施,促进非财务信息披露充分发挥其理论和实践作用,既要能解决企业内部经营与外部投资的信息不对称,又要能帮助投资者做出更加全面和理智的决策,最终提升我国企业的管理创新,实现知识资本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非财务信息披露; 价值总览报告; 价值驱动; 价值创造

【中图分类号】 F27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01-0138-04

一、引言

现代经济学认为信息对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具有极大影响,不但可使资本市场的发展始终保持健康状态,促使市场资源获得最大效益及优化配置,而且可使投资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使投资者做出更加全面和理智的资本决策。因此,为了促进信息对称性,上市公司对其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并提升披露质量,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上的共识[1]。但是,受到会计确认、会计计量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在市场价值中的决定作用却呈下降趋势,致使很多重要的信息难以通过财务信息予以披露。

随着“MSCI中国指数”的一路高歌猛进以及价值总览报告(Integrated Reporting)对企业的战略、绩效、治理、环境及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增大,非财务信息披露作为大众化语言在预示企业发展前景中发挥出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已经难以满足投资者需求的大背景之下,非财务信息在企业责任、人力资源、管理创新、自然资本、制造资本、金融资本和环境影响等诸多方面的有效披露,已经成为影响上市企业可持续价值创造和价值驱动的首要因素。所以,加大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力度,以促使企业财务报告质量与有用性进一步增强,在我国已经得到广泛认同,并且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价值总览报告也已经成为发展趋势。

但是,在非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由于信息在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环境禀赋、自然资源和制造资本等各类数据中大量存在,致使披露维度不清晰、披露内容有交叉、披露计量难统计、披露信息不充分,这些难有实质性突破的问题,都对非财务信息的应用和发展产生了极大制约。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MSCI中国指数”的高歌猛进和价值总览报告的大势所趋,以往以财务报告为主的财务信息主导局面开始向以非财务信息为主的综合报告局面转变[2]。尤其是在我国创业板开始后以及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之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锐步前行,资本市场更是回归理性,企业信息披露更是朝着开放式创新模式演变,逐步提升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

二、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综述

自从南非成为第一个执行价值总览报告的国家之后,欧盟也高票通过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议案,一方面是政府支持价值总览报告的趋势已经形成,另一方面是非财务信息在企业战略、治理、绩效、环境、创新和社会责任等范畴的披露越来越重要。可以说,上市企业的非财务信息披露,有力地促进了其公信力和信任度的提升,基于此,本文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内容研究、计量方式、披露方式以及价值驱动入手,进行有益拓展,希望有效提升我国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一)理论研究

价值总览报告理论始于美国,是被企业整合后的年度报告、环境报告和社会报告,而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则将价值总览报告定义为用于计算和监测企业的非财务指标,并对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而纵观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早期是以有效市场理论与信号传递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为主导理论。后来随着信息使用者的日益多元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逐渐正规化,一些研究者开始通过合法性理论对非财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分析,使得合法性理论逐渐成为非财务信息披露研究的理论基础[3]。尤其是环境表现、管理创新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合法性的重要内容,而上市公司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正是其证明和维护自身社会活动合法性地位的反映,也是社会公众对企业进行评判的标准,是提升企业披露信息公信力和信任度的表现。

而合法性理论作为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研究中的基础性理论,除了与信息使用者在社会责任与环境表现等方面的信息有关,还与上市企业在盈利追求上必须以合法性标准为依托有关[4]。所以,上市企业应该正视自身对环境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积极有效地披露企业的非财务信息内容,并提升财务绩效与非财务绩效之间的关联度,用非财务信息披露助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研究

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是业务数据、前瞻性信息、公司背景、股东信息等内容,通过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能够有效反映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展现企业优势,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上市企业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内容越来越被监管机构认可。然而,我国与美国和欧盟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并不完全相同。首先,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上市企业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应该包括股票价格、经营管理、管理讨论、會计师变更、收益使用等信息。而欧盟的非财务信息则主要包括环境、员工、人权、反腐、社会责任和企业的绩效、定位、经营等信息。由此可见,美国和欧盟对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研究,多集中在环境信息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一般都将该部分内容当作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其次,我国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还处在初始阶段,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我国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主要涉及内容包括环境信息、公司背景、治理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及社会责任信息、研发信息和管理创新行为等,这些均属于我国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范畴。但由于我国处于初始阶段,99%的上市公司都选择边缘的、定性的和外围的非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因此,极大地削弱了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以至于我国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和实证研究都还存在较大差异。

(三)计量方式

非财务信息披露是致力于改变上市公司对外报告的一种方式,通常属于非货币计量范畴,非财务信息披露更加强调重大利益相关者和资本提供者是如何创造企业价值的,但通过何种计量标准和计量方式对其实施判别并没有相关深入的研究,以至于不同的上市公司在衡量标准上难以形成一致性,其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计量可比性也不高。因此,有学者指出可以采用打分法实现定性指标的计量,也有学者倾向采用指数研究法,而这类研究方法所解决的仅仅是特定样本环境下各指标相对的权重问题,而当选择不同指标时权重也会不同。

(四)披露方式

依据证监会规定,上市企业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一般在财务报告之外另行披露,并且,受制于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期还未实现市场化监督机制,以及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在内容研究和计量方式上的不规范及不健全,致使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研究明显很少,以往的披露方式研究也多拘囿于财务报告之争上[5]。与此同时,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和手段,随着信息化、网络化和大数据及云计算的普及,主要呈现为书面形式与电子形式两类,而我国上市公司则较多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司网站抑或资本市场等电子形式,来进行持续性或临时性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这种成本较低且容易传输和保存的电子化披露方式,已经在非财务信息披露中快速发展和使用,并朝着互动式发展模式转变。

(五)价值驱动

非财务信息披露主要是对上市企业的治理、战略、前景和绩效等,在外部环境影响下,如何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实现创造价值。因此,价值驱动是提升上市企业主动实施价值总览报告的主要驱动力和原动力。然而,现有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价值驱动研究则主要表现在“透明观”和“柠檬观”的争论上。一方面,“透明观”认为在上市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支撑下,信息不对称问题能够得到极大程度的缓解,由此可促进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另一方面,“柠檬观”则认为非财务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含量具有无用性,一些上市公司管理者为了对控制权加以追求,可能会有选择地进行信息披露或故意对虚假信息进行披露[6]。这种争论表明当前非财务信息价值驱动的研究依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当然,在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体系还未确定,以及计量方式也未突破的现状下,要对非财务信息在价值驱动方面的机理进行诠释也较为困难。

三、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症结所在

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来看,现有研究文献无论在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内容上,还是在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方法上,都已进行了大量且有益的探索,虽然给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带来了重要的理论价值及实践指导意义,但是,通过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细化可以发现,当前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还存在有待改进与加紧完善之处,不仅表现在直接以非财务信息披露为题的实证研究较少,而且表现在以非财务信息为题的规范研究方面也较少。究其原因,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症结主要集中于理论研究薄弱和内容研究不足。

(一)理论研究薄弱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中,主要以有效市场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依托,这些主流理论虽然在非财务信息理论体系研究中也同样适用,但受非财务信息来源广泛性的影响,决定了非财务信息研究还需要一些特殊理论给予支撑。其中,合法性理论、环境治理理论、社会发展理论和非财务绩效理论,都属于非财务信息的理论研究范畴。基于此,非财务信息披露在我国“十三五”期间的理论研究中,可以朝着社会公共责任理论以及福利经济学理论拓展,以此解决内部经营与外部投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助推上市企业的知识资本可持续化。

(二)内容研究不足

非财务信息披露在内容与形式上突出表现为多样性,这既是其优势也是其劣势。因为对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而言,披露的多样性可有效提升披露的有用性,提升披露信息的公信力和信任度。而另一方面,多样性则给信息的披露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造成信息交叉和信息冗余。因此,即便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在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上表现出了较大趋同趋势,但也仅涉及了其宏观内容,对于具体细节依然没有形成一套规则体系。同时,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规则与自愿性披露也并不矛盾,因为无论对非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如何改革,在信息质量监管上都只能不断加强而不能有所削弱。从整体来看,各国都普遍缺乏相关的内容研究指南,导致非财务信息鉴证难一直存在,继而导致非财务信息披露呈现出更为突出的冗余现象。由此可见,在非财务信息研究内容和衡量指标未确定之前,受实证研究选取样本与指标不同的影响,必然会致使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结论的差异性,更会使非财务信息的理论科学性大打折扣,具体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动力不足。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目的是为了使上市企业更加关注自身对社会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影响,通过解决内部经营与外部投资的信息不对称,化解财务绩效与非财务绩效间的关系,进而帮助投资者做出更加全面和理智的决策,以致力于上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助推管理创新。而纵观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一般都是以成本收益原则作为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尤其适用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而对于非财务信息披露而言,也应以自愿性信息披露为主。但是,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却来自披露效益要大于成本。然而,现有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焦点主要是集中在披露成本的定性上,关于其定量研究则较少。这是由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成本较难精准计量,不仅表现在显性成本上,如信息加工与传递过程中的成本,還表现在披露后的潜在收益损失等隐性成本上,如政治成本与诉讼成本及竞争劣势成本等。

第二,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可比性较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价值并不以多与寡为准,而是以质与量为准。同财务信息的计量标准相比,其已经形成了规范化与程序化,而非财务信息的内容研究除了源于企业内部,还源于企业外部,比财务信息的披露更为复杂。同时,上市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不仅针对规则性较为缺失,而且也没有形成专门的职业,主要是依靠上市公司各职能部门分门别类地提供数据,这导致非财务信息的标准化程度较低,在外部监管上也远落后于财务信息的监管程度。虽然2000年国务院287号令《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已经要求上市企业的非财务信息要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并也有学者尝试使用语义分析法对特定信息进行披露,但总体来说,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可比性依旧较低,其探索与研究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非财务信息披露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的有效提升

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产生背景来看,其主要是因为上市企业财务信息较少、较杂,难以满足投资者需求。而从非财务信息的来源看,不仅与上市公司治理与人力资源有关,还与社会责任、管理创新、发展前景等有关,因此其体系框架的建立就需要以类似研究作为基础,而这些内容研究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交叉与冗余。另外,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计量规范及其电子化披露平台规范等,均表现出不完善和不规范,这都导致披露非财务信息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的有效性降低,长此以往,必然会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公信力和信任度有所下降。所以,在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薄弱和内容研究不足的现状下,要努力确保非财务信息在披露方式上达到最优、易懂与透明,就必须对非财务信息重要性、规范性和可比性进行变革,从而提升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

(一)提升计量方式可比性的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

提升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就要以提升非财务信息计量方式的可比性作为突破口,不但要加强非财务信息披露在关键绩效指标中的制定,而且,还要对指标运用假设披露加以明确,对计算方法披露加以明确,对数据口径披露加以明确,以及对数据来源披露与参数选取披露加以明确。这些计量方法的明确,只依靠浅表化研究远远不够,必须根据行业不同展开长期研究,才可能打破当前非财务信息计量方式中呈现出的主观打分,以及指数权数修正法作为主要计量方式的禁锢。

因此,在计量方式的定性指标分类中,可从其重要性入手,对等级标准进行确定,以等级描述法为依托对非财务信息的描述等级标准加强认定,同时,还要加强在叙事追溯语言方面的确定,以预期描述法为依托,在预期标准等级上加以确定,进而在叙事追溯语言方面加以确定。而在计量方式的定量指标确定中,可从考核维度入手,针对指标生成过程给予等级标准,强化在关键要素方面的敏感度分析,并强化在关键事件方面的敏感度分析。如上所述,提升非财务信息计量方式的可比性极其重要,这也是化解非财务信息审计鉴证难的关键一环,而要实现具有可比性的计量方式,就必须要以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作为基础,以有效提升其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

(二)提升披露方式规范性的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

2013年《国际综合报告框架》表决通过并发布,对上市企业的非财务信息披露给予了明确指导,使其可以采用最佳方式同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沟通。而在《国际综合报告框架》中,内容元素相关信息在综合报告里并不会完全根据既定顺序出现,而是彼此交叉和联系的,但应注意各种内容元素在彼此联系中的独立性。由此可见,对于上市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需要数据整合时,应借助有效整合来避免各种信息冗余,如社会责任、人力资源、创新行为等在披露中的交叉与重复。整合的原则在于,要将以财务信息为主的披露演变为以综合报告为主的披露,要将以封闭式创新为主的披露演变为以开放式创新为主的披露。

由此可見,提升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是有效实现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的关键点,因此,从披露实质上说,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密切相关,两者应位于同等重要地位,不能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以财务信息为主,以非财务信息为辅。从披露性质上说,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财务报告并非孤立存在,而非财务信息也并非完全孤立于其他报告中,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分开披露是与《国际综合报告框架》所提出的信息关联性指导原则相悖的。从披露体系上说,财务信息披露已经有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一套非财务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可以从行业特征入手,可以从各行业不同规定入手,从而提升非财务信息的重点披露内容,加强信息披露内容的规范性。

五、提升非财务信息披露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的重要性

以市场为主导,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改变政府“看得见的手”已经成为市场化博弈的大趋势,而这也将成为提升非财务信息价值驱动与价值创造的重要因素。不过,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还有弱势一面,政府规范监管必须加强作用,双管齐下,才能提升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价值驱动力和创造力。首先,从资本市场来看,要明确非财务信息披露对接监管的重要性,以加强对接途径的研究。第一,应从资本市场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考核标准入手,需要证交所提升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认识,将考核标准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标准;第二,需要审计部门提升定量指标在非财务信息审计方面的重要性认识,将定期审计非财务信息制度作为不可或缺的指标纳入审计制度中,且要通过资本市场将结果公之于众,确保上市公司接受市场监督,增加资本市场的规范化与透明化。其次,从政府监管来看,针对资本市场中非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违规问题,不仅要对责任界定加强研究,还要对责任追究加强研究,使上市公司可根据规定来规范自身行为。

【参考文献】

[1] 侯成华.再谈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性[J].财会研究,2016(3):60-61.

[2] 程新生,谭有超,刘建梅.非财务信息、外部融资与投资效率——基于外部制度约束的研究[J].管理世界,2012(7):137-150.

[3] 李笑雪,郑石桥.非财务计量社会责任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J].会计之友,2016(24):121-127.

[4] 李亚玲,赵娟.上市公司综合报告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J].财会月刊,2014(24):63-66.

[5] 程新生,刘建梅,程悦.相得益彰抑或掩人耳目:盈余操纵与MD&A中非财务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15(8):11-18.

[6]荆龙姣.专有成本动机与非财务信息披露相关性检验[J].统计与决策,2015(7):148-151.

【作者简介】 王力(1986— ),女,湖北荆州人,武汉学院会计及金融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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