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 张立兴 霍永洋/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始终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来抓,通过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的三种机制和六大措施,加强对特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有效管控。
夯实社区矫正管理机制,实现“制度监管”。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垦利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制度监管的“笼子”,先后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垦利区社区矫正信息共享运行机制》等五项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垦利区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工作细则》《社区服刑人员志愿服务折抵社区服务时长暂行办法》《垦利区社区服刑人员指定管辖细则》等八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有效推动了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建立社区矫正智慧监管机制,实现“智慧管理”。垦利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信息化智慧监管工作,积极推进“智慧”理念融入社区矫正的监管模式,打造了覆盖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的“169”社区矫正综合性智能化运行系统,即依托1 个智慧矫正指挥中心,运行6 大系统平台(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智慧矫正指挥系统、智能腕表定位系统、智慧矫正监管系统、人脸识别智慧点验系统、单兵指挥系统),统筹基层9 个智慧矫正分中心建设(8 个司法所的智慧矫正指挥分中心系统和1 个新航基地智慧矫正指挥系统),真正做到社区矫正监管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平台协同,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的全程信息化监管、“痕迹化”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共治共享”。建立日常矫正环节的信息共享机制。社区服刑人员在司法局办理报到手续后,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及司法局开具的《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情况告知函》和《报到通知单》到区检察院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实现入矫数据共享。每月25日前,区司法局将本月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日常监管、奖惩情况和教育帮扶情况通报区检察院,各司法所按月将本所上述情况通报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每月月初,区司法局将下月社区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通报区检察院,并在月底送达《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真正实现社区矫正解矫数据共享的无缝衔接。建立社区矫正日常协作机制。以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为平台,打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基地。区司法局和区检察院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警示教育会议,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执法专项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解剖,查找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建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通报机制。发生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时,区司法局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情况说明和相关的处置措施通报区检察院,由区检察院及时派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监督。
垦利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武装部签订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协议书
加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2013年,垦利区司法局在山东省率先建成高规格、高标准的社区矫正中心,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编写《垦利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等十三项制度和操作要求,确保执法活动严谨规范。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执法队伍,丰富基层执法力量。整合区司法局干警力量,推行社区矫正执法“N+1”模式,即司法局机关多名干警对口一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监管格局,实现社区矫正执法资源整合、警力下沉,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支持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开展。强化本系统内的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制定出台《垦利区社区矫正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和《社区矫正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制度》等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行为。
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帮扶。孵化垦利区“心途同行”公益中心,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和帮困扶助等活动。联合区检察院共同投资打造山东省第一个高起点、高标准的社会化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新航基地,并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的方式聘请“心途同行”公益中心负责基地日常运行,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协助开展对重点人群的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尚智教育中心、橄榄树公益中心、益道社会服务发展中心三家社会组织,负责定制教育学习课题和辅助研发社区服务项目。与区职业中专联合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对有工作意向的人免费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与扬石检测有限公司共建“中途之家”,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工作岗位。
统筹“部门联动资源”。积极与区武装部、区交警大队等多部门合作,组织开展集中教育、社会服务和公益帮扶等活动,形成共促共建合力:与区民政局、敬老院联合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基地,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敬老院开展公益劳动;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与区武装部联合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基地;与区委政法委、禁毒办联合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禁毒警示教育基地;与区检察院在胜坨检察室联合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
强化思想意识教育。新入矫人员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教育后进行一次入矫考试,由司法局对所学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作为奖惩和考评管理等级的依据之一,通过考核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效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引进“健心工作室”,为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制定方案,由心理咨询师进行专门的个案疏导。成立新航基地讲师团,广纳多领域专家学者、优秀人才,开展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爱国教育、国学教育、心理教育、健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七类集中教育”。建立三级心理矫治网络(在社区矫正中心成立心理辅导中心承担入矫心理测试等内容,在新航基地建立心理辅导站负责入矫时及定期心理辅导教育,在基层司法所建立心理辅导室和宣泄室进行日常心理谈话和发泄情绪),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主动改造意识,切实促进其思想转变。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考评,对个别危险系数较大、屡教不改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反面典型,举一反三,警示他人。
强化身份认知与服刑意识。开展行为规范教育。通过邀请武装部教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行为规范训练,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促使自觉遵守服从社区矫正各项管理,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效果。实施集中入矫宣告制度。集中组织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教育中心进行入矫宣告,严格入矫宣告程序,使其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和中心警示教育展厅开展入矫警示教育,夯实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基础。加强身份认知常态化教育。通过日常走访、教育谈话和训诫警示活动,时刻提醒社区服刑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身份;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定期开展“个性化、工厂化、惩罚性、义务性、爱心式”五种社区服务,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认知度。统筹协作强化服刑在矫意识。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对认罪悔罪不到位、漠视监管改造、表现较差的服刑人员及时给予个别谈话、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等处理,对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提请撤消缓刑或假释,通过教育惩处使其认识到刑事执法的严肃性。通过个别教育、集中教育,以案说法、抄写重要法条、发放社区矫正教育读本等方式,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提高认识、服从监管、遵纪守法。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帮助抛锚的公交车。
开展无缝化信息监管。2017年3月,山东省社区矫正信息监管指挥平台在东营市试点,垦利区司法局主动申请成为试点工作的排头兵,真正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监管动态化、日常监管实时化。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矫务通”,发挥其定位监管、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多种功能,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24 小时不间断的实时定位跟踪。依托手机APP、电子腕带和手机定位等电子化监管手段和电子定位监管平台,自动统计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名单。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行为轨迹,以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日常报告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跟踪预警,及时将违规扼杀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