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中国70年民生发展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实践与创新*

2019-03-05 20:45吴育林吕培杰
关键词:正义民生劳动者

吴育林, 吕培杰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民生问题关乎人民的生存和发展。中国自改革开放伊始,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民生问题备受学界关注,是一个学术研究的热点,研究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的形成之“源”进行追溯,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民生思想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的民生思想;[注]吴苑华.关切“民生”:一个不能忽视的马克思传统[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6).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出发,[注]康洪.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的回顾与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3).阐明民本思想为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滋养;通过“点线”式的研究路向探讨毛泽东或邓小平等人的民生思想;对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民生理念进行梳理[注]刘强,韩太平.党的主要领导人的民生思想及理论贡献[J].湖南社会科学,2011,(4).;或从政治学视角[注]曹文宏.民生政治:民生问题的政治学诠释[J].社会主义研究,2007,(6).和伦理学视角[注]陈进华.民生伦理:关于民生问题的伦理学诠释[J].哲学研究,2010,(3).探究民生问题等。概览已有研究成果,学术界对民生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研究范本。然而,对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的概括大都呈现为平面、零散的梳理,对这一思想的整体把握、体系的概括提炼及多视角的考察有待深化。文章将以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为理论视域,探索新中国70年3个不同时期民生发展的内容特征和涵蕴的劳动正义追求,具有研究视角和内容阐释方面的创新。

一、新中国70年民生发展的重要理论来源: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

马克思虽然没有留下专门阐释正义理念的文本,但是他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剥削压迫现象,批判有关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理论、历史理论和经济理论的著作中蕴含了丰富的劳动正义思想。马克思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出发,以生产劳动为正义的理论基础,将正义发展嵌入劳动的历史发展,并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揭露和爬梳私有制雇佣劳动过程中的剥削、异化、拜物等非正义面相,以解构私有制、消灭阶级差别,实现劳动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愿景指引,构建了劳动正义观。

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基于捍卫劳动者的权益目的,其内容包括从劳动主体利益角度阐明了劳动正义的基本理念、价值原则和制度预设。马克思认为真正的正义实现首先有赖于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完全统一,达致劳动资料公有共享,从而消除劳动过程中的剥削、压迫、谋生、摧残等异化特征,使劳动真正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为人的自由生命本质的敞现形式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方式;其次,建立新的“个人所有制”的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确立劳动正义的制度保障。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从劳动过程、劳动目的、劳动分配等方面对共产主义的劳动正义内质作了如下经典说明:“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5~436.总而言之,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内在蕴含了劳动权利正义、劳动制度正义、劳动成果分配正义等方面的规定,其核心特点在于从人的自由自觉本性出发,对社会劳动活动和劳动关系、劳动环境及制度安排等进行检视和评判,旨在维护人的劳动尊严和确保人的劳动权利,实现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

民生发展与劳动正义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民生问题的本质是人民生活需要包括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的满足。实现民生发展,有赖于生产力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文化条件和公正的社会化所有制即公有制的确立。不论是生产力的发展或公有制的建立都离不开劳动正义的支撑。因此,尽管马克思著作的文字用语中没有直接使用“民生”概念,但马克思劳动正义论的问题意向和未来理想社会愿景中含有丰富的民生理念及其实践指引,因而是新中国建国70年来进行民生建设、发展民生的基本指导思想。

其一,新中国70年的民生建设是实现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民生。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核心在于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即生产资料的占有主体、劳动成果的支配主体和整个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主体。新中国70年的社会主义民生发展始终贯彻这一理念宗旨。新中国是建立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的落后国家,其经济的构成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基于社会公共福利的民生建设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因此,新中国民生建设的起点较低。但由于实行了全社会的公有制,所以,它的覆盖面很广,几乎涉及所有的劳动人群,这是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根本价值指向,即劳动正义彰显为最广大的劳动人民的劳动权利和生活权利的基本保障。例如在城市工商业中逐步形成就业安排、工伤、公费医疗、退休养老、困难补助救济、免费和极低付费的住房等政策措施,农村形成了以生产集体承担的五保(户)、合作医疗、困难家庭救助等政策措施,改革开放前就在城乡中小学(尽管高中升学率较低,农村初中升学率也不高)实行极低收费的学校教育,2006年正式实施全国九年制教育,到2016年,我国小学净入学率9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4%,超过了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在高速增长的经济支撑下,我国民生建设获得了持续快速的发展。例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1978年的343.4元、133.6元增至2017年的36396元、13432元;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97.5%降至2017年的不足3.1%;社会保障覆盖率由1978年的不足20%上升为基本实现全民保障等。当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多元化救助制度体系。劳动成果和社会发展成果为劳动者所支配、所共享的马克思劳动正义观越来越获得了彰显。

其二,新中国70年的民生是社会主义民生,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是践行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制度保障。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认为,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劳动人民才能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社会民生发展的真正主体。新中国建立后,利用国家政权力量通过20世纪50年代初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我国建立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两种基本形式的所有制形式,实行按劳分配制度。1956年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经济的国民收入占比92.9%,商品零售额占比95.8%,而私有制经济相应的比例则为7.1%和4.2%。劳动人民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生活的最基本保障,这是最大的民生及其劳动正义的实现。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尽管公有制经济在国民收入、劳动就业的比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下降了许多,但公有制仍然是中国经济的主体,且在国计民生的关键产业和经济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正是由于公有制始终是我国社会经济的主体,国家才有强大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协调能力,能够集中资源有针对性地扶助落后贫困地区及其人群的发展,避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困难时期可能发生的社会动荡,避免了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拉美陷阱”现象的发生。

其三,新中国70年的民生建设呈现出差序性的多层次和不平衡发展的格局。马克思劳动正义观认为在基本消灭剥削压迫的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生活权利的具体实现必须与具体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一致,是不断发展的过程。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认为,共产主义的初低级阶段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只有到了高级阶段才能实现按需分配。基于中国的国情,新中国70年的民生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差序性的、多层次的发展格局。旧中国是一个非常落后且城乡、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加之人口众多以及计划经济时代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战略需要,新中国的民生建设必须是多层次的、城乡工农业双轨制的格局。这是计划经济和国家经济落后状况下的必然理性选择。其特征是优先保障占全国人口相对少数的城市和工矿企业事业职工及居民相对较高的社会福利,同时兼顾农村农民的社会福利,水平也相对较低,目的是在有限的国家经济和财力的范围内最大可能地保障全国人民的基本生存和国家的基本发展。改革开放后,这种差序性格局逐渐转化为特别注重农村和贫困落后地区的民生建设,以期缩小城乡、工农之间的民生建设差距。例如,经过多地多年试点,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至当年9月底,全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障救助体系。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行政法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就业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制度,构建了一个民政统筹、分工负责、相互衔接、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此外,在教育、就业等民生问题上,也实行了诸多举措,大大提高了民生的发展水平。总之,虽然不同时期的政策措施有所差异和侧重,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始终作为价值导向,融汇并贯穿于新中国70年的民生发展中。

二、马克思劳动正义引领下的中国共产党70年民生发展实践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基本形态划分的根本依据,而社会主要矛盾则是同一社会形态中社会发展不同时代或时期的划分依据。我国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通过政权力量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进入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新中国建国70年,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3次转变,即由新中国成立初到1956年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完成,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因此,社会的中心任务是解决两条道路和进行阶级斗争。1956年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完成后,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两条道路的阶级矛盾转为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矛盾,对此,党的八大做出了判断和阐释。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十九大做出了新的研断,报告中指出:经过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面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1.。经过70年的艰难探索,新中国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发展过程。民生建设离不开国家总体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个时期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缩影或反映。基于3个时期工作的中心和目标指向所呈现的主要特征,可以把新中国建国70年的民生建设划分为: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具有强烈平均色彩的“政治民生发展”形态、改革开放时期以实现致富为目标的“经济民生发展”形态和新时代追求高质量生活的“美好生活民生发展”形态。新中国3个时期的3种民生形态是以马克思劳动正义观为指引的民生实践。

(一)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前的“政治民生发展”形态

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备受侵略和凌辱且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陷入了灾难的深渊。由此,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既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革命与民生问题连为一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确立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并为此始终不渝地奋斗。历史把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政治革命与解决民生的问题和目标同构起来。因此,革命叙事是这一阶段民生建构的核心命题,民生内嵌于政治范畴,从政治高度探索民生是这一时期民生问题的鲜明特点。革命战争时代,中国共产党在集中力量进行反帝反封建反国民党统治的斗争过程中就开始积极探索民生建设,把民生建设与革命成功与否紧密联系起来。毛泽东指出:“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注]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6~137.在革命发展的不同阶段,根据斗争的需要,党不断地调整土地政策,先后在土地革命时期实行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在抗战时期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在解放战争时期实行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等政策,以在不同时期通过革命来实现民生诉求,又通过满足民生诉求获得广大人民群众对革命的支援,推动不同时期革命的发展。

新中国的建立开辟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迅速地治理长期战争创伤和恢复了国民经济,通过3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为民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并同时开展了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广泛的社会生活改造和社会经济民生建设。对此,著名学者费正清写道:“新中国是一个人人感觉自豪的国家——控制了通货膨胀,废除了外国人的特权,铲除了腐化,公民们都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如修理公共设施,开展扫盲运动,防止疾病……。”[注]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331.至20世纪50年代后,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的基础上,我国建立了公有制体系,实现了全国性的全员就业,最充分地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实现,并实行按劳取酬;同时,在全国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包括退休养老、公费医疗、工伤补助等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在农村,全国各地开展了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开办合作医疗,普及小学教育等举措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回溯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的民生建设,可以发现,这个时期受苏联计划体制的影响较大,表现为实行全国性的统包统配就业政策,劳动权统合了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两方面的功能,民生福利与人的政治身份直接勾连,因此,这一时期探索践行民生发展的劳动正义具有比较浓厚的政治色彩,可概括为“政治民生发展”形态,核心是通过保障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来实现民生权利,贯彻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

“政治民生发展”形态具有如下主要特征:一是理念上追求“平等与平均”,以彰显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理念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具体政策措施上以生产资料公有(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计划生产和平均分配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劳动权利和利益享有;三是社会手段上经常采用政治动员、群众式的思想政治运动去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进行民生建设;四是结果上劳动者成了社会的主人,消灭了阶级剥削和压迫,极大地限制了社会的贫富分化,但同时造成比较严重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忽视了劳动者的贡献差异和能力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导致民生建设缺乏活力,民生发展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所应达到的目标。20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的曲折表明,如何使中国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行民生建设的关键问题。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经济民生发展”形态

面对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的近20年艰难曲折探索留下的百废待兴、停滞不前的社会发展局面,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顺应人民改变贫困的愿望,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开拓创新,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通过快速发展经济实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设更高水准的民生,将“政治民生发展”形态推进到“经济民生发展”形态。其关键是通过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除贫穷来实现民生发展,是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中关于发展生产力,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和改善民生的时代呈现。

“经济民生发展”形态具有如下主要方面的特征:一是把发展生产力、消灭贫穷、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国力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注]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6.人民作为社会主义的主人,应该过上丰衣足食的有尊严的生活,这是根本的民生;二是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逐步破除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迁徙、择业等诸多对劳动权利的限制,强调竞争、效率、发展的特殊意义,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释放和激发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的活力;三是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鼓励全国人民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劳动致富,提倡“先富带后富”的发展路径,为建设高水平的民生构建雄厚的物质基础;四是设计以人民生活水平发展为核心的温饱、小康、中等发达水平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断提升人们的劳动报酬、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交通、通讯等具体民生方面的水平。40多年推行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发展导向,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功,创造了世界经济奇迹,经济总量上升到世界第二,人民生活极大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国民生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三)新时代“美好生活民生发展”形态

新时代意味着发展的新问题、新目标、新战略、新征程。4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实现了由穷到富的历史性发展飞跃,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前近30年,全国总体上富起来了,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先富”并未成功带动“后富”,个人、地区、行业、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中国由一个平均主义较为严重的社会嬗变为一个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基尼系数已超过贫富差别警戒线。贫富差距扩大、社会利益结构失衡、公平正义缺失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迈上新台阶的瓶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精准把脉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明确了我国进入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将民生建设聚焦于“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新目标,开始了新时代的民生建设。如果说“站起来”主要着眼于民生解放的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富起来”致力于解放发展生产力、夯实民生发展的经济基础,那么“强起来”则着力于捍卫民生发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整体性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面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9.。新时代的民生发展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77.。随着基本小康目标的实现,当前民生诉求已不再局限于物质层面,而是呈现为涉及民主、公平、生态等多样性、多层次的复合范畴,民生发展已经从“经济发展形态”跃升为“美好生活民生发展形态”,旨在提升全体人民的生活品质并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达致共同富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践行马克思劳动正义观中关于通过劳动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理念。

“美好生活民生发展”形态具有如下重要特征:一是确立了两个中心发展、共享发展的发展理念,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作为根本价值目标引领经济发展,实现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把人民的现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持续增强作为社会民生发展的重要指标;二是以均等化、共同富裕为指向明确新时代民生事业“三步走”的奋斗目标,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届时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三是把生态文明作为民生发展的重要内容,强调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样是重要的民生需求;四是把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嵌入民生发展范畴,强调要努力实现人民普遍关注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全面性、整体性的民生发展。这些理念和举措正是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所指向的劳动权利正义、劳动分配正义,逐步实现美好民生愿景的新时代的彰显。

三、新中国70年民生发展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创新

新中国70年的民生发展是一部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践行与创新发展史。这种创新发展在总体方面表现为把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理念与中国社会主义民生发展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了从普遍到特殊、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发展。立足于不同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新中国把马克思劳动正义观嵌入不同时期民生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在贯彻执行民生建设的政策措施中创新发展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马克思指出:“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存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3.这也是创新发展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民生发展的劳动正义的核心内容就是如何通过体制创新,激发各种劳动要素的积极性与活力,最大可能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生产发展中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劳动成果的分配权和社会发展的共享权等,它是新中国70年民生发展努力的目标指向。在新中国成立初至改革开放前,劳动正义特别体现于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保障,用计划手段实现全民就业;在改革开放时期,劳动正义侧重于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致富的分配权利实现;到了新时代,劳动正义提升到实现全体劳动者各项劳动福利、社会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由此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占有”“充分就业——劳动权利保障”“按劳分配为主体——劳动报酬获得和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的新中国70年在政策措施方面彰显和创新发展了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3种发展形式。

首先,从“单一公有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政治考量到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通过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重大改革创新。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是在批判资本逻辑、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思想理念,这种思想理念通过揭露资本主义形式上自由平等交换假象遮蔽了的剥削关系、追求剩余价值、保护“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38.、保证“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11.的内在实质,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雇佣劳动的非正义性。以此为批判对象进行超越,马克思构建了未来社会主义的劳动正义观,消灭私有制及其雇佣劳动形式,建立公有制并实现全社会的计划调节和按劳分配(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以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劳动权利。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取得全国革命胜利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和计划调节社会生产,消灭了剥削制度,确立了劳动人民的当家做主,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实现劳动正义。但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有制体制、按劳分配体制和社会生产调节体制则是新中国发展过程中的探索难题。恩格斯曾经说过:“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85.这一论断说明私有制的彻底废除以及劳动的具体分配形式最终都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然而,基于经典理论的理想目标,加上苏联的影响,我国曾经试图建立一个“大”“统”“纯”的公有制,实行具有平均色彩的“按劳分配”和严格的计划管理。这种体制脱离了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且并不具备实行单一公有制的实际国情,严重抑制了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妨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影响了民生改善和劳动正义的实现。对此,邓小平指出,我国“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整整二十年里,农民和工人的收入增加很少,生活水平很低,生产力没有多大发展”[注]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5.。为摆脱贫困、改善民生必须突破原有的教条式的僵化体制,进行体制改革。通过4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其总体格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与完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和民生发展都取得了从未有过的历史性飞跃,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质的提升,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发展中获得了新内容、新方案。

其次,从全社会计划统筹安排劳动就业到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自主择业的劳动就业权保障的变革对劳动正义观的发展突破。劳动就业权是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劳动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因而,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保障劳动者平等地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是推进民生发展、实现劳动正义的核心要义。马克思劳动正义观认为,劳动就业权是以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统筹实现的,其机制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完全统一,以消除劳资分离下的雇佣劳动及其剥削。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至改革开放前也基本上实行这样的劳动就业体制。实践证明,在中国这种比较落后的国家实行这种高度计划性的就业体制,既不能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就业需求,也无法充分调动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因此,通过思想解放和改革的探索,我国社会在思想观念上逐渐认识到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条件下,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手段,由此逐渐放弃了计划统筹的就业体制,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各种企业和劳动者个体都可以通过劳动力市场机制双向自主选择劳动就业。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各主体的法律地位,保障了企业自主用工、个人自主择业的权利,为劳动力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后来,2008年又颁布了《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些法律的出台和完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据统计,2017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由原来的政治制度保障转化法律体制保障。这是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的创新发展。当前我国正面临比较严峻的就业形势,为此国家要实行有利于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培育和完善就业市场。优化人才结构,努力营造人人皆成才的平台和环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力”[注]习近平.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5-05-02(1).的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公正、合理、统一开放的社会流动机制和市场体系,清除个体成员在实现自身发展中进行劳动就业自主选择的体制障碍,为社会成员创造更多的空间和机会。

最后,劳动者报酬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向以劳动按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体制的变革对劳动正义观的发展突破。劳动报酬的合理分配是实现民生发展所指向的劳动正义的根本要求,它意味着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的权利。劳动的收入分配问题关涉到劳动者的经济利益,直接反映劳动者享有经济权利的公平程度,是民生发展的核心问题。亚当·斯密说过:“劳动工资,是勤勉的奖励。勤勉像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受奖励越发勤奋。丰富的生活资料,使劳动者体力增进,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愉快希望,使他们益加努力。”[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75.实现民生发展的劳动正义必须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建立合理、公平的分配格局和相关体制保障。什么样的劳动收入分配体制是合理、正义的分配体制,首先取决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其次取决于劳动者普遍的需要追求。马克思指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5.所以,“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6.。由于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是以发达资本主义为构建基础,其分配制度的根本形式是单一按劳动分配(高级阶段按需分配)。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按照经典作家的设想建立了几乎是单一的按劳分配体制,主要呈现为“计划分配、平均平等”。平均主义下的按劳分配严重窒息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和致富动力,不利于民生改善。通过40年的改革,我国逐渐形成以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体制,且伴随着“先富带后富”的理念,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及其各种劳动要素的活力,社会经济和民生建设获得了飞速发展,人民总体生活水平持续快速地提高。同时也带来较严重的贫富分化,成为我国社会新时代发展民生的制约因素。面对这一时代课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鲜明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共建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调按劳分配、强调劳动在收入分配中的主体性地位和共建共享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动力作用,强调保障每个劳动者通过劳动的出彩机会,强调制定特殊政策如精准扶贫等保护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以提高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约束和缩小市场竞争中的贫富分化。同时反对平均主义,以达至既能激发劳动者劳动竞争积极性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又能让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马克思关于衡量一个社会的进步和正义程度“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89.的劳动正义观。总之,从单一按劳分配的劳动正义理想、实践到最终确立以劳动分配为主体、各种劳动要素参与劳动分配的分配体制,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民生发展实践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时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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