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思想道德面临的挑战及治理路径

2019-03-05 11:36高燕林何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大学生信息学生

高燕林何 艳

(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2.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自媒体传播逐渐取代传统的主流媒体,成为当今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总称。自媒体拥有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深刻地影响着民众的生活,同时在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中发挥着一把“双刃剑”的作用。根据一项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7.31亿,年龄阶段处在10-39岁群体为主,大学生所处的20-29岁年龄阶段中占比最高,达到30.3%。而目前我国高校学生上网率几乎达到了100%,手机传媒以其特有的便利性、实时性、交互性,改变了学生的生活、学习状态,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更改变了高校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认知,学生可凭借手机随时摄到任何所需信息。自媒体盛行对大学生群体的影响进一步加深,深刻地影响着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面对新时代、新条件下高校学生思想道德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利用网络创新思想教育方式,牢牢掌握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主导权,成为当今高校教育者乃至社会有识之士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

一、自媒体内涵及特征

自媒体(We Media)的定义最早是由硅谷最著名的IT专栏专家丹·吉尔默提出的。2003年7月,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在美国新闻协会下属的媒体中心出版了一篇长达六十多页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指出了We Media(自媒体)是由普通民众经过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体系相连,一种提供给他们分享自己看法、经验以及自身新闻的途径。普遍认为自媒体具有五个特征:一是去中心化的传播主体;二是自主性传播;三是传播信息、内容多样化;四是碎片化的传播特征;五是传播途径圈群化。

1、“去中心化”的传播主体

与传统媒体不同,自媒体打破了“单一媒体”的传播途径,可以发出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过去“中心化”的媒体时代,人们只能从主流媒体中获取信息,并接受相关信息“对”或“错”的判断,正如知名媒体人许维评价中心化的时代:“我们的世界就像一座剧场,它分成舞台和观众席,舞台上面的人拥有传播权,他们用麦克风放大音量,无论他们演什么,坐在下面的人上不了舞台,他们的话也没有人能够听到。”而现如今民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发出自己的声音,不再被“单一的声音”所约束。在当前这个“新数字时代民主社会”,现实社会一旦发生了突发性的公共性事件,每一个在场的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发表视频、文章、图片等方式参与到事件发展的进程中,成为事件现场新闻媒介的“第一人”。

2、自主性的传播方式

传统媒体即大众媒体的媒介者,多数来自某一个媒介组织或媒介团体,其采集、编写、发布等行为也属于一个媒介组织行为、媒介公共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播信息则通常处于传播过程的首端,对信息的内容、流向和流量以及受传者的反应起着控制作用。相比之下,自媒体传播主体区别于大众媒体,其发布信息的主体不是来自官方机构,而是来自普通个人,这种情况下,自媒体在编写信息、发布信息时的行为更多体现个体自发性的特征。而即使属于某一媒介组织,其在自媒体发表信息的行为也不具备任何组织性的的特征,更多体现的是自发性特征。

3、传播内容多样化

自媒体的发展,增加了信息来源渠道,使得传统媒体中心化水平变弱。由于过去往往有特定的受众和阅读者,因而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往往具有某些确定性,信息内容也相对单一。但自媒体传播却不受受众人群的影响。其发布者发布的信息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发表一些个人经验分享,也可以发布一些慰藉人心灵的“心灵鸡汤”,甚至可以阐述一些关于政治、经济等社会现象的个人见解。自媒体呈现出信息、内容多样化的特征,既丰富了民众的生活、增长了见识,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受众者的思维。

4、碎片化的传播特征

传播“碎片化”是由于单一媒体垄断转为多种媒体并存发展而产生的,多种媒体的产生使得自媒体相较于中心媒体其信息载体量变小,信息传播渠道便利,从而碎片信息内容得以最快的速度传播,也因其信息内容的简化性、趣味性,深受网民包括大学生的喜爱。中心媒体“权威”的坍塌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也不断促使着信息内容“碎片化”的产生。当今民众快节奏的生活模式和注重个人追求的精神生活,使得网络媒介推广的内容呈现“渠道多,无权威”、“信息多、无观点”、“个性化”的局面,虽然“碎片化”传播不利于民众深度阅读,但在受众者角度来看,“碎片化”能让受众更加在意个性化的需求和感受,以往被忽视甚至被损害个体的个性价值也都能得到前所未有的凸显和关注,媒体由此开始重视每一个细分个性化族群的特征,这种“碎片化”趋势就顺势产生了。

5、传播途径圈群化

早期以传统媒体为主要传播形式下,民众只能听到“一种声音”,其控制了信息的主要来源,形成了以点到面的传播模式。而自媒体传播模式不同于传统媒体传播那样“点对面”的传播模式,由于自媒体传播渠道多、涉及信息内容之广,形成了点对点、或点对群的形式传播,这种有针对性人群的传播,以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即“圈群化”,又被谢恩·包曼、克里斯·威理斯称为互播、社会网络、点对点传播。

二、自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思想道德面临挑战

1、网络环境影响大学生个人的道德品格

自媒体环境下,每个人都有在网络上“发声”的权利,在网络世界里,人们甚至不必以真实身份进行网络交流与传播,许多个人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修改,诸如姓名、性别、相貌、职位等,从而在网络上人人都能戴上一副“假面具”。在网络上进行个人行为也并不需要遵从现实世界里的道德原则、社会规范包括他人言论的影响,因此大学生在进行个人网络行为时,要充分协调好网络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如果大学生长期沉溺于网络世界,会对其自身的人格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长期的“人机对话”会导致大学生出现“社交恐惧症”,道德情感的缺失,出现一系列例如孤僻、冷漠,甚至抑郁等症状,不愿在现实社会与他人交往,阻碍其自身的成长。[4]有些人长期“生活”在网络世界中也可能出现双重人格,此类人可能在现实社会表现得正直且善良,然而一到网络中就表现地自私、贪婪,甚至是无耻。在自媒体环境下,许多人会释放出在现实社会长期受道德规范的压抑,显现其本身道德品格的“劣根性”,这是影响大学生个人道德品格的现实问题。

2、不良信息损害大学生身心健康

众所周知,自媒体时代下,网络信息内容铺天盖地,人们大多难以筛选出合适自己看的信息,大多时候还会被一些不良网络信息“牵着鼻子走”。不良网络信息主要包括暴力、色情、犯罪内容,尤其是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此类信息内容的诱惑。又因为大学生生理方面已经成熟,对异性的向往及追求很迫切,性的需要和满足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当大学生接触到此类色情信息时,大多会选择去浏览。长此以往,大学生可能会为寻求一些刺激而产生越轨行为,也会使一些自控力较差的人陷入困境而难以自拔;除了色情信息,一些容易致人犯罪的信息也容易被大学生接纳,由于大学生有较多的课余时间,脱离了高中学习生活的压力后,急切希望寻求一种刺激来释放其压抑已久的精神,在观看一些例如香港电影《古惑仔》之类的犯罪电影后,会产生一种犯罪的想法,从而有走上犯罪道路的危险。

3、传播谣言考验大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自媒体的传播主体主要是个人,如今有许多的高校学生会利用各种社交网站平台针对某些事件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但当今高校学生自身是非辨别能力并不是很强,因此常常会有不少大学生会发表一些错误甚至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言论,例如香港“占中”活动,发起人之一是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作为一名香港的大学生,正是他对非法“占中”行为错误的审视,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号召港民将“占中”行为进行到底,结果是这些“占中者”非法占领造成众多市民因交通受阻生活变,打工者也因道路封锁而难以前往工作地点,这些“占中”发起者在发表自己的错误论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香港的繁荣稳定。除此之外,2016年湖北孝感云梦县发生洪涝灾害,一名返乡大学生安某擅自使用“孝感网警巡查执法”图标,并利用此图标冒充警务人员发布诈骗、洪灾等危害信息,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民警立即在网上警示,要求其停止散布错误信息,但此人并不理睬,最终民警迅速控制了此人,并依法传唤至网安大队。网络社会的公共秩序同现实世界一样重要,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杜绝传播谣言,是当今大学生不可推卸的义务。

4、侵犯他人隐私映射大学生的诚信问题

在自媒体不良信息的影响下,大学生可能利用个人所学得的计算机知识,对他人隐私进行侵犯。众所周知,公民合法隐私是不得遭受侵犯的,一旦遭受侵犯,法律的武器会保护受侵害的一方。例如一名国外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频频窃取他人电脑中的信息,并将其窃取的一些信息公开放在网络平台上兜售,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被窃取信息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网络治安添加了不少问题。又如当今的“盗号”行为,不仅给当事者造成了精神、财产上的损失,而且危害了网络公共秩序,从轻讲,这是大学生自身诚信原则不强、从重讲,这是高校乃至社会的监管、教育出了问题。

三、自媒体时代下创新治理大学生网络思想道德路径

1、法律部门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建设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在自媒体时代下,网络变得越来越具有“个性化”,大多数人只要通过网络就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传播给世界,而且每个人都戴着一副“面具”,隐藏了自己的许多信息,这个时候自媒体网络就变得复杂且不透明。例如“郭美美事件”,在郭美美炫富过程中其显示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然而红十字会却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没有任何关系,事件曝光后,郭美美炫富行径被网友们口诛笔伐,就连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的红十字会也被作为“攻击对象”受到网友的一律指责。因此,法律部门应该完善网络法规,加强网络监管,并加强与国际性组织在网络方面的协作,共同监管。目前,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法规,将在一定条件下发挥其监管作用,并有效遏制住自媒体网络条件下不合法的行为,为建设更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添加有利条件。

2、建设主流文教网站,加强宣传正能量力度

网络中,来自自媒体的许多信息不可阻止,因此要建设良好的网络教育环境,离不开建立一批高质量的主流媒体网站来充分增强在网络中正能量的分量。其中主流媒体网站例如新华社、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等应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站在“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的角度上,积极宣传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让民众包括大学生了解中国当今党的路线、方针和精神文明建设,并积极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展现中国文化魅力之所在。将时代的特点与民众的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人民日报在公众号上经常用接地气的幽默段子来阐述当今民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并告知民众要用乐观的心态来面对它们,这就很好地改变了一些民众对生活不满的态度,在宣传上产生了正能量的效应;新华网推出“感动中国”的标题框,从中国的网络事件中分享那些有影响力、有正能量的人物,通过事件宣传中国人身上优秀的品格与素养,让民众能从中感受到社会的美好和国家软实力的魅力。只有做好了网络正能量的宣传,网络才会逐渐涌现出“清流”浸润网民的心灵,也能充分提高民众精神文明的修养。

3、当代教育工作者弱化身份权威,重塑教育者形象

当代大学生受网络影响颇深,在个性方面通常含有许多“叛逆”的成份,这就要求当代教育工作者在对大学生进行教育指导时,应暂且放下身份的“权威性”,站在学生立场上拉近与学生的关系。在传统的伦理观念上,教师被赋予以一定的权力和身份,在学生职位任免、成绩奖惩、行为评价方面具有执行权力,学生也必须遵循与服从。这种权威的构建,常常借助指示、命令等权力手段迫使学生按照预定要求步步推进,容易忽视受教育者个体的人格价值、个性特征发展和创造力的培养,何况在自媒体时代下,学生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的解放,争夺话语权也比以往时代更加容易,这就要求教师在指导和教育学生时,要先弱化身份权威,增强平等意识。当代教师职业的使命在于服务育人,只有从传统“师道尊严”的观念解放出来,才能真正做到与学生平等相处,把学生培养成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和个性的新型人才。

4、高等院校积极创新教育模式,紧密结合时代培育学生

受自媒体时代的影响,高校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早已受到来自网络的改变,这就要求当今高校应该紧密结合时代的特点,俗话说“顺者昌,逆者亡”,高校应该借助新媒体应用来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这主要包括:掌握新媒体传播特点和操控手段、了解并掌握网络语言、使用网络工具。高校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建立主题新颖、材料一流的自媒体平台,引导学生关注,并定时更新、推送主流思想,舆论引导与微信对接、渗入与融合,并推举一些“模范学生”,即思想先进,成绩优异、有较好政治素养的学生作为“学生领袖”,在自媒体平台上宣传,发挥他们在网络环节的模范作用。并积极在自媒体平台开展对学生的心理辅导,适时地引导大学生向正面、正确的方向开展网络活动,并通过微信群、QQ群等社交工具,对学生的网络行为实行间接、有效的掌控。

5、建立网络行为监管机制

当今网络环境较之以往更加复杂,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事件经常发生,自媒体平台亦是一把双刃剑,它脱离了传统媒体的束缚,但也出现了一些传播网络谣言、渲染社会负面信息的情况,这就要求当今的网络部门对学生乃至广大网民的网络行为进行有效及有力的监管。具体措施可以利用计算机监控及软件隔离手段将网络不健康信息限制或直接过滤掉,并要求游戏客户端对学生身份的网民进行实名认证及登记,自媒体平台也需要设置监管机制,筛掉关于暴力、色情、损害国家利益的字眼,对于一些传播谣言及煽动反动势力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反应,及时汇报网络警察。加强对大学生网络行为的监管,在网络服务器上要求登记来访者地址、访问时间以及操作内容等进行记录,并不定期地检查学生群体的网络行为,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或是处罚。除此以外,在监管的同时还要提醒高校开设网络法律课程,定期为学生开讲,并灌输合法、正确的网络意识,树立大学生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地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

6、提高个人网络综合素养,自觉维护网络环境

除了网络相关部门、高校出台的举措,高校学生也应自觉提高自己的网络道德水平即网络素养。在自媒体环境下,发表言论或参与网络行为并不等于放纵与自由,即使暂时脱离了现实法律限制和社会道德制约,大学生也应自觉在心底设置一条道德底线:在网络中少、甚至不接触暴力、色情、诈骗等不良信息,当遇到可能会损害他人利益、甚至是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要勇于站出来制止并告知网络监管部门;敢于与舆论、网络暴力等行为作斗争,有能力应制止网络不良行为或通知网络监管单位;认真学习学校开设的网络法律教育课堂,积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与网络道德意识;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意识,不要轻视或漠视网络道德素养的重要性,提高自身参与保护网络环境的积极性,只有从自身的素养开始培育,自媒体时代下的网络环境,才会变得越来越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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