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雅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1924 年匈牙利电影理论家贝拉·巴拉兹提出“视觉文化”概念。可是直到半个世纪后,即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人们才开始对这个概念感兴趣。八十年代末,视觉文化理论被介绍到中国,并迅速引起一股“视觉文化热”。翻译出版、专题介绍、专题讨论,一个接一个。至2004 年5 月,复旦大学举办“中国首届视觉文化传播国际研讨会”,标志着中国的视觉文化热已经达到“发烧”的程度。
但是透过这种表面的“热烧”不难发现,中国的视觉文化理论其实是“危机四伏”。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基本概念不清,因此出现严重分歧,可谓“乱象丛生”。有人甚至干脆另起炉灶,不说“视觉文化”,而说“语像写作”,“影像文化”,“影视文化”,“当代影像视觉文化”,如此等等。这说明视觉文化这个概念缺乏整合能力,同时也说明中国传媒理论也正面临着新的突破。今天,我们应该吸取以往几十年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教训,抛弃不合实际、不合逻辑的“视觉文化”概念,创建我们本土的传媒文化理论。
中国视觉文化理论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视觉文化”这个概念不科学,不符合实际,不符合逻辑。只要我们不迷信,不盲从,能够以一种科学的态度,独立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那么就会发现“视觉文化”这个概念是错误的。
根据贝氏理论,所谓“视觉文化”是指以图像符号为构成元素,以视知觉可以感知的样式为外在表现的文化形态。按照这个定义,远古时代的象形文字也可以称作视觉文化。因为它的构成元素也是“图像符号”,它也可以通过“视知觉”来感知。由此可见,贝氏的“视觉文化”概念本身就存在着内涵不严密,外延不清晰的毛病。
当年贝氏提出“视觉文化”概念,其所指主要是无声电影。但是1927 年10 月6 日,美国华纳兄弟公司出品的《爵士乐歌手》标志着有声电影时代的来临。1936 年,卓别林出品了他的最后一部无声片《摩登时代》,标志着无声电影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那么从这以后再以“视觉文化”指称电影这种传媒形式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从逻辑分类的角度来看,“视觉文化”这个概念也是不可取的。我们知道,对事物进行分类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否则必会造成逻辑混乱。而贝氏的“视觉文化”概念,恰恰犯了一个低级的逻辑错误。因为“视觉文化”这个概念是根据感官接受方式分类的,而此前大家已经熟悉并认可的“图文”概念则是根据传播媒体的形态和特点分类的。从逻辑上说二者不是并列关系,不可以同时使用。能够与“视觉文化”概念同时使用的,只有“听觉文化”概念。但是难道人类历史上和将来的媒体形态只有这两种吗?这样的分类方式显然太笼统,没有实际意义。从这一点说,贝氏提出的“视觉文化”概念实际是一个理论泥沼,谁踏进去,都会难以自跋。
从人类历史上看,传媒文化经历了如下几个发展阶段。
在历史上最早出现,也是最有意义、最重要,并且贯穿整个传媒文化发展历史的就是语言媒体。说得准确些,是“有声语言”。这是一个漫长的文化阶段,我们称之为“语言时代”。现在我们对这个时代的研究还基本是空白。有声语言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人类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交际工具。除此而外,语言还是思维工具,这是其他任何媒体形式都不具备的性质。其他媒体要想作用于人的抽象思维,必须转换成语言形式才有可能。
接下来,人类创造了图画和文字。这是最重要的文化符号。人们常常把发明文字看作是人类文明的起点,不是没有道理的。文字是记录有声语言的工具。它使语言突破了时空限制,极大的拓展了社会交际的空间和时间范围。这是人类传媒文化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在我国古代有“河出图,洛出书”的传说。现在,“图文并茂”,“图文混排”已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词语。在这个时代,人类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中国的百家争鸣,西方的文艺复兴,工业革命都是靠它的帮助取得的。由于认识和创造图文是社会精英的专利,所以这个时代又是产生精英文化的时代。
“语言时代”的特点是,以有声语言为主。这是媒体文化的原生态,是自发的、简单的,在有限范围内发生的行为。图文时代主要以文字为媒体。这时,虽然有声语言继续起作用,但是,图文作为传媒文化的高级形态,一切重要的交际内容,都必须以文字为准。有时还要加上图像(印章)。
十九世纪末,由于科技的进步,无声电影开始登上传媒舞台,并受到广泛欢迎。贝氏的“视觉文化”概念虽然是错误的,但是他的功绩在于,早在电影的初创时期,在一般人尚陶醉于无声电影的视觉刺激时,他却能够大胆地预言一个新的文化时代的到来,这是他的功绩。在他身后半个世纪,人们才开始对这种新的文化现象予以关注。由此可见他的文化眼光是何等敏锐和深邃。
影音媒体的代表是电影、电视、录音、录像等。它是以往各种传媒文化形式的集大成者,包括有声语言、乐音、文字、图像、动态影像等。尤其是4D 影院技术,竟然能够营造出一种与影片内容相一致的氛围,让观众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等多种感官体验全新的效果,有身临其境之感。
多媒体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传媒形式。它是到目前为止人类所创造的最高级的传媒文化形态。
多媒体技术将计算机、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游戏机和手机等技术融为一体,形成电脑(包括手机)与用户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的操作环境。所谓多媒体,不是指声音、图像、图形、文字等各种媒体形式的简单组合。而是指能够同时采集、处理、编辑、存储和展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信息媒体的技术,这些信息媒体包括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动画和活动影像等。
动态性是影音媒体与图文媒体相区别的最重要的特点。所有的图书文本都是静态的,而影音媒体却能将动态画面展现在观众面前。贝氏正是根据电影的这一特点,预见了一个新的传媒文化时代的到来。
虚幻性是影音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图画或文字本身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它是一种实体性的存在。有些文字甚至刻在岩石上。图画本身也是一个客观的存在物。人们看到的形象同它本身的物理存在具有一致性。可是影音媒体则不同。它是一种虚幻的存在。以电影为例,银幕上出现的千军万马,名山大川,实际上在演出现场是根本不存在的。
最后是通俗性。接受文字媒体有一定难度。非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难以做到。而影音媒体却具有通俗性的特点,可以直接被大众接受。它的语言配音,连文盲都可以理解。它的丰富逼真的影像,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一切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根本用不着像读书那样费心思去理解。因此它成为大众文化的主流。这是传媒文化的一个伟大历史变革。
多媒体除了具有影音媒体的上述特点之外,还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首先是综合性。它将计算机、声像、通信技术合为一体,是计算机、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音响、游戏机、传真机、手机性能的大综合,能够对信息进行多通道统一获取、存储、组织与合成。经计算机加工处理后以图片、文字、声音、动画,影像等多种方式输出,实现输入输出方式的多元化。
其次是交互性。交互性是多媒体有别于传统信息交流媒体的主要特点之一。它可以实现人与机器、人与人及机器间的互动,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认知特征重新组织信息,增加、删除或修改节点,重新建立链接。而传统信息交流媒体只能单向地、被动地传播信息。比如传统的电影、电视和录像等,虽然也包括多种传媒形式,但它不是多媒体系统。因为我们看电影电视时只能单向地接受信息,不能双向地、主动地编辑、处理信息,缺少交互性。从技术层面来说,电影的主要科技含量在于感光显影成像技术。这与网络时代的数字成像技术,具有天壤之别。它们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科技时代。可视电话虽然有一定的交互性,但是传媒形式简单,功能不全,也不属于多媒体。
第三是实时性。当用户给出操作命令时,相应的多媒体信息都能够得到实时控制。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兴趣、任务要求、偏爱和认知特点来选取和使用信息。多媒体的这一特点,极大的拉近了交际双方的距离,使“时空穿越”成为可能。这是以往任何媒体形式都难以做到的。
上海财经大学的徐巍先生在文章中指出,目前,我国“视觉文化”理论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有待进一步本土化”。这是切中要害之论。笔者受此启发,做了如上努力。主要是对“视觉文化”概念之得失发表一点不成熟的意见。同时对多媒体文化的特点作了粗线条的描述。创建我国本土的传媒文化理论任重而道远。笔者愿为此与海内学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