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论》价值形式理论的三种哲学阐释

2019-03-05 23:35
江西社会科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齐泽克资本论辩证法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价值形式理论对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革命具有重要意义,思想史上对这一理论所做的哲学阐释的尝试,值得我们加以回顾。“新马克思阅读”在思想史上首次将这一问题提出并体系化,他们阐述了价值形式背后蕴含的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并将这一辩证法解释为二重化的运动过程。通过对价值形式辩证法的重建,“新马克思阅读”为批判理论奠定了政治经济学基础。柄谷行人认为,马克思在价值形式理论之上完成了与康德相一致的跨越性的思维结构转变,这具体展现在他同时超越李嘉图和贝利,在价值形式上,完成了对生产和交换两个环节的结合。齐泽克则指出马克思通过价值形式发明了症候,从而揭露出了先验的范畴网络。这三种哲学阐释都着重强调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之上完成的哲学方法论突破,但也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对价值形式问题的哲学阐释,应当成为我国当今《资本论》哲学研究的一个主题。

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主要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得到系统阐发。价值形式理论揭示了从商品形式到货币形式的发展演进过程,以及价值形式的完成形式:货币形式的特征和规定性。在对马克思《资本论》的哲学解读中,人们往往首先关注的是与价值形式理论密切相关的“商品的拜物教特征”这一章,而价值形式理论,却很少得到我国学者的哲学审视。①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着重强调价值形式的重要性。尽管“以货币形式为完成形态的价值形式,是极无内容和极其简单的。然而,两千多年来人类智慧对这种形式进行探讨的努力,并未得到什么结果”,对这一极无内容、极其简单的价值形式进行研究,只可以用“抽象力”来进行。“而对资产阶级社会来说,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在浅薄的人看来,分析这种形式好像是一些琐事。这的确是琐事,但这是显微解剖学所要做的那种琐事。”[1](P7-8)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价值形式所做的研究,让后世学人如痴如醉。列宁在《哲学笔记》作出的“不读懂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无法读懂《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的判断,更坚定了后人在其中探寻思想瑰宝的意志。那么,马克思对价值形式的探讨超越了两千多年来人类的探讨之处究竟在哪里?在对价值形式分析中运用的“抽象力”的内涵是什么?这些问题恰恰显示了价值形式概念的关键意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正需要对价值形式理论的哲学阐释。

回顾思想史可以发现,对《资本论》中价值形式理论的哲学内涵的探讨,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其实已经得到深入推进,并取得了丰硕成果。这其中,尤其以20世纪六七十年代联邦德国的新马克思阅读(die Neue Marx-Lektüre)理论运动和日本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形式理论研究为卓越代表。这些研究影响深远,构成了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激进哲学重要的深层线索。在本文中,我们就将选择价值形式的哲学解读的三个经典范例:新马克思阅读、柄谷行人和齐泽克,考察价值形式概念的哲学意义。这三个对象之所以具有典范意义,就在于他们一个在思想史上首先对价值形式的辩证法进行系统研究,并构成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领域的重要推进;一个吸收并发挥了日本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前后政治经济学探讨的精华,深入阐释了马克思价值形式之上的跨越性思维结构转变;而一个则将价值形式理论与当代激进理论的重要范式:拉康的心理分析理论进行了巧妙嫁接。这三个不同的阐释路径之间,又有着或隐微或清晰的内在关联。对价值形式理论的这三种阐释,又分别运用了三种不同的哲学方法论,激发了价值形式这一看似“极其空洞、极无内容”的理论的巨大爆破力。

一、新马克思阅读: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与批判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基础

新马克思阅读对我国多数学者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这一理论运动始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联邦德国,兴盛于20世纪90年代。这一理论运动扎根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土壤之中,以价值形式理论为主要研究对象,主张通过对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的重建,为批判理论奠定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这一理论运动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得到复兴,获得了德国乃至英美学界的日益重视。[2]新马克思阅读对价值形式辩证法的研究,直接导引出发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国家衍生”(Staatsableitung)论争,构成同时代国家理论研究的重要部分;兴起于20世纪20年代的新辩证法学派,乃至齐泽克的理论建构之中,也可以看到新马克思阅读或显性或隐性的理论身影。这一理论运动的奠基性文献,即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的《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一文。

新马克思阅读对价值形式辩证法的重建,源自于两个理论冲动。首先,为回应来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抨击。在他们看来,马克思不过是李嘉图学派的一个支流而已。新古典主义主张从效用的角度来解释价值,否认价值实体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存在;其次,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理论奠定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新马克思阅读的开拓者巴克豪斯和莱希尔特皆师从阿多诺,在他们看来,价值形式理论正是批判理论的政治经济学根基。

对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的重建,首先将“形式”问题的关键性凸显出来,在巴克豪斯以及莱希尔特看来,这才是马克思根本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地方。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时间,这一点已经由李嘉图揭示,马克思区别于李嘉图的地方在于,他追问价值的内容为何采取这样的形式。关于这一问题,巴克豪斯明确指出:“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就是从简单到复杂、从实体到表象形式,不能从形式逻辑角度来理解交换价值与价值或价值形式之间的那种现象与本质或个别与一般的等级式关系。辩证法不能简单满足于通过仅仅把现象形式回溯到本质之上去,他们还应该指出,本质为何恰恰采纳了这种或那种现象形式。”[3](P57)价值总是以形式表现出来,没有形式也便没有价值的实体。在价值形式的完成形态:货币形式之上,隐藏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全部矛盾,即普遍与特殊的对立,社会总体和私人生产之间的对立,以及作为客体的社会与作为主体的生产者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流通之中表现为价值的形式。

因此在价值形式中蕴含着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价值形式并非简单的客体和经验对象,而是内含了主体活动于其中的概念。价值形式这一“客观的思维形式”(Objektive Gedankenform),实则由主体的生产和交换活动建构。因此,巴克豪斯指出:“政治经济学范畴作为‘客观的思维形式’和社会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的概念化——这贯彻于‘真实的抽象’之中——似乎将其规定暗示为主管-客观的统一,作为一种超个体的主客体统一,一种社会经济的‘思想存在统一’的超越个体的有效表现形式。”[4](P20)通过对价值形式主客体内涵的强调,巴克豪斯同时指出,政治经济学批判,实际上正是对价值形式囊括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批判,这些作为“客观思维形式”的经济学范畴,一方面作为一个客观的“总体系”的“客观的联系”而存在,主体被囊括其中;另一方面它却并不处于意识之外,而必须通过人的活动而再生产出来,因此具有主体性的特征。[5](P69)具体在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文本中,价值形式的辩证法则以“二重化”(Verdopplung)这一概念为核心展开。

巴克豪斯的理论战友莱希尔特则在《马克思资本概念的逻辑结构》中深入阐发价值形式内在的二重化运动。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有用劳动的产品和抽象劳动的凝结物,但是,“为了表示出它是哪一种,它必须把它的形式二重化。……如果对两个商品的关系从质的方面进行考察,就会发现那种简单价值表现中发现价值形式的秘密,从而简单讲,发现货币的秘密”[6](P28-29)。所谓二重化,即在流通和交换之中的商品内在矛盾的展现形式。价值形式内在的二重化运动,即商品向商品和货币的二重化。这一运动过程,莱希尔特具体阐释为“观念的二重化”和“现实的二重化”两个环节。在这里,莱希尔特将我们通常理解的货币的三个“功能”,解释为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三个规定性。观念的二重化体现在货币的第一个规定性及价值尺度上,在这一环节,价值形式还是头脑中的“观念的物”;而在第二个规定性即流通手段上,价值形式则以“铸币”的形式存在于现实之中,此时便完成了“现实的二重化”。货币的第三个规定性“货币”则构成了“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成为黑格尔意义上的“合题”。货币作为完成了的价值形式,因此内含了价值形式的全部矛盾。莱希尔特指出:“二重化建立在自我矛盾的世俗基础之上;只有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本质上以颠倒的方式发生的条件下;只有在人的类生活成为个体生活的手段,人的共同本质才能够也必然以颠倒的方式表现出来。在这一语境中,从根本上讲对货币第三个规定的分析是从中推导出来的继续发展。”[7](P223)因此,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之中作为核心环节的二重化概念,其展开的动力恰恰是社会内在矛盾自身,作为价值形式完成形式的货币范畴,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普遍与特殊之间的矛盾冲突必然得出的结果,或者说它以一种谜一样的形式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冲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价值形式的辩证法本身也彻底回答了拜物教的问题。

对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的重建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节点,具有重要的意义。巴克豪斯指出,对价值形式的辩证法重建具有三种意义:第一,为社会理论和经济理论的结合提供了可能性;第二,建立一种独特的货币理论;第三,为意识形态批判提供了基础。[3](P57)这三个作用即为新马克思阅读在此后的理论建构中的三个方面。这里我们集中关注第一点。对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的重建,为社会理论和经济理论提供了结合点,具体来说,就是为批判理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提供了结合点。正如上文论述过的,价值形式作为经济学范畴,本身内含了观念性与现实性,是主客体的统一,因此,对作为“客观的思维形式”的政治经济学范畴批判,就成为批判理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桥梁。而这正是新马克思阅读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奠定政治经济学基础的关键,也正为由霍克海默奠定的批判理论的跨学科研究的基本范式提供了理论的支持。现代学术体制中,学科间的壁垒日益明确,经济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作为不同的学科有严格的区分,这是霍克海默以及阿多诺坚决反对的。巴克豪斯也指出:“对马克思理论的研究如今在某种意义上,任务就在于客服当今科学理论上的二分法。”[3](P135)

二、柄谷行人:价值形式、隐喻性思考与视差之见

和新马克思阅读的观点相一致,柄谷行人也肯定价值形式理论才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上最伟大的革命。在《跨越性批判》一书中,他甚至直接提及阿多诺这批弟子在价值形式理论上的研究。在价值形式问题上,德国的新马克思阅读在许多观点上与日本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政治经济学家宇野弘藏有着一致之处,他们都高度肯定《资本论》的科学意义,认为《资本论》是马克思思想的高峰。宇野弘藏在政治经济学上区别于正统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基本观点,就是在“原理论”中提出流通论、生产论和分配论的三部分,在其中将流通论作为基础,从而强调以价值形式理论为核心重建对资本主义的理解。宇野弘藏在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上的研究,深刻影响了柄谷行人。柄谷行人借助于价值形式问题展开的哲学解读,因此某种意义上可以作为日本马克思主义20世纪60—80年代价值理论研究的一个最重要的成果。

早在1978年出版的奠定其理论地位的《马克思,其可能性的中心》中,柄谷行人就已经标明了以价值形式为核心的研究思路。他强调:“马克思价值形式论的丰富性,就在于它能够使‘尚未被思维的东西’到来。”[8](P17)②柄谷行人用文学理论的术语指出,这种“尚未被思维的东西”,就是一种“隐喻性的思考”,“没有支配的东西”。或者说,就是一种隐性的思维结构。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也就是使商品成为商品,使价值以价值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结构,这种思维结构本身,正是在柄谷行人看来作为马克思伟大创建的东西。

在出版于2001年的《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一书中,柄谷行人更进一步立足于价值形式问题,分析马克思在哲学方法论上与康德哲学的一致与继承关系,从而更为全面深入地阐发了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之上完成的思维结构革命。

柄谷行人强调的问题是,在价值形式概念上,蕴含了流通和生产双重的视角,正是这种视差,构成了价值形式产生的基础。也正是在价值形式这一概念上,马克思真正超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柄谷行人表达了和新马克思阅读一致的观点,即古典政治经济学缺乏对货币的分析。比如,亚当·斯密“看到了商品交换与社会分工的发展改变了社会。但他没有看到商品交换和社会分工只有通过货币才得以实现,而且这些事作为资本的运动来实现的”[9](P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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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价值形式以及在价值形式之上必然衍生出的金融资本,这一现实的抽象在马克思面对的英国已经成为统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德意志的观念论在这里是受到嘲笑的,因为“思辨哲学已经日常化了”[9](P116-117)。这种日常化的思辨哲学的起点就是价值形式。在这里,柄谷行人提出一个著名的判断,即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上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作出的超越带来的巨大转变,在方法上恰恰与康德对近代经验论和唯理论哲学的超越,即哲学方法论上的“哥白尼革命”相一致。柄谷行人指出:“对马克思来说,贝利对于李嘉图的批判类似于使康德‘从独断论的迷梦中觉醒过来’的休谟之批判。就是说,假如李嘉图是独断论的(唯理论),那么,贝利则是休谟那种怀疑论(经验论)——这和休谟本身的经济理论无关。而康德却既非唯理论也非经验论,他试图观察存在于这些思考之前的还没有被意识到的‘形式’。这便是超越式的追溯。同样,马克思接受了贝利对李嘉图的批判,同时也批判了贝利。他要追溯的是贝利和李嘉图都没有放到眼里的价值形式,即促使某种物成为货币和商品的‘形式’(价值形式)。”[9](P163-164)价值形式的结构性存在就在于,“在价值形式上,一个商品的价值由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表示”[9](P164)。柄谷行人通过语言学中的声音与音韵来说明价值形式,正如声音是物理性的,而音韵是符号意义上的形式;“马克思在引入了价值形式以后,他追溯的不是商品和货币,而是这些成为商品和货币的语言形式”[9](P164)。也正因为如此,价值形式的形成本身就是一种视差交织的产物,价值形式作为一种语言形式,它的浮现并非源自认识商品或货币中的某个对象的唯一视角,而是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商品的生产和交换这样的关系性视角的交织中得出的。

正如康德对近代哲学中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超越一样,马克思在价值形式理论上同时超越了作为经济学唯理论方法代表的李嘉图和作为经验论代表的贝利。单纯将价值还原为劳动时间是不够的,将价值单纯作为交换之中的产物也是不够的,价值形式的展现,恰恰是在流通之中确立起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借助于流通在私人劳动之上的分配。“因此,《资本论》对价值形式的导入,乃是马克思划时代的态度转变。虽然还残留着黑格尔式的辩证法发展这一叙述形式,马克思要做的正是颠覆现行意识所不言自明的那些东西,即要实现超越论式的追溯。从别的角度讲,马克思的态度转变意味着,不是物,而是把物所处的关系场域放到优先的位置上。”[9](P165)所以,价值形式的理论超越,强调流通和生产这两个环节同时具有的重要意义。这对我们理解《资本论》中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中,流通和交换是次要的、被决定的,生产才是决定性的环节。但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注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只有通过商品的交换,才能以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没有交换也便没有价值形式的产生。而这一同时超越价值实体论和效果论的飞跃,正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入的价值形式理论完成的重大理论革命。

在对价值形式理论具有的重要性的认识上,柄谷行人与新马克思阅读有着惊人的一致之处。这并不意外,因为柄谷行人思想上的重要来源宇野弘藏对价值形式理论的研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被德国学者注意到,德日两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很多重要判断不谋而合。但是,与新马克思阅读试图阐释马克思对价值形式的展现过程中的黑格尔式辩证法相比,柄谷行人在价值形式理论上试图走的是康德的道路。巴克豪斯和莱希尔特强调的是在马克思价值形式的论述上运用的“抽象力”即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对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的揭示也就是对黑格尔神秘的思辨辩证法的现实揭露;而柄谷行人强调的则是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上完成了康德式的思维结构的超越论。故而,新马克思阅读和柄谷行人恰恰向我们展示了对价值形式概念的两种不同的哲学阐释的经典模式。

接下来,我们会看到对价值形式的另外一种哲学解读方式,这就是齐泽克的拉康式解读。

三、齐泽克:价值形式与症候

尽管齐泽克近年来一再提出“回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口号,但是,他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注始终贯穿在他的主要著作之中。他的成名作《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就已经在价值形式(商品形式)之上试图勾连起拉康和马克思来。我们有必要指出的是,不论是新马克思阅读,还是柄谷行人对价值形式的研究,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齐泽克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和价值形式问题的理解。有趣的是,齐泽克在他的主要著作中,注意到了新马克思阅读的相关研究,并且他的一本厚厚的专著名称也直接借用柄谷行人的观点——视差之见。但与此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齐泽克将价值形式分析放置于拉康的心理分析的语境之中,他的解读更为复杂。

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的开篇,齐泽克就借用拉康的判断:“马克思发明了症候。”[10](P3)这是非常关键的判断。马克思发明了什么症候?“在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和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之间,存在着血浓于水的同源关系。在这两种情形下,关键之处在于,要避免对据说隐藏在形式之后的‘内容’作恋物癖式的迷恋:要通过分析揭穿的‘秘密’,不是被形式(商品之形式,梦之形式)隐藏起来的内容,而是这种形式本身的‘秘密’。”[10](P3)可以说,在这里齐泽克其实揭示了价值形式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劳动的社会特征为何必须采取价值的形式?这个问题恰恰和新马克思阅读提出的问题完全一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将商品的价值回溯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何采取特定的形式来表现自身?齐泽克这样具体发问:“真正的问题不是向商品的‘隐含内核’渗透,即根据消耗于劳动产品的劳动数量来判定该劳动产品的价值,而是作出解释:为什么劳动采取了商品的价值这种形式,为什么只能以劳动产品采取商品形式来确认劳动的社会特征?”[10](P4)

齐泽克指出,马克思在对“商品形式的秘密”中的分析和弗洛伊德的阐述完全一致。马克思同样首先要打破商品形式的表象,去发掘这种形式表达背后的秘密;与此同时,更为关键的是,发现了这个秘密还并不足够,还要探索这一秘密如何表现为这种形式的,也就是分析商品形式的生成过程。[10](P7-8)“与商品形式本身相比,商品形式内部肯定存在着更多利害攸关之物,正是这个‘更多’散发着迷人的魅力。”[10](P9)在对价值形式内部的结构,其“普遍延伸”这一问题上,齐泽克则求助于阿尔弗雷德·索恩-雷特尔,指出在商品形式中可以找到“超验主体”,商品形式在前提上说明了康德式的超验主体,“构成了‘客观’的科学知识的先验框架的超验范畴网络”[10](P10)。“超验主体”和“超验范畴网络”的表述,恰恰和柄谷行人“尚未被思维的东西”和“隐喻性的思考”联系在一起。实际上,齐泽克对价值形式的“症候”解读,与柄谷行人对价值形式的解读有着深刻的内在一致性。柄谷行人将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上实现的思想革命,回溯到康德的哥白尼革命之上完成的关系结构视角的转变,这种转变恰恰类似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一样,其划时代性在于发现了无意识的“超越论式”结构。这恰恰也是齐泽克指出的,他受柄谷行人启发写作的《视差之见》,清楚地表现出了这种一致性。

正是在这里,价值形式作为一种“症候”,之所以可以和弗洛伊德对梦的形式的分析联系在一起,就在于价值形式就产生于现实世界的矛盾无法解决的一种“症候”。或者如齐泽克指出的,支撑起商品形式(价值形式)的超验主体、“先验范畴网”的,正是一种现实的、“病理性”的过程。这一过程究竟指什么呢?齐泽克只是跟随索恩-雷特尔回到了商品交换过程这一现实的抽象之上。然而,现实的商品交换为何必然产生价值形式呢?齐泽克对此并没有确切的回答。价值形式作为一种“症候”,它揭示的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性,其实是在交换之中完成的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也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生产这一内容,外在的形式恰恰以一种平等的和自由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这就是价值形式的完成形式即货币形式。为掩盖实质的不平等,掩盖资本主义社会内在不可解决的矛盾,就要采取一种平等的形式,这正如梦的形式本身是人现实生活之中矛盾冲突的表现一样。

齐泽克对价值形式的探讨,或借助于索恩-雷特尔,或借助于柄谷行人,但这些思想资源终归都是为了服务于他的“理论脱口秀”。在他滔滔不绝的独白中,对商品形式(价值形式)所做的拉康式解读,正是将他与马克思关联在一起的重要理论中介。

四、结 语

从新马克思阅读到柄谷行人和齐泽克,都抓住了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价值形式理论的关键作用,并将其提高到马克思最重要的思想革命的地位上。新马克思阅读更多是在一种黑格尔主义的意义上,将价值形式背后的主客体矛盾,以及以此矛盾带来的价值形式发展中的二重化的辩证法,为批判理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提供了重要的结合点,为批判理论奠定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柄谷行人则将价值形式视作马克思与康德在哲学史上的“哥白尼革命”相匹敌的巨大飞跃,在价值形式之上,马克思完成了对李嘉图代表的生产(实体)和贝利代表的交换(效果)的视角转换,从而在隐性的思维结构上完成了跨越;齐泽克对价值形式的拉康式解读,也深化了价值形式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症候”的意义。总结起来,首先,这三种解读方式都强调形式的重要性,即都认为在马克思那里,问题的关键绝非简单强调生产和劳动的基础性,而在于这种基础性为何采取了价值的表现形式。其次,他们都强调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之上所完成的方法论变革,尽管对这一问题三者各有不同的理解;最后,这三种解读模式,都认为价值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

对价值形式的这三种解读模式,对我们在今天解读《资本论》的哲学,有很重要的参考意义。如何思考价值形式理论在马克思哲学方法论上的意义,这一问题还很少进入我们的视野;而在价值形式背后掩盖的资本主义的矛盾是什么,价值形式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但与此同时,这些哲学阐释也存在致命的问题,这首先体现在他们将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割裂于马克思《资本论》的整体之外。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使用的重要方法,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而价值形式恰恰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最抽象的把握,这一抽象,只有在剩余价值生产、平均利润率以及收入的三位一体公式等总的理论环节中才能得到最透彻的理解。与这一点密切相关,这些阐释的第二个缺憾,就是在对价值形式的哲学阐释中,他们完全停留在交换环节之上,交换环节可以视作生产关系的维度,但生产力如何对这种交换过程产生决定性作用,这些问题都被他们有意无意回避了。

其实,除了上文列举的三种解读模式之外,思想史上对价值形式的哲学解读方式还有很多,如齐泽克引用过的阿尔弗雷德·索恩-雷特尔是价值形式哲学解读的重要探路者,他对阿多诺有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不容低估;此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英语学界兴起的“新辩证法学派”,同样也试图在价值形式问题上重新思考马克思和黑格尔在辩证法问题上的关联。而新马克思阅读的开拓者巴克豪斯和莱希尔特也始终坚持价值形式理论正是自霍克海默以来的批判理论的重要政治经济学基础,如何思考这个问题及其引发的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的问题,在今天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注释:

①20世纪80年代,我国一些学者关注过价值形式中的辩证法问题,可视作专门针对价值形式问题少有的哲学解读。参见:朴基珉《价值形式发展中的辩证逻辑》,《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4期;王惟中、洪大璘《论商品价值形式发展的辩证法》,《学术月刊》1980年第9期;李建平《价值形式辩证法试探——读〈资本论札记〉》,《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2期。

②在柄谷行人的中文译著中,“价值形式”(德文Wertform,英文Form of Value)多借助于日文而译为“价值形态”,本文在引用时统一改为“价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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