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萌
摘 要:我国农业目前正逐步向现代化农业方向发展,这导致农民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而农村金融长期存在着一个难题: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这一农村金融创新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本文将详细介绍该项创新的模范试点县江苏省东海县的具体开展情况,以供其他地区参考。
关键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江苏省东海县
一、前言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农村金融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而缺乏有效抵押物是长期困扰农村金融的一大难题,这使农村金融服务长久以来处于银行贷款意愿低和农户贷款难度大的状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这一金融创新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土地经营权作为有效的抵押物,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放贷风险,激发金融机构的放贷热情;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获得足够的资金开展农业生产,这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文献综述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核心是承包土地经营权,但承包土地经营权是土地公有制国家独特农村土地制度的产物。欧美等农业发达国家大多实行土地私有制,因此不存在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研究。当前国内学者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模式、障碍与制约因素、试点地区的案例分析。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缪德刚、龙登高(2017)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施,不仅符合土地要素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实需要,也顺应了农业市场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内生需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模式:王敏(2017)根据我国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探索实践,总结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存在四种模式:以江苏常州武进区为代表的村委会模式、以黑龙江克山县为代表的中介组织模式、以山西省新绛县为代表的银行模式、以辽宁法库县为代表的合作社模式。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障碍与制约因素:韦明升(2016)认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面临六大困境: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不明晰,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缺失,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缓慢,五是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积极性不足,六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较大。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案例分析:王朝明、朱睿博(2016)基于成都市的实践经验指出:成都农村土地抵押融资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作为抵押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难以估量;二是金融机构在预期到违约的情况下其抵押债权无法实现。
三、东海县基本概况及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情况
3.1东海县基本概况
江苏省东海县是全国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服务试点县和江苏省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 全县辖区2036平方公里,辖11镇6乡,人口123万,其中农业人口24.8万,总耕地面积183万亩,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4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9%。该县目前有家庭农场379户,专业合作社468家,专业大户1249户。
3.2东海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情况
3.2.1贷款模式
一是单纯土地经营权抵押的贷款模式。即农地经营权是借款人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唯一抵押物。
二是“土地经营权+其他财产”抵押或“土地经营权+其他保证”模式。试点金融机构要求借款人在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同时,追加一定比例的其他产权抵押,或提供自然人或企业担保。
三是“土地经营权抵押+政府风险分担”模式。东海县政府出资500万元建立了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发放的农地抵押贷款形成的损失按50%标准的进行补偿。
3.2.2贷款流程
首先,借款人至所在地试点金融机构提出借款预约申请,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试点银行客户经理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然后客户经理持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借款人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书》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承包土地合同》、居民身份证,至所在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登记手续。最后,客户经理收到所在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土地经营权他项权利证书》,审查各项要素无误后,发放贷款。
3.2.3贷款额度及违约处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70%。东海县目前对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实行分类评估,即采取县农村综合物权价值评估专家组评估、银行内部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在违约处置方面,东海县设立市场流转处置、司法处置、协商收购处置三种抵押物处置方式。除了常规的市场流转处置和司法处置,东海县创新设立了“三四”联动的协商收购处置方式,即由农工办、国资公司、试点银行三方负责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协商收购,由农工办、乡镇政府、村委会、试点银行负责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协商收购。
四、结论与建议
4.1存在的问题
4.1.1抵押物评估管理机制不健全
东海县政府虽然提倡对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实行分类评估,但在实际操作中,分类评估中的三种评估方式评估结果往往相差很大,目前各个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往往以银行内部评估结果为准,各个银行的内部评估方法也不同。
4.1.2产权流转体系不健全
虽然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由于流转可交易对象有限、缺少权威的流转中介机构、产权交易所专业人才匮乏,形成的不良贷款想通过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物归还银行贷款比较难。
4.2建议
4.2.1完善风险分散等相关保障机制
政府要切实发挥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规避金融机构风险的作用,制定详细的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补偿细则,成立专门的机构管理基金的运行。此外,保險部门开设针对自然灾害、土地流转租金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特有的风险的保险品种,降低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从而激发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
4.2.3建立一套科学的财务核算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
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管理、经营、生产、财务等经济平台,完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财务管理。同时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人品、投入产出、项目进行综合考评,载入其经济平台,供金融机构审核贷款申请时参考使用,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参考文献:
[1]江苏省统计年鉴(2016).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缪德刚,龙登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现行机制及推进对策[J].浙江社会科学, 2017(08):33-41+157
[3]王敏.中国特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构建——基于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的视角[J].改革与战略,2017,33(01):74-80.
[4]韦明升.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困境与出路[J].经济研究参考,2016(65):87-89.
[5]王朝明,朱睿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理论模型与实践经验[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6,37(05):5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