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运山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411201)
20 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基于改革开放初期党内在经济领域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 以及社会转型时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阐述当时党内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必要性,提出务必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经济领域存在的腐败犯罪现象,从而形成了系统完整、脉络清晰、内容丰富的邓小平“重拳反腐”思想。 邓小平提出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重拳反腐”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党反腐倡廉实践以资借鉴的宝贵思想财富。当前,重温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对于新时代开展党内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新思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马克思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 ”[1](P220)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 ”[2](P43)问题是时代的标签,“时代思想”就是对时代的问题、任务和要求的反映。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来看,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党内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 是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
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的提出有其历史必然性。首先,党的执政地位和改革开放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20 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国门的开启,许多西方资产阶级消极腐朽思想不断传入国内, 腐蚀不少国人的思想和灵魂, 也使一些党政领导干部思想堕落、信念动摇,从而走上了各种不同的腐败犯罪道路。 例如,有的人利用手中职权,大肆贪污受贿;有的人从政经商,形成“官倒”现象;有的人奢侈腐化,挥霍公款;有的人利用家人亲戚经手,从中获取实际利益;有的人利用内部信息,牟取一己私利等。这些腐败现象不仅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涣散了党心民心。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葬送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 最终危及我党的执政地位。 因此,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已经成为决定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兴衰的关键。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灵活的市场机制运行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但也给党风廉政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尚不健全,使得一些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党政领导干部极易利用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和体制漏洞,走上各种形式的腐化变质道路。 再次,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制度漏洞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由于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的法律漏洞和管理真空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领导干部很容易走向腐败犯罪道路。上述这些主、客观因素为改革开放以来党内腐败问题的产生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条件。
综上所述, 针对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领域的腐败犯罪问题和犯罪现象以及党内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力度。 同时, 我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思想的基础上,把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的新思路、新举措,从而形成了系统完整、脉络清晰、内容丰富的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
理论来源于实践。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扎根于中国历史和现实实践,深化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和矛盾认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了合乎历史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科学思想。 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在经济领域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张从党的自身建设抓起,坚持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从严治党。 邓小平抓住了我党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体制软肋,以高瞻远瞩、高屋建瓴的战略眼光,深刻阐述了党内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我党确定了反腐败斗争的大方向和着力点。
“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我们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 摧不垮的。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决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3](P42)腐败是社会毒瘤,是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解决党内腐败问题, 关系到党的性质, 关系到人心的向背, 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邓小平认为,腐败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直接关系到能否保持党的本色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如果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对我党造成致命伤害, 甚至会亡党亡国。 对此, 早在1982年4 月,邓小平就指出:“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 的问题。 这不是危言耸听。 ”[4](P403)后来,他又告诫全党“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5](P313)1992 年初, 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于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 ”[5](P379)
所谓的“两手抓”,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它是邓小平“重拳反腐”的指导原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多次提到过“两手抓”的问题,反复指出“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和惩 治腐败”[6](P944)的 重 要 性,尤 其“一 手 抓 改 革 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更为关键。邓小平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有两个严峻考验摆在我们面前,一是能否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一是党风和社会风气是否会垮下来, 它们都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兴衰成败。 因此,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两手抓”的指导原则,始终如一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1989 年6 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 更能获得人心。 ”[5](P314)1992 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要坚持两手抓, 一手抓改革开放, 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这两只手都要硬。 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5](P378)
在邓小平看来,党内反腐败斗争要“两个靠”,即一要“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要“靠法制”,加强法制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就思想政治教育来说,由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任何人走上腐败道路都是思想上被腐蚀了。邓小平一直认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教育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保证,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就必须加强对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4](P368)“把共产党员教育好,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 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5](P380)就法制教育来说,由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就要求这种新的经济体制必须有一个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与之相适应。 邓小平认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 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甚至会走向反面。”[5](P131)因此,我们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要依靠法律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党内反腐败斗争。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5](P379)可见,大力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对于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是至关重要的。
重视监督制度建设是邓小平“重拳反腐”思想的一大特色。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必须突出“两个监督”,即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关于加强党内监督问题,由于腐败问题与绝对权力联系在一起,而绝对权力又是与掌握权力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在一起的, 因此, 要防止和消除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 必须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说,首先必须接受党内监督,这是最直接的、最重要的监督形式。党内民主监督是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党的治国理政能力的根本途径。关于完善群众监督问题,群众监督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 也是监督政府行为的有效方式。 群众监督无论是对发现腐败问题, 还是对腐败问题的根治, 都具有重要作用。邓小平指出,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4](P332)力求把群众举报制度和专门机构的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当然,话又说回来,反腐败斗争虽然要走群众路线, 要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但走群众路线,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搞群众性的政治运动。 要坚决反对“文革”时期那种脱离党的领导和法制轨道的群众运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依靠人民群众反对腐败、惩治腐败分子。
凤凰涅磐,浴火重生。在对党内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严防死守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根据“依法从严”的行动准则,采取高压重拳的态势,对待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从严”“从重”“从快”地处理,决不能姑息放纵。 邓小平一向对党内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深恶痛绝, 认为解决腐败问题必须要有雷霆万钧的手腕, 多次强调对待党内罪大恶极的贪污腐败分子,一定要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策略,“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 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 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 ”[5](P34)对形形色色的党内腐败分子,我们“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 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 ”[5](P297)按照邓小平“重拳反腐”的指示精神, 我们对待党内各种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不但要依据“依法从严”的行动准则,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要求,采取高压重拳的行动态势,还必须要有持之以恒的行动毅力,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邓小平指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 ”[5](P164)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现实是历史的延展, 任何现实问题和社会矛盾是那个时代的声音。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 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 ”[2](P43)思想认识的逻辑过程和客观现实发展的历史过程往往是高度一致的。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的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时代要求,立足改革开放以来党内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的具体实际而进行的思想概括和理论创新, 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 为在改革开放环境下建设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当前,我国迎来了“历史大变革”“结构大调整”“格局大变动”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转型、结构调整、阶层分化、思想多元,既给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也给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了不小冲击和挑战。[7]对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既是对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现实问题的创新性回应, 也是对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和实践的历史性继承。
思想纯洁是保持党性纯洁的根本, 道德高尚是保持清正廉洁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随着中央强力反腐力度的加大, 各种形式的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但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腐化问题依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因此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思想建党依然任重道远。 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首先从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筑牢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 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 ”[8]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全党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一要牢记立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的精神脊梁, 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作为我党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只有保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和崇高的理想信念, 我们才能经受住市场经济时代各种利诱的考验, 才能抵制住形形色色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
工作作风最能体现一个政党的精神面貌。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着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 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9](P5-6)当前,党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的影响还相当恶劣, 亟待得到解决。因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当然,净化政治生态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全党从中央到地方进行综合施策、协同推进。 几年来,党中央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切入点,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等系列政治学习活动, 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上升到反腐倡廉、治国理政的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上率下,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权力失去监督, 必然导致腐败。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监督机制, 力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就党内法规制度来说,就是要建立以党章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就国家法律体系来说,就是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具体来说,就是要堵塞制度漏洞,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使反腐败斗争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这为我们指明了依规治腐、依法治腐的社会主义法制方向。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方略,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出台了一系列遏制腐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使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走上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我们要大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制度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同时,我们还要强化组织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虽说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督机制对反腐败斗争起了重要作用, 但开展党内反腐败斗争,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严从重从快地查处各类腐败案件, 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重拳态势。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新时代党内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对腐败分子“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出重拳,以一整套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形成。其反腐力度之大,取得成效之好, 是我党执政近70 年来所未曾有过的,使“不敢腐”的震慑力得到充分显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效应得以初步体现,逐步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我们都要把他们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从而换来一个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新局面。 可见,当前我党“打虎”“拍蝇”“猎狐”铁腕反腐行动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重拳反腐”思想和实践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有句名言: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因此,发掘前人思想,正是为了解决当下问题。三十多年前,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领域存在的各种形式的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提出从严从重从快的“重拳反腐”思想。 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以及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状况, 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的历史高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打虎”“拍蝇”“猎狐”出重拳,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新布局的新思想。 虽然二者是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反腐倡廉、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但它们在思想内容和逻辑理路上是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因此,重新温习和系统梳理邓小平从严从重从快的“重拳反腐”思想是十分必要的。 邓小平“重拳反腐”思想对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它有助于夯实我党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有助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环境;有助于加强各项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各种监督制约机制; 有助于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力, 形成“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