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情与温情:为什么法官不喜欢这篇辩护词?

2019-02-28 08:25艾静
民主与法制 2019年6期
关键词:女孩儿庭审量刑

艾静

>>视觉中国供图

2019年1月8日,张扣扣案开庭及宣判后,其辩护律师之一邓学平律师的辩护词刷遍网络,成为一种“现象级辩护词”,仿佛对这篇法律文书的关注与讨论,远胜出2018年那个血腥的大年三十所掀起的舆论风暴。

你站哪一队?

这篇旁征博引、文采飞扬的辩护词,一下子让邓律师爆火于法律圈,听说其微课已经卖到了199元一节的价码。第一轮来自大众的俯首膜拜之后,被很多网友称之为“理性的法律人”的声音端倪凸起,逐步占领圈内半壁江山。包括我圈里不少资深的刑辩律师在内,很多人认为该篇辩护词尽管华丽煽情、感人心弦,但说理不足、缺乏法律与证据的分析评判,不符合一名刑辩律师之专业要求。随之,圈内知名公号“CU检”“稻花蛙声”等,相继发出了来自检察官、刑事法官的“理性”声音,开始了新一轮的补偏救弊、正本清源。其中来自刑事法官的一篇“十万+”文章告诉大家,他们喜欢听的,并非邓律师般千回百转、催人泪下的版本,而是“庭审中话极少,但处处说在点子上,最后险被当事人炒掉”的王律师的“超精简版”。

的确,有一次,我在某地级市原政协主席王某的受贿案中案担任辩护人。庭审中,我在发表完主要辩护意见后临末尾时,把王某工作了40多年、在不同岗位上为社会及民众办了无数件的实事、取得的丰富的工作成就,用了简单几句话进行了概括,这部分最多不超两分钟。依稀记得其中一句:“他的青葱岁月,已在忙碌的工作和日夜的奉献中,变成了满头白发。他已记不清有多少个日日夜夜,忙碌在工作岗位而不能与家人团聚。”正是这几句话,让庭上的这名被告人泪流满面,令人唏嘘。庭后,审判长走下审判台,来到辩护席,对我说:“精炼的表功,是我刑事审判中头一次遇到,很不错!”看来,大部分法官们都喜欢精简效率,而不喜欢冗长煽情。

笔者曾经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而今成为一名刑辩律师,我到底该站在哪一边?困惑之余,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们的法官或者说至少部分法官吧,不喜欢邓律师这样被大众评价为“充满人情味”的辩护词呢?

两个故事

我想起了曾经看到的一段视频,来自一档美国很火的直播节目《caught in providence》。视频直播罗德岛普罗维登斯市(Providence)的首席法官Frank Caprio审理的一起汽车违停罚款案的庭审现场。被告人是一名单身妈妈,她独自一人带着其抚养的三个孩子来到法庭上接受审判,三个孩子中最大的女孩儿看上去也就七八岁的样子。Frank法官首先非常和蔼地告诉这位单亲妈妈不要紧张。

Frank法官简单询问了被告人的违停情况后,面带微笑地把这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叫到了身边,亲切地征求她对妈妈罚款的意见。刚开始小姑娘没听懂,说想让妈妈缴纳罚款,惹得法庭上哄堂大笑。Frank法官也笑个不停,但是他再次以简单的、孩子能听得懂的语言询问小女孩儿的意见后,小女孩儿怯怯回答:想让妈妈直接走掉不用交罚款。

Frank法官对被告人说:被告人现在处于身不由己的情况,他采纳她女儿的意见,为她撤销了罚单,并称赞小女孩儿将来会是一位好法官。视频的最后,Frank法官说,这位母亲目前独自抚养三个孩子,每个孩子都消耗着她的精力。但是这些没有磨灭她的勇敢,她来到法庭承担责任,今天她需要休息。

整个开庭时间很短,法官并没有揪着证据和法律不放。简单的几句话,面带温暖笑容充满仁慈在与小女孩儿对话间,免除了被告人的罚款单。

我记得视频刚出来时,下边的留言几乎满是对这种司法温暖的渴望。当然,你会说,美国和中国司法体制差别太大,犯罪体系也有明显区别,根本不具备可比性,这段视频也不可能发生在中国。

那我想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当年我不到三十岁,就被任命为北京某基层法院助理审判员。在一次庭审中,我控制不住情绪,竟然被辩护律师说哭了!当然并不是律师批评我,而是他说到被告人的犯罪原因。说到他的母亲脑部罹患肿瘤无法到庭,而唯一到庭的亲人,他的父亲则穿着破旧的棉衣、破洞的棉鞋,干瘪沧桑的脸上带着泪水和无助,那一幕至今无法在我脑海中抹去。作为这个贫穷家庭唯一劳动力的被告人,因为年底老板不发工资而盗窃了工地上的电缆,只为拿去卖了钱回家过年。我当时穿着法袍,尽管极力控制,却仍旧非常不合时宜地为这名盗窃犯流了眼泪。所以到量刑环节,自然不可避免地要对这名被告人从轻判处。也许很多法官、检察官会说我不是个合格的法官,感性太多影响理性判断,甚至影响依法量刑。但是我相信,很多法官、检察官和我一样,在你们的执业初期有过和我类似的经历吧!我相信这是人类最本质的一点东西。其实,谁也不可否认,有一部分被告人,他们悲剧的人生与真诚的悔过,不得不让我们手下留情,刑罚的教育和挽救功能,便是最好的理由。

中国法官真的不喜欢吗?

所以,为什么很多中国的法官不喜欢邓律师的辩护词呢?我想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不是不喜欢,其实也喜欢!但是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坚持法庭上是让证据说话的地方。法院是查明真相、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场合,不能受到无关干扰,所以不能喜欢。

第二:不是不喜欢,实在是没有时间去听啊!法官心声在翻动:“一天要开好几个庭呢,还有几十个没安排上开庭的呢!每个律师都这样洋洋洒洒,我还要每一次花时间平复情绪,我的庭什么时候能开完呢?今年肯定完不成结案任务啊!”

第三:不是不喜欢,而是喜欢也并没有“卵用”!法官个人的裁量权太有限啦,量刑指导意见在,判例在,汇报制度在。怎么可能撤销那些罚单呢,毫无法律依据吗!

第四:不是不喜欢,是司法责任太大啦!一时动情轻判了一点点,检察院抗诉怎么办?有人说闲话怀疑我告纪委怎么办?还是严肃点吧!

第五:不是不喜欢,本来也挺喜欢的,但是周围的人看上去都不太喜欢,所以也就慢慢同化为自己不敢喜欢、不愿喜欢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了。

第六……

是的,这就是我们的法官。他们勤勉、敬业,却又拘谨、古板。今天,几乎绝大多数的刑事庭审中,我们的法官都是威武严肃、不苟言笑的状态。甚至轻易不说一句话,用眼神足以秒杀你。法官身着法袍,威严而神圣,这是法官的本然。然而我们更期待,每一位法官同时也是一位温暖的“长辈”,是充满血肉心怀悲悯的使者。听一听不同声音的辩护词,就是在听不同的人生故事,就是在寻找每一个影响量刑的法律情节,就是为精准量刑做好充足的准备。更何况张扣扣案中,两位律师打配合,一位紧抓法律和证据,一位直击人内心。

我们不能苛求法官成为神,所以请允许我们的法官一手秉持法律的使命,一面肩担道义的救赎。法律既是利剑,除人间之邪恶;法律亦有真情,化冰雪为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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