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民警执法行为处置规范研究

2019-03-03 14:01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警械围观警告

师 博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 450079)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执法权是国家法律赋予的公权力,其执法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阻碍民警执法行为的现象在我国仍频频发生,不但影响民警执法效率、效果,更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挑衅。据笔者对河南某县级市2018年阻碍执法的28起案件调研中发现,当前阻碍执法的行为可以说是多种多样,例如:执法对象的不配合、家属阻挠、大量群众围观拍摄、对民警推搡阻挠等,这给警察执法带来诸多困难,也有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拒绝配合警察开展工作,甚至对民警进行辱骂恐吓,侵害民警的执法权益,危害了民警的人身安全。

根据阻碍执法的行为轻重,处置民警通常视情节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情节轻微的适用阻碍执行职务条款(1)《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阻碍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尤其是阻碍人民警察执法的应从重处罚,在这点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情节危害严重的适用于“妨碍公务罪”给予刑事处罚。(2)《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但是目前基层一线民警针对阻碍执法人员处置,因为法律依据不熟悉、现场控制手段不合理以及自身情绪管控不到位等诸多原因,现场处置会有不规范的行为出现,不但影响了执法效果,更损害了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本文主要以此类警情的现场处置行为规范为研究切入点,以帮助广大民警提高其处置能力。

一、常见阻碍执法行为类型

根据案例分析,常见的阻碍执法行为根据其行为表现特征分为两类,即:一般阻碍执法类型和特殊阻碍执法类型。

(一)一般阻碍执法行为类型

一般阻碍执法行为主要是指执法对象采用一般性的行为对民警执法进行阻碍,主要包括:言辞对抗、不作为对抗、轻微暴力对抗、严重暴力抵抗四类。

1.言辞阻碍行为。言辞抵抗是一线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最常见的阻碍行为,其特点就是执法对象不服从执法程序的言辞对抗。在2018年1月7日上午,在河南省某县医院大门口,刁某因开车插队被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刘某予以纠正,后刁某对刘某谩骂,刘某上前对其理论,刁某诬陷警察钓鱼执法,引起围观群众不满,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最后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3)《河南省公安厅通报5起阻碍民警执法案例》网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89989952485141975&wfr=spider&for=pc据笔者对案例调研发现,言辞对抗的等级大概分为两种:一是质问式言辞阻碍,例如:执法对象会质问执法警察“你凭什么查我”“你什么不查他”“你没有执法证不能对我执法”“我是合法公民你不能查我”等类似的语言对抗;二是挑衅、侮辱性言辞对抗,例如:“你不是穿这身皮老子打死你”“你算老几,凭啥管我”“你有本事动我一下试试”等,面对这两类言辞阻碍的行为,由于部分民警对相关法律依据不熟悉,又缺乏沟通技巧,往往会被动的采用他问我答的沟通方式而陷入被动,无从应对,不但影响了执法效率,更是损害了警察执法权威。

2.不作为阻碍行为。不作为主要是执法对象通过不作为、慢作为、软对抗等方式阻碍民警正常履行职务,其主要表现有两种:一是无言应对,面对警察的语言指令阻碍者置之不理,保持沉默,内心表示抵触;二是静坐不起或坐在车上置之不理,这种行为大多伴随着言辞对抗,例如:“我就不去”“你能把我在怎么着”“我就不起来”等对抗语言。这种不作为阻碍执法过程中并未与执法民警发生肢体对抗,所以在处置中很多民警犹豫不决,未能快速带离现场,引起大量过往群众围观、拍摄,造成执法被动。

3.轻微暴力抵抗。2019年1月2日,山东某市交警队执勤民警辅警在查处一起涉嫌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过程中,驾驶员洪某拒不配合检查,民警警告无效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洪某暴力抗法后又暴力袭警,将两名辅警咬伤(整个过程持续1个多小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4)《2019公安机关向暴力袭警全面开展》网址:https://www.sohu.com/a/288553966_99910440轻微暴力抵抗通常是指执法对象通过抓扯警察衣服、撕警号、抢夺执法记录仪、抱警察大腿等轻微的暴力行为进行阻碍执法。面对这种情形,在一线执法的部分基层民警由于缺乏执法安全意识,没有掌握基本的解脱控制技能和警械使用规范,导致危险升级时难以应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难以做到高效履职。

4.严重暴力抵抗。在2019年10月2日,台州市路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出警处置,处置过程中执法对象手持自制猎枪拒捕,为掩护群众避险,民警王某和辅警梁某、林某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先后中弹受伤。王某和梁某经全力抢救无效后壮烈牺牲。(5)《浙江台州三警员为掩护群众,中弹牺牲负伤事件始末》网址:http://www.sohu.com/a/349918024_790649从这起案件不难看出,警察是和平时期牺牲率最高的行业,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不同类型的人身攻击,例如:用拳头、棍棒暴力抗法,甚至用石块、匕首刀斧攻击民警,直接危害警察的人身安全。危险每次来临都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如果在处置中警察没有危险识别的能力,不能做出快速的处置应对,危险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造成不必要的流血牺牲。

(二)特殊阻碍执法行为类型

特殊阻碍执法行为主要通过超出常规的言辞、肢体对抗,采用一些特殊的行为进行阻碍执法,主要包括:驾车逃逸、喊“警察打人”、女性脱衣、自残自伤、下跪躺卧五类。

1.驾车逃逸。这种行为在交警执法中多有出现,驾驶员为逃避处罚驾车逃逸,如果执法警察不会合理站位,或是不理智把手深入车内强行控制,极易造成因车辆托扯产生不必要的伤害,这种情况目前时有发生,也是造成一线民警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2.喊“警察打人”引围观群众。在执法中,有许多执法对象为逃避处罚,采用大喊“警察打人”的行为赢得旁观群众的同情,这种行为也会造成群众围观阻挠现象。基层民警在执法执勤时,执法对象往往寻衅滋事,大声喊叫,无理取闹,引起周围群众的围观拍摄,给警察执法带来许多困难。

3.女性脱衣阻碍执法。在对有些女性执法过程中,会出现执法对象撒泼脱衣的现象,并大喊“警察耍流氓”等不实言语来误导周围群众,引起围观,导致民警执法被动。

4.自残自伤。一些情绪激动的执法对象会采用持械、头撞墙、跳楼等自残自伤行为逃避处罚。面对此类情况,如果现场民警处置不慎,极易造成危害后果,如果出现伤亡,有些民警也会受到责任倒查,这给现场的处置增加了难度。

5.下跪躺卧阻碍行为。一些相对弱势群体的执法对象为了逃避处罚,大多会采用静坐、下跪和躺卧不起的阻碍行为。处置如有不慎或控制动作过大,或程序不规范,极易产生负面的舆论导向。

二、对阻碍民警执法现场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履职、有效控制

在执法现场对阻碍行为进行处置时一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职权、条件、程序进行现场执法,采用的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可依。对阻碍执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果断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案(事)人员、物品、场所等实施有效控制,并要尽快带离,避免引起不利的舆论导向。

(二)警组协作、确保安全

在面对不同情形的阻碍执法行为时,现场处置民警应当按照工作预案进行有效分工协作,并要配合默契。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及时、灵活调整分工,确保有效制止违法犯罪和控制现场。

在整个执法全过程都要具备安全意识,时刻保持戒备,控制好安全距离,并时刻注意对现场环境的警戒,保护群众、自身和同伴的安全。

1.自身安全。依法依规充分利用执法装备,正确实施警务技战术,有效保护自身安全。在处置中要时刻警惕违法犯罪嫌疑人及现场周边环境异常变化和各种潜在危险,防止阻碍执法人员及其同伙突然袭击以及其他危险。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不得站立在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不得站在车辆前强行拦截,不得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或者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攀扒车辆。

2.对象安全。全程关注阻碍执法的行为,注意其身份、体貌、衣着、行为、携带物品等可疑之处,高度警觉其异常举动和身体状况,防止其袭击、脱逃、自伤、自残、吞食异物、突发疾病等,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防止发生意外。

3.群众安全。告知周围群众,警察执法不要围观,要配合民警执法,避免误伤。必要时,疏散群众或者予以隔离。

(三)措施适度、重视取证

采取处置措施时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使用较轻处置措施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尽量避免使用较重处置措施。既要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又要及时果断采取有效得当处置措施。在处置中要及时取证,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为后期办案打好基础。要注重全程记录,使用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自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对现场无法有效记录的,及时报告指挥中心调度周边视频监控进行记录。

(四)强化舆情意识、避免负面效应

注意执法行为方式方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妥善应对现场记者采访和围观人员拍摄,防止引发负面舆情。现场有媒体记者采访或者群众拍摄执法活动的,应当请其在警戒区外采访、拍摄。现场媒体记者较多、案(事)件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或者有境外媒体记者的,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三、对阻碍民警执法现场处置方法及规范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规要求,笔者认为对阻碍民警执法行为处置方法和规范有以下方面。

(一)处置基本方法

1.语言告知。民警在执法中要反复告知民警身份和正在执行职务的合法性,告知其阻碍执行职务是违法行为,劝阻其不要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可视情况告知其有事后投诉民警的权利和必须当场配合民警执法的义务。

2.口头制止(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四条。。明确、规范、严厉警告阻碍人员:“你已涉嫌违法,必须立即停止,否则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你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立即停止,否则将对你采取进一步措施。”明确警示围观人员:“警察执法,不要围观,避免误伤。”不得使用挑衅性、引诱性语言,避免激化矛盾。

3.强行制止。对不听警告或警告无效,继续实施阻碍执法行为的,或来不及制止、警告的,及时果断采取传唤、强制带离等处置措施。

(二)对一般阻碍民警执法行为现场处置规范

1.言词阻碍。对以挑衅、侮辱、谩骂、索要证件等言词方式阻碍执法的,应保持冷静克制,不受干扰,口头警告其立即停止,不得与其对骂。在处置民警出示证件、作出明确解释或警告后,仍不停止的,可以依法口头传唤或强制带离。

2.不作为阻碍。对以行为挑衅、软对抗等方式拒不执行命令的,经警告无效,可以依法口头传唤或强制带离。 驾驶人在机动车内拒不执行命令且不开门窗,经警告仍不执行或警告无效的,向指挥中心报告并请示,经批准可以采取破门破窗、拖车等手段排除妨碍。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经明确告知将采取破门破窗、拖车的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命令的,可以破门破窗后带离、拖车带离,或者采取固定车辆的方式迫使其配合执法。拖车时应当防止其自行开动或者跳车造成伤害。

3.轻微暴力阻碍。对以抓扯衣服、撕抢警号、掀打警帽、抢夺执法装备、拖拽、缠抱、肢体碰撞等轻微暴力方式阻碍执法或者袭击民警的,在口头警告的同时,可以徒手制止、使用催泪喷射器等警械制止。 对冲闯警戒线警戒区的,可以使用警械制止。

4.严重暴力阻碍。对以扇耳光、拳打脚踢、持械殴打、驾车冲撞等暴力方法阻碍执法或袭击民警的,应在确保民警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使用警械制止。危及民警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制止。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可直接使用武器制止。

(三)对特殊阻碍民警执法行为现场处置规范

1.驾车逃逸阻碍行为。立即请求指挥中心部署堵截,除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以外,民警不得驾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民警堵截,或记下车号,事后追查等方式处置。

2.喊“警察打人”等煽动群众方式阻碍行为。应当继续完成执法行为,不受干扰,同时警告煽动者,责令立即停止煽动,否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女性以脱衣服等方式诬陷民警“耍流氓”阻碍行为。责令其立即穿上衣服。对不听劝阻的,尽量安排女性工作人员或请现场女性群众协助,利用衣物、约束毯等遮挡约束,尽快带离现场。现场无女性工作人员的,处置时应尽量对手腕、手肘等关节进行控制,避免坐压控制和接触其敏感部位。对于诬陷民警耍流氓的,要正面回应,及时澄清,切忌沉默回避,要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4.以自伤、自残、自杀方式阻碍行为。立即制止,对以声称有严重疾病、装病、装死方式阻碍执法的,立即通知医疗急救部门到场救治,或报告指挥中心通知医疗急救部门到场救治,以送医方式将其带离现场。

5.以下跪、躺卧、静坐方式阻碍行为。 口头告诫的同时,绕至行为人身后搀扶其起身,弯腰或下蹲进行劝说和法制教育,促其尽快起身。避免站立在下跪人正面,引起围观群众反感或者被利用炒作。劝说无效、拒不起身的,可以依法口头传唤或强制带离。

(四)处置中注意事项

1.口头传唤必须有两名以上民警进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传唤时须出示证件,告知理由和法律依据。

2.强制传唤时,事先应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立即实施。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3.应告知传唤原因和依据,以及被传唤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进行徒手控制时,以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徒手制止女性行为人,应尽量避免接触其敏感部位。

5.使用警械控制时,必须要经过先行警告程序(除非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并命令无关人员躲避,使用警械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应避免直接击打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攻击性警械。

四、提升警察的阻碍执法行为处置能力途径

保护自身安全是警察执法活动中的前提与保障。警察实战中遇到危险时,会出现思想麻痹,放松警惕,容易忽视身边潜在的风险。警察执法过程中应当时刻树立警惕意识,面对执法阻挠的案件,采用高一级的应对措施处置,以尽量减少和避免伤亡为目的,树立安全意识,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理性合法处置执法阻挠事件。

(一)树立安全执法意识

1.树立警力优势意识。警力优势包括人员和装备两个方面,警务实战中只有保障警力优势,才能安全处置执法阻碍行为,避免人员伤亡。要树立警力优势的理念,情况不明时切勿轻举妄动,及时汇报情况,请求支援,等到支援到达现场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处置。

2.树立协作掩护意识。警察是团队作战,在面对执法阻碍时,团队中每个人都要考虑队友的安全。要树立团队意识,只有树立队友安全我安全,队友危险我危险的意识,才能在面对阻碍纠纷时消除安全隐患。因此,在警察执法中,注重协同配合作战,明确队友的位置,与队友及时沟通,为队友及时提供掩护,当队友遇到危险及时提供帮助。

3.牢记“安全五要素”。“安全五要素”指的是距离、戒备、掩体、站位、沟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安全执法的意识,保护自身的安全。在每一次执法中都要注意“五要素”的运用,并贯穿整个执法过程始终。

(二)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理性的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缓解现场的紧张气氛。执法中一定要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拍摄记录,保护自身的执法权益。处置过程中注意礼貌用语。一是做到“三注意”,即:姿态、表情和言论,处置公开的案件时,可允许群众手机拍摄,但要划定合理拍摄区域,站在公平公正角度快速处置,避免产生围观现象。二是做到“三不要”,不要对群众言语攻击;不要等着挨打挨骂;不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三是出现严重影响执法时,及时予以口头警告,例如“我们现在正在执法,你的行为已被记录,已经涉嫌妨碍我们执行公务,现在请你立即停止,否则依据相关法规追究你的责任。”

(三)准确评估合理控制

1.准确评估,提高警惕。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应对阻碍形势进行准确评估,预判出有哪些危险点,提高警惕意识。出警时带齐警用装备,坚持使用最小武力的原则,合理合法的处置阻碍行为。面对一些突发性的阻碍事件,第一时间保持冷静,看清对方的人数,是否有杀伤武器,做一个风险评估,不要放松警惕性。危险往往是潜在的,不要降低警惕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对执法环境进行全面评估,提高警惕性,增加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有序地开展执法活动。

2.合理使用武力控制。警察在面对不同程度的阻碍时,合理规范使用警械、武器,依据警察武力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武力使用的合理、合法性。当阻碍升级到危害生命安全不得不使用警械武器制服犯罪行为时,应快速果断使用,在面对不同阻碍时应根据对方的反抗程度采取适度的应对措施,及时制止阻碍行为。

结语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的长治久安,执法阻碍种类之多,处置措施的涉及面之广,给执法活动带来了困难。警察面临高风险,高压力,高挑战,加上社会舆论压力大。如果人人怀着理解之心去看待警察执法,就会减少很多执法阻挠事件。警察这个职业是和平年代流血牺牲最多的行业,警察面对各种阻碍执法行为时,提升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群众和自身安全,做到依法高效、程序合理、规范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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